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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时间: 2024-04-12 21:30:01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这里是编辑给家人们收集的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欢迎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篇一

本公司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公司盈利与发展用心带给贡献的目的,实施以贡献论酬精神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气与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个人薪资信息是公司与个人劳动契约之机密性讯息,任何人不的打听、议论他人薪资,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诉他人。

第二条公司有关薪资保密之相关规定:

1、不盗取、拷贝、阅览公司有关薪资之资料、文件。

2、不将个人之薪资收入状况告知他人。

3、不将个人年终奖及业绩服务奖发放状况告知他人。

4、不向他人咨询个人所发薪资及奖金之计算方式(可向人事薪资作业人员咨询)。

5、不探询他人之薪资收入状况。不探询他人之年终奖及业绩服务奖发放状况。

6、不参与有关薪资之议论,对薪资泄密者主动检举并积极配合调查。

第三条各级主管应领导所属人员养成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的风度,以工作表现争取同情的精神。

第四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罚则如下:

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情事,另调他职。

探询他人的薪资者,扣发1/4年终奖金。

吐露本身薪资者扣发1/2年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者扣发年终奖金。

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1/2年终奖金,如因而招惹是非,予以停职处分。

第五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六条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研讨并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篇二

一、目的

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商业秘密的范畴

(一)技术秘密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电路设计等各类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制造程序、制造工艺、工艺流程、产品配方、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等技术资料。

2、术项目调研报告、可行性报告、调试报告、测试报告等技术信息。

3、项目进展报告、质量反馈、投诉处理等质量控制相关数据及文件。

4、研发日志、实验数据、实验结果、样品、样机、模具、模型等中间过程产品和文件。

5、技术培训资料、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说明性文件。

6、其它与生产、开发、技术相关的、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二)经营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决策、经营品种,与经营相关的管理策略、管理方式、管理方法、管理诀窍。

2、相关合同、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

3、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4、公司会议记录中的秘密事项。

5、公司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品供应和销售的客户名单。

6、财务预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及各类统计报表。

7、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内部文件和资料。

8、法律事务中有关公司商业秘密的事项和仲裁、诉讼中的有关事项。

9、其它与经营和管理相关、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四、商业秘密资料的保密管理

(一)公司商业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四个保密级别

1、“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4、“内部”是不宜公开对外的,公开后会对公司的形象、权益和利益产生不利后果的公司一般文件、信息和材料。

(二)密级的确认

商业秘密的保密级别,由接受或发出该商业秘密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确定。一经确定,应即时在相关商业秘密的载体上明示其密级及保密期限。

(三)需进行保密管理的商业秘密资料的保管和借阅及检阅

1、有商业秘密及其密级都必须在A部门登记备案,机密及绝密资料则必须提交A部门密封后统一保管,秘密和内部资料则由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保管。

2、所有商业秘密资料仅有被授权职员才有权取阅。申请借阅机密和绝密资料,必须填写申请表格并交部门第一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向A部门办理借阅手续。绝密资料借阅期限不得超过X天。特殊情形需报批准。

3、凡在公司对外交往与合作过程中,需要提供公司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资料的,应事先报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

4、A部门应定期检阅商业秘密资料是否已过保密期限,对临近保密期限的资料,会同提交该保密资料的部门决定是否延长保密期限或将该资料内容公开或删除该文件。

五、办公区域及实验室保密管理

(一)员工进入办公区需佩戴工牌。

(二)在具备合理怀疑理由前提下,公司有权对出入包裹进行检查,员工有义务进行配合;非因执行职务需要,不得将非私人物品带出办公区域,一经发现,视情形严重,对违纪员工作出相应纪律处分。

(三)外部人员来访,被访者应在指定洽谈室接待,非有必要之理由(例如外宾参观、审计师作审计等)不得进入办公区:

(四)实验室安装门禁系统并定时更换密码,非相关人员严禁进入。

(五)实验室用品和设备应有专门责任人负责保管、清点,不能遗失,设备报废应有确认的销毁记录。

六、泄密补救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本部门第一负责人;部门第一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以免商业秘密进一步泄漏及损失的扩大,并对相关人员给予惩罚或奖励。

七、保密协议

员工入职时须同时与公司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协议内容与本制度具同等效力。

八、责任与赔偿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处分;并根据公司损失状况,要求违纪员工向公司作出相应经济赔偿:

