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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奖励制度【最新6篇】 篇一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1、直接目的:为确定销售人员的提成与奖金提供依据与标准。
2、间接目的:促进员工成长与公司的发展。
3、最终目的: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帮助公司完成既定目标。
第二条:原则
1、责任原则:谁执行,考核谁;谁负责,谁考核。
2、有效原则:能有效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升员工自我能力,同时有效提高公司业绩。
3、实用原则:切实可行,易于操作。
4、科学原则:有科学依据,形成体系。
5、"三公"原则:自我公平、内部公平、外部公平(有竞争性)。
6、目标导向原则:以公司下达的目标/指标为考量依据,而不是依某人的偏好为依据。
7、全面原则: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以权重对绩效进行导向。
8、共赢原则:通过考核与激励,使客户、公司与员工几方面达到共赢。
9、反馈原则:考核是绩效管理循环中的一个环节,而不是终点,考评者要及时向被考评者反馈。找出销售上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
10、延续原则:此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到20xx年及以前公司制定的有关考核与奖励政策,不能完全推倒重来,特别是销售人员的收入结构与水平不能有太大的变动,以免引起人心不稳或士气低落,轻者影响业绩,重者会导致大量人才流失。
第三条:对象
本政策涉及的考核对象:销售业务人员、销售主管、分公司经理。
第四条:组织与实施
1、组织:公司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总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包括政策的制定、考核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与办理等。
2、实施:具体业务员的考核工作由分公司组织实施。被考核者自评,直接上级考评、间接上级批准。
销售业务人员的直接上级为销售主管,间接上级为分公司经理;
销售主管的直接上级为分公司经理,间接上级为公司营销副总;
分公司经理的直接上级为公司营销副总,间接上级为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根据销售产品的销售条件,确定其方式。例如对于销售业务代表破碎锤销售可按分离的绩效评估/支付周期,挖掘机销售可按累积的绩效评估/支付周期(或根据公司销售策略重点按分离的绩效评估/支付周期)。
按照销售人员考核指标内容确定考核周期。
a)公司对销售业务人员、销售主管的绩效考核时间以季度为单位,全年分四个阶段进行,即每季度第一个工作日至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一个考核周期。一季度考核时间为:1月1日至3月31日;
二季度考核时间为:4月1日至6月30日;
三季度考核时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
四季度考核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
b)公司对分公司经理的绩效考核时间以半年为单位,全年分两个阶段进行,即考核期第一个工作日至考核期末最后一个工作日。
上半年考核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
下半年考核期为:7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细则
第六条:销售业务人员考核与提成奖励方案
1、销售业务人员的考核要点
说明:①销售业务人员的定性指标考核按季度评价(详见《销售业务人员定性考核要素及标准》),在年度奖金"全面发展奖"中计核。
②对销售人员"个人销售费用率"指标的考核方式为:每月按公司制度和标准报销列支,超标准部分,根据季度考核"个人销售费用率"指标情况,在%以下,并经批准后,凭票报销;超出部分不与报销,可以累积到年终。同时"个人销售费用比率"全年累积指标同时做为年度奖金计核销售费用考核奖依据。
②除了上表中的考核指标外,还有两项统计指标:平均日拜访客户量和平均拜访成功率。这两项指标不作为今年的考核指标,但作为日常工作要求统计的工作内容,目的是为了明年目标的确定、员工培训与考核等积累经验数据。
2、销售业务人员考核指标计核标准
(1)实际销售量(台)的计核标准:
签定销售合同
首付款已入公司财务帐户
设备已交付客户
以上三项标准均达到,可计核销售台数。
(2)已收货款金额的计核标准:
支票(或银行汇票、电汇):以公司财务帐户实际进帐时间为计核时间;
现金:以公司财务部收到货款开具收款单时间为计核时间。
