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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精选5篇)

时间: 2024-04-02 20:53:43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下面是1级文库漂亮的编辑为家人们整编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精选5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精选5篇)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精选5篇) 篇一

为贯彻实施《南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发153号),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之精神,特补充制订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所选/修课程总学分不得高于40学分;一学年合计取得的学分低于15学分者,建议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二条学生应先取得公共基础课、学科门类基础课等先修课程的至少80%学分后,才能进入专业课程阶段学习。在第三学年上学期(五年制学生第三学年下学期)开学补考后仍未取得应修学业学分的80%者,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三条理工、经管、文法、教育学等门类专业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上述专业四年制学生第四学年开学初补考后(五年制学生第五学年开学初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四条医学类专业学生参加临床实习之前必须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临床实习。医学类学生在临床实习下点前,经补考后所取得的总学业学分,比应修学业学分少25学分及以上的,或应修课程中有10门及以上考核不及格的,或未达到所在学院规定的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其它要求的,不能获得临床实习资格,必须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第五条各学院应制定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临床实习资格审查合格标准,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级学生起执行。xx级和xx级学生留级到20xx级的`,同20xx级依学分制进行管理。原学年制下的学籍处理视同学分制下的学业警告。

第七条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往规定与上述相冲突的,以本细则为准。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精选5篇) 篇二

学籍管理是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号召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努力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控制辍学率,我校特制定如下几点规定:

一、学籍

在校学生一律以市教委中教科审计时认可的为准,具有本校的学籍的学生才有领取毕业证书的资格,其余在校学生一律为借读生,不予发放毕业证书。

二、转入

凡转入我校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家长工作调动行政介绍信、部队转业复员证明式家庭户口迁移证;

②原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③户口属于我校范围内的地段;

④市教委中教科同意接收的证明;

⑤学生必须向我校交验全部转学材料,包括学生档案、各门会考成绩报告等。

对于不符合转学的学生一概不收。

三、转出

对于确因家长工作调动,户口迁移,住地变更或因特殊情况,需投靠外地亲属的学生,由本人家长(或监护人)申请,交验转入学校盖章的转学联系表,经我校政教处主任在转学联系表上注明盖章,再开具转学证。

四、休学

学生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转长时间治疗,需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班主任签字,附上医院的收款发票,交政教处批准,上级市教委批复,可以休学,并发给休学证书,休学一次为一年。

五、复学

学生休学一年期满后,方可于学年或学期开学前一周内,提出复学申请,经政教处审查批准,可复学。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已恢复健康,可以坚持正常学业。才能复学。

六、退学

义务教育期间,无极其特殊原因,未经批准,不允许退学。学生因严重疾病不能坚持学习,家庭有特殊困难不能坚持学习,学年无故旷课累计七十二节作退学或自动退学处理。

凡退学学生,注销学号,不再恢复学籍,受处分开除学籍的学生,学校发退学证明,不发其他证书。

七、留级

学生补考后,仍有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可予留级。学生留级应由班主任提出意见,学校批准,一个学生在一个学校期间只能留级一次,初、高中毕业年级不予留级。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精选5篇) 篇三

一、学籍档案是学生取得学籍的`凭证,是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情况的真实记录。因此,新生入学,首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建立学籍档案。有关表册填写要认真、完整,不得缺项。学籍档案照片加盖乡级主管部门印章方能生效。

二、学籍档案按学年度统一编号后立卷归档。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装订整齐规范。

三、每学期结束,班主任要如实把学生在校的思想表现,学习和奖惩情况及时填入学籍档案。

四、学生入学、休学、借读、转学时,要及时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做好登记和有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学生升学、转出,需要提取档案时,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私自提取。

六、学生入学,需在学籍册上办理入学手续;学生转学,需持有关介绍信交由班主任老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办理转学手续;学生休学,需持有关证明,由班主任交给学籍管理员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借读,需持有关介绍信办理入班手续,班主任负责给借读生通过学籍管理员办理学籍登记。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精选5篇) 篇四

1. 新生入学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体检,并将体检卡交保健老师处存放。

2. 新生入园需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

3. 新生入园前需要向卫生老师提供预防接种的相关记录,并登记。

4. 根据新生填写的幼儿情况登记表,各班教师将本班幼儿的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好班级幼儿花名册,并根据情况及时修整。(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5. 编制幼儿点名册,)及时做好幼儿出缺席统计,对不来园的幼儿及时家访。

6. 对不缴纳管理费的幼儿,将取消幼儿学籍。

7. 对中途转学、退学的`幼儿需登记备案。班级老师根据证明负责陪同家长一起做好各种转学、退学手续。(幼儿物品的发放、结帐等)

8. 对毕业的幼儿发放离园证。

9. 对幼儿获奖证书进行复印留存,并专门造册登记。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精选5篇) 篇五

为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让青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制定学籍管理制度。

1、严格学籍管理,每学年在新生入学三周内各中心校必须到联校办理学籍手续,不得拒收适龄儿童,否则拒收一生罚班主任50元,罚校长20元。

2、所有在校生由联校统一编号,建立档案,任何班级和学校不得隐瞒学生,如有隐瞒,每生罚班主任20元,罚校长10元,考试时该生按零分计入本班成绩。

3、不经联校批准不得留级,对强行留级的教师,按隐瞒学生对待。

4、坚决杜绝辍学现象,对因学习成绩、家庭困难等情况辍学者,要依法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工作并给予照,劝其必须复学,若出现一例辍学学生,教师和中心校长向联校写出书面汇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因体罚学生造成辍学的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学生的转出转入,要严格掌握,跟踪调查,在一周内报联校办完手续,否则按隐瞒学生对待。

6、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前两周不允许变动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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