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供应商管理制度【精选23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我公司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 为我公司提供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必须是遵守法律其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产或销售单位。
二、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三、 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和项目部负责对以上产品进行监督和验证。
四、 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严禁购买,对收取供货单位贿赂而购入不合格品(者)视情节轻重,予以20xx-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直至移交司法机关。
五、 公司安全检查部门对采购的产品没有严格监督,从而使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100-200元罚款、撤职等处分。
六、 项目部对现场的产品未进行认真检查,使不合格产品用于工程上的,给予项目经理和有关责任人予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撤职处分。
七、 凡提供不合格品进入我公司的供应单位严禁进入合格公司供方目录,已进入的,坚决清除。
第八条 从20xx年3月10日起执行。对安全物资供应单位要求
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在采购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时,供应单位必须提供检测合格证明以及以下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包括行为规范、招聘、培训、奖惩、人事变动等一系列有关人事活动和程序。
第二�
第四条员工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自觉地维护公司的形象、信誉和利益。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忠诚企业形成相互尊重、互勉共进的良好氛围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
(三)自觉遵守保密规定,不准泄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信息;
(四)以公司利益为重,办任何事情,都要牢记章约,杜绝浪费;
(五)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相互帮助、相互配合、求同存异、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第五条请假:
(一)事假、病假: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前向所在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下(含一天)由部门批准;二天以上(含二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期间扣除本人工资、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因病不能上班,应及时通知公司,二天以下(含二天)由部门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主管部门领导核准,并做好备案。上班后应出示医院证明,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以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员工病假期间,不得搞第二职业和损害公司的利益活动,一经发现,均作旷工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伤假:因公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须经所在部门证明,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并逐级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及证明,工伤期间发给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工资。工伤疗养期间,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取消工伤待遇。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公司执行每周四十小时工作制,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
(二)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考勤制度,由专人负责考勤;
(四)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徇私舞弊,如有发现扣除当天工资;
(五)中途离开公司,须凭中途离开准假单,报考勤人员登记后离厂,否则作早退缺勤处理;
(六)无故缺勤作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十五天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库场内严禁吸烟;
(八)时间不得干私活,不得吃零食,工作和午餐时间不准喝酒(业务接待除外);
(九)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区域,不准串岗、脱岗、打磕睡、睡觉;
(十)上班时间佩带胸卡,按规定必须穿工作服或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十一)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调动管理,不服从调动分配和管理的。,分管部门主要领导有权通知其待岗或下岗处理。
第七条文明生产:
(一)按公司生产现场管理考评细则要求,搞好文明生产。做到工后场地清,地面无杂物,保持库场内道路通道畅通无阻,搞好包干区环境卫生和绿化;
(二)爱护公司财物,不准任意将公司的财物占为已有,严禁偷盗、有意损坏和浪费公司财物;
(三)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文明礼貌;
(四)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
(五)严禁惹事生非,无理取闹,起哄,散布谣言、消极怠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严禁在厂区内赌博、斗殴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三章招聘
第八条公司聘用人员,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以及对相关专业人员的需要,而对外进行一种招聘的用工行为,聘用人员,应按聘用程序审核、审查、核定,合格后方可聘用。应办理求职登记手续,并交齐如下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和职称证明;
3、一寸免冠照。
第四章培训
第九条公司员工培训工作,由公司统一归口管理,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下进行。
第十条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提出主管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要求,报公司总经理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各部门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制定年度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备案。
第十二条对于计划外培训项目,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前,需将追加培训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备案。
第十三条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培训制度。新录用的员工、转岗的员工、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先经过培训,经考核具备岗位所需基本条件,并取得上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各类培训,无论外委培训还是内部培训,必须进行培训有效性评价,以保证培训的有效性、保证员工技能的提高。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培训档案,考核成绩不合格进行再培训,外委培训人员考核不合格,培训费用自理。
第五章人事变动
第十五条部门主管调动审批程序
部门主管的调动由总经理提出,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调动。
第十六条部门之间员工调动审批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用人部门主管提出用人需求,填写《用人申请表》,报送总经理,总经理与用人部门主管及主管经理协商拟定人选。
第十七条部门内部员工调动审批程序
部门内部员工岗位调整(包括临时借调3个工作日以上及试岗)由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经理和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该部门主管做好备案。
第六章奖惩
第十八条处罚
(一)每月12日前报上月考勤(假日顺延)。每迟报一天,扣罚单位主管、考勤员20元,超过5日,处罚部门主管50元。
(二)未执行考勤登记制度,没有考勤登记本、有本不记、登记不符、没有考勤员,有上述情况之一,每月扣罚部门主管50元,直到完善制度为止。
(三)工作时间迟到、早退、脱岗、串岗、聊天,每发现一次,罚违纪者50元。迟到、早退达30分钟按旷工处理。
(四)工作时间内,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抽查中发现有违纪行为者,处罚50元。
(五)工作时间内,各部门搞文体活动,或停工放假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各部门同时或分头搞集体活动,需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违纪,处罚部门主管100元。
(六)对无理取闹、谩骂、殴打、报复执行公务人员者,视情节处100—200元罚款或待岗,并交港口警务站或公安机关处理。
(七)库场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发现违犯者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处罚300元,第三次辞退。在非指定地点每发现一个烟头处罚所在部门主管50元。
(八)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每次罚款20元。
(九)光线充足情况下开照明灯,罚所在部门主管50元,办公室、休息室无人点照明灯、空调或取暖设备等,罚所在部门人员或班组人员100元。
(十)严格执行出门证制度,各部门主管及库场部开具的出门证必须在“出门证”上写清出门时间及事由,同时开具出门证人员在登记簿上登记,否则一项不符对相关责任人处
1.0目的
对物资供应部仓库物资的储存、保护、进、出库进行有效的`控制。
2.0范围
适用于物资供应部的仓库管理。
3.0职责
3.1负责对仓库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2负责对仓库盘点的监盘与记账监督。
3.3仓管员负责对仓库物品的进、出管理和帐、物的盘点与记录,并按规定对仓库进行管理。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物资入库
