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为加强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展开。电工必须提高安全意识,优质服务于教学,服务于师生,特制订本安全制度。
1、电工应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擅离岗位。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电工对全校教学区、生活区的电路设施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校园电路使用安全和畅通。
3、对各教室、办公室线路、开关、用电器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对反映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若因没有及时整改又没有上报有关领导反映其原因的,将追究责任。每次罚款50元。
4、对学生宿舍线路、开关、用电器设备每周检查一次,对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24小时内解决不了的应上报有关领导并说明其原因,若没有及时完成又不上报有关领导的每次罚款50元。
5、电工要对机房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对机房工具要妥善保管,如有失落,照价赔偿。机房工具不得私自带回家作私用,因工作损坏工具的应及时反映并上报库房进行更新,绝不能因为工具不付而影响本工作。如出现此情况示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6、对全校用电严格抄表制度,按表收取电费,杜绝人情用电,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发现学生或教师有偷电现象的,应及时反映有关领导处理。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二篇
学校安全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确保实现校园天天平安的目标。
一、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每学期初由校长分别与科室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岗位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就学校安全目标、安全职责、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明确责任。
(一)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2、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
3、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并负责落实。
4、对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保障配备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
6、支持保障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7、组织制定并执行安全应急预案,发生事故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求援工作,降低损失。
8、每年期至少召开一次全校安全会议,听取主管安全领导、班主任的汇报,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分析,采取必要措施,防范于未然。
(二)办公室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和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拟定学校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学校的安全应急预案,协助学保科组织应急演练。
4、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确定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岗位。
5、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6、负责对岗位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使他们掌握基本安全知识,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各种安全设施、器材的使用。
(三)学保科安全职责
1、负责按规定配备、安装和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和器材。
2、进行安全检查、巡查,排查、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3、督促各科室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对门卫的管理、培训,负责校园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的具体工作。
5、责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
6、如平时遇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
7、负责校园内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教务科人员安全职责
1、在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安全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本科室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自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4、组织学生集会或外出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5、在学生上下楼梯比较集中的课间操和晚自习放学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教师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6、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一定是学生力所能及的清扫校园、搬动物品的劳动,不应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有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的活动。
7、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防护,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每年组织一到两次紧急疏散演练。
(五)班主任安全职责
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据学校、学保科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意识。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前对学生安全提出明确的要求。
3、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年级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5、如遇突发事件如晚间停电、失火、地震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年级、班级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
6、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并及时向教务科汇报,说明情况。
7、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一旦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救护,并通知学校教务科和家长,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图书室管理员安全职责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树立国家财产重于一切的思想,保证图书馆不发生事故。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落实学校对图书室的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时刻注意防火、防盗,图书室内严禁吸烟;
2、经常自查图书室所辖各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3、如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负责疏散学生,自己能科理的及时科理,不能科理及时向上级报告;
(七)体育教师安全职责
1、时常检查器材室、训练室等门窗及场地、体育器材的安全隐患(如单杠、双杠、篮球架、排球架、足球门、乒乓球台等),及时维护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每学年的开始和中期全面检查、维护一次。
