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目的
对相关方提出必要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以促使其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二、适用范围
适用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对公司相关方(包括公司工程施工方、物料供应商、运输公司、生活物资供应商等)施加影响。
三、职责
1、生产管理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检查各部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果;
2、设备技术部:对工程施工方进行评估并施加影响。
3、备煤车间:负责对外来运输车辆、供煤单位人员进入厂区进行管理并对其施加影响;
4、相关单位:对所辖区内的相关方施加影响并对对外来运输车辆、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进行管理并对其施加影响。
四、工作程序
1、相关方分类
公司可望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包括:
⑴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商;
⑵外协加工单位;
⑶工程施工方;
⑷外来运输公司;
⑸外来人员;
⑹生活物资供应商。
2、对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施加影响的评估
⑴评估的时机:
①在选择新供应商/服务承包商时,应就是否对其施加职业健康安全影响进行评估。
②对在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前就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服务承包商,应就是否对其施加职业健康安全(ohs)影响进行评估。
⑵评估的要求
①各单位对自己选择的相关方列出需要施加影响相关方的清单,并报生产管理部备案。
②各部门对相关方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
a)资质(营业执照、注册证等);
b)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c)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
d) 4.4条要求的内容。
各部门填写的“相关方评估记录”,安全环保部签属评审意见。
③应择优选择符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的相关方。
④评估后若与公司的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相关联的、可能造成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安全环保部认为必须对其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列入“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一览表”中,交管理者代表批准。
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确定见《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控制程序》。
⑤其他的未定为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为一般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3、对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施加影响
⑴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①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由各责任部门向其提供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与其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
②有关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重点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后要填写“相关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报告”。
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a)与本公司进行业务沟通的人员是否理解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b)是否因劳动保护或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受到相关方的投诉;
c)是否因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d)员工是否接受过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
e)是否配置了必要的防护设施;
f)是否有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规定,是否认真执行;
g)检查工作现场,查看有无安全隐患;
h)同上一次检查比较,职业健康安全表现是否有明显改变;
i) 《安全环保协议书》的相关内容。
注:针对不同的相关方,检查的内容可在以上基础上增加或减少。
③对进入各单位辖区的相关方,各单位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生产管理部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各相关单位要详细记录相关方进出时间,督促其按规定办理各种工作票证;进行日常安全隐患检查,检查记录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上。
④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所辖区部门要提出整改意见,对因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相关方,责任部门有权做出限期整改、减少订货、经济扣罚、更换供应商等措施对其施加影响。
⑵对一般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由各部门每年以文件的形式向对应的相关方宣传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常识等,不断提高其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⑶对相关方的投诉按照《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对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施加影响的一般要求
⑴对供应商的要求:
①供应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经营许可证;
②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产品标准(或产品使用说明书);
③化学品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产品的资料;
④ 提供化学品以及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产品的供应商,应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等环节进行控制。
⑵对工程施工方的要求
①基建技术部应要求施工方提供现场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上岗证;
②要求施工方按本公司的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与扬尘以及高空坠落物、障碍物、坑、洼、沟坎等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⑶对运输公司的要求
①相关采购部门、销售部门应要求运输公司提供资质证明;
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进行;
③门卫对进、出厂区的各种运输车辆、访问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并记录。
⑷对外来人员的要求