4.1.1仓管员和物资使用部门的指定检验人员应对物资进行验收,使用部门检验人员对物资的质量负检验责任,仓管员对经检验合格的物资数量进行核实,开出《入库单》,由检验人员签字确认后,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4.1.2仓管员应及时将入库的物资登记到库存物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
4.1.3对急用物资使用人可经部门负责人口头同意后直接拿至现场使用,但使用部门须协助仓管员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出入库手续,仓管员及时入帐和销帐。
4.2仓库管理要求
4.2.1仓管员根据物资的性能、品种、型号、用途、重量、包装等特点以及易挥发、易受潮物资的特性和仓库条件,把库存物资分成清洁物资、维修物资、清洁工具、维修工具、待处理物资、不合格物资、危险品等,分区摆放并做好区域标识。
4.2.1.1待处理物资包括回收再利用品、边角料及队组遗留下来的物品等。
4.2.1.2不合格物资包括检验发现的物资、报废物资等。
4.2.1.3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及带毒性物品,以及强酸强碱等腐蚀性化学品。危险品应分区隔离摆放、分类分项进行保管,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4.2.2所有物资应摆放整齐、分类标识,方便领取,包装标识一律向外。
4.2.3应根据仓库内物资特性,配备相应的温度计、湿度计等监测工具,设定上下限值,保持仓库环境的温度、湿度适当,环境清洁。
4.2.4仓库内应具有相应的防火、防潮、防盗、防挥发等措施。
4.2.4.1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应功能正常。
4.2.4.2存放危险品的仓库须装防爆灯。
4.2.4.3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隔离5米存放。
4.3材料出库
4.3.1材料的出库必须凭《物资领用单》,经直属领导批准后方可到仓库领用,项目清楚,手续齐全。如有不符,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材料。
4.3.2材料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对于不是一次性消耗的物资如油漆、电话线、铁钉、电缆等,最初使用人填写《物资领用单》,由仓管员销账。剩余材料必须存放在剩余材料存放点,剩余材料未使用完之前,不能开封新材料。
4.3.3急用材料领用人员须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物资领用单》交仓管员,并由仓管员销账。
4.3.4《物资领用单》由材料使用人填写,直属领导审批;如是借用材料,归还时需填写归还日期,由仓管员验收入库。直属领导须对整个物资领用合理情况进行监督。
4.3.5周期性采购的材料均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即用旧物资换领新物资,如:硒鼓、墨盒、灯泡、日常工具等。如不能提供旧物资,必须提供情况说明并由直属领导签名确认。
4.4仓库盘点
4.4.1仓管员对库存物资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填写《仓库进销存台账》经直属领导审核后,进行备案。
4.4.2仓管员对仓库相关纸质单据要留底并保存完整,包括:预算内/外材料申购单、入库单、出库单、物资领用单、仓库进销存台账等,以便备查。
4.4.3对库存时间较长的物资,发现霉变、破损或超过保质期时应及时填写《物资报废申请单》,写明报废原因,由财务管理中心进行价格审定,1000元以下的直属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处理意见,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材料报矿长审批。对有保质期要求的,仓管员应提前一个月报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处理。
4.4.4对不能及时处理的材料,应统一放置于仓库的待处理材料隔离区内。
4.5待处理物资管理
4.5.1对回收再利用物资、项目部遗留下来的物资须填制《待处理物资登记表》,并报财务进行价格审定,1000元以下的物资由相关部门根据待处理物资的情况可做出内部调剂、变卖等处理,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资产处理须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仓管员设置账本并按实际情况登记入账。属资产类物资需按相关办法执行。
4.5.2对“待处理物资”,仓管员应每季度至少整理、汇总一次,报部门或==项目经理审核后,提交上级部门待处理。
4.5.3对于需调剂的资产,按相关办法执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便于规范管理。
二、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三、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帐消帐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帐。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六、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帐,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七、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总务处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帐手续。
八、分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九、学校寒暑假,或节假日前,财产管理员及各实验室、各专用活动室的管理员,应将自己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贮存好、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财产物资安全。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实施程序
4.1.1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3管理评审
4.3.1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4.4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5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一、总则
为了加强供应商的安全管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安全、可靠,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二、供应商安全管理责任
1、供应商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指定安全管理负责人,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
2、供应商应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设计、生产、运输等各个环节均符合安全要求。
三、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
1、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供应商应建立风险报告和监控机制,及时向公司报告安全风险和隐患,并配合公司开展风险排查和治理工作。
四、供应商选择与评估
1、在选择供应商时,公司应优先考虑具备良好安全管理体系和资质的供应商,并进行严格的评估。
2、公司应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的安全考核,包括产品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整改或淘汰。
五、供应商安全培训与指导
1、供应商应定期对其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公司可向供应商提供安全指导和支持,协助供应商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信息沟通与协作
1、供应商与公司应建立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共享安全信息和数据,确保双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有效协作。
2、在发生安全事故或紧急情况时,供应商和公司应相互配合,共同应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监督与考核
1、公司将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对于安全管理表现优秀的供应商,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对于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供应商,公司将采取整改、罚款等措施,直至终止合作关系。
八、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一、总则
为加强供应商的安全管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安全标准,降低供应链中的安全风险,特制定本供应商安全管理制度。
二、供应商安全管理责任
1、供应商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供应商应制定并执行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或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
1、供应商应定期对其产品或服务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2、供应商应建立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四、产品与服务安全管理
1、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禁止提供假冒伪劣、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
2、供应商在提供服务时,应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因服务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
五、供应商选择与考核
1、采购部门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充分考虑供应商的安全管理能力和业绩,优先选择具备良好安全记录的供应商。
2、采购部门应定期对已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考核,包括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整改或终止合作。
六、沟通与协作
1、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传递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和信息,促进双方的合作与共赢。
2、在出现安全问题或纠纷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共同维护供应链的安全稳定。
七、培训与宣传
1、供应商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
2、采购部门应协助供应商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八、附则
