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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最新17篇)

时间: 2024-10-01 22:08:35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用电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为创造一个干净、畅通、宁静的住宿环境,确保酒店财物及人员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员工入住宿舍须经过经理或厨师长同意,并上交身份证原件。每晚12点之前必须回到寝室,如违反出现任何后果,则本店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二、宿舍实行寝室长负责制,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和配合寝室长的管理。

  三、宿舍配置的财物设施不得随意搬迁和挪用,不得占为己有。不得向下水道和厕所内丢弃垃圾杂物,损坏财物设施和造成厕盆堵塞的费用有肇事者支付,如找不到肇事者,其费用由该宿舍员工共同承担。

  四、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处倒水,不乱丢垃圾。员工宿舍物品应保持洁净,摆放有序,不得乱丢乱放。垃圾倒到指定地点。

  五、严禁在宿舍区域乱涂、乱画、乱贴、乱钉钉子、乱拉绳索、吵闹、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和从事商业性的活动。保持宿舍安静。

  六、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闭水龙和电源开关,熄灯时间不得超过凌晨一点。

  七、吸烟者不得影响别人身体健康,不得在公众场所和人员集中的地方吸烟。

  八、宿舍实行男女分开,严禁男女混居或私自带外人入住。到异性宿舍探访须避嫌,不宜逗留过久。

  九、离职员工限两天内搬离宿舍,否则本店有权驱逐并清理其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补偿。

  十、有客人来访须经宿舍长同意方可进入。

  十一、安全管理

  1、外出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更改线路,更换保险丝。

  3、宿舍禁止开伙做饭,禁止使用煤油炉,煤气炉或电饭煲、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4、严禁存放煤气、酒精、汽油、鞭炮、天那水、硫酸、刀具等易燃易爆违禁物品。

  5、严禁打架、赌博、偷盗、吸毒、酗酒闹事,观看和传播淫秽书刊、光盘。

  6、违反安全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发生意外的将实行罚款和追究当事人责任,情况严重者解雇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三、宿舍内他人物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

  公司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员工宿舍安全,规范宿舍管理,保持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订本制度。

  一、住宿人员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互相帮助,互相理解,求同存异,和睦相处,礼貌待人。

  二、宿舍内的清洁工作由寝室长安排轮流打扫,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经常保持房间的整洁。

  三、住宿人员每晚11点必须回寝室休息(医院正常值班除外),因故当晚不能回寝室的,必须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向寝室长报告去向(寝室长不在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四、住宿人员不得私自容留外人住宿,确有特殊原因的,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入住。

  五、宿舍内不得参与涉及黄、赌、毒等活动,不得有酗酒、吵架等不正当行为;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

  六、注意防火及用电安全: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禁止做饭,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插线板要远离棉织物等易燃品,人离开时要拔掉电器插头;使用燃气热水器时要保特室内通风。

  七、住宿人员的私有财物及贵重物品,应自行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厉行节约,爱护公物,出门时关好门窗(房内无人时要将门反锁)。

  八、宿舍涉及原有设备设施的正常维修经寝室长报告宿舍管理员后,由总务处负责维修,非正常维修费用由住宿人员负责。

  九、自觉交纳应分摊的水电气等项费用,积极支持寝室长的工作。

  十、员工离职时,应于离职3日内向院办申报退宿,结清应分摊的费用并交还钥匙后方可迁离,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医院强制迁出。

  十一、医院保卫科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为了规范公司用电的管理,做到节约用电,减少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规定:

  第一条、用电管理

  1、照明用电。公司各场所照明应使用节能型灯具,办公场所在白天尽可能采用自然光照明,在早晚时间段或阴雨天光线阴暗时允许用电照明,在晴天或光线充足的时间段严禁使用灯光照明。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最后锁门人员负责关闭所有照明灯。

  2、办公设备。办公室的照明、风扇、净水机等用电设备均由各办公室责任人负责,电脑由使用者负责,下班前应检查设备的关闭状况。办公室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要设置成节能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下班后一定要及时关闭电源。

  3、空调管理(指自行管理交纳电费的空调)

  1)空调作为办公设施,不得擅自移动安装位置或者挪作它用。

  2)夏季室外温度达到32℃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并且空调稳定运行后,空调温度不得设置在26℃(含26℃)以下。

  3)冬季室外温度低于13℃时方可开启空调,并且空调温度必须控制在22℃(含22℃)以内。

  4)在空调开启时,应确保房间的密闭,门窗要快开快关,尽量少开门窗。第二条考核与处罚

  1、下班后办公室照明灯忘记关闭的,对最后责任人罚款50元。

  2、下班后没有关闭办公设备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3、未按空调使用管理办法开启空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办公场所及所有自有门店。(部分零售门店按卖场相关规定执行)

  一、为了保证我校正常用电,保障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保证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校内一切公共用电设备,由学校电力服务中心负责安装和管理,该中心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架设、改装、拆除用电线路和安装用电设备。

  三、室内预置的电线是按常规用电量设计安装的,凡用大功率的电器,需向电力中心申请,经论证线路承载可行后,方可接电使用,否则造成的任何事故均由使用单位或个人承担。

  四、安装在各楼层的配电电箱,是保证正常用电的关键设备,全体师生要自觉爱护。配电箱由电力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改装和损坏内部器件,不得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电器设备。