a)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时,安全环保部、相关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或作业规范的活动或行为应加以教育与纠正;对造成公司财产损失、人员伤害、作业环境破坏的,应依据规定进行处理;
b)被雇请的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厂区,须到门卫进行登记;在厂区从事明火等危险作业须到生产管理部办理动火许可证。
⑸对生活物资供应商的要求:
①食品供应商应提供其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②生活物资供应商运输物资过程中不得有泄漏,不得在厂区内鸣笛。
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范围
各生产单位安排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生产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列超出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1、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 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2、高大模板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2)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滑模模板系统。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定。
二、凡是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或室外进行。
三、严禁在实验室内饮水、吃食品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完毕,应立即洗手。
四、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应拔掉连接电源的插座。
五、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受伤。
六、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七、稀释浓酸,特别是浓流酸,应将酸慢慢注入水中。切勿将水注入酸中。
八、闻有毒气体时,应用手轻拂气体,将气体扇向自己再嗅闻。不可用鼻子凑在容器上闻气体味。
九、实验完毕必须检查实验室,关好水龙头,拉开电闸刀。
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为有效落实保安学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机动车辆安全隐患,确保行车安全无事故,结合车辆使用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掌握车辆管理法规政策、业务技能、管理措施,发挥好车辆安全管理参谋助手作用;认真服务好领导用车、装备、安全管理和工作用车;每周对学校车辆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进行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2、车辆档案和车务审验工作:逐车建立管理档案,准确反映车质车况、证件年审、燃油消耗、保养维修等情况;按要求进行车辆年检,驾驶员证件审验,保险续缴等车务管理手续。
3、司机培训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全体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一次,包括交通法规、机动车驾驶、保养、修理技能知识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防范分析等,具体培训内容报经学校领导审批。
4、车辆维修和车辆派遣工作:车辆故障要及时报告,按审批权限到指定地点维修;车辆派遣工作严谨完备,根据用车情况,搞好统筹协调,减少用车次数。
5、车辆管理人员应落实工作职责,以身作则,日常车辆管理工作纳入个人考核,年终进行总体评定,奖惩分明。
(二)驾驶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开斗气车、英雄车、疲劳驾驶车辆。
2、驾驶员必须养成出车前检查的良好习惯,即对轮胎、仪表、机油、水、光灯、异常声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逐级汇报,杜绝开带病车。
3、严格执行用车行车审批制度,出车后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场,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
4、驾驶员应落实自身职责,日常的'车辆驾驶工作纳入个人考核,年终进行总体评定,奖惩分明。
二、严格遵守机动车辆定期保养制度
(一)驾驶员自觉保持车容车况整洁每周至少冲刷车辆一次。
(二)车内灭火器,提示牌保持完好无损。
(三)运用机动车辆档位应注意油离配合合理,禁止低档位和高档位运行,做到即节油又保护车辆。
(四)夏季行车为防爆胎及时补充轮胎氮气,车辆行驶时打开空调冷气便于节省汽油,冬季行车应及时补充防冻液。
(五)车辆行驶5000公里左右及时更换三滤,即机滤、空滤、气滤。
(六)风扇皮带应两年左右换一次,轮胎10万公里左右换一次,正时皮带10万公里左右换一次。
(七)对行驶10万公里的车辆应进行全车检修,必要时更换全线路。
(八)保障领导用车安全,对领导用车提前进行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以免影响工作。
(九)学校各种机动车辆维修保养和费用开支应提前统一报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支出。
三、严格遵守机动车辆应急工作制度
(一)机动车辆发生故障
1、首先把车放到安全地方,开启提示灯或放置提示牌。
2、查找故障原因,如不能修理应及时报修。
3、附近快修门脸。
(二)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1、驾驶员不能擅自离开现场,应保护现场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如有伤病者还应拨打120电话急救伤者。
2、车辆行驶时,如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打开双闪灯,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如车辆上了保险,应同时给指定保险公司打电话,等待相关人员来处理。
3、车辆行驶时,如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除了拨打110报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电话之外,应视情决定伤者是否到附近医院检查身体。
4、车辆行驶时,如与动物发生交通事故,应打开双闪灯,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请交警进行责任事故处理。
(三)学校机动车辆各类事故的发生应逐级报告,及时应急处理。
四、本管理制度规定由学校综合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结合学校员工管理奖惩制度进行考核落实,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篇
1 、目的
为强化企业建设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建设项目安全工作职责,保障施工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3 、建设项目管理、送审、内容及程序
3.1 根据项目建议书,由各企业企划部门负责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有该项目的危险、危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的论述。
3.2 根据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应进行预评价;
3.2.1 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3.2.2 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2.3 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或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3.2.4 大量生产或使用Ⅰ级或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3.2.5 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3.2.6 其它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4 、预评价工作各企业应选择并委托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预评价资格的单位承担。