1、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已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3、未执行相关保密措施,而有可能造成泄密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辞退,并根据《员工保密协议书》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根据损失情况,要求违纪员工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3、窃取公司商业秘密的。

九、附则

(一)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本制度所称的泄密行为是指:

1、使公司商业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商业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可能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篇三

1、总则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1.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个性的职责。

1.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2、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1.2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个性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2.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状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公司保密措施

3.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3.2、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3.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接到报告,应立即作来源理。

3.8、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带给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3.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3.1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3)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3.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资料: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状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内含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理解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资料;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持续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职责。

4、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综合管理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篇四

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保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作原则

档案工作人员应以维护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为准则,不得私自摘抄、复印、传播密级档案内容。

第三条 对档案工作人员的保密要求

一、日常工作要求

1.档案工作人员在接受、保管、提供查阅利用档案资料时,要按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做到签字、登记、注销等手续齐全,帐目清楚。查阅密级档案,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在档案室内查阅,复印只能在档案馆复印。未经批准,不准将密级档案借出。

2.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守国家机密,不准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的内容,不准利用职权私自复印档案材料。

3.凡规定不能查阅和不该摘抄的档案材料,一律不准查阅、摘抄和复印。凡需复制保密档案材料,须经______批准后,方可复制。

4.档案室无人时,应将门、窗关牢,柜上锁,确保安全无误。

5.严守保密规定,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6.在工作形成的废纸,不得随意乱扔。

7.档案信息上网,须遵守信息保密规则,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严防泄密。

8.防止通过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笔记本电脑和移动存储设备等泄密,严禁使用涉密计算机登陆国际互联网,不私自保存、复制和销毁秘密载体。

9.每年进行_____次保密检查,并报上级______。

二、档案销毁工作要求

1.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要按有关规定写出鉴定报告、销毁清册,经______批准后,由_____人以上监督销毁。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若所借档案丢失,档案工作人员须及时通知_____部门,并写明情况(丢失时间、地点、具体档案名称等)以便及时处理。

第四条 附则

本制度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篇五

一、企业档案室是企业机要部门,档案人员对企业档案的保密负有主要责任,档案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反对麻痹思想,严防事故的发生。

二、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绝对不利用机密谋取私利。

三、各种机密档案材料,要实行定期清查和按时归档,收退、销毁。销毁的文件资料均应造册登记,并经领导批准,不得把密级文件刊物、资料向废品收购部门投售。

四、密级档案必须按规定范围阅读,严禁外借、外带。厂内借阅要经过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同意批示,密级文件不准抄录、复印、转载。

五、档案室属机要重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

六、经发现泄密事件,应按级负责,追究责任,对泄密者,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处分。

七、保密范围

凡是形式上不能公开的,直接影响企业利益和内部团结的文件、表册、照片等档案材料均属保密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1.不作公开的厂务会议、党委会议的记录以及有关工作记事。

2.人事方面的关于个人档案及有关资料。

3.来信、来访反映有关情况记录等。

4.上级规定的密级文件。

5.财务档案中的机密事项。

6.重要的出口产品生产技术。

7.本企业创造发明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等。

8.其他应该保密的科技技术档案。

八、保密项目分为:秘密、机密、绝密。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篇六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保密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各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保密协议,严格按照公司保密措施执行。

对违反公司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司内部处分或开除;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公司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委托专人执行;

2)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负责保密。

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4)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应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6)任何人不的打听、议论他人个人信息、薪资、劳务性收入等私密事宜,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诉他人。

7)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篇七

一、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进行保存。

三、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四、心理咨询员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五、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心理咨询员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法律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篇八

一、总则

(一)为认真贯彻国家保密法,切实做好项目部财务保密工作,保守财务秘密,维护项目部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如下保密制度。

(二)财务秘密是关系项目部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主要包括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相关财务数据。还包括财务专用章,涉及财务的有关证件以及有关合同资料、图表资料等。

(三)项目部所有部门及人员都有遵守财务保密制度的义务。

(四)财务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五)属于财务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包括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的财务资料),应当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未经财务主管批准,其他人员不得查阅、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财务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财务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财务秘密。

(七)财务人员发现财务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财务主管,并立即做出处理。

(八)责任与处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

1、泄露财务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5条、第6条规定内容的;