1、本制度由采购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更新和完善。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1.目的:为了选择合格的承包商,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合本企业承包商的管理。
3.职责:安全科和技术设备科负责承包商的预审、教育、施工监督检查验收;综合办公室负责后勤的保管和供给,车队的供给;安全生产副厂长统筹管理,协调各科室配合帮助。
4.资格预审
4.1承包商需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企业的经营能力和范围、以往的业绩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范围等内容;
4.2安全科、技术设备科、生产计划科、综合办公室会同其它各科室、车间针对承包商提供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承包商的安全生产作业能力,根据审核结果选出适合的承包商,将审核结果报厂长,经厂长批准后方可正式选用承包商;
4.3安全科汇总各科室意见,针对承包商的施工内容提出安全生产要求,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4.4承包商要根据企业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编制必要的生产计划,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与作业有关的安全设施、配备,接受企业安全培训教育;
4.5教育合格后安全科出具“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承包商凭借《承包商一级教育合格证明》及《安全责任协议书》方可进入厂区;
5.作业监督
5.1安全科对承包商的作业落实安全责任人,作业过程中,承包商有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5.2承包商人员涉及到用火、用电、登高、吊装等作业时应到安全科申请,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的办理须符合企业相关制度;
5.3安全科针对作业内容不定时的检查监督承包商的施工作业和安全生产状况,填写《承包商作业安全检查表》。
6.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6.1承包商主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厂区内严禁吸烟、严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业,严禁违章动火、违章作业等规定。不得将火种及香烟带入厂区内。在施工作业时要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厂区内不准有穿短裤、裙子、拖鞋和赤脚(背)、无袖背心、追逐打闹以及将小孩带入厂区内等现象。
6.2承包商要爱护厂内公物及所有设备、管道和消防设施(器材),未经安全科批准办理许可证,严禁动用消防栓和其他消防器材。禁止无端爬越厂区内的各种机械装置、建筑物或在其上面做与本施工工作无关的事情。
6.3承包商所带(开)施工车辆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和登记,按照规定戴好防火帽,在厂区内限速行驶。未经安全科批准,严禁将非作业车辆驶入装置区内以及将车辆停放装置区内和消防通道上。
6.4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允许的作业范围,在指定的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严禁在装置区内随意开启机泵、动用、触摸机器、仪表、阀门、电器设备等,更不准未经同意随意拖用厂内、他人或外单位施工材料和建筑等物品。在施工现场的设备、物资材料要有专人看管,发生窃盗案件时要及时向安全科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6.5承包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与相关科室做好联系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防止因施工作业情况的变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类事故。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以及穿带铁钉的鞋。
6.6承包商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厂区内未经安全科批准,严禁使用电炉、电锅、电壶等大负荷电器。
6.7承包商应安排具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对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专业监护。
6.8在企业启动安全应急程序时,承包商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不得自行其事。
6.9如施工项目有多个承包商的,执行以上规定外,由安全生产副厂长对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6.10承包商凡在厂区内违反上述有关条款和厂内有关规定者,安全科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企业有关安全管理文件中的处罚条款作出处理,视情节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险情或形成案件及造成恶劣影响时,视情节对责任者和责任单位进行赔偿损失或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7.表现评价和续用
7.1项目完工后,企业相关科室应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表现做出评价,填写《承包商表现评价表》,汇入承包商档案;
7.2企业将为合格的承包商造册,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单》;
7.3对于承包商名单中优秀的承包商,企业以后在选择时可以优先考虑。
8.相关记录
1、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建立安全、稳定的供应商队伍,确保本企业能得到及时、长期、稳定的高质量的物料和服务,防止外购原材料、零件、设备的原因影响产品的质量以及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长期向本企业提供原辅材料、零部件、设备以及配套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3、职责
3.1 采购部门负责对外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资质鉴定、信用等级评价。
3.2 质量部负责采购产品的抽样检验工作,对供应商品质体系进行评估与定期稽核。
3.3 总经理负责批准《合格供应商名单》。
4、内容
4.1 实施程序
4.1.1 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管理,生产、质量、技术等部门予以协助。
4.1.2 采购部门进行初步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调查内容包括供应商的供货水平、产品质量状况、价格水平、生产技术水平、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和管理水平等。
4.2 样品需求与样品确认
4.2.1 如企业有样品需求,由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送交样品,采购人员需对样品提出详细的技术质量要求,如品名、规格、包装方式等。
4.2.2 样品应为供应商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代表性产品,数量应多于两件。
4.2.3 样品在送达企业后,由企业的设计部门、质量部门完成对样品的外观、性能指标等质量方面的检验,并填写《样品确认表》。
4.2.3 经确认合格的样品,需在样品上贴上样品标签,注明合格,标识检验状态。
4.2.4 合格的样品至少为两件,一件返还供应商,作为供应商生产的依据,一件留在质量部,作为检验的依据。
4.3 管理评审
4.3.1 质量部对《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进行初步评价,挑选出值得进一步评审的供应商,召集本部门、采购部门及技术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相关评审。
1)企业根据所采购材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采购材料分为关键、重要、一般材料三个级别,不同级别实行不同的控制等级。
2)对于提供关键与重要材料的供应商,质量部要组织采购部、技术部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上海博维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ZL-BW-08 审,并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采购部、技术部签署评审意见。
3)对于提供一般材料的供应商,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4.4 合格供应商名单
4.4.1 采购部门将相关供应商资料经过筛选后,报送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并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2 原则上一种材料,需准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供采购时选择。
4.4.3 对于唯一或独占市场的供应商,可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如客户提供供应商名单,采购部必须按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进行采购,客户提供的供应商名单直接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4.4.4 《合格供应商名单》要在每次的供应商考核结果得出后进行修订。删除不合格的供应商,重新订立的《合格供应商名单》经企业最高领导者批准生效。
4.5 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监督
4.5.1 质量部和生产部保存供应商的供货记录,对于供货不合格的采购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连续三次物资不合格则暂停采购,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修订《合格供应商名单》。
4.5.2 合格供应商应每年重新评价一次,由质量部填写《供应商综合评价表》,评价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并将评价结果列出清单,合格供应商报企业领导批准后成为下一年的的合格供应商。
4.6 合格产品供应商档案建立
4.6.1 采购部负责编制和维护合格供应商档案以及供应商评价的相关资料等。
5、记录
《样品确认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合格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综合评价表》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一、目的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二、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三、职责
供应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原材料样品测试工作,选择合格的原材料。
四、管理要求
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一)采购
1、采购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供方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对供方及采购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安全实现或最终产品影响。
