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业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业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目的
规范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收取、减免、欠租欠费等工作,确保租务工作有序顺利推进。
二、术语
本制度的“租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物业和销售物业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户外广告租金、保证金、意向金、场地使用费、广告费等相关的业务收入,同时,对于业务活动的应收费用(水、电、保洁、保安费等),以及客户退款的管控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公司开业项目营运期间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场等收取、减免、欠租、租赁信息管理工作。
四、关键活动描述
4.1收租准备工作
4.1.1商业公司总经理作为收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租金收缴工作列为经营管理的重要指标,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协调一致,确保租金按时、足额收缴。
4.1.2在开展收租工作前,商业公司营运部须向项目公司(产权人)取得租金收缴的授权委托书;跟踪项目公司完成政府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确保收租工作的合法有效。
4.1.3商业公司营运部应依据各地实际情况,指定专门部门及专门人员作为收租工作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营运部及责任人要与承租方(主力店、步行街商户)保持良好的工作联系,密切关注收租过程,及时发现问题,沟通、协调、解决问题,按月向主管领导和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汇报租金收缴情况。
4.1.4商业公司财务部负责租金收缴的审核,负责依据《租赁合同》审核租金收缴台账,并向承租方发出收租文件,协调各地项目公司财务部开具租赁发票,按时上报租金统计报表。
4.1.5为保证收租工作顺利进行,应注意:
4.1.5.1应严格履行合同,按《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营造有序的经营环境,协调配合与承租方物业界面的管理,建立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消除和减少欠租隐患。
4.1.5.2保持与项目公司的良好沟通,妥善处理和解决可能出现的设备维保、工程整改等承租方关注的工程问题,协调项目公司与承租方的合同关系。
4.2持有性物业主力店和步行街商铺的收租工作
4.2.1租赁信息的管理
4.2.1.1商业公司营运部与项目公司和集团招商中心沟通,取得《主力店租赁合同》。
4.2.1.2商业公司营运部根据招商进度,及时归档《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并向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上报。
4.2.1.3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建立主力店、步行街商户业务联系人台账,明确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传真、注册地址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归档。
4.2.2租赁合同及租金收缴台账的建立
4.2.2.1商业公司营运部依据《租赁合同》,建立主力店、步行街商铺租赁合同台账和租金收缴台账,并将合同相关信息录入商业系统,将合同文本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商业系统。
4.2.2.2商业公司财务部依据《租赁合同》,审核主力店、商铺租赁合同台账和租金收缴台账,并对营运部录入商业系统中的合同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4.2.2.3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将结合经营管理目标的管理指标,不定期对商业公司的租金收缴台账进行检查、稽核。
4.2.3物业的交付
4.2.3.1商业公司营运部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及时与招商中心、项目公司沟通,确定主力店承租物业交付的时间。
4.2.3.2商业公司营运部根据整场开业计划,及时与项目公司沟通,确定步行街商铺物业交付时间。
4.2.3.3商业公司营运部、工程部参与由招商中心主持的项目公司与主力店物业交接,取得主力店物业交付确认书,掌握物业实际交付状态和进场日期。
4.2.3.4商业公司营运部、物管部参与项目公司与步行街商铺的物业交接,取得步行街商铺进场交付确认书,掌握物业实际交付状态和进场日期。
4.2.3.5若实际交付给主力店的物业未达到《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商业公司营运部应组织协调项目公司确定承租方进场条件整改时间表,协助项目公司和集团招商中心与承租方确认实际物业交付日,确认需以书面形式,双方盖章为准。
4.2.3.6若实际交付给步行街商户的物业未达到《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商业公司应协调项目公司确定承租方进场条件整改时间表,协调项目公司与承租方确认实际物业交付日。
4.2.4租金的收缴
4.2.4.1商业公司营运部依据《主力店租赁合同》和《商铺租赁合同》和进场确认书,配合招商中心和项目公司与主力店确定起始计租日,以及首期应付租金的支付时间。
4.2.4.2商业公司营运部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确定租金标准,或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抽成计租的承租人索取营业财务报表,确认当期应收租金额。
4.2.4.3商业公司财务部审核应收租金额,由营运部于缴租日前五个工作日(原则上――主力店/次主力店不晚于每月的10日,小商户不晚于收费月的22日)前,向承租人送达《缴纳通知书》(见附件四),明确租金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以及租金支付账户,并请承租方签收确认,归档保留原始文件。
4.2.5租金账户的管理
4.2.5.1项目公司开设的用于存储主力店租金及保证金的专用账户为商业公司收取主力店租金及保证金的账户,商业公司对该账户有查询权。收租责任人员应及时跟踪租金到账情况。
4.2.5.2商业公司应在基本户所在银行分支机构开立专用账户用于存储步行街商铺租金及保证金。商业公司应定期将收到的步行街租金和保证金净额划转到项目公司开设的租金专户中。划转前完成商业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即可。
4.2.6租赁发票的开具
4.2.6.1商业公司财务部协调项目公司财务部,取得由项目公司提供的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空白发票,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向承租方开具租赁发票,并由收租责任人员交至承租方。
4.2.6.2商业公司财务部在收款和开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开票和收款要严格分开,不得由一人完成。并定期与项目公司财务部核对发票存根和实收租金。
4.2.7保证金的管理
4.2.7.1商业公司营运部应配合由招商中心负责的主力店保证金管理工作。在需按《主力店租赁合同》的约定退还保证金时,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及时向招商中心反馈主力店的缴租缴费情况。
4.2.7.2商业公司营运部负责步行街商铺的保证金催缴工作。步行街商铺保证金的`退还或没收,须由商业公司财务部发起审批流程,经商业集团及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4.2.8收租信息的反馈
4.2.8.1项目开业后,商业公司应根据商业集团下达的步行街租金决策文件,将步行街招商租金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总,编制《商铺租金收益汇总表》,经商业集团招商中心审核后提交营运部,作为步行街商铺租金控制管理的依据。
4.2.8.2商业公司营运部应保持与主力店的信息畅通,凡有关主力店租金收缴方面的承租方投诉、信函、沟通会议纪要等,须及时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并配合集团招商中心解决。
4.2.8.3商业公司应保持与步行街商铺的信息畅通,凡有关步行街商铺租金收缴方面的承租方投诉、信函、沟通会议纪要等,须及时上报商业集团。
4.2.8.4商业公司对步行街商铺进行调整时,应执行商业集团下达的租金标准;步行街商铺调整后,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对租金变动情况应及时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并附《租赁合同》或补充协议,与此相关的租金台帐的更新须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复核确认。
4.2.8.5商业公司财务部应于每年初(新项目在项目开业前),依据《租赁合同》及市场行情对本项目步行街商铺的年度租金收入进行预测,并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营运部将于当年年末依据租金实收情况对年度租金收入预测进行复核。商业集团将对复核结果进行考核,纳入年度经营管理目标体系。
4.2.9欠租的处理