3、已泄露财务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财务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财务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二、附则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使财务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使财务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三、实施细则

(一)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项目部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财务核算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磁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于本制度,未涉及事项依有关规定或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公司财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实施细则第1条所列各种资源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

(三)各会计主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保管,主管会计必须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保管期间,财务负责人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四)各财务人员及其各部门人员不得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五)对于财务专用计算机,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设置使用密码。其他人员只能通过专人或财务负责人开机或同意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专人和财务负责人对该计算机的安全与操作承担责任。

(六)财务人员操作计算机时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只能使用自己的文件夹及子文件夹。文件夹必须存放在c盘以外各盘的根目录下,统一按自己的姓和名称的汉语拼音字头命名,对于特殊文件,操作人员可以加密保护,但必须到财务负责人处备案。

(七)对于计算机程序、财务核算程序、各种申报表程序等,各责任人必须在其职权范围内操作并要将其职责范围内相应的操作密码及时书面报送财务负责人备案。

(八)财务人员对于重要文字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备份文字数据的磁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各种会计载体由财务负责人会同主管领导指定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其他人如需使用必须经主管领导会同相关负责人一起进行签字登记后方可借用并及时退回。

(九)对财务专用章和印信必须严格管理,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负责监印保管,确保印信安全。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任何人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携带外出。

(十)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负责人封存保管,主管领导只有在非常特殊情况下,并至少要会同两位领导或使用人在场方可开封取出钥匙开启保险柜或保密柜。

(十一)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机密、绝密和一般文件要分开组卷、保管和编目,以避免密级混淆。具有密级的档案材料,包括各类财务数据一般只能查阅,但应经财务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抄录、拍照、描绘。财务资料不外借,确因需要借用的,必须正确填写“业务联系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借阅手续,在规定时间内返还,不得转借他人。

(十二)财务人员要加强财务室的安全防护,保管好财务室的钥匙,随时锁好门窗和档案柜。

(十三)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篇九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8、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篇十

第一条机关全体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保密法实施办法》等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局建立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主管本机关和直属单位保密工作,并接受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其职责是:抓好本机关保密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根据本机关实际,制定各项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处理有关保密工作事项。

第三条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文书、档案、人事等涉密工作岗位,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认真检查考核。

第四条保守国家秘密是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义务。机关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五)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国家秘密;

(六)不私自记录、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集国家秘密;

(七)不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八)不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和明传、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秘密事项;

(九)不私自携带密件、密品出境;

(十)不得擅自同外国机构以及港、澳、台机构和外籍人员私自交往。

第五条举行涉密重要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内容或决定事项,未经许可不得向外传达扩散。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应及时交办公室收存,发现丢失立即报告追查。

第六条对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印章、帐册等必须做到专人管理,物在人在,人离加锁,不得随意放置。秘密级以上资料、图表不上墙公布。含有秘密内容的字纸不乱扔乱抛,不带出室外。

第七条机要文电由办公室文书档案员负责保管,存放在固定的保险箱(柜)内。做到定期清理核对,确保不错不乱。

第八条本机关制发秘密级以上文件,要严格控制印数,不发无关单位,并办理签字登记手续。经认定的本机关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等,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复制件用过后应如数交办公室销毁。对违反规定造成失、泄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多余文件、资料、载有重要内容的废纸等,应指定专人负责销毁。大批销毁应送市保密委指定造纸厂销毁,必要时可由办公室和监察部门人员监销。

第十条使用电话,不得在通话中谈论涉密事项,严防秘密扩散。

第十一条使用传真机、计算机传输密级文件资料和信息,必须采用加密装置。无加密装置一律不得传输涉密内容。

第十二条对外会谈或洽谈业务,必须执行保密规定,坚持内外有别。对外提供资料,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和经过批准。统计资料和尚未公开的内部事项不得向外泄露。

第十三条在外事活动中,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内部书刊和记有秘密内容的笔记本,以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篇十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企业的正常发展和利益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切实加强对保密的工作的管理,公司保密的工作实行总裁及部门经理负责制。总裁办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的有关保密制度的指导、贯彻、监督和检查;并对有关泄密、窃密等违规现象的查处。

第三条 加强对员工保密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观念。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密的工作并落实保密措施,对重要部门要经常检查督促。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含驻外分支机构)。