5 、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分析和预测该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的管理对策及明确的防范措施,并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卫生设计和管理、监察的主要依据。
6 、承担预评价的单位应按规定编制预评价大纲和预评价报告书,各企业企划部门应组织在初步设计审查前完成预评价报告书的评审,在评审中要体现安监部对预评价报告的审阅意见。
7 、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审时应有安监部门及相关部门参与讨论,安监部门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其中环境保护方面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组织者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如实予以阐述。
8 、建设项目总发包方应将承包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企业资质证、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件等相关证件交安监部门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造册留档。
9 、投标、承包单位不论大小,都要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专兼职安全人员以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审查考核等制度。
10 、在签订承包合同时要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和内容,明确订立并履行各方对安全生产所应负职责的具体条款。分包单位执行和遵守发包单位的一切安全规定,并接受督促检查。
11 、安全施工与检查
11.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2 发包企业要把安全管理要求向承包单位进行传达,承包单位要定期组织对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企业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1.3 在施工期间,各企业的基建部门、安监部门对施工单位应经常进行检查,以确保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提出书面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其整改情况。
11.4 发包企业与承包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互相协助或新增项目时,要及时补充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承包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人员不得进入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和危险区域,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同时承包施工还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工作,防止因施工而影响周边人员安全。
12 、建设项目中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各企业设备和资产管理部门应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检验,直至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书,如电梯、起重机等。
13 、凡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各企业企划部门应根据预评价报告书及上级部门审批意见,会同安监部门进行自查,合格后,在竣工验收前五十天,委托规定回避的单位以外具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承担预验收,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验收专题报告》。
14 、建设项目在各个阶段的送审资料及上级行政部门的审查批复文件,有关部门应妥善保管,在竣工验收时,一并归入该建设项目技术档案资料内,由专门部门统一保管,有关部门及安监部门应保存必要的复印件以备查。
15 、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
15.1 建设项目均应执行职业安全、环境保护、工业卫生和消防“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职业安全与卫生措施、环境保护设施、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15.2 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阶段应有企业安全部门参与,提出可行性论证意见,其中环境保护方面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组织者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如实予以阐述。
15.3 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以及初步设计应有职业安全、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和消防的内容,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会议应有企业安全部门参加,并有企业安全部门的书面认可意见。
15.4 建设项目进行立项审批时,主管部门必须把相关的安全准备事项填写《建设项目立项安全审核表》报安全部门审核,此时安全部门可以根据审核内容,把安全、消防、环境的.要求书面通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把要求写入建设施工合同。
15.5 每项需要经过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都必须填写《建设项目立项安全审核表》,此审核表作为建设工程项目开设财务施工工号的前提条件之一。
15.6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将该建设项目设计图纸资料以及有关的安全、环保、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相应的地方主管部门进行报建审批,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同意的建设项目不得动工。经审批同意后,各相关资料应该复印送安全部门一份,项目主管部门应按设计要求组织职业安全卫生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施工,其施工进度与主体工程一致,并保证施工质量。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项目,有权停工整改。
15.7 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主管部门应组织有企业安全部门参加的内部验收,填写《建设项目验收记录表》,此表作为企业工程项目付款的前提条件,验收不合格的财务部不与付款,主管部门应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予以整改并复验直至合格。
15.8 在单位内部有安全部门参与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主管部门应将有关完工图纸和文件送与上述相应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审批手续,经各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才能投入使用。