4.2.9.1在送达《缴款通知书》后,租金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足额到账,收租责任人员应及时与承租方沟通,落实原因。在确认租金因承租方原因未到帐后,应立即送发第一次《欠租(费)催款通知书》,在通知书中明确拖欠租金金额及应付滞纳金的标准和缴纳时限,并归档保留承租方签收回执或其他相关证据。
4.2.9.2在《欠租(费)催款通知书》送达五个工作日后,承租方仍未缴纳租金和滞纳金,又无合同约定的制约租金收缴等业主方和管理方原因,应及时发出第二次《欠租(费、滞纳金)催缴通知书》,限期缴纳欠租和滞纳金,并归档保留承租方签收回执或其他相关证据。
4.2.9.3在第二次送达《欠租(费、滞纳金)催缴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后,承租方继续未缴纳租金和滞纳金,商业公司应立即向承租方发出律师函,并上报集团营运中心和集团律师。
4.2.9.4因特殊原因引起的欠租,应定期(每月)送达《欠租(费、滞纳金)催缴通知书》,确认欠租金额,请承租方签收确认,并归档保留确认的原始文件。
4.2.9.5若承租户拒收各种催租催费文件,可用特快专递寄送上述文件至承租户公司所在地,并归档保留寄送文件和承租方签收的原始文件。
4.2.9.6商业公司应根据承租方欠租原因,依据《租赁合同》,协调集团招商中心、项目公司,以及商业公司相关部门,解决承租方提出的问题,并跟进问题解决的进程。
4.2.9.7需要采取法律手段催缴租金,应提前将拟采取的方案上报商业集团,经评估法律风险,并经商业集团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跟进过程,及时上报商业集团。
4.2.10租金的减免
4.2.10.1主力店租金的减免须经集团审批同意,由商业公司财务部和商业公司总经理发起申请,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商业集团财务部,商业集团营运副总、商业集团总经理,集团总部财务管理中心,并最终由执行总裁审批。审批获批后,应与主力店正式签订的补充协议。商业公司营运部应配合招商中心负责的与主力店签订补充协议的工作,并及时反馈主力店的缴租缴费情况。
4.2.10.2步行街商铺租金的减免须经集团审批同意,审批流程同主力店租金减免一致。审批获批后,与步行街商铺签订补充协议,而后方可执行。
4.2.10.3商业公司营运部依据与主力店、步行街商铺补充协议更新的租金收缴台账,须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复核确认。
4.2.11租金收缴工作界面的划分
4.2.11.1在确认主力店实际计租日以前,商业公司应积极参与、配合由集团招商中心牵头,会同项目公司与主力店协商、协调因起始计租日不确定而导致的欠租问题。商业公司营运部应配合集团招商中心协调主力店确认实际计租日,协助集团招商中心将各主力店的首付租金及时、足额地催缴到位。
4.2.11.2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及时反馈因主力店对《租赁合同》条款产生歧义导致的欠租问题,配合集团招商中心与主力店协商解决欠租。
4.2.11.3在项目公司完成《租赁合同》约定的物业交付条件之前,商业公司营运部参与由集团招商中心牵头,会同项目公司协调解决因工程问题引起的欠租。
4.2.11.4在项目公司完成《租赁合同》约定的物业交付条件之后,商业公司营运部负责解决因工程、物业管理以及运营管理方面问题引起的欠租,商业集团相关部门予以协调配合。
4.3销售性物业未出售部分的收租工作同持有性物业的收租管理工作。
4.4物业管理费收费工作
4.4.1日常管理
4.4.1.1商业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当期应收物管费并通知营运部,由营运部至少于缴费日前5个工作日(原则上――主力店/次主力店不晚于每月的10日,小商户不晚于收费月的22日)前,向主力店和其他商户送达《缴纳通知书》,明确当期应付物管费金额、支付时间和物业管理费收取账户,并请对方签收确认存档。
4.4.1.2商业公司财务部在收款和开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开票和收款要严格分开,不得由一人完成。
4.4.2欠费处理
物管费欠费处理按本节2—i条要求执行。
4.4.3物管费减免
4.4.3.1原则上,不得对承租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物业管理费减免或打折。
4.4.3.2承租方因各种原因提出减免请求,商业公司必须对承租方提出的减免原因进行复核。其中,因下列原因导致物业费减免的,商业公司须向商业集团总部提交专题书面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减免;
1)因未按照合同要求向承租方提供相关服务项目而导致承租方要求减免的;
2)因向承租方提供的房屋或设备设施存在质量原因而导致承租方要求减免的;
3)因广场整体经营需要,对部分或全部承租方的物业管理费标准进行减免或调整的。
4.4.3.3审批流程:由商业公司财务部和商业公司总经理发起申请,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商业集团财务部,商业集团营运副总、商业集团总经理,并最终由执行总裁审批。审批获批后,应与主力店或步行街商铺正式签订补充协议。
4.4.3.4商业公司营运部依据与主力店、步行街商铺补充协议更新的租金收缴台账,须经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复核确认。
4.5停车场收费管理职责
4.5.1商业公司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办理地下停车场经营许可证明及停车收费许可证明,并依法进行年检,确保经营收费的合法有效。
4.5.2商业公司每年应制订年度停车场经营年度指标,报商业集团批准,纳入年度经营目标考核体系,并依据经营目标,制定停车场经营方案,将年度指标分解到月,把责任分解到人。
4.5.3商业公司物业部是停车场收费的责任部门,应严格执行政府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加强收费管理,做到票款相符、日清日结,杜绝徇私和侵占公司利益的行为。
4.5.4商业公司财务部是停车场收费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收费审核稽查,以及建立、上报停车场收费台账,按月统计,依法纳税。
4.5.5商业公司应注重停车场广告、多种经营等创收资源的开发,结合宝龙城市广场实际经营状况,拓展创收渠道。
4.5.6定期对停车场不同时段的车位利用率、收益率进行统计,包括:固定包月停车收入、临时停车收入、占用车位其它经营收入等,同时对周边停车场的经营情况进行调研,对停车场的经营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适时调整停车场经营方案。
4.6停车场收费工作
4.6.1商业公司应建立停车场台账,明确规划车位、已售车位、主力店免费使用车位、多种经营占用车位、可经营车位等数量,以及与主力店约定的停车优惠政策。
4.6.2商业公司应建立停车场年度收费台账,按月统计汇总停车场税前收入、税金支出、发票工本支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费支出及扣除以上支出后的净收入,并依据与业主(或集团)约定的比例对净收入进行分成。
4.6.3商业公司财务部应于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内,编制上月停车场收费报表,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
4.6.4在停车场内占用车位的多种经营项目,须报商业集团批准。
4.6.5停车场内占用车位的多种经营收入,均应列为停车场收入。
4.7多种经营收费管理
4.7.1商业公司每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次年多种经营规划及年度预算,上报商业集团审批。
4.7.2商业公司营运部应建立多种经营台账,明确规划点位、可出租点位、已出租点位、未出租点位以及主力店免费广告位的数量、面积。
4.7.3商业公司所有多经业务须由集团审批,财务部依据多经审批单以及相关多经业务合同,建立多种经营台帐,按月统计汇总多经经营税前收入、税费支出及扣除以上支出后的净收入。
4.7.4商业公司营运部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多种经营收入台账,上报商业集团营运中心营运部。
五、相关流程/作业指引
《商业核心业务收费流程》
六、参考模板
《缴款通知书》
《欠租(费)催款通知书》
商业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一、商业运营管理服务内容
1、维护良好的整体形象和秩序
2、确保消费者满意
3、使物业保值增值
4、为业主创造最大赢利机会
二、经营管理方面
1、商业项目形象管理
对商业项目进行统一的形象(CIS)策划和管理,以确保商业项目良好的形象和信誉。
1)理念设计(MI):发展目标,经营定位、商街理念、广告宣传语等;
2)行为设计(BI):经营守则、店员仪容仪表、着装规范、礼貌用语、行为规范等;
3)视觉设计(VI):标准色、店标、店旗、胸牌、包装袋、印刷品、办公用品等。
2、商业卖场现场管理
对商业卖场进行统一、有序、科学的管理、确保良好、美观的销售环境和秩序。
1)店铺装潢:遵循商业项目自身的统一规定和要求,不得随意装修,应维持本商业项目的整体形象。
2)货架使用:统一使用较为高档和美观的开架式货架,并按规定摆放。
3)商品陈列:按规定对商品进行陈列摆放,不得占用过道和乱堆乱放。
4)店内广告:店内品牌和商品文选宣传、POP等,按规定设计展示、不得乱贴乱挂;
5)现场促销:促销活动应遵守商业项目的统一规定和要求,不得破坏商业卖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3、市场营销推广
1)营销策划:制定商业项目整体营销和竞争策略,制定全年和阶段性的市场推广计划。
2)宣传促销:对商业项目进行统一、有效的宣传推广,举办整体和主题促销活动。
3)品牌演绎:传播品牌故事、品牌时尚、举办品牌推广、时装表演、沙龙等活动。
4)发行《本项目商业会刊》:传播企业文化,传递流行时尚和动人事迹等,并免费赠送给投资业主及经营者和顾客。
5)实施会员制:对顾客实施钻石、金、银卡会员制,以锁定顾客,提高销售额。
6)资料库行销:建立顾客资料库,开展资料库直效营销。
4、商业价格管理
1)实施统一明码叫价。
2)禁止价格欺诈行为。
3)不得随意降价促销。
5、商品质量管理
1)进店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品牌商品,按区域功能定位对接。2)进店商品以中高档为主以确保商品质量。3)严禁假冒伪劣产品,假一罚十。
