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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时间: 2024-02-22 09:25:26

施工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安全管理处罚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第一篇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维护施工秩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所有施工人员务必遵守,否则将按本制度予以处罚:

  一、进入工地必须带好安全帽,配好识别卡,不得穿“三鞋”,不得赤脚或赤膊,不得带无光人员进入工地。

  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严禁往下或往上扔杂物。

  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非电气、机械操作人员禁止使用或接触机械设备。

  四、临时电源必须架空牢固,不准绑在管道及金属结构物上,临时用电电源必须采用三芯电缆线,严禁使用软线、护套线等作为电源线,且必须使用插头,具体安全标准以现场为准。

  五、“工地防火人人有责”,凡工地人员不准在仓库材料堆放区,木工棚等一起易燃、易爆区动火、吸烟,工地禁止使用电炉,违者电炉没收,并处以罚金。

  六、施工焊接周围5M内不得有易燃物品,高空焊接必须清理下面的易燃品。

  七、工地材料必须按指定位置堆放,且应堆放整齐、合理。

  八、宿舍区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必须做好环境卫生。

  九、工地土头垃圾必须集中到统一地点堆放,卫生工作做到“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场清”。

  十、不准偷窃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违者照价赔偿,偷窃者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不准在工地上酗酒、赌博、聚众斗殴,禁止随地大小便。

  十二、工地剩余材料必须当日完工后整理并集中堆放,如因此产生材料浪费,必须照价赔偿,并予以处罚。

  十三、班组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必须留守施工现场,并保持联络畅通,有特殊情况除外,一天二次检查岗位出勤否则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十四、处罚标准:

  1、xxx

  2、违反本规定第一、四、十一条者,罚款100元。违反本规定第二,三、五、六、七、八、九、十二条者,罚款50—100元。

  3、xxx

  4、xxx

  5、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者,罚款500元。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者,按情节轻重罚款200—400元。未尽事宜可视情节参照本标准进行处罚,罚金在当事人工资款中扣除。

  十五、本规定在各班组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班组长签字:xxx

  身份证号:xxx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第二篇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加强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所有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不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

  一、劳动保护用品

  凡进入施工现场(包括便道)的作业人员必须按作业工种的需要穿(佩)戴齐劳动保护用品(具),违者按下列规定实施处罚:

  1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罚30元/人次;

  2上班穿拖鞋、硬底易滑鞋、赤背罚30元/人次;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罚50元/人次;

  4电工、焊工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具)罚20元/人次;

  5风枪工及掌子面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口罩或防尘面具,违者罚款20元/人次;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100元/人次。

  二、现场管理

  (一)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要有序、整洁,有下列违规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1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有效分隔设施,危及施工及行人、车辆安全,罚200元/次;

  2工棚周边保洁差,有积水,尘土严重飞扬,罚100元/次;

  3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罚50~200元/次。

  4施工场地、住地有闲杂人员、未经同意进入的'外来人员,罚值班人员50元。

  (二)临时用电、机具

  外协队伍对临时用电、机具管理存在下述问题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1使用非标配电箱,配电箱及线路管理、保护不规范,罚50~200元/次。

  2电线路零乱、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无盖,用铁丝、铜丝作保险丝,罚50—200元。

  3特种设备未办理合法使用手续、未经法定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机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安全装置缺项,罚50~200元/次。

  (三)防火防爆

  1各施工现场配备有效灭火器,未按规定配备或无效者罚50元/次;

  2电线裸露未加装线槽板或PVC管,罚100元/处。

  3工棚、住所内私自乱接电炉等存有隐患现象的,罚100元/次。

  4在防火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违章行为被地方政府罚款或扣发防火保证金,由违章者及其施工队承担责任。

  三、要求

  1安质部会同工程、物设、综合等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定期(每周)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作业队和施工队进行自查。

  2凡发生无理顶撞、辱骂或殴打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者,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罚500~1000元并通报批评,直至清退出施工现场;对责任单位处罚20xx~5000元。

  3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责令停工整改,待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5罚款额由项目部在验工计价时扣除。罚款用于奖励在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改善本工程安全配套设施。

  四、内部安全施工许可证制度

  1为了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项目部管辖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各施工队)实行内部安全施工许可制度。

  各施工队未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不得在本标段内从事施工生产活动。

  2项目部负责《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初审,指挥部负责《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发放。

  3各施工队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实行前期取证和过程验证相结合。每季度由项目部安全总监组织安质部门进行一次过程验证。

  3.1前期取证应具备的条件:

  3.1.1全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

  3.1.2配备符合要求的、能够胜任工作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1.3签订《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安全质量承诺书》;

  3.1.4安排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操作特种设备。

  3.2过程验证应具备的条件:

  3.2.1各施工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时间、内容、参加人员有记录;

  3.2.2执行国家行业安全规章和指挥部有关安全规定,严格按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3.2.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3.2.4按规定给从业人员配发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3.2.5及时签订安全质量承诺书。

  3.3各施工队进行施工前,应当书面明确本队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并指派专职安全员。对不符合规定安全施工条件的,不予发证,书面通知各施工队并说明理由。

  3.4各施工队不得转让、冒用或使用伪造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

  3.5各施工队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施工安全管理,接受指挥部、项目部的监督检查。

  3.6凡未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且在限定整改时间内仍未取证的,属施工队违约,按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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