  五、我校有近万只照明灯具,用电量相当可观,要坚决杜绝在日照度满足使用的情况下仍开着照明灯具的现象。

  六、校园内的任何公共场所都严禁用电取暖。

  七、除学校食堂外,任何单位都不准用电炊具造饭。

  八、凡属于消耗品的电器(例如:灯管、灯泡、启动器、活动插座等),各部门用办公经费购买或到后勤处领取,自己不能更换的通知电工更换安装。

  九、各系、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学生进行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爱护电器设备的教育,树立节约用电光荣、违章用电危险、损坏电器设备可耻的观念,形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十、为了安全节约用电,各系、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电力服务中心联系。

  十一、学校实行系和部门安全、节约用电责任制,把是否安全、节约用电列入对各系、各部门工作考核的内容,如出现违反本规定的人和事,要追究系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十二、学校责成电力服务中心负责全校的供电和用电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和事提出处理意见,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执行。对用电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安全紧急事态,电力服务中心可直接进行处理,并迅速报学校领导达知。

  十三、校内各商业网点、各施工单位及家属院各住房要按时如数交纳电费。出现电表损坏的情况由用户购买,电工更换后启用新表。对出现电表不准的情况由查表人员参照其他用户的使用量估算电费。

  十四、为保证本规定有效地贯彻执行,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者实行以下处罚:

  1、凡用电取暖的,没收取暖器,给当事人通报批评,并扣除所属单位的综合治安得分。

  2、凡使用电炊具做饭的,没收使用的电器,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性质和情节严重的年终考核不合格,并扣除所属单位的综合治安得分。

  3、凡未经批准擅自拉、接电线、安装插座、增设灯头者,没收其用电器材,对学生和教职工经以通报批评,对食堂和各商业点责令作出检查,问题严重的终止经营合同。

  4、凡属自费用电的,如有偷电行为,按电力方面的有关规定执行。

  5、凡不按时交纳电费的用户,从欠费之日起停止用电,并强行要求交纳,欠费交清后给予通电。

  十五、因用电违反本规定,造成用电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照价赔偿,由此引起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等,由肇事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六、本规定由电力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执行。监督执行人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全校师生要尊重和配合监督人员开展工作。因违章受到处罚的人员,不得无理取闹,刁难、漫骂甚至殴打监督执行人员,否则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十七、本规定由电力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十八、本规定从二00五年五月一日起执行,之前的相关规定废止。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安全管理(重中之重)

  1、使用和保管好电器,做到人离灯熄,断电源,不准私自接电线、插座,违者予以罚款500元。

  2、将自身贵重物品保管好不要放到宿舍,以防被盗。

  3、床铺安装牢靠,以防砸伤。

  4、在宿舍禁止抽烟者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6、禁止使用电热水壶,电吹风等功率大的电器,如若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严禁在宿舍出口堆放杂物,保障各出口的通畅

  二、卫生管理

  1、保持宿舍卫生每班上班前讲自己宿舍打扫干净,不得有垃圾、烟头等,如有违反罚款50元

  2、禁止在宿舍卫生间公共区域洗澡,洗澡地点为卫生间茅坑处。如有违反直接开除。

  3、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及时清理,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

  4、床铺卫生及被褥每天叠放整齐,如有违反罚款50元

  5、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

  三、宿舍纪律

  1、禁止在宿舍及走廊大声喧哗

  2、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殴

  3、禁止在宿舍酗酒

  4、禁止在宿舍玩牌、赌博

  5、禁止有偷窃行为

  四、员工住宿制度

  1、集体宿舍免费为员工提供

  2、新入职的员工,须办理相关手续,在管理人员的安排下方可入住,不得自行搬入宿舍。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予管理人员安排。

  3、员工须按安排使用各自的床、柜等,不得随意调换或多占。

  4、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100元,并予以警告处分。

  7、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并于离舍前通知办公室,办好水电费、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四篇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乱接电线。

  4、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电炉子、热得快、电磁炉、微波炉、电饭锅、电热取暖设备等。

  5、为了延长计算机的使用寿命,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6、为了减少使用电器时的危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方有关部门,严禁自行处置。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为了加强项目部员工宿舍管理,确保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一、管理规定:

  1、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被褥一套(棉被、棉垫、枕头各壹)。

  2、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3、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来人员来宿舍住宿。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4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5、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划,损坏(浪费)公物按价赔偿。

  6、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8、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使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造成后果者送交唐热处理。

  9、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罚款,无理取闹者,送交唐热处理。

  10、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1、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项目部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12、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13、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宿舍舍。(工作原因除外)

  14、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

  15、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二、对员工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养成良好习惯。

  2、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三、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员工,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四、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做到“五无”即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废物等。

  3、墙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5、空气: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五、宿舍室内物品的摆放标准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应叠成豆腐块状,一律放于床头靠窗位,枕头、枕巾放于其上,床单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摆放三双日常用鞋,且摆放整齐。床下其他物品应盛入纸箱内靠墙整齐摆放。

  3、墙壁:墙壁无张贴图画,无乱挂衣物。

  4、脸盆:脸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6、洗漱用具:统一放在脸盆内

  7、墩布:放置门后桶内

  六、宿舍公共卫生的要求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2、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3、保持厕所、水房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剩饭菜倒于泔水桶内,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