4)实行商品质量“三包”。
5)对商品质量进行抽检。
6、顾客服务规范
1)售前服务:提倡主动、微笑和站立服务,但不得争客、抢客。2)售中服务:耐心热情介绍,礼貌迎送顾客,但不得强行买卖,严禁与顾客争吵。
3)投诉处理:设立投诉热线,统一处理顾客投诉,确保顾客满意。4)售后服务:质量三包,送货安装跟踪服务等。
7、经营指导管理
1)教育辅导:专家讲习,经营者交流会,店员培训,外出观摩,销售服务与建议等。
2)销售协助:提供营销策略、宣传展示、商品陈列、店头促销等协助服务。
3)营业竞赛,奖励优胜的经营者。
4)经营分析:根据销售报表作汇总,在较和趋势分析,制定业绩提高政策。
5)信息服务:为经营者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态、竞争状况等信息服务。
6)租户调整:通过经营分析,替换不合理或无法继续营运的租赁经营户。
8、品牌招商服务
1)为投资者或租赁经营户提供的品牌厂商引进、选择和对接服务。
2)代表商场与品牌厂商进行谈判,争取最优的营销方式和经销条件。
3)代表本商业项目和组织经营者参加各类大型展销会、订货会。
4)组织经营者到处地参观、考察、学习和旅游。
9、政府关系协调
建立与政府各部门的良好关系,争取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与租费优惠,实行统一交税,使经营者集中精力搞经营,降低经营成本,减少后顾之忧。
三、经营服务方面
1.生活服务:提供就餐、休闲、娱乐、客房、租房等方面的服务。
2.办公服务:提供传真、文印、电子邮件、会议、信件收发、书报订阅等服务。
3.专案服务:为品牌提供策划设计、陈列展示、广告宣传、市场推广等度身订做服务。
4.办证服务:为经营者提供必要的工商、税收、许可证办理服务及争取税费优惠。
5.贷款服务:协助经营者办理必要的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服务。
6.人事服务:为经营者提供人员招聘、培训、管理、档案等服务。
7.其它服务:提供经营者所需要的其它服务,为经营者创造最大的方便条件和赢利机会。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和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形成“统一形象、统一宣传、统一促销、统一服务、统一招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七个统一使本商业项目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信誉,提高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水平,形成1+1>2的整体合力,创造本商业项目最大的竞争优势和顾客满意度,提升每个经营者的销售业绩。
四、商业管理机构旗下组织及职能
1.行政部:负责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政策关系协调,后勤服务等。
2.招商部:负责品牌招商与厂商谈判、组织参加展销会、订货会等。
3.市场营销部:负责广告策划、营销策划、展示设计、宣传促销、刊物编辑、会员制、销售协助、经营分析、信息服务、品牌专案服务等。
4.现场管理部:负责建立商业卖场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对经营者经营行为进行督查、奖惩以及教育辅导、租户调整等。
5.客服部:负责客户咨询、开票、客户投诉、售后服务。
6.财务部:负责统一收费、财务分析、财务管理等。
7.物业中心:
1)安全保卫:维护顾客的安全,维护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及财产安全,维护商场的设施设备安全,防盗、防火、防害,确保商业卖场的安全有序运行。
2)环境卫生:由专人对商业卖场进行清洁卫生和绿化管理,确保干净整洁、舒适明亮的购物环境。
3)物业维护:由专业人员对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养护和维修,保证其良好正常和低成本运行。
五、商业管理收费
1.租金或营业提成:根据每户不同的租赁方式按合同规定收取,此项费用涵盖了运营管理公司的服务及管理费用
2.物业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包括保安、环境卫生、物业维护等费用,按建筑面积分摊到户,每月月底实收。
3.公共能耗费:按实际发生费用,依建筑面积分摊到户,每月交纳一次
商业管理制度 第三篇
房屋特别是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直接影响到商业街区的形象、租户的使用效果和物业的使用年限,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故拟订以下管理方案:
1、管理内容:
(1)房屋公共部位维护管理:根据交房进度,商业街区内房屋可分为租户已领房和空关房。
租户已领房:
a。办公楼:房屋交付时,管理处应及时与租户签订物业管理公约,书面告知装修管理规定,督促租户按规定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并建立租户档案。屋顶不得安装任何设施设备,楼道墙面、地面、扶手、电梯前厅应根据租户装修进度,采取保护性措施,以确保房屋质量和美观,并督促租户和装修队在装修施工时保护好智能化系统的预埋管线及各类公共管线设施。装修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收集清运,严禁高空抛物。装修结束后,应注重房屋公共部位的养护和修缮。
b。商场:装修期间按商场装修管理规定操作,重点管理防火材料的使用、电气线路接口的处理和隐蔽管线的施工。商场开张后,重点进行公共部位墙面、地面和外墙立面的管理,发现破损,及时维修。
c。空关房:空关房(含租户托管房)移交后,管理部应每月通风打扫一次,并对房屋和设施全面检查(包括墙面、管道、门窗、电源线路、电表),对发现的问题,或尽快处理,或及时报告开发商,并督促其予以解决。
(2)设备设施维护:
电梯在装修期间实行保护性管理;
商业街区内的.公共水电设备设施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要按不同型号产品的养护要求进行日常养护;
公共卫生设施每天检查一次;
水泵房、中央空调机房、锅炉房每天巡查两次;
电梯机房设备,每周保养一次(半年保养和一年保养按规定进行);
消防栓系统、喷淋和烟感报警系统、消防器材等消防设施设备按相关维护方案检查养护;
供配电房设备每天巡查一次,每周检查一次;
消监控系统设备按相关维护方案检查养护;
电话机房、综合布线柜和电话接线箱每天巡查一次;
租户自用水电设施的维修,应按规定填写《有偿服务联系单》,确保维修及时率与合格率。
2、管理措施:
(1)制订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操作规范,维修及时;
(3)抓好维修人员技术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4)建立维修人员值班制度,确保维修及时率与合格率;
(5)加强装修管理,督促做好装修前期申报工作,并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
(6)加强共用设施设备的巡查,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商业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摊位租用以及管理制度
1、摊位面对市场内外所有商户进行招商,小吃类优先,其他业态根据区域规划招商
2、每个商户最多可租用2个摊位(仅限南北相邻两个摊位)
3、摊位商户需按照市场规划区域挑选位置(按照缴费顺序)
4、摊位商户需按照市场规定进行经营,不得压线以及出线经营
5、摊位线内卫生由商户负责,保证垃圾入桶,地面无垃圾,无杂物
6、摊位线内不得堆放杂物,如有闲置货架破损包装等需及时清理
7、摊位商户不得私自更改业态,如需更改需向市场管理员申请
8、摊位商户需依法依规进行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等商品
9、摊位经营货品需过秤,必须使用正规厂家有合格证的秤,不准缺斤短两,否则我司将强行解除该摊位在商业街经营权
二、摊位押金以及费用
1、摊位押金按照200/摊收取,符合市场规定可全额退还。
2、摊位每月保证出摊25(含)天以上,否则押金扣除
3、按照摊位管理制度进行经营,不得有违约情形否则押金扣除
商业管理制度 第五篇
1、对住宿生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及安全用电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和安全用电的消防意识。严禁偷接电源私接电褥子等电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住宿生不准留宿外人在宿舍住宿,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宿舍管理员或舍务,经允许方可留宿。
3、宿舍走廊内不准放自行车和其它一些杂物。
4、教育住宿生严格遵守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他们按时起床就寝,严禁住宿生吸烟、喝酒,使宿舍保持安静。
5、舍务要按时上、下班,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流氓小偷潜入宿舍,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管理员,以确保住宿生的安全。
6、严禁住宿生认夜不归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商业管理制度 第六篇
商业中心管理处保密工作制度
1.0管理处办公室设保密员(由文员兼任),负责秘密文件、资料以及涉密业务的管理工作;
2.0 保密内容
2.1人事档案资料、电脑资料、财务室、经理办公室、干部考察材料与管理处有关的调查案件、检举揭发材料等;管理处办公会议记录;财务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等;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资料。
3.0 秘密文件、资料的`管理