2、每个学年的开始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态,做到心中有数,安排好不能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在进行正常教学时,根据教学内容,做好保护与帮助,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马上送到卫生院或医院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
3、及时传达、落实学校有关科室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
4、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八)实训教师安全职责
1、负责实验室、实训车间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意识。
2、有培训组内人员安全知识的职责,如:灭火器、沙箱等消防设施的使用等。
3、随时查找和排除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4、若遇到上实验课时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有及时疏散学生的责任,防止疏散过程中再出现意外情况。
5、学生上实训课时,有教育学生进行安全操作的责任、是学生掌握如何处理突发情况:如割伤、触电、化学灼伤、烫伤等。
6、对化学危险品等特殊物品有督促监管的责任。
7、教育学生下课前前关好门窗、停水、断电。
(八)食堂承包人安全职责
1、食堂承包人要按照各级部门要求,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水平。严禁外人随便出入食堂。
2、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留样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操作规范,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加强食堂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毒、防蝇、防鼠等必要设备。
4、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饮用水标准。炊事人员要定期体检,取得卫生防疫部门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九)门卫值班教师安全职责
学校门口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值班教师要做到以下几点:
1、切实履行门卫安全职责,要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在对外来车辆、客人要严格控制,做到来客登记或打电话联系,对校门口出现的隐患,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不法分子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在工作方面不管上班或下班,都要相互团结配合工作,对来客要礼貌,不讲粗话、脏话,热情服务。
2、在不断提高自身学习工作技巧的同时,要经常参加门卫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门卫工作的效率和素质。
3、对我们自身的安全要更加重视,提高防范意识,安全用电、安全使用设备,防止发生人员伤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二、安全教育制度
学校要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气候、地理、社会等不同环境及年龄特点,确定相应的安全教育内容,制定切实的教育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学期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平时要结合班会、校会、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要组织师生学习《学校安全工作须知》及各种安全法律法规。要聘请公安、交通、卫生、消防等部门专业人员上安全教育课,保证安全教育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要利用“安全教育日”和“安全教育月”突出教育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
三、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学校建立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列入评估科室、班级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对在“维护校园稳定、创平安校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班级和师生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在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安全报告制度
要加强学校事故及事故隐患报告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主管单位及辖区派出所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安全检查制度
学校要在学期初和学期中,对校舍、教学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进行综合性的定期检查;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时要填写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跟踪档案,及时整改。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为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做到责任明确,出现事故责任清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体教师要强化学习,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细化安全责任目标,做到安全工作时时讲,周检查,月评比。若在校内外出现同学之间打架、斗殴,造成人身伤害事故,首先追究学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为了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室内电器、门窗、楼道、体育器材、幼儿园活动器材,一旦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排除,暂时不能排除的,要停止使用。
二、幼儿入、离园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幼儿入园后,教师要做到人不离园。若幼儿入园后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者追究领导和教师责任,造成严重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对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三、路途往返应遵守交通规则,要养成自觉排队的良好习惯,并由教师负责指定路队长管理好路队。若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学校领导和路队护送教师的'责任,其事故经查清原因后,有学校视情节处理。
四、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劳动,应报请县教体局或镇教委同意后方可执行,在外出活动或劳动出现意外伤害事故,有学校领导负全责,并追究负责教师的责任。
五、在体育课或体育比赛中有意外事故要追究学校领导及体育教师或组织活动教师的责任。
六、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若发生饮用或食用不卫生饮料或食品,造成中毒事件,要追究学校领导和班主任的责任。
七、因学校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造成(除上述外)其它意外事故者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出现下列失职行为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1、教室及各功能用房不慎失火,造成重大火灾的:
2、学生从教室窗口不慎跌落,造成重大伤害的:
3、学生上、下楼不慎跌伤的;
4、体育课教师不坚守岗位、玩忽职守,造成学生伤害的;
5、学生校内及室内打架,造成重大事故的;
6、学生乱摸电源开关,造成重大事故的;
7、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不及时抢救的;
8、不加强安全教育,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
以上各项望各位教师认真遵守,切实把学生的安全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严格执行毒品管理办法,化学实验毒品房要有专人负责。
九、每日下午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大门。
