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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制度【推荐9篇】

时间: 2024-05-21 19:19:30

一些琐碎小事看似微不足道,但它们也构成了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写总结时要注意避免罗列和重复,突出重点和亮点。10、总结范文的收集对我们的写作提升有很大帮助。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是敬业的小编给大家整编的9篇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文章。

传染病管理制度【推荐9篇】

传染病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一

为了有效地应对幼儿园内可能发生的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疾病在幼儿园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与控制疾病为中心,加强领导与组织,建立传染性疾病防控机制,保证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分工

我园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的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红霞

副组长:陈娇 陈慧

成 员:全体教职工

三、日常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幼儿园规定的《幼儿园卫生消毒制度》,保健室工作要认真执行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原则,把好入园关和晨检关。

(2)注重日常教学中的保育保健,利用游戏和各种活动教给幼儿一些安全卫生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做好个人卫生。

(3)保育员要把好消毒关,严格按照物品消毒常规定期定时进行消毒玩具,充分利用物理消毒(日晒)控制疾病发生率。做好环境卫生消毒工作。

(4)认真填写幼儿园发放的各类观察记录表。

四、报告程序

(1)保育老师、班主任发现症状后,立即通知保健医生、园领导,并做好传染源和病人的消毒隔离工作,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统一指挥;

(2)由园领导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3)根据事件需要,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五、处置措施

(1)保健医生、班主任、保育员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病情蔓延事件的发生。严禁幼儿带病返园和未痊愈返园。

(2)幼儿或教职工在园出现特殊传染病或疑似病例,班级三位教师和保健医生要立即汇报情况,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应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选用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送定点医院诊治。

(3)幼儿出现一般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要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教师或保育老师送去医院。

(4)出现手足口病病例的班级每天上午和下午点心后检查幼儿的手心;

一旦发现异常立刻送医务室复查并通知家长马上隔离。

(5)发生严重传染病时,要马上对病人进行隔离,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要派专人看护,等待疾病防控中心人员,治安组长要封闭和消毒传染区。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6)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前往探望。坚决杜绝传染病幼儿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园上课。

(7)总协调接待家属和社会人员,要求在事实没有查清楚前,不做任何解释和承诺,做好安抚工作。

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2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教职员工以及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传染病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传染病事件不在幼儿园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传染病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幼儿园突发传染病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的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防治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一)工作职责

成立由园长负责的幼儿园突发传染病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幼儿园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传染病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幼儿园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教职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幼儿缺席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传染病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幼儿园教室、食堂、盥洗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幼儿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街道医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幼儿园的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幼儿园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让学生食用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严格执行新生入园(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培养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傳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教职员工及幼儿、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教职工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

4、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非典、禽流感等)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等),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传染病事件的监测系统。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传染病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传染病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期间,有关幼儿园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传染病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及其他突发传染病事件时,幼儿园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园突发传染病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幼儿园应成立突发传染病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传染病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幼儿园应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3

我园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傳染病疫情事件的危害,保障全园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传染病防治的有关实施办法以及县教育局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传染病防治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幼儿园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职责:全面负责传染病预防与应急工作。

副组长:

职责:负责落实传染病预防与应急工作,负责向上级报告疫情;具体负责突发传染病幼儿的送诊和医疗机构的接洽工作。

组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负责组织师生隔离,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郭三毛负责组织做好消毒工作;班主任负责向幼儿园报告疫情并通知家长,配合保育主任做好幼儿的送诊工作。

2、预防办法和措施

幼儿园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把预防传染病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宣传与培训。利用宣传栏、专题展板、告家长书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引导家长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对教师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培训,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要求各班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幼儿晨检记录表,保证幼儿园预防疾病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对幼儿进行安全健康教育,通过主题教学、游戏、图片等形式让幼儿了解有关传染病的知识,增强安全健康意识。

(2)有效措施杜绝传染病发生。幼儿活动室、午睡室和教师办公室保持空气流通,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幼儿园保健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3、应急处置

(1)在幼儿园内发现急性傳染病的幼儿或教职工,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由幼儿园疫情报告员马上拨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2)幼儿园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如果是幼儿园教职工出现传染病,也要求立即隔离,由医生初步检查后,是传染病立即到医院就诊并通知其家属。

(3)幼儿园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活动室或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幼儿、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4)幼儿园一旦发现传染病,将停止组织集体活动。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6)幼儿园幼儿、教职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县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7)传染病发病期停止办理新幼儿入园手续。

信息报告:发生突发性傳染病疫情,应立即启动本预案,首先向幼儿园负责人报告,如幼儿园负责人都不在向其他行政人员报告,然后向教育局应急办报告(先口头后书面),在半小时内口报教育局应急办,同时向县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应急办,明确疫情报告的范围、内容。

其次,做好传染病病因追踪。当传染病发生后,要随时与其保持联系,关注病情进展。该教师或幼儿病愈返校时须出示医院有效证明。

传染病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二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做好我院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我院能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保障患者和全院职工的健康权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发生传染病突发意外事件时的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采取相应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有效防止和处置传染病突发事件。