第二章 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企业的经营发展与安全,在一定时期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公司需应保密的内容范围包括:

第六条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七条 人事决策及管理中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 公司知识产权、专利、专有工程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包装设计技术;

第九条 公司生产或经营合作条件,营销贸易渠道,招/投标项目的标底;

第十条 重要合同、客户和销售网络;

第十一条 公司非向员工或公众公开的财务及经营状况、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情况;

第十二条 供一定范围内讨论研究,尚未正式颁布的制度方案等资料;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领导确定应当保密的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员工薪资、年终奖金等涉及个人收入分配的情况。

第三章 保密项目的确定与管理

第十五条 凡与公司产生的需予以确定保密的文件、资料和新设计样品、软件由公司相关部门填写《确定保密项目及密级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表),并经确定保密范围和密级后送公司总裁审批。

第十六条 对科技成果评定获奖之科技项目在进行技术鉴定的同时,产品技术开发部门要组织评审该项目的保密程度,为确定该项目的保密级别提供依据。对本部门不能确定密级又认为应予保密的事项,由主办部门将保密事项提请总裁或总裁办予以确定。

第十七条 凡由公司下发的密件,统一由部门经理负责签收、拆封、查对、编号、归档、保管等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所产生的保密事项经总裁确定并核准密级后,由产生保密事项的主办部门负责办理标明密级(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其中“绝密”为最高密级,其次为“机密”和“秘密”)、编号、登记和管理事宜。

第十九条 对密件要及时或定期检查和清退归档保管。对要销毁的密件,由本部门经理会同总裁办负责保密管理人员对密件进行鉴定和登记造册,并提出书面申请销毁报告,经总裁审批后方可销毁,销毁公司重要密件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两人以上监销制度。各部门对密件提出变更密级或解密,要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司总裁办签署意见后,呈报总裁审批方可生效。

第四章 保密纪律

第二十条 凡属公司确定必须保密的事项,要根据需要严格控制知密范围,只限于知密范围内的人员及总裁批准同意的人员接触。

第二十一条 阅读密件只能限于本人的工作岗位/总裁办内进行,不传扬、不积压,不准携带密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密件阅后应尽快归档;到外地出差办事须携带密件时,必须报总裁批准,并认真办理登记借用手续;使用过程必须严格保密,保证不泄密、不失密。

第二十二条 非经总裁办或总裁同意,不准私自复印、摘录、汇编公司确认为三密(绝密、机密、秘密)的密件内容,若因工作需要复印公司保密文件资料的,必须经过资料的主办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公司总裁办批准。

第二十三条 召开保密性的会议,主办部门应根据秘密内容及保密的重要性程度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场所;

二、根据保密内容的重要程度确定到会人员范围,并对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会议秘密;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有效管理会议的文件、资料、采取适当的安全保密措施;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和传达范围。

第二十四条 举办各种类型性质的展览文字、数据、图片、样品(模型)、录音录相或出版刊物等,内容不得涉及秘密事项;凡涉及秘密内容的,必须经过妥善的技术处理或经总裁批准。

第二十五条 在技术咨询、商务洽谈、客户服务、技术转让及品牌经营、外单位来访参观、考察、学习等活动中,需要接触秘密事项时,须经总裁办审核;并经公司总裁同意。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人提供保密内容。

第二十六条 对外业务活动或技术交流、合作等活动中,需向外提供技术资料或数据时,应限于该项目的部分;凡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必须经过妥善的技术处理,并经总裁办审核、报公司总裁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七条 严格做好资讯保密的工作,涉及秘密的电讯,图文传真、电脑资讯等重要资料、资讯,必须设置保密装置或措施,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传扬,泄露,严防泄密。收发电传、图文传真,用电脑进行重要信息资料录入、查阅、传递(资源共享)和统计数据等,要指定专人专职管理,建立检查和管理制度,严格登记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 董事长、总裁室、财务室等重要部门及文档室,打字复印等地,非工作人员禁止随意进出,有关工作人员也不得随意带外人进入。

第二十九条 总裁办应定期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的保密的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堵塞漏洞。发生或发现泄密、窃密事件时,必须及时报告总裁并查处。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条 对保密的工作有下列成绩之一的部门或个人,公司给予适当表彰或奖励。

一、在关键情况下,不畏困难和个人得失,维护公司秘密安全的;