十、任何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五篇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隽水派出所,一份报隽水镇人民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中青年教师护校队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学校利用升国旗的时间、校会、队会、班会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学校护校人员要忠于职守,要定时锁门、开门。严禁小商贩进入学校设摊、布点叫卖。教学时间严禁学生外出卖商品等。
三、接送学生的家长不准进入学校大院内,除本校教职工不准进入学校教学区。
四、下午放学后要及时静校,严禁学生在校园内打闹。
五、星期日及节假日要轮流值班,确保学校安全,如发现偷盗及财产丢失,要及时报警,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对损坏学校公务,毁坏大型设施者除按价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七篇
1、课间不追打、不进行危险性的活动或游戏。
2、不攀爬扶手、栏杆、足球门、篮球架;不在滑梯上争抢推挤;在老师保护下,才能进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动。
3、认真做好体育课准备活动和放松活动,穿好运动鞋,不带小刀、钥匙等危险品上体育课,听从老师指导,遵守体育课堂纪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护,积极上好体育课。
4、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强行穿越马路、街道,横穿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5、自觉遵守路队纪律,不插队、不中途散队,服从路队长管理。
6、上下楼梯靠右行,进出教室不拥挤。
7、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用手触模电源插座、裸露的电线等,不准玩火、烟花、鞭炮等。
8、注意饮食、饮水卫生,不买过期及“三无”食品,不到小摊担上购买食物,防止病从口入。
9、准时离校,按时回家,自觉遵守清校纪律,中午按校规定时间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门外逗留吵闹。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一、安全制度:
1、上下楼梯靠右行,严禁拥挤、推搡,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溜滑。
2、严禁在阳台、走廊蹦跳或做危险动作、追逐打闹。
3、严禁翻越阳台、护拦和窗户。严禁多人集中扒扶阳台护栏。
4、爱护楼道、楼梯和门窗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严禁破坏。
5、严禁在楼上朝下扔东西,严禁在阳台上向外探身上下张望。
6、严禁触摸、破坏楼道内电源。
7、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确保楼道畅通、干净、卫生。
8、严禁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停放车辆。
9、严禁冬季在楼道、楼梯上过多泼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紧急集合,大型集会散会时,由召集人负责组织师生退场,做到先上楼,后下楼,上、下楼梯井然有序。
11、保卫处指定人员负责管理集会、课间操、晚自习放学等楼道安全。
二、管理办法:
1、重点管理时间:集会、每天的课间操、中午、下午、晚自习放学。
2、直接管理责任人:当天带、值班人和最后一节任课教师。
3、具体要求:
⑴集会、课间操谁召集谁负责,组织学生有序退场,师生先上完楼后,再下楼。重点管理时间由保卫处安排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维护秩序。
⑵值班人员在重点管理时间要共同维护楼道秩序。(具体负责人见值班安排表)
⑶重点管理时间,各班安全干事要站在楼道口处观察监管学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楼梯。
⑷学生集会、放学上下楼教师要在学生的后面,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教育处理,纠正不良行为。尤其是下晚自习和停电要特别注意,防止拥挤踩踏。
⑸宿办楼安全由宿舍管理员具体负责。
⑹带值班领导和保卫处要及时检查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是否在场,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⑺将直接责任人发履行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和班级工作量化的内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九篇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一、坚持落实好校长、教师的带班、值日、值勤制度,在学生上学、放学、做操、参加集体会等常规活动的关键部位、重要环节,安排专人疏导,保护、管理学生,明确疏散路线,健全紧急情况下疏散、拯救预案。
二、在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生活场所的安全通道、楼梯间、疏散路线上等安全瓶颈地带,严厉禁止学生拥挤、跑、窜、追逐等做其它有碍安全的行为。
三、学校举行或参加上级组织的运动会、文艺汇演等活动,事先周密安排,分管领导和负责教师班主任必须带队、跟班确保学生安全。
四、学校日常的实践类教学和竟技类教学活动,必须做到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预防,确保学生不受伤害。
五、认真做好季节性重点环节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定期举行安全教育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发致家长的一封信。春季是疾病多发季节,配合大营镇卫生院做好预防工作,冬季严禁学生在上、放学路上、校园内玩火,夜间房间放煤火取暖。夏季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洗澡,强行过河及危险地段。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必须听从教师教导和指挥,按教师规范要求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技能训练。师生共同有相应避免和消除危险的义务。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为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等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用餐安全,院餐饮中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自查制度:
一、日常自查。日常自查工作内容分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和油烟排放情况等四个方面。
设院食品安全监督员,专门负责全院食堂的日常自查工作,并对各餐饮公司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每天早上8:10—8:30,由餐饮中心主任在院餐饮中心召开自查汇报会,依据自查情况,作出整改安排。
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督查。由后勤服务中心指派专人组织学生监督员每天值班检查,每天检查情况报食品安全监督员处理,并做到每周有汇总反馈。
每学期召开两次“你提我改”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做到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提升服务质量。
三、后勤服务中心抽查。每个月抽查一次,并现场召开检查汇报会,便于对接整改。
四、院总务处检查。每学期检查一次,记录存档总务处。检查情况反馈后勤服务中心,安排整改。
五、餐饮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请进来食品安全查改活动”。邀请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来我校,现场指导安全查改工作,以提升我院食品安全防控能力。
六、整改与处罚。依据自查情况,整改时分清即时整改和限期整改两种。
七、以上检查材料均由院餐饮中心归档保存备查。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的规定,结合质量技术监督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食品安全责任,是指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在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公务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需被追究的责任。
第三条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的追究形式分为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
第四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准确地认定过错事实,恰当地追究责任。
(二)从严治政、有错必纠原则。坚持有错必纠、有错必究,不姑息迁就任何过错责任人。