3.1 所有秘密文件未经制发机关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翻印,如需复制,须按规定申请审批。
3.2 收发秘密文件资料由文员负责,有关调查材料,检举揭发材料由办公室或部门专人负责,凡署名领导亲启件,由领导拆封,秘密文件的收发、分送、传阅、移交、归档等环节都要登记,履行签字手续,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3.3 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存放保密柜内,由文员管理,个人不得保存,定期清查清退,如发现丢失,要及时报告并追查处理。
4.0 通讯保密规定
4.1办公室的电脑打字机、复印机、传真机由专人管理,非本机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4.2 电脑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制度,避免重要业务资料和档案外泄,更改或丢失。
4.3 任何个人在通信、通话中不得涉及秘密或商业竞争中的重要信息,个人不得偷看秘密文件和打听秘密性的会议内容。
5.0 凡发生遗失秘密文件、资料或泄密案件时,应立即向领导反映,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发生窃密案件时,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商业管理制度 第七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第四条权责单位
1、业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手册】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第六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需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洽谈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七条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1、销售主管人员
1)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
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5)随时稽核各销售人员之报表。
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D.不得有挪用所收团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A.客户资料的整理,档案的建立;
B.公司旅游产品行程、价格及相关规定、注意事项之说明。
C.客户抱怨之处理;
D.定期联系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产品行程及质量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游客市场之需求。
d、竞争同行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3、收款处理
公司收款方式主要以汇款方式处理,遇特殊状况需收取现金或票据,销售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a、收到客户团款应当日缴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团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团款。
第三章工作计划
第八条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公司的【月度销售计划表】,制订个人之【月度销售计划】,并编制【月销售计划表】,呈总经理核准后,按照计划表执行;
第九条执行计划
1、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写【客户联系计划表】,交销售主管审查,经审查通过后,销售人员应按照计划实施;
第十条联系作业
1、联系计划
销售人员每周末前提出次周【客户拜访计划表】,呈部门主管审核;
2、客户联系
(1)每日要主动联系客户,主要以自己负责地区为主。要求每周要把自己负责地区联系一遍。
(2)每日应将当日联系的工作内容,详细填入【客户联系表】,呈部门主管;
(2)联系过程中答应的事项或后续处理的工作应即时进行跟踪;
(3)将新开发的'客户资料输入客户档案资料中;
第四章薪资与提成
第十一条薪资构成及待遇
1、业务员的薪资由底薪、提成组成。
2、发放月薪=底薪+其它补贴+业务提成
第十二条薪资设定
底薪1100元/月
公司实行任务制月薪,业绩任务额度为1100元/月,月薪1100元/月;
第十三条月薪发放
月薪发放日期为每月15号,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或推迟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十四条基本指标任务
1、销售人员从转正开始,每月需完成1100元基本定量任务,销售人员完成月指标任务(以业务利润为准),公司发给底薪工资,如无法完成月指标任务的,则以底薪800元发放;
2、销售人员如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公司设定的指标任务,公司有权解除协议。
第十五条业务提成设定
1、业务提成
销售人员完成月指标任务(以业务利润为准),剩余利润按30%分成。
第五章实施与修正
本管理办法经公司最高主管总经理核准通过后公布实施,修正时亦同
商业管理制度 第八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化肥商业储备工作(以下简称化肥储备),加强化肥储备管理,缓解我市化肥供求的矛盾,保障农业生产用肥供应,根据《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令第26号)和《海南省化肥商业储备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化肥储备遵循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补贴、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
第二章化肥储备规模及管理
第三条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化肥储备管理工作。
第四条化肥储备实行全年储备,财政贴息按全年利息总额的一半给予贴息补助。市级化肥储备品种主要为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年承储规模为2万吨,其中氮肥0.64万吨,磷肥0.9万吨,钾肥0.24万吨,复合肥0.22万吨。
第五条市级化肥商业储备由海口市供销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承担。
第三章承储企业责任
第六条化肥储备和企业正常经营相结合,且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的全年平均储备数量不得低于年计划的40%,若低于40%则取消承储企业当年的财政贴息资格。调入的化肥必须确保质量并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储备化肥只限于满足我市农业生产需求,不得转销省内其他县(市)或销往岛外。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八条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应加强对承储企业完成化肥储备任务情况的检查。
第九条建立化肥储备月报制度,并实行台账管理。化肥储备工作开始后,承储企业应按月编报《承储企业化肥进销存月报表》(附件1),报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第十条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应对承储企业化肥的调入、销售和库存情况进行动态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确认承储企业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将取消其承储资格。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储备化肥所需资金由承储企业自筹或银行贷款解决。银行贷款由承储企业与各商业银行协商,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第十三条市级储备化肥由市财政给予利息补贴。储备化肥购进成本按照承储企业购进储备化肥实际进价加上合理的运杂费逐年确定。市级财政负担的银行贷款贴息资金,按确认的购进成本、储备数量、储备期限和半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利息补贴的审核:承储企业申请拨付贴息时,应根据化肥储备情况编报化肥储备业务报告并填制《承储企业化肥储备商业利息补助申请表》(附件2),连同企业支付储备贷款利息凭证和购进化肥票证,经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复核。
利息补贴的拨付:利息补贴分两次拨付,按照每半年支付3个月贴息资金的办法,承储企业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按照上半年和下半年利息总额的一半分别进行申请,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审核,报市财政局复核后拨付利息补贴。若某年储备不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对当年已拨付的贴息资金从下一年度贴息资金中予以扣除。市级化肥储备承储企业的利息补贴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应在收到补贴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利息补贴拨付给承储企业。