3、将需要采购的产品按对最终产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分类以及对相应供方分类:
(1)应根据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安全能力进行评价,并选择合格供方。
(2)应制定对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3)对供方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予以保持。
(二)采购信息
1、对采购产品的安全要求、交付要求和服务在采购文件中予以规定,必要时包括:
(1)有关程序、过程、设备、人员的要求。
(2)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3)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的要求。
(4)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是充分和适宜的。
2、采购产品的验证
(1)对采购产品根据其危险性类别分别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及基础设施控制中有关规定实施验证。
(2)具有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要求时,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安排和放行方法。
(三)供应商的责任
1、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
(1)对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
(2)对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3)对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
(4)为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提供给用户。
2、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及时提供给用户。
3、对提供还未分类的化学品的供货人,应查询现有资料,依据其特性对该化学品识别、评价,以确定是否未危险化学品。
(四)采购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具备剧毒化学品你、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具备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五)建立合格的供应商档案
包括合格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业绩评估等资料
供应商档案:
1、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
2、合格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登记表;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5、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6、供应商预审合格表;
7、品管检验合格证明。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理顺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搞好公司内外部的衔接管理,确保满足安全生产,稳定连续生产的条件,进一步搞好公司生产原格物料保质保量的采购供应工作,特制定制度:
一、对公司所需的`各种原料的生产厂家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对有实力,有信誉的原料生产厂家列入供应商储备登记表,并逐步收集各类相关资料予以备案。以备供应商选择时参考。
二、各类供应商选择,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特别是关系到安全生产的大宗原料、重要备件的A类供应商,要全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及实地考察,索取各种证件资料,如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还要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对所供原料进行现场取样分析;B类原料供应商在完备以上资料后,可送样品来公司进行分析验证,部分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其它供应商要求资料齐全。资质、资料不齐全供应商选择的否定条件。
三、经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商合作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各种资质资料装入供应商档案中;供应商档案内的资料要不断的更新,随时记录供应商的最新信息资料。
四、根据供应商的评价办法,每年对全部的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价(遇特殊情况可缩短评价时间),达不到要求的给予淘汰;合格的给予续签合同。
五、供应商评价条件:
1、产品质量;
2、技术服务;
3、交货速度;
4、对用户的需求能否作出快速反应;
5、供应商的信誉;
6、产品价格;c
7、延期付款能力;
8、销售人员的素质(才能、品德);
9、相关资料的优劣。每项分优秀、良好、较好、差、极差五个等级,从四分到零分依次递减;36分为满分,低于22分淘汰,详见“供应商评价准则”。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河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物资、服务供应商的管理,强化供应商准入、评价,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非招标形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业务供应商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3、术语及定义
3.1供应商:指向公司提供商品或相应服务的企业,包括制造商、代理商和施工方;
3.2代理商:指制造生产企业授权的在一定区域销售其部分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
3.3合格供应商:是指社会上具备资质及履约能力,通过一定程序评价,并经各级管理部门审批合格进入公司,可向公司提供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3.4潜在供应商:是指有能力向公司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但不在公司供应商库内的投标供应商。
4、职责
公司运营改善部为公司供应商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工作。
4.1运营改善部职责
4.1.1制(修)订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
4.1.2收录公司供应商信息;
4.1.3建立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并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4.1.4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
4.1.5组织对供应商的月度和年度评价;
4.1.6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4.1.7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其它业务。
4.2采购主责部门职责
4.2.1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4.2.2供应商入库推荐和资质审核;
4.2.3负责在库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4.2.4协助招标办收录供应商信息。
4.3采购需求单位职责
4.3.1向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
4.3.2参与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评价,并提出建议。
4.4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4.4.1审计处:审计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4.4.2法律事务部:负责收集与公司产生重大经济纠纷且进行恶意诉讼的供应商信息,通报涉案单位,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招标办。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管理原则
坚持荐优用优、准入审批、动态维护、资源共享,公平、公正、公开,制造商为主的原则。
5.2供应商评级
5.2.1评级原则:根据供应商企业情况、质量情况、合同履行情况、服务情况等,依据各部门对供应商的入库评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附件1);并结合年度评价结果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
5.2.2各主责部门制定详细的供应商入库评分标准,报招标办审核后执行。
5.3供应商库建立与维护
对供应商实行入库管理制度,采购活动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择入围供应商。
5.3.1供应商入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5.3.1.1资质符合要求;
5.3.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以往与公司各单位业务往来中没有违规违约记录;
5.3.1.3具有满足履行合同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以及相关资质;
5.3.1.4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5.3.1.5特殊行业和特种设备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5.3.1.6代理商的要求
a.国内制造商所授权区域级别为地市及以上级别的代理(针对公司或集团范围的授权视为代理商);
b.进口品牌国外公司授权的代理商;
c.授权期限起始时间及授权内容应明确,有授权人签字(国内代理商需加盖授权单位行政章)。
5.3.2供应商入库流程(附件8)
5.3.2.1推荐
a.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时,收集供应商资质资料并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附件2);
b.需求部门推荐供应商时,收集供应商资质资料并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报采购主责部门审核。
5.3.2.2资质审核
采购主责部门对拟推荐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具体包括:
a.营业执照:具体审查企业名称、成立日期、有效期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年检情况等(三证合一的还要审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不再审查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b.税务登记证:具体审查登记时间、经营范围、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