  4、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宿舍卫生由项目部副经理负责,每天检查1次(上午9点),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记录在案。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八、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为了加强用电安全的管理,避免因不规范的电气临时线的接线和使用而造成的触电或电气火灾、工伤事故和财产的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1、无论是公司内部临时用电还是外来施工方临时用电,都要到设备部电气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2、公司电气人员以“临时用电申请单”为依据,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或工程项目进行规范性的`接线。

  3、外来施工方的临时用电由公司提供电源并负责规范性的接到施工方自带配电箱上为止。施工方自带配电箱的用电安全管理在遵守公司方的用电要求下由施工方负责。

  4、任何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操作公司电气开关和配电设施,造成后果有责任单位负全责。

  5、无论公司内部或外来施工方的临时作业或工程用电都要根据工程需要临时架设空中线架或铺设地下线路,不允许在地面上乱接乱甩,以防行人和车辆踩踏碾压造成事故。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擅自私接临时电线,一经查出轻者考核单位安全管理分,造成事故和财产损失者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人、当事人的责任;外来施工方所造成的事故或财产损失从工程款中扣除。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为加强分公司及校区用电、用水管理制度,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对办公用电、用水作如下规定:

  一、空调使用说明:室内温度在3℃以下以及28℃以上方可使用空调。空调温度需设置成统一模式(该模式在人体舒适范围内):夏天温度调成28℃,冬天温度调成26℃,风速统一调成低风模式。要做到随用随开,随走随关。

  二、电脑使用说明:办公电脑在长时间(超过半小时)不使用的情况下,请自觉关闭;若实在不能关闭主机,可把显示器单独关闭;所有办公电脑设置成十分钟后自动待机,以节约用电。

  三、电灯使用说明:除了公共区域的照明、景观灯之外,其他区域的`电灯做到随用随开,做到不开无人灯,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各部门办公室和工作区域的电灯由使用部门人员负责管理。

  四、离开办公室后,请相关人员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关闭空调、电脑、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五、全体员工应树立节约用水意识,爱护水设施和设备,做到及时关闭水龙头,避免造成浪费。爱护供水设施,发现供水设施损坏应及时部,以便安排有关人员及时给予修理,确保供水正常。

  六、处罚制度:行政部将于执行之日起不定时抽查,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包括未按规定关闭用电设备)的行为,用电、用水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人员将当场乐捐20元(乐捐款项不计入公司,将纳入公司工会基金,作为工会活动使用,工会将定期公布工会费用使用情况,做到透明、公开)。

  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南通分公司行政部,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九篇

  1.目的:

  1.1根据工作需要,企业为轮岗或家不在本地员工配备单间宿舍,为了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详和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1.2范围:

  1.2.1宿舍适用范围。公司宿舍及公司外租用宿舍。

  1.2.2宿舍居住人员。

  2.管理部门职责:

  2.1行政部: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2.2宿舍管理员:厂区宿舍管理员由行政部指定人员,公司外租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管理员负责企业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职责

  3.1.1.人事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制订、修改、监督等工作;

  3.1.2.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宿舍统一布局、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3.1.3.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住宿情况,储备足够的空房间,保证公司有充足的住宿;

  3.1.4.人事行政部每月组织6S小组、电工、保安队对宿舍进行6S大检查,主要检查:水电供应情况、有无乱拉乱接电源现象、物品摆放是否符合标准、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员工私自调换床位或房间现象、员工是否有乱窜宿舍现象、卫生是否干净;

  3.2.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员按此制度安排、监督、执行等工作;

  3.3.保安队负责对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工作;

  3.4.所有员工必须按此制度执行。

  4.宿舍管理程序

  4.1宿舍管理员职责

  4.1.1宿舍管理员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宿舍管理员必须按此制度执行,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4.1.2所有员工需要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都必须由宿舍管理员按标准统一安排、统一分配;所有在入职前未申明入住公司宿舍的,均必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经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分配;

  4.1.3宿舍管理员如未按标准分配者,对宿舍管理员处以警告一次,并重新按标准给当事人分配;

  4.1.4宿舍管理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的亲戚或朋友不按规定标准安排而超出标准安排的,对宿舍管理员处以警告一次,取消当事人住宿资格;

  4.1.5宿舍管理员每周对宿舍进行财产、安全大检查至少一次,少于一次者,给予警告一次;具体检查内容:宿舍硬件设施(床、门窗、热水器、洗手台、冲水箱、风扇等)、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等)、乱拉乱接电源现象、有无员工乱窜想象、乱换床位或调换房间现象等;对有违反者作出处理并通报表扬和批评;

  4.1.6每月底安排电工对工厂、宿舍水电底数进行抄表,宿舍管理员监督电工抄表是否准确,建立水电台帐,电工抄表出现错误或宿舍管理员计算错误的,处以警告一次,具体水电支付标准根据公司所在地物价局统一标准为:水费XX元/立方、电费XX元/度,公司根据公司所在地物价局的标准进行适时调整;

  4.1.7入住宿舍人员水电费自付,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分摊水电费;中途离职人员由公司电工同保安人员到该宿舍抄水电底数,平摊自己应扣除部分费用;

  4.1.8.宿舍设施维修事宜均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电工进行维修,电工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在三天内修复,修复完毕经申请联络人确认签字后将《水电维修申请单》交宿舍管理员登记台帐;所有维修事宜必须在三天内修复,未能及时修复的`必须有充分理由证明,否则,对宿舍管理员或电工作出警告一次处理;