(3)个人实际销售费用计核标准:
销售业务人员个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手机话费、燃料费等(暂不包括销售人员收入和产品成本)。
3、销售业务人员提成奖励细则
(1)收入结构=基本工资+驻外补贴+个人销售提成+奖金
(2)收入比例:
基本工资+驻外补贴应占到总收入的45%,按月发放
现为57.37%,其中补贴比例过高,达16.01%(实际数据远远超过此数据,因为把没有拿补贴的业务人员也作为分母统计了,实际数据超过20%)业务人员是否有必要"驻外"(青岛数据)?如有必要,是否需这么高?其比例是三类人员中最高的,显然不合理。
个人销售提成+奖金应占到总收入的55%(现只有42.63%)
个人销售提成是指根据销售量提取的佣金,按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奖金是指超额完成目标后的金钱奖励,没有达成目标者没有奖金,奖金按年度考核发放
理想工资结构目标:固定部分占40%,浮动部分占60%
(3)销售业务人员的个人销售提成计提办法
个人销售提成收入=提成激励奖+货款结算提成奖
提成激励奖=季度累计目标提成激励奖+提成激励奖结算奖
提成激励奖
①季度累计目标提成激励奖
计提条件:a)销售实现,销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制定限价标准(如遇市场竞争需经公司批准低于限价销售的,按标准基数扣减%计提);b)首付款到帐,根据销售条件客户首付款比例,确定提成比例标准;
c)单项产品季度累计销售目标达成率≥60%,若<60%,不计提成激励奖;
d)季度累计回款率≥50%,若<50%,不计提成激励奖。(到期款:0
3、0
4、05年分期付款、垫付头期款,不含银行按揭未放款和已经移交债权部的欠款)
计算公式:销售目标达成率=总计当量/总计目标
1)公司将产品指标分为考核指标和激励指标两大类,即必须完成的指标为考核指标,其他指标为激励指标;其中,考核指标为否决指标,激励指标为非否决指标。
2)对于列入考核指标的产品种类,公司将以合肥机为基准当量数(即当量数为"1"),根据产品销售难易程度和产品重要程度确定其当量数。
3)当量数仅用于计算销售目标达成率,计算提成时仍以产品实际销量为准。
4)在计算销售目标达成率时,公司不再细分列入考核指标的每一种产品销量,而是将这些产品的实际销量按照相应当量数换算成当量进行统计,以总当量与总目标之比作为销售目标达成率。
5)在计算提成时,无论是列入考核指标的产品,还是列入激励指标的产品,公司均将按照实际产品销量和相应提成基数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
提成激励奖=〔∑单项产品(实际销售台数×提成基数×提成比例)〕-罚息
提成基数:每销售一台机器的提成金额。
计算公式:
季度累计目标提成激励奖=应发提成激励奖-已发提成激励奖-罚息
应发提成激励奖=∑累计实销台数×提成基数×提成比例
说明:
a)季度累计目标提成奖是根据季度考核周期,按销售目标累计完成率和回款率累计达成率指标,计算提成奖金。
b)考核当期完成目标达成率指标(60%以上),按提成激励公式计算。如果某季度考核当期没有完成目标,下一个季度考核期超额完成了目标,且累计达到或超过目标,可提此奖。
c)年终时依据累计的全年销售目标达成率,分阶梯,重新核定相应提成基数标准进行一次性追补。
d)罚息:按每月月末应收帐款到期款未收回逾期天数计算罚息,在当季度提成奖金中扣除。
需讨论的问题:如果公司销售政策要重点保证每季度目标达成率,则可采用方案二:把每季度做为独立的考核期,根据每季度目标达成率≥60%,计提成激励奖,并分阶梯确定提成基数;<60%,不计提成激励奖,也不在下季度累积追补。
②提成激励奖结算奖
计提时间:
合同执行完成,进行提成激励奖结算。
计算公式:
提成激励奖结算奖=提成基数×(1-提成比例)
货款结算提成奖
计提条件:
a)合同执行完成,进行总结算;
b)设备销售价格高于公司限价部分;
c)收取的手续费净额;
计提时间:
当合同执行完成后,一次进行结算(公司自行办理按揭的,可在银行按揭下来时,先按70%比例结算一次)。
a)一次结算
①全款
②按揭(其他按揭公司办理按揭)
③货款结清当月结算
b)分二次结算
第一次结算:客户按揭首付款结清,银行按揭款划入公司帐户。
①按揭(公司自行办理按揭)
②按揭垫付(客户首付款不足,公司先垫付,1-3个月还清公司垫款部分)
③分期转按揭(客户首付款不足,先按分期合同执行,再转为银行按揭)
第二次结算:合同执行完成货款付清时结算。
①提前还清
②客户向银行还清按揭款
③分期还款还清
计算公式:
提成结算奖=〔设备实际售价-(设备限价+配置增加额)-运费-折让总额+手续费净额〕×15%
分二次计算时:
第一次应发提成结算奖=提成结算奖×70%
第二次应发提成结算奖=提成结算奖-第一次已发提成结算奖
(4)销售业务人员年度奖金
年度奖金项目
年度销售状元奖:在全年中,所销售的产品为公司带来的销售额在所有销售人员中名列第一,且回款率达到100%。
年度达标奖:凡是全年销售目标与回款目标全部达标的销售人员均可获得此奖。
新市场开拓奖:为公司开拓新市场贡献最大的销售人员
新产品开拓奖:为推销公司新产品做出贡献的销售人员
特殊贡献奖:为公司的营业指标完成做出特殊贡献的销售人员