第十四条市财政按全年承储计划化肥每吨每年10元标准给予保管费补贴。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交通运输部门对储备化肥运输应优先安排,保证运输畅通。
第十六条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部门应协调相关单位支持承储企业做好化肥储备工作。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职能分工分别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化肥的作用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粮食生产在农业生产的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通常增加粮食产量的途径是扩大耕地面积或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根据我国国情,继续扩大耕地面积的潜力已不大,虽然我国尚有许多未开垦的.土地,但大多存在投资多、难度大的问题。这就决定了我国粮食增产必须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途径。
施肥不仅能提高土壤肥力,而且也是提高作物单位面积产量的重要措施。化肥是农业生产最基础而且是最重要的物质投入。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化肥在对农作物增产的总份额中约占40%~60%。中国能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可以说化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注意:化肥虽好,但过量将会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
商业管理制度 第九篇
1、在公司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部门直属会所的经营管理及对各管理处管理的会所进行监管和业务指导。
2、负责对即将投入使用的会所进行全面考察,从装修格局、设备合理配置、开业筹备、后期经营管理方面等提供详尽的方案。
3、负责公司直属会所的'经营管理。
4、负责为各会所提供与会所管理相关的一切规章制度,包括会员制章程、经营管理制度、员工岗位职责等。
5、定期巡回对各会所的日常管理进行指导、监管,在经营管理、人员素质、财务管理、器材保养、环境保洁、费用、效益等方面进行考评打分,确保各会所的良性运行。
6、协助有关部门,为发展商筹建中的会所提供各类相关的可行性报告和建议。
7、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商业管理制度 第十篇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设备及发现火灾、指挥火灾、控制消防机电设备的重要部位。为此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控制中心实行专人轮班全日值班制度,值班员不得随意离开值班室,值班员要遵守值班岗位职责,每日做好值班记录,室内卫生每日清扫一次。
2、每天检查消防系统是否正常。
3、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查信号真伪情况。
4、消防专职值班员及维修组负责对管理消防设施巡查、保养、维修、管理。
5、值班室内禁止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6、控制中心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7、控制中心内应配有手持灭火器材、消防扳手、消防斧、消防头盔等消防器具。
商业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摘要:商业银行的平稳运行与健康发展是整个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基石。加强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是有效应对宏观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需要,是促进经济金融整体稳定和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的需要。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在贷款风险评价制度、贷款审批制度、贷后风险监管制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以及贷款风险保障制度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这就需要我国从这些方面加以完善。
关键词: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银行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其风险贯穿于银行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但仍与国外优秀商业银行存在一定差距。而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多样化的融资渠道使商业银行失去越来越多资信等级较高的贷款客户,整个信贷市场的平均客户质量呈下降趋势,给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造成巨大的风险隐患。为了获取利润,商业银行被迫参与到信息不对称且风险复杂多变的信贷市场中,并展开了激烈的竞争,这给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前国内外激烈的竞争环境下,研究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问题有着重要意义。
一、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基本概述
(一)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内涵
贷款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受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使得银行的贷放资金无法按期收回本息和正常周转或其他原因而使商业银行遭受资金损失的可能性。贷款业务是银行的主要业务,因此,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就是贷款风险。
(二)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内容
一是信用风险。信用风险通常是指在贷款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使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造成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损失的可能性。二是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金融领域中最常见的风险之一,它通常是指市场变量变动而带来的风险。三是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因不完善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外部事件等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道德风险、技术风险、模型风险等。四是其他风险。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政治风险、政策风险、偶然性风险。
二、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问题分析
(一)贷款风险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对借款人进行评估时,更多是考量借款人过去的状况,常常忽视其未来归还债务的能力。受评对象过去的财务和非财务指标是银行考量的主要内容。二是忽视各个指标之间的关联,缺乏整体识别与判断。实际上,仅是单独分析某一个指标是无法正确判断受评对象信誉等级的,只有把各种因素相互联系起来分析,将这种相互影响的因素考虑进来,才能做出合理的判断。三是对现金流量指标缺乏预测和应用。我国银行内部信用评级方法基本没有涉及现金流量的预测,所以也就无法准确评估其未来真实归还债务的能力。
(二)贷款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虽然对信贷前、后台岗位职能进行了分离,“审贷分离”却还不够彻底,后台审查审批部门人员虽然工作上要向上一级审查审批部门汇报,却仍受本行领导的行政管理,实际上是出现了双重领导的模式,必然令信贷审查和决策工作无可避免地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是行长负责制,各级行长既要对经营业绩负责,又要对风险管理负责,但在现行偏重对经营业绩指标考核的激励机制下,各级行的行长往往为了追求经营业绩,而难免不对本行负责审批的风险管理人员施压,影响他们的判断和决策。因此,从现有的贷款审批制度来看,并没有真正规避“审贷合一”的问题。
(三)贷后风险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贷后监控流于形式。在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中,普遍重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两环节,却经常忽略对贷后监管工作质量的把握,往往将其形式化。二是缺乏配套的激励机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普遍缺乏对贷后管理工作的激励机制,使信贷业务人员片面追求信贷营销业绩的提高,而对贷后管理工作却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缺乏有效的贷后风险管理手段。我国商业银行在贷款风险管理的贷前和贷中两个环节,将客户信用评级制度、设定抵押担保条件等措施视作防范、控制风险的主要方法,但在贷后环节却缺乏有效措施来监控风险,弥补在贷前和贷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操作风险等。