  4.1.9.宿舍管理员必须每月将水电费用支付情况、6S检查情况、公司管理信息等给予宣传或通报。

  4.2住宿条件

  4.2.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即可安排住宿;

  4.2.2外宿者必须满半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

  4.2.3外宿则可随时申请;

  4.2.4住宿公司宿舍员工水电费自付。

  4.3住宿申请

  4.3.1新进人员: 行政人员根据人员岗位安排宿舍,一般:部长一人/间,主管两人/间,宿舍分为职员和员工宿舍两类;

  4.3.2外宿人员:外宿人员需回公司宿舍住宿时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入住。

  4.4住宿须知

  4.4.1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需变动宿舍或床位者须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4.4.2宿舍内铺位等资产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布局,不准随意挪动;

  4.4.3住宿者需按标识要求将生活用品按规定摆放,以保持宿舍整齐、整洁;比如:被子要卷起来摆放在床的中间位置,枕头要放在被子上;鞋集中摆放在床下;

  4.4.4员工需增加设施应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方可购置;

  4.4.5清洁宿舍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舍员必须保持整齐、整洁,物品按类摆放,宿舍内各员工轮流值日,全体舍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4.6节约用水用电,因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由员工支付,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茶壶、电暖器、电炒锅、电饭煲等电器。违者按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一次;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随意把水倒在宿舍内、楼道上、墙壁上、门窗外。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做到:人走灯熄、水关;

  4.4.7人事行政部不定期对宿舍做6S检查,每个月一次,评选出前三名与后三名,并对前三名的宿舍进行奖励,同时对后三名的宿舍进行教育;

  4.4.8禁止高空抛物,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造成人身伤害的理应赔偿;

  4.4.9禁止在宿舍酗酒、赌博,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一次,赌博者没收赌资;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并作开除处理;

  4.4.10宿舍财产损坏或损失,经查实属人为原因导致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无人承认或无人举证,则由该宿舍所有人员一并承担赔偿;

  4.4.11未经允许,不得拿、动、用私人物品,如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4.12宿舍内禁止吸烟,发现第一次记警告一次,第二次记严重警告,第三次记小过一次;

  4.4.13男生不得光着膀子或未穿衣服在宿舍楼道走动;

  4.4.14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探访至异性宿舍;

  4.4.15公共楼道上的热水器只限于饮用用水,不得作为其它用途;

  4.4.16不得随意在墙上钉铁钉、拉线、乱接电源,禁止在墙上、房门上乱写乱画,严禁破坏现有生活设施;

  4.4.17为了确保住宿人员的安全,并保证同宿舍人员的休息时间,平日不加班者,须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如果加班超过23:00时,则在公司值班保安处登记;周末员工必须24:00时前返回宿舍,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违反此规定;

  4.4.18 员工在22:00时以后,所有的有声电器必须关闭,如有需要收听的则必须带上耳机,不得打扰其它人员休息;

  4.4.19进入宿舍须出示厂牌或能证明是宿舍入住人员,凡有不配合保安员工作者,保安员有权不让其进入宿舍,利用他人厂牌蒙蔽闯关者,对当事人双方记严重警告处分;

  4.4.20保安员在不影响员工休息或不侵犯员工隐私的前提下定时或不定时查房,查房内容有:清理离职人员、是否有异性逗留等现象,有无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现象,并记录查房结果报告人事行政部;

  4.4.21所有离职人员办完手续后,离开宿舍时必须清走自己的所有物品,严禁将废弃物品堆放在宿舍以及乱扔等现象;

  4.4.22严禁在宿舍内或走道上出现嬉笑打闹、大声喧哗等现象;

  4.4.23.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瓜子果皮等杂物,违者记警告一次。

  5.0宿舍长职责

  5.1以身作则,遵守并维护《宿舍管理制度》;

  5.2配合行政文员加强宿舍室内外管理,督导舍员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若舍员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宿舍长呈报行政文员、人事行政主管处理;

  5.3对本宿舍之外住宿或借宿情况予以监督;

  5.4安排本宿舍卫生值日,制定卫生值日表,监督全体舍员做好卫生工作;

  5.5监督舍员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

  5.6宿舍长有权清理自离与离职人员,如宿舍长知情不报,由宿舍长承担后果。

  5.7宿舍长享受由公司提供50元/月岗位补助津贴;

  5.8宿舍所有公共设施损坏的,由宿舍长或宿舍人员到宿舍保安处填写《维修申请单》,由当班保安统一交到人事行政部,在三天内由电工对指定设施进行维修;

  5.9按时参加宿舍长会议,及时反映宿舍舍员生活情况,提出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6.0物品管理规定

  6.1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钱包、现金、银行卡、手机、电脑等,身份证请不要和银行卡存放在一起,遗失后果自负;员工丢失物品应立即通知宿舍保安或报警处理;

  6.2为了大家的财产安全,所有物品带入宿舍时,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宿舍物品放行条》,经批准后按放行时间放行,请自觉接受保安检查。

  7员工外宿

  7.1外宿申请:临时外宿或时间较短(一夜),申请人填写《外宿申请单》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

  7.2需长期外宿者,填写《外宿申请单》提出申请,经逐级批准后严格按《外宿申请单》上的事项详细登记便于备查;