c.组织机构代码证:具体审查有效期限和年检情况等;
d.生产许可证: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应对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限、产品名称一致性等进行审查;
e.必须具有的相关强制性认证及资质(如MA证、特种制造许可证、防爆产品合格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审查有效期限、产品名称等信息;
f.生产能力、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执行标准、专利证书和市场业绩;
g.产品代理授权书:审查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效,从事专卖销售和代理销售的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或销售总代理所提供的书面授权及委托证明文件;
h.兼有安装、维检业务的供应商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检资质证明;
i.其他必要证件: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根据行业和产品个性化要求提供。
5.3.2.3采购主责部门负责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评议,如有需要,采购主责部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报告应按统一格式书写(附件3);
5.3.2.4资质审核结束后,将审批后的《供应商新增申请表》及供应商资质资料报招标办;
5.3.2.5招标办审核通过统一办理入库手续。
5.3.3潜在供应商入库
5.3.3.1需求单位或采购主责部门收集该潜在供应商资质资料报采购主责部门审核;
5.3.3.2审核通过后,可参与当次采购活动;
5.3.3.3填写《供应商新增申请表》,连同资质资料报招标办;
5.3.3.4招标办审核通过办理入库手续。
5.3.4代理商入库
采购主责部门审核后,再履行供应商入库程序。
5.3.5供应商库维护
对供应商库实行动态维护,待现有供应商入库后,可随时推荐新的供应商;当出现供应商信息变化或数据需要维护时,填写《供应商变更申请表》(附件4)、《供应商扩充视图申请表》(附件5)。
5.3.6在库供应商的选用
5.3.6.1供应商选用原则
a.拟推荐供应商接受我方采购邀请,并能按要求积极响应;
b.同一采购项目受邀供应商原则上应为行业内同档次供应商;
c.优先从供应商库中选取供应商,确保具有可追溯性;
d.采购时原则上选用生产制造企业,但供应商采用的销售模式属于完全授权代理模式,没有其他销售模式存在的特殊情况除外。
5.3.6.2供应商选用流程
a.需求单位、采购主责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从供应商库中择优选取拟邀请供应商;
b.采购主责部门进行确认;
c.在库供应商不能满足需要时,可推荐潜在供应商,由采购主责部门审核供应商资质资料,合格的可参与当次采购活动。
5.3.7在库供应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5.3.7.1在参与采购过程中遭遇不公正待遇,或受到不公正评价后,有权向招标办提出质疑或投诉;
5.3.7.2有权向监督部门举报公司范围内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营私舞弊行为;
5.3.7.3接受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
5.3.7.4以诚信的原则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5.3.7.5业务合作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利益;
5.3.7.6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承诺;
5.3.7.7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5.3.7.8及时向采购主责部门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况,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等。
5.3.8供应商评价
5.3.8.1评价程序
对供应商的评价采取日常评价与月度、年度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a.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根据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情况,按照评价内容(附件6)进行日常评价;
b.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根据对供应商的日常评价情况,于每月5日前将《供应商月度评价汇总表》(附件7)报招标办;
c.采购主责部门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按相应合同条款执行;
d.每年年终,招标办组织需求部门、采购主责部门、价委会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评价;
e.招标办根据月度年度评价结果,随时按照5.3.8.2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5.3.8.2评价结果处理
a.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1至3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减5分,且一年之内,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b.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4至7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减10分,且三年之内,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c.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8至17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直接降为D级供应商,且不再邀请该供应商参与公司采购活动;
d.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中18至20中任意一条,在供应商分级评价中加5分;
e.评价结果出现附件6评价内容以外情况,由招标办视情况进行处理。
6、考核
6.1对于容忍、纵容供应商不良行为,或知晓后而未及时反馈,无论是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2发现在供应商入库、选用、审核、评价等环节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为,视情节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附则
7.1本办法由运营改善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7.3合金料、冶金辅料、耐火材料等工艺消耗性原材料的供应商选用暂执行《原材料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例。
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一)采购
1、采购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供方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对供方及采购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安全实现或最终产品影响。
3、将需要采购的产品按对最终产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分类以及对相应供方分类:
(1)应根据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安全能力进行评价,并选择合格供方。
(2)应制定对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3)对供方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予以保持。
(二)采购信息
1、对采购产品的安全要求、交付要求和服务在采购文件中予以规定,必要时包括:
(1)有关程序、过程、设备、人员的要求。
(2)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3)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的要求。
(4)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是充分和适宜的。
2、采购产品的验证
(1)对采购产品根据其危险性类别分别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及基础设施控制中有关规定实施验证。
(2)具有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要求时,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安排和放行方法。
(三)供应商的责任
1、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
(1)对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
(2)对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3)对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
(4)为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提供给用户。
2、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及时提供给用户。
3、对提供还未分类的化学品的供货人,应查询现有资料,依据其特性对该化学品识别、评价,以确定是否未危险化学品。
(四)采购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具备剧毒化学品你、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具备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五)建立合格的供应商档案
包括合格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业绩评估等资料
一、总则
为了加强供应商安全管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可靠、安全稳定,降低供应链安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
1、安全第一:将安全作为供应商选择、合作和管理的首要原则。
2、预防为主:通过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预防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合规经营:要求供应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三、供应商选择与安全审查
1、建立供应商准入机制,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筛选和审查。
2、对供应商的资质、经营状况、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3、对供应商进行安全审计,确保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能力。
四、供应商安全管理要求
1、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管理组织、制度、流程等。