(四)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
与国外商业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存在严重不足,主要表现为我国商业银行呆帐准备金存在提取水平过低、提取范围过窄、呆帐核销控制过严及银行对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缺乏自主使用权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呆帐准备金提取和坏帐核销制度一直执行1988年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国家专业银行建立呆帐准备金的暂行规定》,虽经历数次修改,但内容变化不大。呆帐贷款核销要报财政和税收部门审批,可以核销的贷款也仅限于借款人破产、死亡、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国务院专案确定可核销的逾期贷款等,呆帐准备金本来就提取不足,提取之后又难以核销,导致了不良贷款比率居高不下。
(五)贷款风险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没有形成全员的贷款风险管理文化。业务部门特别是一些基层业务人员,对风险管理有抵触情绪,误认为业务多风险自然就大,风险管理会限制其业绩的实现。二是缺乏专业人才。贷款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以现代管理学、经济学、数理统计学的知识为基础,而且还引入了系统工程学等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要求从事风险管理的人员具备较高的素质。而我国商业银行缺乏对相关专业人员的培养,致使我国商业银行在贷款风险管理思想和水平上与国际同业存在不小的差距。
三、完善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贷款风险评价制度
一是要完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流程。我国银行应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信用评级流程,按照规模和行业制定不同的信用风险评价标准,杜绝“一刀切”。二是要合理定价风险。风险定价与客户风险评级正相关,客户信用风险越高,风险定价就越大。银行的具体操作时,不仅要考虑风险级别的违约概率来确定具体风险溢价,也应衡量在该级别发生违约时的预计损失。三是要建立客户价值指标。我国商业银行急需建立客户价值指标体系,以便能够充分认识客户价值,挖掘客户价值,提高客户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
(二)健全贷款审批制度
针对我国贷款审批制度的不足,要建立垂直型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使业务风险管理线由总行进行独立地垂直管理。具体做法是,在总行设立授信审批部门,作为业务风险管理线的“源头”,并在各分行和二级分行设置相应的授信审批分部。在人员设置上,将负责信贷业务评级授信、审查、审批工作的人员全部归入该部门,具体工作由不同人员负责,各负其责、互相制约,以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在管理流程上,所有的授信审批分部都由总行授信审批部门垂直领导,下一级授信审批分部直接向上一级授信审批分部汇报工作,同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其所在行的负责人。
(三)建立贷后风险监管制度
一是实行信贷资产多级分类。《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贷款风险分类提出了较为具体的细分要求。按照我国监管部门的要求,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普遍执行信贷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制度,这不仅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而且从银行自身防范风险和加强信贷管理的要求来看,五级分类也是不够的。二是要组建专职贷后风险管理部门。我国商业银行应在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设置隶属贷款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的贷后风险管理部门,专职负责对贷后风险进行监控和管理。三是建立贷后管理考核机制。贷后管理考核机制包括针对各级行和信贷业务具体执行人员两部分内容。
(四)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一是要完善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制度。建立呆账准备金就是形成这种物质基础的合理方式。由于呆账准备金是银行基于对贷款可能损失的分析、判断,属于带有估计性的会计事项,因此准备金的计提应符合审慎会计原则的要求,即计提呆账准备金一要做到及时,二要做到充足开拓资本的补充渠道,努力提高资本充足率。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普遍存在资本金不足、资本充足率偏低的现状。具体措施从内部方面看,收益留存是商业银行充实资本最便捷最廉价的途径。从外部方面来看,外部资本的增加包括普通股、优先股、次级债券等。另外,还可以通过发行长期次级金融债券补充我国商业银行附属资本是提高资本充足率最为现实的途径之一。
(五)完善贷款风险保障制度
从宏观角度看,要保证银企双方都能在法律范围内运作。对借款人,能独立自主的运作贷款资金,取得最大效益。对银行,保障能安全、合理的发放、回收信贷资金。从微观角度看,首先,放贷时要求借款人以受信额度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证险,并作为贷款条件之一,一旦发生保险事故,由保险公司代为偿还,以保证银行资产安全;其次,要求借款人向银行预交贷款违约金或风险保证金,如果借款人完全履行合同,则银行全额奉还并附带相应利息,否则,银行除清收全部贷款本息外,还可将违约金作为罚金处理,从而增加对借款人的信用约束力;最后,银行自身要在完善贷款审查体系的基础上,强化内部稽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责任制。
参考文献:
[1] 唐旭,《现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xx年
[2] 魏国雄,《信贷风险管理》,中国金融出版社,20xx年
[3] 毛愫磺,《美国次贷危机与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当议》,《商场现代化》20xx年第569期
[4] 李贤,《治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思考》,《商业文化》20xx年第12期
[5] 李平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原因探析》,《经济师》20xx年第12期
[6] 张茂荣,韩健,《论改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必然性和可行性》,《经济研究导刊》20xx年第19期
[7] 柴用栋,《商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风险与方法》,《经营管理》20xx年第10期。
[8] 何桦,《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经营中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中国城市金融》20xx年第2期。
[9] 陈四清,《以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为指引,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国际金融研究》20xx年第4期
商业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一、岗前培训:
公司对于一个刚入职的新员工都会进行岗前基本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首先进行新员工素质教育,树立'顾客至上'的意识,增强员工的承担能力和信心。
1、培训内容包括:
a、技能培训:包括现场技术、技能培训、使每个员工熟悉正确使用各种清洁工具操作技巧(如尘推、地拖、扫把、玻璃刮等),学会操作各种机器(如:多功能洗地机、吸尘机等)以及各种材料的保养方法。
b、道德培训:包括职业道德、文明礼貌用语、工作服务态度、仪表、行为举止。
c、安全知识培训:①现场讲解与示范。②工作实践中的业务指挥。
二、在岗培训:
对于有一定工作经验,且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员工,公司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使受训员工能直接学到更多的知识,更切合实际工作。通过培训创造他们有积极进取的工作上进心,使工作更出色,同时实行互相调动的作业方法,让员工吸取更多的工作经验(如:打蜡、云石翻新、高空外墙的清洗等)以适应不同类型工作的需要,来满足客户的'需求。
培训内容包括:
1、物料的使用控制。
2、常见的各项专业清洗。
3、特殊清洁的技巧与程序。
4、常用清洁机械的日常保养规则。
三、管理人员培训:
由于市场竞争的需要,公司必须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对于管理人员公司还要定期进行管理知识的贯穿、强化和革新,不断提高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及综合素质。经培训的人员将更好地适应公司的管理模式,具备绝对服从上级的决策思想,能积极钻研业务与熟练掌握技术、技能,高标准的专业技术、技能,完成低成本高效益的清洁服务工作。