  7.3外宿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非法活动,物品安全自行负责;

  8.0宿舍借宿管理规定

  8.1申请借宿人员一次最多申请三晚,公司每天不超过十人借宿,且必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8.2担保人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借宿人员将《借宿申请单》交给当班保安;

  8.3所有借宿人员必须于次日08:00之前离开宿舍,否则当班保安有权立即将其请出宿舍外;

  8.4借宿申请单须到宿舍保安或部门文员处领取,未申请者,不得借宿;

  8.5借宿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8.5.1厂内员工正常离职者(离职不超过一天);

  8.5.2厂内员工之朋友、同学及亲属;

  8.6.只限同性申请,异性则不予受理;

  8.7.宿舍特殊事件处理

  8.7.1遇台风、火警、盗窃、斗殴等自然灾害或治安案件现象时,请及时报警或报告保安,并协助公安或管理人员处理;

  8.7.2在宿舍遇有可疑人员徘徊,或不法分子生事时,应及时上报值班保安处理;

  8.7.3保安员必须不定时对生活区、宿舍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8.7.4遇公安人员合法办案,宿舍人员应主动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或阻挠;

  8.8 探访

  8.8.1每天18:00—20:00为亲友探访时间,原则上亲友探访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8.8.2亲友必须在员工的带领下,在保安处登记,探访人员不得超时逗留。

  8.9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及维护集体利益,请务必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对应行政处罚。

  9.住宿申请及宿舍管理:

  9.1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9.2新入住员工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行政部报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通知员工入住。

  9.3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进行统一编号。

  9.4员工入住前与宿舍长对宿舍内物品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行政部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9.5入住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更换须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9.6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由员工自付,除轮岗外入住人员的房租需每月缴纳。

  9.7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9.8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9.9严禁盗窃、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一经发现后给予开除,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9.10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10.宿舍设施与安全管理

  10.1企业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企业财产,未经行政部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10.2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1.宿舍卫生管理

  11.1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准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2严禁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

  11.3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和烟头 。

  11.4禁止在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养宠物等。

  11.5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宿舍管理员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任务,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楼内整洁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

  12.取消住宿管理

  住宿员工发现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部门和行政部。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管理。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和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情节严重的。

  5.经常破坏宿舍安静、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有偷窃等不法行为。

  8、员工私自将宿舍转租或出借他人使用。

  9、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

  13.员工退宿管理

  1、 员工退宿时应填写退宿单,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2、 员工退宿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凡钥匙遗失或不交的罚款100元。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和退休等),应于离职之日起 5 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14.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理

  14.1安保人员/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所有员工都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14.2火险发生时,应保持头脑冷静、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宿舍员工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安保人员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如情况严重应拨打火警119请求救援。

  15.附表 :

  1、《员工宿舍登记表》附件1

  2、《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2

  3、《宿舍检查评分表》附件3

  4、《整改通知书》附件4

  5、《退宿单》 附件5

  16.备注:

  1、各项罚款由行政部统一制表备案,现金由财务部保管,用于员工宿舍建设专款。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3、本制度报局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为规范公司安全用电,消除职工承包户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的家用电器损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电力法》结合我连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住家户和集体在用电之前,要向电力部门提出申请,在用设备的安装、维修要有专业操作人员进行,住家户私自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以免造成用电事故的发生。

  二、严禁在电线底下修建房屋、打场、堆柴草、打井、栽树,不充许在电线和其它带电设备附近进行集体活动,防止触电伤人和起火。在电线附近修理房屋或砍伐树木时要采取措施,对可能碰到的线路设备,要找电工停电后进行。

  三、住家户晾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距离,坚决禁止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四、小水泵、脱粒机、清粮机等用电设备,不准带电移动,不准挂钩接电,不准使用破股线,不准使用地爬线,拦腰线。

  五、小家户在照明设备方面严禁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以及其它家和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及时找电工修理或更换。严禁使用不合格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用电设备要保持清洁完好,灯线不要过长或恍动。

  六、坚决禁止和设电网防盗、防窃、捕鱼、狩猎、捕鼠和灭害,严禁使用“一线一地”照明。

  xx安全领导小组

  公司职工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为加强全连职工、用电户的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电力畅通无阻,更好的为职工群众提供便利的安全用电环境,特制定本措施。

  1、各用电户在用点过程中,一定要服从电力公司片区电工的管理,发现隐患及时告知电力公司进行整改,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2、电的`使用由电力公司片区电工负责,不得私自换线、接电,必须由电工操作,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3、严禁在电杆旁和电线下堆放柴草和从事其他生产活动,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4、严禁个人私自挪电杆和电线,发现类似的事情将严肃处理。

  5、高压线两旁不允许高空作业或采伐林木,且高压线两旁不允许栽种树木,对危害线路的树木要及时采伐,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6、各用电户要高度重视用电管理制度,不允许发生不安全事故。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摄像头、投影仪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不得私自搬移所有电器的使用位置、不得私自改变室内电器用途及所有电器线路。

  3、教室内所有电源插座严禁为手机、电池等充电,严禁使用电热器具。

  4、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须由本班电教课代表专人负责,不得用于做游戏或私自拆装软硬件。

  5、多媒体设备、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6、楼道应急灯插座严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发生意外时应急灯不能正常使用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方有关部门,严禁自行处置。