2、供应商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3、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产品或服务,确保质量可靠、安全稳定。
五、供应商合作与沟通
1、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和协作。
2、定期召开供应商安全会议,交流安全管理经验和做法,共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和协调,共同解决存在的问题。
六、供应商考核与奖惩
1、建立供应商考核机制,定期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水平进行评估。
2、对安全管理表现优秀的供应商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3、对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供应商进行整改督促,直至符合要求;对严重违规的供应商进行处罚或终止合作。
七、安全培训与教育
1、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供应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鼓励供应商自主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提升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八、信息安全与保密
1、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信息安全和保密要求。
2、对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敏感信息的交流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九、监督与检查
1、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人员,对供应商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验证。
十、附则
1、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之前规定不符之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 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 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 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 各项目部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 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6、 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 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 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 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 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 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 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 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 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 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 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场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 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la”标识)两部分。
3、 为了保证安全防护用品质量,安全防护用品厂家应提供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书、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在产品的明显位置应有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
4、 安全部负责对安全防护用品的检验过程和合格性进行监督、检查。
5、 公司工会对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四、 安全防护用品的保管
1、 检验验收合格后的安全防护用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 各部门、项目部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遵循产品说明书或厂商建议,妥善保管,注意防潮、变质,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五、 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发和使用
1、 施工项目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有关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发安全防护用品;
2、 安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从“安全、文明措施费”中提取,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按规定配发的安全防护用品;
3、 施工现场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使用:
4、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特种劳动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5、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应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相关检验标准和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对其进行检验和外观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发现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废。
6、 安全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统一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每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 安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报废
1、 根据安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书的使用期限及实际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更换、报废。对于安全防护用品性能明显下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时,或检定不合格,又无法修复和无修复价值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申请表,经安全部、材设部批准后报废,并且在安全防护用品台账中注消。
2、 由材设部负责集中收集破损、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准随便乱丢,按规定集中进行报废处理,并建立报废台账。
3、 公司安全部应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保用品,应当予以报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供应商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廉洁自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采购作业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唯一的供应商管理评审机构。采购部是公司唯一的合法采购组织。
第四条供应商管理是任何一个企业都视之为经营是否能步入轨道的重要基础之一。物料采购成本的合理性,会对经营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有效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可以为公司创造效益。
第二章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架构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评审小组是公司供应商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公司的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策略、材料价格等进行表决审批,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表决审批。供应商评审小组设专职组长一名,其余为兼职。
第六条组长全面负责供应商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兼任。
第七条审计对供应商单价进行市场调查,对公司各级采购人员的廉洁工作进行调查。对采购业务与供应商评审小组会议决议是否相符以充分的反映和监督。
第八条供应商评审小组任专职负责供管委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供应商的开发与管理工作,并与供应商保持日常维护及联络工作,定期招待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部经理负责公司各物料的采购落实工作。采购员负责物料采购的落实与跟催。具体工作包括:建立供应商与价格记录;采购方式的设定及市场行情调查;询价比价议价订购作业;交料进度控制与逾交督促;进料质量控制异常处理等。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及评审
第十条供应商是公司的合作伙伴,公司营造良好的供需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公司原材料料供应商的确定、价格、策略等均由供管员会议决定。
第十二条新供应商评审须实地到供应商处所,进行对厂房、生产设备、产品检验等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公司的要求。因环境因素而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经常务主任和主任核准后,可用样品方式进行检测评估。
第十三条供应商的资格初审:
1)常务主任或其委托采购、审计或其他人员先按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样品、报价,原料样品的质量是否符合公司的品质要求等进行初审。初审由常务主任组织进行。
第十四条初审程序:①供应商开发人员收集资料—②报送常务主任分析并洽谈—③转采购经理进一步谈合作事项。
第十五条供应商通过了本厂的初审后,则可进行评审或评估。
第十六条供应商的评审:
A)若实际需要时,由供管委委员(不得少于3个部门的相关人员)到供应商处进行实地调查,并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质量体系及其它项目进行审核,取回样品进行检测,填写《供应商评审/评估表》;