16、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到位,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20xx年1月12日,我矿由马奉远(法人)负责主持召开会议,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各种安全管理机构,(矿班子领导小组、技术科、安全科、通风科、地测科、保卫科、财务科、机电科、卫生科、档案室、工会、安全生产调度室、培训科),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人,日常管理做到“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为使以上各科室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到位,我矿成立了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组长:王知高、副组长:侯开铺、成员:马武富、侯文飞、侯光灿。
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的目的:自检自查小组按照上级规定一周检查两次之外,其于不定日不定时的深入井下检查井下的各类隐患及管理人员在井下履行的职责情况。
有下列情形的,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罚。
1、各管理人员交接班时间:上班前半小时未到充灯房领取矿灯的,更换其它管理人员,处罚当班管理人员100元。
2、矿领导,片长及挂片管理人员不按煤矿各规章制度,抓好各自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要求,领导处罚200元,其他人员处罚100元。
3、矿井分管各项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导,对矿井不落实各片挂片人员管理工作情况,造成煤矿不安全隐患未及时得到处理和整改的,处罚200元。
4、技术人员:对矿井的采掘计划,图纸追接及管理必须认真落实到位,并能及时给煤矿作出可操作性的方案。若不及时作出方案、计划上报、拖延时间造成采掘失调,经矿领导班子和考核小组查证核实,属技术人员失职一次处罚500元。
5、矿片区挂片片长及管理人员对井下隐患处理、能处理不及时处理、处理不好又不上报矿主要领导,经矿领导小组查证落实,处片长跟班的100元,管理人员50元。
6、矿负责跟班管理人员和片区挂片人员对本片区范围内,存在问题让职工停止安全生产30分钟至1小时,负责跟班管理人员和片区挂片人员不追查不处理,也不上报煤矿主要领导,按每半小时处罚50元计算。
7、煤矿领导班子成员对全矿出现的一切违章、违规、违纪行为,不参与调查、落实、了解、不处理,造成煤矿各种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者,处罚100元。
8、矿井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接到矿井挂片负责管理人员处理不了的隐患和各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不积极组织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处罚100元。
9、机电技术管理人员:在上班时间若井上、井下停电,缺相5—15分钟,一方面能处理又不及时处理,另一方面处理不好又不及时上报煤矿主要领导,经矿领导班子和考核小组调查落实,属机电技术管理人员失职,处罚50元。
10、机电管理人员:对入井的电器设备不进行检测验收,让失爆电器下井,井下电缆悬挂混乱,设备缺螺少件松动经矿领导班子和考核小组查证核实属机电管理人员失职,领导处罚100元。电钳工50元。
11、机电管理人员:若煤钻、风机等其它设备停止运行,片区管理人员(当班班长)找到机电管理人员30分钟后,处理好,无正当理由,处罚50元。
12、矿管理人员挂片本片区:质量、数量管理执行不到位,经矿领导小组查证落实,属挂片人员失职处罚50元。
13、财务若帐务票据混乱,台账不健全,处罚200元。
14、矿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有事回家,必须按煤矿的规章制度执行,一月按三天假,指不是当班时间,由本人写出假条,递交矿专管领导(侯开辅或马奉远)审批同意,方可回家。不请假,擅自回家者,处罚100元。
15、所有矿井领导及管理人员设置所需做的记录、台帐,必须按矿规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自己的记录、台帐,交侯文富存档备查,如不按规定进行工作,造成缺漏的处罚100元。瓦检员缺漏处罚500元,如造成事故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6、矿保安人员出现工作失职,造成管理失误或不到位经矿领导查出处罚200元。
17、凡属于外来人员到矿需要招待用餐的结帐单当面签字,由侯开辅或马伍富签字生效。
18、矿所进材料和设备由陶文磊负责采购,到矿后所有材料和设备由丁恒怀负责清点入库和出库。
以上实施办法,望各位矿领导及管理人员遵照执行,处罚不在本月工资扣除,在年底奖金中扣除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篇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篇
1、任课教师应做好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是课堂教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执行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对正在使用的校舍、教学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积极防范可能导致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风险。
3、课堂教学结合学科特点,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严禁擅离工作岗位,上课时首先清点学生人数,特别要弄清缺勤学生去向,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中途离岗,课堂中途不得将学生放出教室自由活动,脱离教师的安全管理。
5、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出现异常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
5、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将学生赶出教室。
6、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7、到专用教室上课将学生整队带至专用教室,往返途中全程跟队管理,保证学生安全。
8、对课堂中可能造成伤害的学具和教具应尽量避免使用,如果要使用,必须对学生进行使用前的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管理。
9、校园内一旦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实施,坚守工作岗位,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目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杜绝违章作业,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适用范围:修理人员
二、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标准
1、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间隔距离以5米为标准。
2、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必须有防倾倒措施施。
3、氧气乙炔瓶现场放置必须有防晒措施。
三、氧气乙炔瓶现场使用标准
1、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
2、检查气管和接头、氧气表、减压阀应紧固牢靠,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及氧气乙炔瓶。
3、检查工作场地10米范围内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4、检查乙炔瓶是否安装乙炔回火防止器,若无此装置,严禁使用。
5、检查氧气乙炔瓶与焊割炬的距离是否在10米以上,如遇特殊情况,是否采取隔离防护措施,隔离间距不得小于5米。
四、氧气乙炔现场操作程序
1、点火前,急速开启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或其他人等。
2、点火时,先稍微开启氧气调节阀,再开启乙炔调节阀,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
3、灭火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割炬。
4、作业完成后,必须熄灭割炬,关闭气瓶阀门,排出减压阀内压力,放出气管中余气,灭绝余火后,收好气管,整理氧气乙炔设备,将设备、工具放在指定地点,清理现场后,离开作业场地。