  8、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为确保公司的生产、生活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厂区的用电管理及用电安全,力求实现管理规范化、使用科学化,根据《全国供电规则》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制造工程部负责全厂用电管理工作;制造工程部内部实行主管工程师责任制。

  2、配电室应切实做好全厂的供电工作,保证供电的安全性、可靠性。

  3、配电室应严格执行用电部门停(送)电申请手续,不得擅自停(送)电。各部门因故需停(送)电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部门,说明停电的原因、时间及影响的范围,并报制造工程部,做好通报协调工作,并挂好警示牌。

  4、因事故停电,配电室值班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说明原因和处理情况,并及时向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汇报。

  5、根据上级供用电管理部门下发的文件及停(送)电通知进行的停(送)电,应有书面记录,并应及时向本部及相关领导汇报。

  6、各部门需新增用电设施时,应提前报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填写电力增容申请表,由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实际电力负荷审定施工方案,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7、因生产和施工需要搭接临时线路,需提前报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制造工程部主管工程师审定并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申请表审定的施工方案实施;如需延期,应按以上程序重新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凡从事电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各部门应严格控制非生产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烧水、做饭及采暖等,应做到人走灯熄,严禁出现长明灯现象。

  9、保持用电仪表的准确完好,出现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电气仪表和计量设备的检修、拆装由制造工程部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拆装。已经投入使用的仪表和计量装置,各部门均有责任予以积极保护,防止人为损坏。

  10、长期用电设备,应严格按安全规范选用线材和元器件。

  11、电气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恪尽职守,严格管理。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制度解释权归制造工程部。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为保证公司服装厂、印刷厂、土建工程队及大学生公寓日常用电需要,最大限度地节约用电成本,减少电能的直接和间接损耗,实现合理利用和发挥用电效率之宗旨,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上述部门用电由设备质管部负责监管,包括各部门制定节约用电规章制度,发布节约用电信息,监督、指导公司上述部门的节约用电工作及负责每个月的用电统计、成本核算与控制工作。

  二、上述部门工作、生活期间必须履行节约用电义务。平时应注意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约用电意识。

  三、本办法用电范围包括服装厂、印刷厂、土建工程队生产及办公照明用电及大学生公寓的生活用电。

  四、各类灯具、印刷设备、缝纫设备、电动工具、饮水机、热水器、取暖器、电风扇、电视机、空调及车间电力设施、设备、用电工具等均列为日常用电管理对象。

  五、公司设备质管部每月指派电工对办公、生活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管理对象进行检查,每季度形成工作小结。电工平时发现用电隐患应立即解决并将处理结果上报设备质管部。

  六、办公、生产生活用电实行各部门专人负责制(大学生公寓及租赁三套矿大学生住房归口综合办公室管辖),各部门各自负责本区域内的用电工作。

  七、结合公司安全检查情况,设备质管部不定时、不定期对各区域用电情况进行督查,其中大学生公寓、服装厂及印刷厂为重点督查点。

  八、注意节约用电,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不准在办公室里使用任何个人用大电量电器,不准有明火。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和办公场所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及时关闭电源开关,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杜绝“长明灯”现象。不需要使用电灯或电风扇时,立即关掉开关;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器开关、关上门。

  九、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施。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办公室严禁乱拉、乱接照明灯具,严禁更换和接电源、插座等违章用电行为;严禁在办公场所使用电暖气、电热器、电饭煲、电磁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需要时应向设备质管部申请办理。

  十、空调开启后不可开门办公,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空调器开关、关上门。夏季室温不高于30度,不可以开启空调设备。

  十一、杜绝电焊机、电动机等用电设备的长期空载运行。

  十二、禁止碘钨灯取暖。每台取暖器须有专门安全责任人

  十三、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十四、用电部门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部门无专设电工的.,报设备质管部安排解决。

  十五、下班后,请各位工作人员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关闭空调、电脑、照明灯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

  十六、每月自供电公司电费发票送达起,三日内设备质管部组织复查,对超常用电的有限关负责人给予合理解释,对不明原因的过度消耗,将采取限电措施。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力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生产技术部监督管理。各部门、车间驻点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由车间负责人监督。

  第二章 用电设备维修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

  第四条 用电设备维修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妨碍电力维修作业的病症和生理缺陷,并经指定医院鉴定。

  (2)取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3)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保持警惕。

  (4)熟悉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力灭火知识。

  (5)熟悉本公司的电力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力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

  第三章 电力作业人员的职责

  第五条 认真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内电力设备、线路、电器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六条 严格遵守安全法规、条例及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第七条 宣传电力安全知识,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

  第八条 认真作好管辖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九条 一旦发生触电或电力火灾事故,必须快速、正确地实施救护或灭火,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条 发现非电力作业人员维修电力设备或乱接乱拉电力线路,应及时制止,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十一条 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提出危及安全的隐患及整改技术措施,同时将现场安全情况向上级汇报。

  第十二条 对假冒伪劣或经检测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有权拒绝安装,对已安装的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 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办公室统一到发证机构进行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应自动下岗。

  第四章 安全教育

  第十四条 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 在教育培训中,应强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使新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熟悉有关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条 通过教育培训,对使用用电设备的一般人员,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独立工作的电力作业人员,还应懂得电力装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电器设备的灭火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 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在电力设备及线路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保护装置的配备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范和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 对高压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改造,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 电力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力设备在未验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第二十条 在架空线路下及周围作业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竖立高金属杆及其他设施。