全面发展奖:全面完成个人销售指标与回款指标,并在定性考核方面被评为优秀的销售人员考核频度:一年一次
说明:1)全面发展奖与其他奖励重叠时,以奖金高的奖项为发放奖金,不重复计发。
2)对于没有获得上述奖励的销售业务人员,如果个人费用率超过0.35%,则应当从累计提成奖中扣除部分费用。
个人费用率为0.28%以下时,提成奖金增加3%-5%(根据具体比率确定);
个人费用率为0.36%-0.4%,提成奖金扣减5%;
个人费用率为0.41%-0.45%,提成奖金扣减10%;
个人费用率为0.46%-0.5%,提成奖金扣减15%;
个人费用率为0.51%-0.6%,提成奖金扣减30%;
个人费用率为0.61%以上,扣减当年没有支付的全部提成奖金,没有提成奖金者从工资中扣除相应数额。
销售奖励制度【最新6篇】 篇二
关于_____广告有限公司营销部人员薪酬和奖励政策如下:
1、营销人员的收入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a)工资底薪—由公司根据每位销售员的工作资历、学历等综合因素制定;
b)佣金收入—收入的增长将来源于销售业绩的增长;
c)特别奖励销售业绩制度—达到公司制定的季度、年度目标将体现超额奖励制度。
销售部全体员工的收入需按照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2、佣金操作细则
a)计算基数的定义:销售人员佣金计算过程中提到的“净收款额”是指扣除税费,代理媒体成本的费用后的公司收款额。
b)佣金按月进行结算和提取,本月佣金于下月支付。
c)佣金计算公式:佣金=净收款额x相应佣金百分比
d)“销售业绩”定义:销售业绩=收款额(制作费除外)x相应计入销售业绩比例
e)年销售业绩从销售人员入职之日开始计算。
3、自有媒体的销售佣金提取方式:
a)自有媒体“净收款额”定义:广告费净收款额=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调研费—税费
税费=收款额×税率(8.5%)
(调研费指为签署合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调研费、监测费等)。
b)销售人员按不同的媒体提取相应的佣金(详见附表一)。销售经理《_____》DM按广告净收款额计提3.5%
c)销售经理直接签署的广告发布业务,提取该业务的净收款额的8.5%,该业务则不提取团队提成。
备注:毛利率=(合同总额-制作成本-调研费-税费)÷合同总额
附表一:
注:(当公司领导安排跟进的客户,佣金按销售提成比例中的30%计算,按净收款30%计入销售业绩)
{成交价高出公司底价部分,销售员按35%计提(扣税后)}。
4、代理媒体的销售佣金提取方式:
a)代理媒体“净收款额”定义:净收款额=已收款额—代理媒体成本—税费-调研费税费=(收款额-代理媒体成本)×税率(8.5%)
b)销售人员提取本月净收款额的15%作为佣金,销售经理提取7.5%。(销售经理试用期间提6%)
c)销售经理直接签署的广告发布业务,提取该业务的净收款额的18%,该业务则不提取团队提成。
d)代理媒体单笔合同签约,发布毛利率应不低于15%
备注:毛利率=(合同总额-代理媒体成本-制作成本-调研费-税费)÷合同总额发布毛利率=[总和同额中的发布费—发布成本—调研费—税费—(制作费的亏损部分)]÷总合同额的发布费
注:(当公司领导安排跟进的客户,佣金按销售提成比例中的30%计算,按利润30%计入销售业绩)
{成交价高出公司定价部分,销售员按35%计提(扣税后)}。
5、制作费收入及制作成本:
a)制作收入不提取任何佣金,原则上制作成本不扣除,若客户要求将制作费全额列入发布费,要求公司开具全额广告发票,公司应在计提佣金时划分广告费及制作费,并按划分的广告费收入计算佣金。
b)广告费净收款额=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调研费—营业税(实际广告费净收款额=合同总额—制作费)
6、媒体置换:凡以实物(含媒体)折抵广告发布费的销售,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现对此类型销售业绩及佣金计算作以下规定:
a)本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财务部核算的全部销售合同。
b)折抵类型:不论合同是全部折抵或部份折抵,亦或是折抵发布费或折抵制作费。
c)销售员以实物折抵广告发布费方式签回销售合同,销售业绩及销售佣金的收入计算标准均按合同总额的50%计算。
备注:销售过程中如遇特殊个案,需请示总经理批准方可签约。
7、营销一部:销售达标:代理媒体42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22万/年(净收款额)
备注:
客户经理:代理媒体:11万/年自有媒体:6万/年
营销主任:代理媒体:7万/年自有媒体:8万/年
代理媒体:8万/年自有媒体:6万/年
营销二部:销售达标:代理媒体28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36万/年(净收款额)
备注:
营销二部职位业绩:营销主任:代理媒体7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9万/年(净收款额)