五、安全装置
1、乙炔瓶必须配有回火防止器、减压阀,氧气瓶必须配有安全阀。
2、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装置规定2个月为更新周期,输气软管规定3个月为更新周期,如未到更新周期并发现损坏影响安全使用时,应停止使用。
六、注意事项
1、严禁将氧气乙炔瓶靠近热源电闸箱,严禁放置于一切电线下方。
2、严禁将氧气乙炔瓶放置于强太阳光下暴晒,室外作业时,应放在操作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
3、当气瓶阀易烧塞或其他部门因漏气而着火时,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同时用水冷却瓶壁以防止进一步危险,如发生乙炔瓶回火时,应迅速关闭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调节阀,停止供氧,严禁使用弯曲软管的方法熄火。
4、氧气乙炔瓶应直立放置,如确实需要倾倒或横放时,应将瓶嘴垫高,移动时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
5、切割装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用碱水清洗容器内壁,然后用压缩空气吹干,防止爆炸。
6、冬季施工,如遇气管冻结,应使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火焰烘烤。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
10、贮存冷藏、冷冻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有满足其温度要求的设备设施;
(三)食品运输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车厢的内仓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设备或车辆。
2、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3、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4、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1、不准在熄灯后吃零食,点蜡烛。
2、住校生到校后,应将贵重物品和零花钱交主管老师代管,衣橱及时上锁。
3、不准在寝室内追逐喧哗或进行剧烈的活动。
4、不准携带刀具、打火机、玩具枪等有危险性的物品。
5、不准乱贴图片,不准传阅内容不健康的书籍。
6、不准私换铺位,不得拼铺,不准留外人住宿。
7、不准随意到校外住宿。
8、不准到校外用膳。
9、上课期间(含课间)不准随意到寝室,寄宿生中途不准擅自回家。
10、不准在寝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1、坚决杜绝男生乱串楼层和女生乱串寝室的现象。
12、外来人员没有征得生活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楼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4、特别关注特殊情况的女生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档案。
15、严格按照学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对女生宿舍进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1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18、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19、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20、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1.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3.工作程序
3.1动火类别
3.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3.1.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胶)。
3.1.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3.1.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3.2厂内区域划分
3.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3.2.2禁火区
3.2.2.1危险区,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
3.2.2.2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3.3动火原则
3.3.1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
3.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3.3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
3.3.4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必须进行空气(或氮气)吹净或水洗置换,动火时有专人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3.3.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3.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3.4.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危险区的地点的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安全环保办和第一防火责任人审批,再由安全环保办送消防部门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动火作业审批表》需向安全环保办领取。
3.4.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
3.4.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环保办存档。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示专人作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工作,必要时亦可请消防队派员协助。
3.4.4若动火时,所在区域或工作内容涉及两个部门,则在申请之前应相互沟通,共同研究有关措施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安排。
3.4.5动火人员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动火,若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动火:①没有办妥《动火作业审批表》、②安全措施不落实、③没有监护人在现场。
3.5动火注意事项
3.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动火工作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3.5.2安全执勤员的制度照常执行,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安全执勤员,他们有责任对现场工作进行监督。
3.5.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
3.5.4事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及向他们介绍所采取安全措施,将对顺利执行任务很有利。
3.5.5如有违反本制度,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
3.6动火安全措施
3.6.1将动火设备(容器、油罐、管线等)内的溶剂、油漆、树脂或其他油类等可燃物料彻底清理干净,并以空气通风吹扫至少两天,必要时水浸置换。
3.6.2施工前须检测施工现场可燃气体/氧气浓度,达到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3.6.3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或者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