  第二十一条 加强电缆线路的巡视检查,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

  第二十二条 非电力作业人员不得随意乱动和修理电力设备及线路。

  第二十三条 配电和用电设备必须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保证连接牢固可靠。同一变压器的电路内只能采取接地或接零措施。

  第二十四条 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时必须加装漏电保护,保证一机一闸一漏电,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对手持电动工具应定期做外观检查和绝缘测试。

  第二十五条 在潮湿、水中、强腐蚀性等环境恶劣的用电设备,其控制线路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第二十六条 对触电危险的场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安全标示。安全标示应坚固耐用,并安装在光线充分且明显之处。

  第二十七条 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用电设备(如:电焊机、砂轮切割机、空压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移动中要防止导线被拉断、拉脱。

  第二十八条 维修人员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插座、插头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配电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物件。

  第二十九条 工作台上、机床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第三十条 在安装电器时,应对元器件进行检查和检测,凡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或假冒伪劣产品,一律拒绝安装。

  第三十一条 维修设备时,必须首先通知操作人员,停机后切断电源,在电源箱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在设备上挂“设备维修,禁止使用”标志牌,完成上述工作后方可进行维修工作。维修完毕应及时通知操作人员。

  第三十二条 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并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安全工具应定期效验。

  第三十三条 在雷雨季节前,做好防雷设施的检修、测试工作,确保设备的绝缘和接地装置良好。

  第三十四条 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远离至少20M以外。当遇到高压线断落时,周围20M禁止人员入内。

  第三十五条 在搬运、安装、运行、维修中,避免电力设备的绝缘结构受机械损伤,避免受油污侵蚀。

  第三十六条 临时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其线路的总配电箱除了设总隔离开关外,还应装设具有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开关。

  第三十七条 搞好环境卫生,经常地清扫电力设备,防止脏污或灰尘的堆积。

  第六章 电气火灾的预防

  第三十八条 应合理装设断路器、熔断器、热继电器等,不得随意调整整定值。加强对电流及温升的监视,保持电压、电流和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第三十九条 加强对电器元件及线路绝缘的测试,及时更换陈旧及绝缘老化的电器元件和导线。

  第四十条 及时调整线路负荷,保持三相负荷平衡,防止过负荷运行,对连续使用时间过长的设备或线路加强监视。

  第四十一条 防止导线受到机械损伤,其易受重压或碰撞的部位,必须加套金属保护管。

  第四十二条 白炽灯、碘钨灯、高压汞灯等发热灯具使用时,应远离易燃物。在存放易燃物的仓库,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

  第四十三条 配电箱(盘)和临时线路附近,不得堆放易燃物或其他物品。 第四十四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测、更换。室内外保持清洁,无杂物、无积尘,不准堆放油桶或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十五条 导线压接处,必须保持足够的接触面,压接牢固,并经常检查。 第四十六条 插座的额定电流、电压应与实际电路相符合,不得盲目增加负荷,插座应安装在清洁、干燥无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第四十七条 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具,必须有单独的电源开关,不得使用电力插座;器具周围必须有隔热装置;不得装置在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汽或可燃粉尘场所,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不得中途离开;停止使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四十八条 电力设备及线路在设计、安装过程中必须

  合理选型,其安装位置必须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保持良好的通风。

  第四十九条 当发生电力火灾时,应按照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灭火。

  第七章 特殊环境的安全用电

  第五十条

  第五十一条 对易产生静电的环境,必须采用合适的消除静电的方法,如接地、增湿、中和等方法。

  第五十二条 对热处理及有酸、碱、盐、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必须采用防腐型或防污型电力设备及元件,电力管路必须有良好的防腐措施。

  第五十三条 对湿度较大或用水及汽较多的车间(场所),必须采用密封或防水防潮型的电力设施。

  第五十四条 高温环境,必须采用隔热、防溅等措施。 第五十五条

  高频电磁设备必须采用屏蔽、接地等措施。

  第八章 电力安全检查

  第五十六条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电力安全专项检查。

  第五十七条 检查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及时纠正。

  第五十八条 对预防触电事故的各项措施,检查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部门及个人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追究责任。

  第五十九条 对新建或技术改进项目中的电力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电力设备及元件本身可靠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消除工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第六十条 对发现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方面的漏洞,及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制度进行修订或补充。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电活动。

  三、工作制度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两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如无则省略之)。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电时,先合上闸刀开关;

  b、停电时,先停空气开关,后停闸刀开关;

  c、设备运行时,严禁带负荷拉闸刀开关;

  d、记录每天的用电情况。

  5、每台生产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6、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a、每天下班前,车间岗位的.班组长负责检查、停开关、关电房门。

  b、遇上加班时,加班后由组长或带班负责人检查是否停电、关电房门。

  7、按安全消防规定,有防静电接地夹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夹上接地夹才能开机,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夹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8、公布电力故障、抢修、抢救紧急联系电话。

  9、在高压线路附近或周围设置警示标志。

  四、内部用电管理。

  1、车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当班电工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机电车间解决。

  2、严禁任何岗位将溶剂洒在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如发生此类事件,必须及时通知当班电工处理,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3、出入变电房或配电房,大门必须随手关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动物溜入电房,造成线路被咬损或短路等故障。