1、培训内容包括:
①员工的培训和巩固。
②员工的思想教育及清洁中的特殊处理。
③基本技能的提高及清洁中的特殊处理。
商业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一、公共商业楼宇的管理内容
1、一般性管理
(1)对小业主或承租商的管理。统一产权型的公共商用楼宇,其经营者都是承租商,可以在承租合同中写进相应的管理条款,对承租户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管理,也可以以商场经营管理公约的形式对他们进行管理引导。对于分散产权型的公共商用楼宇,一般宜采用管理公约的形式,明确业主、经营者与管理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此规范双方的行为,保证良好的经营秩序。也可由工商部门、管理公司和业主、经营者代表共同组成管理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会制定管理条例,对每位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约束,以保证良好的公共经营秩序。
(2)安全保卫管理。公共商业楼宇面积大、商品多、客流量大,容易发生安全问题。因此,安全保卫要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并要安排便衣保卫人员在场内巡逻。商场晚上关门时,要进行严格的清场。同时在硬件上要配套,要安装电视监控器及红外线报警器等报警监控装置,对商场进行全方位的监控,为顾客购物提供安全、放心的环境,确保商场的货品不被偷盗。
(3)消防管理。由于公共商业楼宇属于人流密集性场所,所以消防安全非常重要。消防工作要常抓不懈,不仅要管好消防设备、设施,还要组织一支义务消防队,并要有一套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4)设备管理。管好机电设备,保证正常运转是经营场所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保证电梯、手扶电梯、中央空调、电力系统等的正常运行,不然就会影响顾客购物和商家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清洁卫生及车辆管理。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场内流动保洁,将垃圾杂物及时清理外运,时时保持场内的清洁卫生,对大理石饰面等要定期打蜡、抛光。车辆管理要分别设置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停放保管区。要有专人指挥,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同时应设专人看管,以防偷盗。
2、特殊管理
(1)商业形象的宣传推广。公共商业楼宇物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做好楼宇商业形象的宣传推广,扩大公共商业楼宇的知名度,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这是整个商业楼宇统一管理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以下我们介绍公共商业楼宇良好形象的作用,及如何建立维护公共商业楼宇的良好形象。
第一、公共商业楼宇良好形象的作用。
公共商业楼宇良好的形象是商业特色的体现,也是潜在的销售额和一种无形资产。
公共商业楼宇必须具有自己鲜明的特色,才会具有对顾客的吸引力。在各类商场不断涌现,各种产品层出不穷、花样繁多的今天,顾客去何处购物,选购哪家商场的商品,会有一个比较、选择、决策的过程,也有一种从众心理和惯性。为此,商家应树立与众不同、具有鲜明特色的形象,以特色丰满形象,以形象昭示特色,以特色的商业标识、商品、服务和特殊的营销策略征服吸引顾客,在实际管理中不断突出这些特色,使顾客熟悉、认识这些特色,印入脑海,潜移默化,传递、追逐这些特色(一段时间后,顾客便会将楼宇的形象与特色联系起来)。这样才能留住老顾客,吸引新顾客,有稳定、壮大的顾客流,所以公共商业楼宇的良好形象就是销售的先行指标。同时,公共商业楼宇的良好形象一旦形成,便是一种信誉、品牌和无声的广告,说到底也就是一种无形资产。当商业市场进入'印象时期'后,消费者过去买'品牌',现在买'店牌'。可以说,在不同商店里,同样品牌的商品具有不同的价值与形象,商业楼宇的良好形象便具有提升商品价值和形象的作用。
第二、公共商业楼宇识别系统的建立。企业识别系统(corporateidentitysystem,简称cis)是强化公共商业楼宇形象的一种重要方式。从理论上分析,完整的cis系统由三个子系统构成,即mis(理念识别系统);vis(视觉识别系统);bis(行为识别系统)。三者只有互相推进,共同作用,才能产生最好的效果。
cis是一种藉以改变企业形象,注入新鲜感,使企业更能引起广大消费者注意,进而提高经营业绩的一种经营手法。它的特点是通过对企业的一切可视事物,即形象中的'有形部分进行统筹设计、控制和传播,使公共商业楼宇的识别特征一贯化、统一化、标准化、个性化和专有化。其具体的做法是:综合围绕在企业四周的消费群体及其他的关系群体(如股东群体、竞争同业群体、制造商群体、金融群体等),以公共商业楼宇特有和专用的文字、图案、颜色、字体组合成一定的基本标志--作为顾客和社会公众识别自己的特征,并深入贯穿到涉及公共商业楼宇有形形象的全部内容。诸如:企业名称、自有商标、商徽、招牌和证章;信笺、信封、账单和报表;包装纸、盒、袋;企业报刊、手册、简介、广告单、商品目录、海报、招贴、纪念品;橱窗、指示牌、办公室、接待室、展厅、店堂;员工服装、服饰、工作包等,使顾客通过对具体认识对象的特征部分的认定,强化和识别楼宇形象。这样便可以帮助顾客克服记忆困难,并使这个一贯、独特的形象在他们决定购物时发生反射作用。它是公共商业楼宇促销的一项战略性工程,必须系统地展开,长期坚持。
(2)承租客商的选配。公共商业楼宇是一个商业机构群,其所有人主要是通过依靠经营商业店铺的出租而赢利,因而公共商业楼宇的管理者必须十分重视对客商的选择及其搭配。
公共商业楼宇的管理者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承租商进行分类选择:
第一、零售商店的经营品种范围。按照经营品种,零售企业可分为家电商店、交电商店、家具商店、食品店、文化用品商店、书店、服装商店、床上用品商店、皮鞋店、五金店、灯具店、日用小百货商店、杂货店等。公共商业楼宇的管理者在选配承租商时,要尽量做到经营各种商品的零售商店'齐'、'全',以满足购物者各方面的需要。
第二、不同形式的零售商店。零售商店除了传统上分为综合商店和专业商店外,现在还分为百货公司、连锁店、超级市场、自选商场、折扣商店、样品展销商店等。这些零售商店在经营上各有特色,它们能够适应各种收入水平和社会阶层的不同需求。
第三、不同层次的商店。零售商店就其信誉和实力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如全国性的、省市级的以及其他一般商店。公共商业楼宇的管理者在招租时应充分考虑不同层次商店的选配。
第四、不同的商业机构。商业机构在这里是一个广泛的概念,除了纯商业机构,还包括饮食业企业,如饭店、快餐厅、酒吧、酒楼;服务性企业,如照片冲扩店、干洗店、修理店、理发店、沐浴室;旅游业企业,如旅行社、旅馆;娱乐业企业,如录像室、电子游戏室、游泳池、溜冰场、儿童乐园;金融机构,如银行、信用社等等。公共商业楼宇实际上可以看成是一个商业区,里面可以包容城市商业街区的各行各业。
第五、承租客商在公共商业楼宇的不同作用。根据承租客商向公共商业楼宇承租营业场所的期限,可以将他们分为三种类型,即基本承租户、主要承租户和一般承租户,他们对公共商业楼宇的作用是不同的。基本承租户又称关键承租户,他们的租期通常要在20年以上,这对于稳定公共商业楼宇的经营管理及其收入具有主要作用,是公共商业楼宇发展的基础。主要承租户的租期一般在10年以上,他们对公共商业楼宇的经营稳定性起到重要作用。租赁期在10年以下的为一般承租户。安排这三类承租客商在公共商业楼宇中的结构比例是公共商业楼宇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根据国外经验,一座公共商业楼宇的基本承租户承租的营业面积应达50%以上,即公共商业楼宇营业面积的一半以上要有长期的客户;主要承租户承租的营业面积应达30%以上;其余的20%由一般承租户承租,尽管他们的变动性比较大,但能体现公共商业楼宇对市场变化的适应性。
公共商业楼宇的管理者,应主要依据所管理的公共商业楼宇的规模大小和不同层次去选配承租客商。大型公共商业楼宇,如省级、国家级的,甚至是国际级的,其经营的商品范围、零售商店的类型以及商业机构门类应该是越齐越好,应尽量争取一些省市级、全国性乃至世界级的分店为基本承租户,给人以购物天堂、度假去处的感觉。中型公共商业楼宇,如大城市区一级的,其经营的商品和零售商店类型应该尽量齐全,也应有其他各种商业机构,同时应尽量争取省市级和区级大商店的分店作为基本承租户。小型公共商业楼宇,如一些住宅小区的购物中心则各方面都不必太全,其主要功能是为附近居民提供生活方便。
二、公共商业楼宇的管理方式
公共商业楼宇应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但在具体的管理决策上应设立公共商业楼宇管理委员会。因为公共商业楼宇管理内容虽包括物业管理、物业形象的宣传推广和对经营者的分类、选择与管理,但不涉及具体的经营问题。物业管理公司不拥有所管物业的产权,因而不具有物业的经营使用权。它只是受物业产权人的委托对物业及设施、使用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以保证公共商业楼宇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经营秩序,使经营者的生意好做。公共商业楼宇本身是一个整体,由于多家经营,各经营者经营活动的许多方面需要协调一致,而物业公司并不参与经营,无权介入各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因此,要保证管理的有效性,应该组织由工商管理部门参与、经营者代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对公共商业楼宇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管理委员会由全体经营者投票选举产生,代表全体经营者的利益。日常工作可以由一个执行机构负责,重大决策由管理委员会共同决定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召开全体经营者大会讨论决定。这样一来,公共商业楼宇的管理者就可以通过管理委员会间接地对各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协调和管理。公共商业楼宇管理委员会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制定管理章程,并负责监督执行,以规范每个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2)开展公共商业楼宇整体性的促销活动。如筹资、委托制作宣传公共商业楼宇的商业广告,举办节假日削价展销会,组织顾客联谊活动,以公共商业楼宇名义赞助社会事业等。带旺人气,吸引顾客。