(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五条有关部门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者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信息报送不及时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的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三)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或监管不到位,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四)未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给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五)索贿受贿、包庇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行为的。
(六)对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在行政许可、认证、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甚至失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
(八)有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失职行为的。
第七条对责任人需被追究的责任,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或处分。
(一)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小的,或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情节较重、损害和影响较大,责令责任人书面检讨,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三)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对责任人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是党员的,还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四)故意违法执法,徇私舞弊,严重失职的,除情节恶劣、损害和影响极其重大已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对责任人按情节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条对重大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需追究责任的,应从重处理。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造成重大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食品安全事故。
第九条经确认需追究责任的,按以下规定确定责任人并划分责任:
(一)因徇私枉法、超越或者滥用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需被追究责任的,由直接承办人员承担主要责任,直接主管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二)需被追究责任的行为是由主管人员批准的,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承担主要责任,承办人员承担次要责任。
(三)由于承办人员隐瞒事实,伪造证据等故意行为,导致工作错误或者上级决定改变,造成需被追究责任的,由承办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四)领导不采纳相关科室及其承办人员意见,另行作出决定,造成需被追究责任的,由作出决定的领导承担全部责任。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第一条:总则:为了配合学校开展正常得教育教学活动,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学校各班主任,各课任教师要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学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遵守实验规则,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带大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请学校处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负主要责任。
第三条:骑车学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自行车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锁好,不得随意乱放。各班要随时检查,并整顿清理乱放自行车。
第四条:骑车同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靠右行使,不抢道,不超机动车辆,注意交通安全,骑车不攀扶机动车辆,不双手撒把,转弯时先看有无车辆通过,正常行使中不紧急刹车。尤其夜晚骑车时要注意违章驾驶的机动车辆。学生不允许驾驶机动车辆。
第五条: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坏水窖护栏,打水时要注意安全,严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张望,不用不卫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学生提开水提饭,要防止烫伤。
第六条:注意用电安全。任何学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随意接电或触摸电线。发现断线头,不能靠近,要及时报告后勤或学校处理。
第七条:注意防火。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点蜡、玩火。
第八条:校舍危房、危险墙壁等危险地段,要有醒目的标示。危险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卫生、读书、玩耍时,要留意观察,以免发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条: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食堂、库房、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等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请学校处理,以避免发生偷盗事件。值周教师要经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时关锁大门,留意闲杂人员,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让其在校园内乱窜。
第十条:外出游览、活动、劳动等,一定要请示学校,在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经学校研究考察,准许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览、活动、劳动过程中,始终强调安全。
第十一条:体育课、实验课和电教课安全。体育课教师要经常检查或发动学生检查各类体育器材和设施的安全,发现隐患应及时清除。各类实验课在实验前一定要检查药品、实验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学生讲清安全操作的规则后,方可进行实验。电教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禁止违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条:食堂炊管人员要经常注意食堂卫生,对发霉变质的食物要及时清除,不能让师生食用。采购食物时要注意鉴别,不得购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食品,不得购买来历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类。对于食堂及库房等的灭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没人吃饭、并妥善保管好存粮的情况下,由专人负责,做到及时清理,严禁随意投放鼠药。
第十三条:校内门点及学校附近门点,要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不得向师生销售发霉、变质或不能保证卫生的食品。
第十四条: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气中毒。学生在宿舍中,禁止点火玩耍,教师也要注意及时关闭电热毯。师生取暖生火的`房间要留有通风透气孔,并要经常疏通烟道,尤其是气温升高、室内外温差不大的情况下,特别要注意防止煤气中毒。
第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毒和赌进入学校。