  4、高压设备检修停送电由岗位工和中控操作员填写《停电申请单》及《送电申请单》由生产科批准后送交值班电工,值班电工接票要认真核对票及现场后才能执行,值班电工执行后悬挂标示牌及并在回单上加盖“已执行”章,现场人员见到盖章票后才能进行设备检修。

  5、高压开关操作一律执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长填写,主任批准后执行。

  6、现场低压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岗位检修停送电需书面通知值班电工,由值班电工断电挂牌并记录,同一任务的停送电必须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电时见有牌均不得送电应查看记录联系停电电工。

  7、各岗位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需由工段长申请生产科批准交由机电车间执行,新加装照明、插座、用电设备的电工安装完毕后要填写施工记录及材料用量交回车间。

  8、办公大楼、食堂、浴室、员工宿舍楼等的用电、节电规范由行政部单独制定管理办法。

  9、安全用电纳入新进员工职前培训科目中,并有培训考核记录。

  10、规定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牵头动力部门制定临时规定并及时补充完善本管理办法。

  附件:

  《停电申请单》

  《送电申请单》

  配合管理办法建议:

  1、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2、饮水机使用管理办法

  3、电脑等oa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4、照明灯使用管理办法

  (以上可以写在一个管理办法中,也可以分别制定,亦可以加入“用电管理办法中的节电章节中)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公司各处室:

  盛夏来临,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通知如下:

  一、办公区域内安全防护:

  1、不超负荷用电,在没有弄清楚线路的负载之前,不要在办公室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用电器。

  2、不得在用电设备旁堆放杂物,影响设备散热,杜绝安全隐患。

  3、遇到打雷、暴雨天气,及时关好窗户关闭用电设备,切断电源,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安全事故。

  4、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开、关机有序,使用完设备后要及时断开电源,避免电器长期通电引发事故,要养成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电关。

  5、发现异常情况时不要惊慌,在使用中,如有异常的响声、气味、冒烟、火光等,不要试图去扑灭或徒手移开、调试设备,禁止带故障运行,首先要立即断开电源再根据情况处理、报修。

  6、下班后,关闭办公室日光灯、空调,电脑,关闭打印机、微波炉(拔掉电源)等设备,防止电器线路长期使用加快老化,引发故障或事故。

  7、所有用电设备都要保持良好接地和相对固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拆卸,不得随意拉接电线和增加用电设备,如有必要,请专业电气人员或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上门安装。

  二、职责范围:

  1、公共区域的日光灯、储藏间微波炉、饮水机、窗户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

  2、各处室日光灯、打印设备、空调、窗户等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

  3、员工电脑由个人负责。

  4、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关闭及安全问题。

  5、加班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关闭及安全问题。

  三、执行措施:

  1、个人电脑在下班后没有关掉和拔出电源,一次罚款100元。

  2、当日值班人员在日光灯、窗户、微波炉(拔掉电源),未关的.罚款100元。

  3、各处室的打印设备、空调、日光灯未关的罚款500元。

  4、行政处负责每日下班后的监督检查。

  四、执行时间:xxx年xx月xx日。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 第十七篇

  1、电气线路安装必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不得随意移动、调换、增减或变更接线方式。有关专业人员必需了解本单位动力电源总开关、分开关及动力、照明线路的位置和走向,如遇问题,以便快速切断电源。

  2、电工作业必需持证上岗,不得违章作业。对电气线路要检查各种电气开关是否设有漏电爱护装置,用电的金属外壳的接地或接零应完好无损。保险丝的选用要适当,不得用铁丝、铜丝、铝丝代替。

  3、照明和动力须要接线时,必需切断电源,并且要在开关箱上悬挂标记牌,必要时要设专人看管,防止有人误合闸。

  4、施工现场、修理车间等场所下班和不工作时,应将动力电源总开关断开。

  5、运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需装配漏电爱护器方可运用。在阴雨天气下,禁止在露天下运用手持电动工具或其他与电有关的工具。

  6、各种线路、限制箱和各种电器有问题时,应马上实行有效措施,并马上向有关领导汇报,支配专业人员妥当处理。

  7、每年按规定对漏电爱护器进行检测,凡检测不合格的必需更换,更换或新安装的'漏电爱护器必需经过检测合格方可运用。

  8、全部电气设备及线路应符合国家防爆、防火规定,不合格者禁用。

  9、全部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金属外壳,必需接地或接零,并定期测量接地电阻。不合格者禁止运用。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允许部分电器设备接地,另一部分电器设备接零。

  10、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为实行措施的,应视同有电,任何人不得接触。

  11、电气设备或线路在检修时,原则上不允许带电进行。否则要有肯定牢靠的平安措施,严格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

  12、电气设备及线路检修时,必需安装接地线。检修作业时,应有专人看管总电源(开关)或挂有“正在检修,严禁合闸”等明显标记牌。

  13、电气作业人员到现场检修,肯定要与生产指挥人员联系,待同意后方可检修。检修电气设备与未停电设备之间加装临时遮拦,不设遮拦应保持平安距离并设警示标记。

  14、遇雷雨时,全部室外开关、线路及引入线检修工作均应停止。

  15、电气设备起火时,先切断电源。在灭火时用二氧化碳、干粉、沙子扑救。

  16、在窄小、潮湿和金属等容器、空间内施工所需的照明必需选用符合规定的平安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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