3.6.4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予暂时封闭。
3.6.5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3.6.6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另件。
3.6.7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
3.6.8下水道、电缆沟等动火,要清除可燃物并将沟两端隔开(封闭)。
3.6.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应引起警惕。
3.7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3.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3.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立即停止工作。
3.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3.7.4若因某些原因,消防水源中断或突接停水通知,应考虑暂停工作。
3.7.5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3.7.6如发生紧急事故,参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中执行。
4.相关文件
4.1《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4.2《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5.相关记录
5.1动火作业审批表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确保学校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一、仓库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仓库区域应按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醒目防火示意标志,严禁明火,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行《学校公用物品管理规定》,履行仓管员职责,做好物资防潮、防腐、防火、防暴、防鼠、防盗等安全工作。
四、仓库物资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⒈、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⒉、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⒊、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⒋、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⒌、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⒍、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五、仓库内禁用碘钨灯,日光灯等电器设备和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得使用60瓦以上灯泡。
六、下班时,仓管员必须检查货物,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七、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它物品,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好用。
八、禁止在库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特需时,应先取得安全部门批准,并落实防范措施方可进行。
九、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发生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报告。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监督条例和消防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深圳市关于施工防火安全有关规定。
二、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工地的防火领导工作”,月、季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三、建立、健全各级义务消防队,同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常识、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性能、补救火灾的一般常识,提高义务消防人员的业务素质,经常对现场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安全教育。
四、施工现场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消火栓设有明显标志,消火栓附近严禁堆放施工杂物,定期进行检查,工地、三类临时消火栓要保持足够的消防用水。
五、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经工地公安派出所批准,有预防措施,专人负责,发给用火证,方准作业。
六、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将附近的.易燃物清理干净,做好防护后进行作业,垂直作业时用石棉瓦、铁板等不燃物遮挡,防止焊接火花飞溅,作业结束后应认真检查作业现场,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七、现场用的九夹板、竹芭在周转存放时必须堆码整齐,垛与垛之间要有防火间距,不得乱堆乱放。
八、现场木工作业产生的刨花、锯沫要及时清理装袋运走,损坏的九夹板、木方、竹杆及废弃草袋要运存在指定的地点及时运走,不得乱堆乱放。
九、现场配置的消防器材要保证其性能良好,不准损坏,挪做它用,确保方便使用,存放整齐。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1、仪表设备的采购
1.1根据生产的需要,由电仪车间填写“采购物品计划表”经设备动力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公司供应部门实施采购。
1.2新购进的监视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2、仪表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2.1仪表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周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2.2附着在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上的`仪器仪表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的校准。
2.3仪表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仪表车间保存。
3、仪表设备的使用
3.1使用部门保证仪表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3.2仪表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3仪表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3.4对使用仪表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必要时应进行培训。
4、仪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1使用部门应配合仪表车间对仪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2仪表车间应对所有仪表设备建立台帐,包括①名称②设备类型③购进日期④使用期限⑤现存位置⑥检定期限⑦目前状况。
5、仪表设备的失效处理
5.1仪表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仪表车间申报送检。
5.2已经受损计量器具测得的数据视其重要程度,由质检处负责安排重新检定。
5.3仪表设备的报废。仪表设备报废经质检处确认,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按《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