第十六条:此制度于9月3日起执行。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1、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2、护导教师每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3、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4、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5、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6、学校卫生老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7、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4、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5、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一、统一领导,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
1、学校安全副校长全面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2、各部门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
3、各部门确定一名交通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和实施。
4、学校办公室确定一门卫负责本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检查以及同交通管理部门和镇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
5、由学校交通安全负责人、各部门的交通安全负责人和行政领导组成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和检查学校的交通安全工作。
6、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学校保卫科。
二、学校和各部门主要领导,须将交通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交通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和安全员会议,检查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区政府和学校安全委员会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经常与交通管理部门和镇安全委员会联系,征求他们对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三、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半年小结和年度评比,对模范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成绩突出的.学校职工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犯交通安全规定,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四、自行车管理
1、骑自行车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学校和地区安委会对非机动车管理和行驶的有关规定,遵守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纠正。
2、保持自行车牌号齐全,使车部件处于良好状态。
3、上班时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
五、个人交通安全管理
1、学校职工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自觉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服从学校交通安全小组和学校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执法人员指挥、检查和纠正,做遵守交通安全的模范。
2、学校的临时工作人员在交通安全方面须服从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领导,认真执行各项交通法规和交通行为规范。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有权对模范执行交通法规并做出成绩的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交通法规、不服从管理和纠正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提出扣除临时工工资或辞退的建议。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十七篇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十八篇
为加强我园的消防用电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用电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用电安全制度: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的技能。
2、保障幼儿园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综合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灯照明完好。
4、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5、幼儿园内所有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6、严格要求教师不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不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如:电视机、VCD、电扇、计算机等。
7、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后开电器开关,用完后应关掉电器开关后拔电源插头,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绝缘体,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拔。
8、不要用湿手触摸照明灯具开关、插头,不要超负荷用电。
9、禁止食堂人员私拉、私接各种电器和各种开关与插座。
10、禁止用水管直接冲洗电饼铛、合面机、蒸车等。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十九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的管理,由安全管理小组检查落实,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别制定以下措施。
一、交通安全教育
1、遵守公路、铁路交通规则,横行车行道要走斑马线,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2、不准在马路上或铁道线上追逐玩耍,不准穿越车行道和护栏,不准爬车、追车、拦车或抛物击车。
3、不满12周岁不准骑自行车上学。
二、水、火、电安全教育
1、无大人陪同不要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玩耍。
2、禁止学生玩烟花、爆竹、火柴、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不准随便按动学校或公共场所的电线、开关、插座。
4、郊游时不准携带火种。
5、学校后勤部门定期检查、维修、形成制度。
三、课间活动教育
1、禁止学生在校园及走廊上追逐打闹。
2、禁止推拉、及打架行为。
3、上、下楼梯靠右走、严禁攀越扶手、护栏。
4、到功能室上课、下课均排好队。
5、低年级小学生没有老师带领时不能到跑道边的沙地、单杠、双杠及有危险性的地方活动。
四、体育课、活动课安全教育
1、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的.指挥,按规定完成体育动作或活动课内容。
2、学生上体育课、活动课时衣服要宽松,不准佩带小刀、徽章或其它金属品、要穿运动服。
3、体育、活动课教师上课前要检查设施场地是否安全,教师要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
五、劳动安全教育
1、合理安排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但不要让体弱多病的学生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
2、不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注意不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开关、电线。
3、劳动时应小心细致、搬放物品时应抬稳放牢。
4、在擦拭门、窗、风扇、光管时要注意安全。
5、要让学生注意绝对不能从高空抛物。
6、劳技课、教师应在上专业课前讲述与有关专业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
7、劳技课场所有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如保健箱等。
六、校外活动教育
1、组织学生集体参加校外活动,一定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要做到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活动时,学生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私自离队或到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活动。
学校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二十篇
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