B)原料样品质量检测合格,经评审合格后的供应商,由供管委选择质优价廉,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提供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七条供应商的评估:
A)当对供应商无法进行实际评审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及材料样品,由供管委对资料进行审核,样品交品管部和研发部进行分析检测;
B)当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经分析检测不合格时,可要求供应商改善,并重新提供样品再次检测,或重新寻找目标供应商;
C)经本公司的评估,产品质量合乎本厂的要求,由采购部填写《采购协议》或由供应商提供产品销售合同、《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成为本厂合作伙伴。
第十八条经过供应商管理委员会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登陆《合格供应商名录》。合格供应商名录是采购部执行作业的必要前提。
第十九条严格控制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厂商进行采购(500元以下现金零星采购除外)。紧急、零星采购执行询价、议价程序后,经常务主任审批后可作临时供应商进行采购。如不能执行询价、议价程序的,如常务主任指派有关人员与采购员一起参与采购。
第二十条新供应商审定,须填报《供应商审定表》,内容有注册资金、人员、质量体系、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付款条件等基础数据,产品是直接生部还是贸易供货,并附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
第二十一条新供应商的开发,基于寻找直接生产厂家,中间贸易商一般不作为首选开发对象。
第二十二条新供商评定标准分达到70分以上的,可以认定为合格供应商。第一、经济性质(个体户为5分,有限责任公司10分),第二、税务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0分,小规模7分),第三、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6分,每增加10万加1分,最高10分;100万元以下5分),第四、人员(达100人以上为10分,以下为5分),第五、质量体系认证(有的加15分,未有为7分),第六、付款条件(月结为15分,货到付款为10分,其余为5分),第七、价格(比现有供应商高的为0分,低2%的为7分,低5%为10分,低5%的为15分,低8%为20分,低10%以上的为30分)。
第二十三条新供应商开发每月进行一次专题会议进行评审,新供应商未经评审合格,不得向其采购物料(样板检测除外)。经评审合格后,可向其进行小批量的试采购,稳定后可批量采购。
第二十四条合格供应商每季度评审一次,(一)价格:最高分40分,标准分20分(根据市场最高价、最低价、平均价、自行估价制定一标准价格,标准价格对应分数为20分,每高于标准1%,标准分扣2分,每低于标准价1%,标准分加2分,同一供应商供应几种物料,得分按平均计算。报价行为不规范,每一次扣5分。付款方式为月结加5分),品质:30分(以交货批退率考核:批退率=退货批数/交货总批数,得分=30分*(1—批退率)计算),交期考核分20分(逾期率=逾期批数/交货批数,得分=20分*(1—逾期率)计算,另外:逾期1天,加扣1分;逾期造成停工待料1次,扣2分),服务考核分20分(出现问题,不太配合解决,每次扣1分;公司会议正式批评或抱怨1次,扣2分;客户批评或抱怨1次,扣3分)。
第二十五条80—100分为A级供应商,A级为优秀供应商,可以加大采购量;70—84分为B级供应商,B级为合格供应商,可正常采购;60—69分为C级供应商,C级为辅助供应商,应减量采购或暂停采购;59分以下为D级,D级为不合格供应商,予以淘汰。同类材料尽可能集中到一至二家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
第二十六条公司大宗材料供应商,需两家以上供货,由采购部合理分配其份额,保证市场价格的竞争性及变化可控性。
第二十七条为了提高供应商的竞争力和危机感,公司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对战略合作伙伴(70分以上供应商)签订一年期的采购合同协议。同时,也向其他同类材料的供应商下一些单,以用来维持关系,还可以备急用。
第二十八条通常用的大宗原材料的采购,公司每年引入一定数量的新供应商,以增强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意识,以便提高质量及降低价格。
第二十九条供应商评审由常务主任负责组织,各委员参与。
第三十条供应商资料、评审资料、合格供应商名录资料等,由采购部负责整理及保管,采购委员会成员有权调阅,但须办理调阅手续。
第四章供管委会议议事规则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立供应商管理委员会,供管委是公司供应商管理及采购管理的权力机构,在董事长的授权下从事供应商管理工作。供应商管理委员会由供管委主任、常任主任(专职)、生产经理、品管经理、营销总监、财务经理、PMC经理、研发经理组成。常务主任是供管委议事的主持人,采购部经理列席会议,做会议记录并负责决议案的执行。
第三十二条供管委职责:(1)供应商评审;(2)拟定原物料的采购政策并确保政策的适当执行;(3)依据本公司的质量标准,确保原物料的品质及合理的价格;(4)审核决定采购的时机、价格及数量。(5)协调、解决影响采购实施的重大问题。
第三十三条供管委组织的运行:分定期会议与不定期会议。
第三十四条定期会议召开时间规定为每季初的15号进行。会议主题:1、新供应商月度评审和合作三个或以上的供应商的季度评价;2、新产品的开发意向(新产品的物料定价);3、重要物料(如柜身板/门板的调整)的供应商的更换;4、供应商当季调价及趋势;5、供管委要求的其他事项。定期会议由采购部门定期提供分析资料,以供会议讨论和决策。
第三十五条不定期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召开。主要内容:1、新供应商需要组织评审时;2、合格供应商内的物料调整(不高于原价格的);3、调升价低于5%的物料;4、固定资产的采购;5、重大采购事项的招标工作;6、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采购;7、原材料市场急剧变时;8、供管委成员或采购提出的,需要进行的其他事项。不定期会议经供应商管理委员会成员或采购员提议,应临时召开会议。
第三十六条供管委会议由常务主任主持,供管委全体委员参与,采购部经理列席。
第三十七条开会的法定人数为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供管委会的决议须半数以上人员表决通过。出席供管委会议的列席人员无表决权。
第三十八条供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委员会成员若无法参加,应授权代理人员参会。
第三十九条会议主持人为供管委常务主任,常务主任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委托或公司其他领导主持。采购部经理负责会议的召集。
第四十条定期会议的内容及程序:
1采购部经理报告以下情况:
(1)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
(2)原材料的库存量。
(3)原物料的市场行情预测动态,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4)月原物料采购计划及资金需求计划。
(5)采购实施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
(6)第33条规定的内容。
2常务主任报告以下情况:
(1)新供应评审结果情况。
(2)老供应季度评审组织。
(3)采购单价的变化及其走势分析。
(4)供应商评审及采购实施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四十一条供管委会议要形成书面决议,与会人员签名,采购经理将核准后的会议纪要分送委员会成员,并负责决议的执行。
第五章物料请购
第四十二条物料的请购,一律填报《物料申购单》,按正常程序审批。《物料申购单》一式两联,一联自存,一联交采购课。
第四十三条库存生产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库存数量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物料实际库存数,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四条不作备料的生产物料由物控员根据客户订单或有效指令进行请购,先交仓管员核实是否有库存,再交PMC经理审批。
第四十五条工具及配件由使用部门请购,交仓管员核实实际库存后,交生产经理审批。
第四十六条资讯、文具、表单、劳保、花草由领用部门请购,先交相关物料责任人核实库存,再交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七条形象、喷绘、与企划有关的物料由企划部请购,交中国区营销中心总监审批。
第四十八条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负责审批。
第四十九条装修基建物资,由指定专人请购,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第五十条招待用物品、维修用零配件较急的,金额在500元以下的,可以不执行请购程序。
第五十一条生产性通用、备料物料,由PMC经理制订安全库存,报供管委审批生效。PMC每月20号前制订下月的采购计划,每月15号作出采购补充计划。
第五十二条物料申购单填写要求规范、准确并注明目的和用途。对个性化名称或申购内容不清晰,不足以准确表达物品物性的,采购部有权要求申购人员补充完整。
第五十三条紧急申购的,需在申购单是注明“紧急采购”,以急件形式递送相关部门审批。经办人员接到紧急请购通知,应即查明请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等资料,并以电话询议价格,询议价结果按急件方式处理。
第五十四条不需用、暂不需用物料,不得请购或提前请购,防止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和增加仓储负担,请购审批人为责任主体。
第五十五条审批人根据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物料请购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请购,审批人有权要求请购人员调整请购内容或拒绝批准。
第五十六条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原请购部门送来撤销请购单指令后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若原请购项目尚未办理:由采购经办人员在原请购单据上加盖撤销章再交由采购经理将原请购单与撤销请购单指令按一般请购单据存档方式处理,并停止作业。
二、若原请购项目已向厂商订购:由采购经办人员与供应厂商接洽撤销订购,经供应厂商同意撤销后,向供应厂商取回采购联络函。若供应厂商坚持不能撤销,采购经办人员应于撤销请购单上注明原因,呈董事长核签后由采购人员将撤销请购批令退回原请购部门。
第六章物料采购作业
第五十七条采购作业程序透明化,特别是价格机制透明化。
第五十八条采购部建立健全价格信息资料,及时监督预警供应商的价格走势和价格行为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
第五十九条公司财务审计,要定期对材料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要建立自己的价格信息系统并与采购价格信息及时共享,作为材料价格审计的依据。
第六十条采购部收到请购单后,先判断请购材料品名、规格、型号、需求日期、数量等是否填写明确,对资料填写不全或规格不详的,注明“填单异常”“说明欠详”等字样,退回原请购部门。
第六十一条所采购材料具备有效报价且市场报价没有变化的,在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采购作业。
第六十二条所采购材料无报价或报价有变化的,须执行询价作业询价程序和议价程序。询价议价程序同样适用于新供应商的开发过程。
第六十三条采购作业的询价程序。
一、由采购经办人参考过去采购记录或供应厂商资料,拟定至少三家询价对象。特殊原因如独家制造、独家代理、原厂牌零配件无法替代等,报经供管员主任核准并在采购单上注明。询价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采购经办人员询价时,应将询价结果记录于《询议价表》中。