客户经理:代理媒体10万/年(净利润额)
自有媒体12万/年(净收款额)
销售定义为自有媒体的以收款额为计算是否完成销售指标。
销售定义为代理媒体的以利润额为计算是否完成销售指标。
人员编制:每组含经理不超过4人
备注:净利润额=净收款额-佣金
8、特别奖励
季度达标奖定义:季度收款额达到年度销售指标的25%。
B、年度达标
注:一、销售主任、客户经理按个人达标计算奖金;
二、销售经理按团体达标计算奖金,超出部分按个人计提比率的1/4提取。
三、季度指标可累计,即如第一季度未完成但第二季度能完成并追补回第一季度差额,公司补发第一季度奖金,如此类推。若季度暂末达标,年度达标,补发季度奖金;
四、所有奖励于下季第二个月随工资发放。
(上述年度达标中的计提比率奖励百分比,是指在原销售提成比例基础上,加上对应计提比率进行计提)
9、收款
a)应收款超过90天未收回,销售经理有权扣该销售人员此部分佣金一半并以书面报送总经理及财务部。
b)公司请律师追讨或通过打官司追回的收款,或由销售部移交给财务部门追讨的合同款,皆不再计发佣金。
10、最低要求
a)销售人员未能完成当季度销售额的50%(不含50%)者,原则上公司将解除其合同。
b)销售人员连续两个季度都未能完成当季度销售业绩的80%(不含80%)的,勒令其自动离职。
c)(销售人员、销售经理)无加班费。
11、报销
a)销售人员每月手机费用、交通费用和招待费用的报销津贴按限额范围内实报实销,销售人员的支出须经销售经理审批,销售经理的支出须经总经理审批。
b)销售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与无佣金员工相同。
c)于额定范围之外的报销,须先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12、其他
a)销售人员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辞职,公司将佣金的提取计算至其最后工作日公司已收到的款额,未履行完的合同由其经理负责跟进。
b)销售人员职务变动后:
ⅰ)在销售部内部职务变动,佣金提成系数不变的,可以继续提取由其签约的并发布的合同净收款额的佣金。
ⅱ)晋升为销售经理的,其职务变动生效日之前由其本人签约并发布的合同,在其本人继续跟进合同履行的前提下,可按原佣金系数提佣,在这种情况下,不可将该些合同分配给手下销售员跟进。
ⅲ)内部应聘、调离或提升到无佣金岗位的,若公司要求其员工直接跟进的,可按原佣金系数提佣,否则佣金计算到新岗位到职日前一天为止。
iv)招聘的新销售经理到职后,只能提取到职后该团队签约并发布的合同佣金。
c)遇以下情况,销售人员的佣金提取计算至其岗位最后工作日公司已收到的款额:
i)合同到期公司不续聘的销售人员。
ii)由于销售业绩差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销售人员。
iii)销售部门因销售人员业绩表现差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由于特殊情况,
公司方面暂不能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暂时安排其工作岗位的销售人员。
13、补充
a)营销人员媒体业绩换算比例
营销人员每年的销售任务分自有媒体及代理媒体两部分,如其中一部分的业绩未达标,另一部分已经达标并超出,自有媒体超出部分可按50%换算至代理媒体;代理媒体超出部分可按70%换算成自有媒体业绩。
b)媒体价格统一折扣
营销人员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各类型媒体的价格及折扣进行销售,不得私自降低价格或折扣,如有特殊情况需先与部门经理沟通,再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与客户达成交易,否则公司有权不批准该交易。
c)试行新的奖惩制度
试行奖惩此制度是鼓励能者和激励营销部的全体成员,具体制度如下:
i)营销部按每个营销人员季度业绩的情况,评选季度最佳销售,获公司额外奖励:800元。
ii)销售人员每周应开拓五个以上新客户;
iii)部门经理必须在每一个季度对部门营销人员进行季度评核;
iv)如营销人员一个季度内销售业绩达不到公司的最低规定,则根据部门经理对其个人的季度评核情况进行处理;
v)如营销部一个季度内销售业绩达到公司的最低规定,可在这一季度的总销售净收款额内提出2%作为营销人员的应酬经费,具体费用分配和使用由营销经理根据实际情况掌控。
l公司保留在适当的时候修改此政策的权利及最终解释权。
销售奖励制度【最新6篇】 篇三
一、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激发一线销售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加销售人员工作的主动积极性,实现公司的销售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超市各课、百货各品牌
三、激励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销售数据由信息部经理、超市店长或百货部长共同签字生效。