二、泄露或非法剽窃、收集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破获者。

三、发现他人泄密或保密不当可能造成失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者减少(轻)损失程度及损害后果的;

四、一贯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职守,确保企业秘密安全,积极推动保密的工作有显著成绩者。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轻重及危害或损失后果分别给予警告、直至追究当事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口本公司总裁办。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篇十二

第一条为切实维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商业利益,强化广阔员工的保密意识,避开因有意或无意泄密给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其次条保密工作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公司的主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四条企业隐秘的范围和保密措施:

(一)范围:凡影响公司商业利益和长远进展,不宜对外宣扬的事项、信息,均属商业隐秘。

1、公司未公开的重要经营活动策划方案;

2、公司财务资料;

3、大宗选购的有关事宜;

4、项目招投标的;

5、公司内部把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可行性报告及重要会议记录;

6、不宜对外的员工安排方案;

7、生产流程、独创技术;

8、公司内部会议与会人员的观点、看法及决策过程;

9、其它依据经营需要确定的保密事项。

(二)企业隐秘密级的划分及确定

公司隐秘依据泄露后给公司利益带来的损失程度分为:a密级、b密级、c密级三级。

1、a密级是公司最重要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患病特殊严峻的损失;

2、b密级是公司重要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严峻损害。

3、c密级是公司一般的隐秘,泄露后会使公司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

企业隐秘密级确定由该项工作的主管单位负责。

(三)保密措施

1、密件应明确标明单位名称+密级,保密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延长要加以说明;

2、公司各级组织及员工都有保守企业隐秘的义务;

3、属于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相应行政办公部门专职人员执行,并采纳相应的保密措施;

4、对于涉及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非经主管领导或拟制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当,并实行必要的平安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5、流转过程中的文件需要加强掌握,有关人员签署看法的文件面单,不得让与流转环节无关人员接触,领导签署看法的面单不得复印(本人、上级要求除外),对外联系工作要通过正式文件、函件,不得展现文件流转面单;

6、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供应隐秘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主管领导批准;

7、不准在私人交往和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企业隐秘,不准在未实行保密措施的通讯中泄露和传递企业隐秘;

8、涉及公司隐秘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使用完毕后,或交档室存档,或进行销毁;

9、公司员工发觉公司隐秘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马上实行补救措施并准时报告主管领导的有关部门,该领导和有关部门应马上做出处理。

第五条关于文件的传递

(一)文件传递人

1、公司各类文件的传递人,必需是本公司员工,不得将文件交给外单位人员传递。

2、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主要包括公司办文员、各部门办文员和经手人。

(二)上行文和下行文的传递

1、上行文和下行文均分为两类,公司内上行文、下行文和公司外上行文、下行文。

2、上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上行文即根据公司办文规定提请上级批示的有关文件应区分类别,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公司外上行文即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文件,原则上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特别状况下,可由公司经手人传递。

3、下行文的传递:公司内下行文即公司经理所做的批示、公司下发的文件由公司的`文件传递人传递;经由办公自动化系统下发的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和文件打印管理员操作发布;公司外下行文即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司的批示、文件,只能由公司办文员传递。

4、在传递文件时,传递人应做好登记交接。

第六条关于文件信息的披露

1、文件传递人和文件签阅人,不得向无关人员特殊是公司外人员披露文件的任何内容。

2、在接受问询、需要披露文件内容时,文件传递人、文件签阅人和经手人只能将公司或部门的打算结果答复有知情权的问询人,任何人不得将无关的内容(包括作打算的过程、参加决策的各级人员的相同或不同看法等)在回复时透露给问询人。肯定禁止未经授权或批准将除结果之外的任何文件给问询人或不相关的人员。

3、在答复问询人或请示人时,可以口头答复,也可以书面回复;书面回复时,须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并加盖公司或部门业务联系章。

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并定期检查,堵塞失密漏洞。一旦发觉失密应马上制止,实行补救措施,并准时上报公司对于造成失密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情节依纪严厉处理。

第八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手段,常常性地开展保密纪律教育,特殊要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事例加强保密纪律教育。

第九条对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在防范失窃密中做出突出成果者,应赐予嘉奖。嘉奖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议打算。

第十条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密规章制度推荐13篇 篇十三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二、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的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四、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五、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六、对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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