三、采购经办人员通知厂商报价后紧跟催进度。
四、询价完成。
五、若报价材料规格复杂或与请购规格不尽相同,采购经办人员可将全部资料,连同有关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签注意见,采购人员按请购部门意见处理,必要时重新询价。
六、非生产用物料的报价审核,须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询价并确定供应商报价。
第六十四条询价完毕后,须执行议价作业程序。
一、对不需会签或会签完成的询价资料,结合会签结果和各厂商报价,查阅前采购记录及市场行情价作出分析后,拟订议价对象、议价策略、拟购底价,报告采购经理以供议价之用。
二、议价注意质量、价格、交货期保证外,还应注意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的优先顺序:月结付款、货到付款、款到发货、现金付款。
三、采用多种形式议价完后,采购经办人员拟定合作对象,填报报价议价表,连同所有厂商报价资料,经采购经理确认后,送供管委主任核批,必要时,采购经办人员可直接送供管委主任核批。
四、议价注意品质、交期、服务态度。
第六十五条木皮、实木需现场采购的,需两个以上跨部门采购小组进行现场询价、议价、采购作业程序。
第六十六条可提供电脑打印小票及发票的大型超市所进行的现金采购,可以不执行询价、议价作业程序。
第六十七条小额(金额在200元内)零星物品的采购可采用直接购买、事后审批的方式进行,需附名片等相关资料。
第六十八条对一些特殊或重大的采购项目(如企划案、广告策划案等)需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
第六十九条例外紧急需求的特殊采购,需供管委成员及申购部门共同参与决定。
第七十条《采购订单》是采购作业的书面凭据,《采购订单》一式四联,一式自存,一式仓库收货(此联应将价格隐蔽),一联财务结帐,一联审计调查。
第七十一条《采购订单》审批程序,①采购员——②采购经理—③常务主任—④财务审计—⑤供管委主任。
第七十二条《采购订单》经审批后,应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订购物料,并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确认交期。《采购订单》须供应商确认回传(现金采购除外)。
第七十三条采购作业进度的控制
一、采购经办人员对于每一采购项目均应根据需要确定作业进度管制点,预定作业进度。
二、预定作业进度须配合请购项目的缓急且作业进度须在预定的日期前完成。
三、对未能在预定日期前完成的采购项目,采购经办人员会同请购部门研究处理对策。
四、及时分析填报《物料订购跟催表》,并反映给采购部经理。
第七十四条依相关检验与入库规定进行物料验收工作。交货质量异常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验收不合格的来料检验报告后,应尽速与供应商交涉扣款退货换货等事宜,并将交涉结果记录于异常报告中的采购处理结果栏内,呈报品管及生产并送回收货仓。
第七十五条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应商付款工作。以暂借款采购的,采购经办人员应在采购订单中注明是转帐借支付款、现金借支付款、私人汇款借支付款,避免造成财务付款不清晰。
第七十六条品管部是公司法定的验收部门,其独立检验工作程序不受其他部门的支配。
第七十七条非生产物料申请部门需提供检验标准给品管部,品管部按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申购部门进行协助验收。
第七十八条机器设备的验收由使用部门及设备专员替代品管部职能负责验收。
第七章监督与责任
第七十九条审计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管理及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价格体系、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其执行审计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十条审批、审核、质检、财务、采购等人员不仅职责权限明确、而且应相互分离。
第八十一条采购作业人员实行每年轮岗,对其负责的物料交予其他采购员跟单。
第八十二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司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公司将及时调查和处理。公司根据举报属实金额的30%以奖励。
第八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查主管人员及当事人的责任:
1、擅自采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作业的;
2、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3、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在采购活动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询价、议价中,泄露第三家供应商资料给的竞争供应商;
7、现场采购中,提前串通供应商准备货物,商议单价的;
8、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9、在公司以外场所私自接见供应商的(现金采购或公司指派除外),按受贿处理。指谁人不可以接见供应商。如果工作时间以外呢。刚巧这个供应商是亲戚朋友或同学呢怎办。可能难于监控。
供应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原材料样品测试工作,选择合格的原材料。
1、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
2、合格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登记表;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5、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6、供应商预审合格表;
7、品管检验合格证明。
1.0 目的
为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完善供应商选择、评估及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承包商的选择、评估和考核。 3.0 职责
3.1 供应部负责供应商信息的收集、分类评估,合格供应商的档案建立及考核。
3.2 总工办负责供应商技术资料的提供及技术支持工作。
3.3 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参与重要供应商的评估及考核。
3.4 财务部负责核定资金预算、供应商资料的审核备存及应付帐款的对帐及付款。
3.5供应部负责供应商评估及考核结果的审核及本制度的审核确认。
3.6 供应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审核、调整以及监控执行。
3.7 总经理负责供应商评估及考核结果的批准及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0 内容
4.1供应商的选择
4.1.1采购员根据采购部门提供的采购产品特性导向选择采购类别
及方法,并据此进行采购信息收集。
4.1.2采购信息收集分为产品信息收集、市场行情调查、供应商资料收集、替代产品资料收集及核定资金预算等。
4.1.3产品信息收集:由提出采购部门提供的产品图纸、材质要求、品质要求、采购数量等;
4.1.4市场行情调查:根据专业网站论坛、行业报刊杂志、供应商样本资料、黄页信息及业内人士介绍等方法进行相关采购物品的市场行情调查;
4.1.5供应商资料收集: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企业信誉状况、宣传样本、产品质量状况及产品有关证明、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货能力及服务质量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
4.1.6替代产品资料:根据产品特性进行相关替代或关连产品资料的收集;
4.1.7核定资金预算:确定公司财务方面的资金预算。
4.1.8采购员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汇总。(相关证明材料需依类别备附)
4.2供应商的评估
4.2.1供应商询价、比价、议价由采购员负责实施(详见《采购控制程序》)。
4.2.2索样:根据需要的。产品图纸、性能指标等参数,要求供应商按要求提供样品。
4.2.3供应商样品经需求部门检验确认后,由采购员依相关采购评估项目内容提供供应商名录报财务部主任,财务部主任依项目内容召集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采购项目评估。
4.2.3.1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对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进行验证评估。
4.2.3.2ISO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对供应商的ISO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 评估。
4.2.3.3产品质量状况及产品有关证明:根据索样检验确认记录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询价、比价、议价单对供应商产品价格情况进行评估。
4.2.3.4供货能力及服务质量及企业信誉状况: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供应商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事实调查结果、同行业对比等进行评估。
4.2.4供应部经理将经相关部门人员评估后的供应商评估情况提交总经理批准。
4.2.5如审批结果合格后,则转入合格供应商进行请购作业,并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如审批结果不合格,则根据采购部门要求的内容进行谈判或重新选择供应商进行评估。
4.3供应商的考核
4.3.1公司每年对所有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过程考核。(如遇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时,可立即对供应商实施考核)
4.3.2由采购员依相关采购考核项目收集相关考评资料报供应部经理,供应部经理依资料内容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采购过程考核。
4.3.2.1考核项目和方法
1) 价格:依多家供应商价格比参数值进行考核。
2) 服务:依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进行考核。
4.3.3根据考核分数进行供应商级别分类:共分A好、B一般、C差三类。
4.3.3.1评为A类供应商,选择加强合作;
3) 4.3.3.2评为B类供应商,选择减少合作;
4.3.3.3评为C类供应商,选择直接淘汰。
5.相关文件
1、为更加有效保障学校运行之物资需要,办公物资采购统一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2、各部门如有物品采购需求,应统一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经相应部门分管校长同意后,送总务处进行市场询价。
3、总务处询价人员在询价过程中应保持询价工作的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严禁放水提价,索要回扣等现象,并及时做好询价记录。
4、询价记录单次购价在1000元以下的,经总务主任同意后即可实施采购;单次购价为1000-5000元的,经后勤校长同意后方可实施;单次购价或单件购价在5000元以上的,经校长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
5、学校办公物资采购应本着节俭、实用为原则,反对铺张浪费。
6、物品采购到校后,所有物品应及时到学校保管室办理入库手续,以备相关部门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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