(3)协调公共商业楼宇各经营者的关系。管委会可以通过共同订立的章程,规范每个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协调各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如:不得欺行霸市,不得进行不公平的竞争;统一营业时间,不影响他人营业;各自负责管好店铺门前卫生等。经营者在经营上发生的矛盾、纠纷,也可由管委会调解解决。
(4)开展一些经营者之间的互帮互助工作,如互通信息、互相提供融资方便等。
(5)协调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公共商业楼宇管理者可通过管委会来达到统一组织、协调经营者经营的目的。另一方面,管委会又成为经营者与公共商业楼宇管理者之间对话的桥梁和中介。
商业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为维护商场秩序,保持商场区域的安静、整洁,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指挥,对违反者、管理人员有权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所有外来车辆未经物业部许可,不得进入商场区域。
三、禁止2.5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商场区域,特殊情况须经物业部处同意方可进入。
四、车辆进出商场区域,必须按照本区域交通管理电脑控制系统服从操作或交通管理员指挥。
五、禁止车辆在商场区域内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
六、顾客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物业部申请,办理进出相关手续,凡允许进入商场区域的一切车辆必须按照商场管理规定停车。
七、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在商场区域内鸣号。
八、凡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要爱护商场的道路、公用设施,禁止所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九、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商场区域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由本商场物业部负责,接受交通管理部门指导。如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盗窃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门处理,物业部要积极给予配合。
车辆管理员职责:
1、本商场入口停车场设立门岗、电动道闸,派专人24小时值班。
2、熟记车辆车主、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商场区域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3、一切进入商场的机动车辆,一律发给顾客IC卡进入本停车场;出门时凭IC卡放行。
4、当班巡逻员要经常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车主,同时报告物业部处理。
5、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驶。
6、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顾客进入停车场,要热情有礼貌。
7、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会客。
二、各类车辆在本商场区域内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商场区域内的道路、公用设施,不能随意停放。
2、停放车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4、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5、机动车辆在商场区内行驶禁止鸣号。
6、严禁机动车辆在商场停车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7、不准辗压绿化草坪,损坏路牌等其他标志,不准损坏路面及公共设施。
8、不准在行车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车辆(非机动车辆只能在非机动车库停放)。
9、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1、大货柜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不得驶入商场停车区。
2、车辆入场,凭IC卡刷卡入场。车辆出场,凭IC卡刷卡出场,采用电脑控制系统管理。
3、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
商业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一、总则
商品购进是商业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之一,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贯彻凯源超市的经营方针和经营指导思想,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进货、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建立严密、规范、方便可行的进货管理制度。
二、组织划分与职责
1、商品购进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在副总经理领导下,由采购部主管分级负责商品的组进和销售。
2、采供主管对进货的审批、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审批各采购部的进货渠道、采购计划制定和决定与经营有关的进货项目。
3、采购部具体负责开发商品货源渠道,建立商品基地,组织商品的购进工作。
4、采购部负责编制所负责品类的商品购进计划,经审批后具体负责计划的实施。
5、采购部负责引进新商品,生产厂家及“总代理”、“总经销”的供货商,并组织落实购进环节的业务洽谈。
三、商品购进计划
1、商品购进应根据市场需求、季节变化,在市场调研预测分析的基础上,分级制定商品购进计划。
2、采购部制定所负责品类的商品季度、月份进货计划。
3、采供主管对各采购部采购计划进行汇总、调整、审核。
4、采供主管根据审核、汇总后的采购计划,下达商品购进指令。
5、商品购进计划是采购的依据,必须贯彻“积极、稳妥、及时、可行”的原则,应具有预见性、科学性和指导性。
6、商品购进计划按时间分为:年度、半年、季度、月份、节日计划。按类别分为:应季商品购进计划、临时补充计划、专业会议订货计划以及展销、促销活动商品储备计划。
7、商品购进计划内容包括:购进日期、供货单位、商品产地、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和结算方式等。
8、采购人员要严格按采购计划进行实施,对超计划购进须及时向上级领导阐述理由,并经批准后执行,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9、所有商品购进计划经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四、商品购进的原则与要求
1、商品购进要遵循凯源超市的经营指导思想和商品定位的原则,符合市场供求规律。
2、优化选择货源渠道的原则。好中排好,优中选优,以商品质量为主要依据。
3、坚持“多渠道,少环节”的原则。力争组织“源头”商品,在同一条件下,“先厂家,后批发;先本市,后外埠;先代销,后经销”。有条形码的商品优先。
4、以“名、特、优、新、鲜”及老字号产品为主的原则。贯彻“引名厂,卖名品,创名店”的经营方针。
5、坚持“质价相符,真实合理,优质优价,物有所值”的价格原则。同价商品,质优者优先;同质商品,价低者优先。
6、坚持“质量合格,结构合理,适销对路,适时适量”的原则。做到不脱销断档,无假、冒、伪、劣产品。
7、坚持“以销订进,以进促销,勤进快销,储存保销”的原则。
8、贯彻“以经济效益为核心,注重与社会效益相同一”的'原则。
五、商品购进权限(针对代销商品)
1、商品购进管理的权限实行分级分权负责制。
2、补货每批/次在1万元以内的商品购进,由各采购部决定进货。
3、每批/次进货额在1万元— 2万元以内的,由副总经理审批执行。
4、每批/次进货额在2万元— 5万元以上的,须经凯源超市总经理决策后执行。
5、外外出采购商品要履行审批手续,按分级管理权限办理,所有外出采购人员均要报交邀请书或会议请柬,填制“外出采购进货单”,写明前往地域,采购计划,往返时间等。
六、商品购进纪律
1、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购进商品的各项要求,坚持商品购进原则。
2、不准以任何方式向供货方索取财务。
3、采购员不准以凯源超市名义替其他单位和个人代进商品。
4、遵守职业道德和商业信誉,不说不做有损企业声誉的事。
5、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搞营私舞弊的活动。
6、对供货方所奖励的促消费、奖品,按规定如数上交,不准截留私分。
7、杜绝关系私有,进货垄断,保证商品货源渠道畅通。
8、严严格遵守请示汇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