四、奖金分配
第一年销售金额环比,销售金额上升8%的课别或品牌给予1000元的现金奖励
第一年销售金额环比,销售金额上升5%的课别或品牌给予800元的。现金奖励
第一年销售金额环比,销售金额上升3%的课别或品牌给予500元的现金奖励
营业第二年开始销售金额按同比上升比率计算
五、奖金发放
每月15日发放上月奖金,以现金形式发放
六、岗位调整
1、新进人员:
基本工资/本月应出勤天数x实际出勤天数+奖金份额x90%
2、离职员工:
基本工资/本月应出勤天数x实际出勤天数+奖金份额x90%
3、试用转正:试用期不享受奖金分配
4、岗位异动:根据人力资源部公布的岗位变动日期,享受变动后薪酬标准。
销售奖励制度【最新6篇】 篇四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三、附则
1、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销售奖励制度【最新6篇】 篇五
一、目的:
通过全员的销售,树立酒店的良好形象,增强全员的销售意识,加强整体的销售配合与协调,形成浓厚的全员销售氛围,密切员工与酒店的凝聚力。
二、政策:
所有的全员营销业绩有标准可以遵循,维护员工的权益。
三、程序:
1、由财务部每月统一收发销售业绩卡,收卡的同时必须发放下月销售业绩卡,销售业绩卡员工本人保管。
2、有效预订:
① 员工接受预订:
A、员工接到客人在本部门消费的电话预订或口头预订后,由接受员工向本部门预订台预订,预订台做好客户信息的登记记录;
B、员工接到客人在其他部门消费的电话预订或口头预订后,接受员工向相关部门预订台预订,预订台做好客户信息的登记记录;
C、客人在营业现场,即时的首次预订消费,不作为员工的预订业绩。
②酒店总台人员、酒店预订员接受预订:
A、酒店总台人员、酒店预订员确认关系的客户,与员工同样享受营销奖励。确认关系须提前申请,经所在部门经理确认后视为有效预订。
B、客人直接打如预订台座机的各类预订,一律不作为预订业绩。
3、二次推销预订:
①客人在本部门消费以后,经员工的二次推销,到其他部门进行再消费的,由推销员工直接向其他部门预订台预订或直接引领客人到消费部门,由消费部门记录该员工营销业绩,二次消费的预订,可不记客户档案的信息;
②在营业当时,客人到有关部门的二次消费,无论有否预订,由其他部门的员工带客人到消费部门的,均作为有效预订,引领员工可记录营销业绩;
③本部门员工在营业当时,现场接待客人的二次消费不作为员工的营销业绩。
(三)签字确认
1、餐厅:
①预订者接到预订的当天,到预订处由预订员在预订单上填写日期、包厢号或桌号,并在预订单上签字确认。
②预订接待部每日由预订员根据预订情况填写“餐厅预订单”注明包厢号、单位名称、客户姓名、联系电话、预订人姓名分别于12时(中午预订)、18时(晚餐预订)交餐厅收银台确认。
③收银员在当天营业结束前填写“餐厅预订单”注明消费金额、折扣情况、付款方式,并签字确认。“餐厅预订单”每日和报表一起上交财务审核。
④员工在预订的消费结束后填具业绩卡,注明消费日期、包厢号和桌号后交客务部,由收款管理员根据“餐厅预订单”填写奖励金额并签字确认。
2、棋牌娱乐:
①娱乐部预订员每日根据预订情况填写“餐厅预订单”注明包厢号、单位名称、客户姓名、联系电话、预订人姓名,收银员在当天营业结束前填写“餐厅预订单”注明消费金额、折扣情况、付款方式,每日和报表一起上交财务审核。
②员工在预订的消费结束后填具业绩卡,注明消费日期、包厢号后由应收款管理员根据“娱乐预订单”填写奖励金额并签字确认。
3、浴场部:
①浴场部内日由浴场大堂副理根据预订情况填写“浴场预订单”注明手牌号(或棋牌室号)、单位名称、客户姓名、联系电话、预订人姓名、预订时间及客人的入场时间。
②收银员在当天下班前到鞋台根据“浴场预订单”将本班内结帐的预订在“浴场预订单”上注明相应的消费金额、折扣情况、付款方式、并签字确认。“浴场预订单”每日和报表一起上交财务审核。
③员工在预定的消费结束后填具业绩卡,注明消费日期、手牌号(或棋牌室号)后交财务部,由应收款管理员根据“浴场预订单”填写奖励金额并签字确认。
4、客房部:
①客房部预订员每日根据情况填写“客房预订单”注明房间号、单位名称、客户姓名、联系电话、预订人姓名。
②收银员在当天营业结束前填写“客户预订单”注明销售金额、折扣情况、付款方式,交部门大堂副理或前厅经理签字确认。“客户预订单”每日和财务报表一起上交财务审核。
③员工在预订的消费结束后填具业绩卡,注明消费日期、房间号后交客务部,由应收款管理员根据“客房预订单”填写奖励金额并签字确认。
(四)消费券、浴券的购买
1、员工推销的消费券、浴票一律到总台统一购买。
2、购买结束后员工填写业绩卡,注明购买券类品种及金额交预订员签字确认。
3、经过预订员签字认可的业绩卡再经财务部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领用提成的依据。
(五)审核的发放
每月26日各部门将员工业绩卡交财务部审核,逾期不交的不再记入提成。各部门的“预订单”与每月26日统一上交财务部作为财务审核的依据,财务汇总后交客务总监审核签字后于10日发放。(所有预订必须是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人当月所有提成,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六)其他
1、员工业绩卡财务核算日截止到每月25日,每月26日之后的业绩统一记入下月。
2、业绩卡确认签字的时间统一规定于每日下午2—4点到应收款管理员处办理。
3、酒店大堂副理、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客务总监除外)全员营销奖励提成比例亦按全员奖励标准执行。
4、酒店客务总监提成比例按“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分配办法”执行,客务部其他人员营销提成比例按全员营销奖励标准执行。
销售奖励制度【最新6篇】 篇六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五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x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x60%x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六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七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第十八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五、薪级调整
第十九条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条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六、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二条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三条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五条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第二十八条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处理。
七、工资发放
第二十六条工资计算 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二十七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二十八条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二十九条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条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x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一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三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四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五条公司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八、福利与补贴
第三十六条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
1、发放取暖、降温费: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600元/月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500元/月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300元/月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400元/月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报销,报销上限为150元/月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三十七条住房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三十八条误餐补贴:每月补贴90元。
第三十九条交通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条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九、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