第二章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传染病突发意外事件的应急防控工作由本医疗机构法人负总责,按照“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各科室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共同做好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防和控制工作,及时成立应急预防和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处理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防控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医疗机构的法人担任,副组长由本医疗机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

组长:

成员: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指挥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果断作出决策,及时上报。

3、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二)相关科室职责

1、各科室应根据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协助领导小组落实防控应急相关工作。

2、各科室应根据应急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履行自身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应急防控工作。

3、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反馈事件发展情况和应急防控工作情况。

第三章事件监测、报告和公布

一、传染病突发事件的监测

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传染病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准确预警预报突发。

二、事件的`报告

1、传染病突发事件,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2、任何科室、任何人发现发生或疑似传染病突发事件时,必须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后,按要求向上级报告。

3、任何科室、任何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事件情况。

三、事件的公布

本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准确上报上级相关部门,由上级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布,本医疗机构不得随意公布传染病突传事件情况。

第四章应急反应

发生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逐级向上报告,同时立即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本医疗机构力所能及的应急防控工作。待上级相关部门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作出应急防控措施后,再根据上级应急防控措施做好相关应急防控工作。

第五章预防控制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室应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政府、区委政府关于加强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应对和应急准备工作的有关精神,加强对传染病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督导检查,防范意外事件的发生。

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防控领导小组,要对本医疗机构相关科室传染病防控日常工作进行不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督导整改,以防传染病突传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培训,提高责任意识

制定本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学习培训计划和措施,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传染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知识,提高传染病防控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六章意外事件处置措施

一、本医疗机构所有科室和个人发现本医疗机构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突发事件时,有义务立即报告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防控领导小组,未立即报告致使传染病暴发流行导致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情况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理。

二、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层层上报,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突发事件的情况展开调查,确定传染病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三、领导小组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对发生传染病突发事件的现场进行封锁,必要时封锁传染病突发事件发生区域,以防止事件扩大。

四、领导小组及时组织人力对发生传染病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相宜处理。

五、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现场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应从污染最轻向污染最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

六、处理工作结束后,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防控领导小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起因、发生、发展、影响、后果等进行归纳,总结经验,完善防护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传染病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三

一、门卫人员在保卫科的领导下负责医院的门卫工作,严格执行门卫工作制度。

二、病区门卫人员须严格执行探视、陪客、会客制度,维护病区内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病区安全。

三、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文明礼貌待人。

四、对外来车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管理。

五、对大门两边的三轮车进行管理。

六、外来车辆严禁进入医院停放。

七、对分管的范围进行治安巡逻,确保该区域的。安全。

八、对携带物品出院门需检查出门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扣留。

九、如遇紧急或难以处理的事情立即报总值班和保卫科处理。

传染病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四

为了预防传染病在我校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此制度。

一、学校领导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预防传染病工作纳入工作目标,做到物力财力投入,责任落实,检查到位。

二、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德育处平时组织各班打扫好教室/寝室/公共区的清洁,做到全校无卫生死角。

三、德育处、保卫科坚持定时不定时对师生食堂等饮食部门和学生寝室、教室、公共场所进行食品卫生和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进行销毁处理。

四、班主任平时坚持对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卫生健康知识教育;在传染病易发期,学校统一主持预防传染病专题广播讲座,提高师生防范意识。

五、总务处坚持在传染病易发期给师生熬预防药,并定期对师生食堂、小卖部周围、教室、寝室、楼道、厕所、阴沟等处进行药液喷洒杀菌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

六、饮食从业人员必须坚持健康检查,持证上岗,服装规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具按时用无害消毒液浸泡或高温消毒处理。

七、师生必须坚持饮用学校自来水,不得擅自食用不卫生的河水、井水等。

八、师生寝室必须坚持经常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被絮衣物勤洗勤晒,如遇长期停水,必须报告学校处理。

九、师生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遵守《石塘小学个人卫生制度》,坚持做到饭前便后洗手,勤剪、勤洗、勤浴、勤漱,不共用毛巾、餐具等,不乱窜传染病房和触摸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不到无卫生许可证的摊点乱吃乱饮,防止传染病菌侵入。

十、师生要坚持室外运动,加强身体锻炼,增强免疫力。若有异常症状,立即到医院就诊。

十一、校内若发现传染病例和疑肆病例,及时上报,采取果断措施进行隔离治疗。同时,启动我校《处置传染病预情应急预案》发病期内,实行零报告制度。

十二、各班主任要组织好学生接受县防疫部门关于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被接种人承担。

学校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一、职责分工

教职工防护组(人事处和离退休处)负责全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做好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引导,配合学校各疫情防控组开展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的日常管理,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管控责任。全体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要认真配合学校落实防控任务,依法履行防控义务。在校内生活区居住的,还要履行家属(共同居住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在校外居住的,如家属(共同居住人员)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也要及时向教职工防护组报告。

二、教职工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1.严格落实每日体温检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全体教职工要坚持每日体温检测,按本单位规定时间向单位报告体温数据;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在校内生活区居住的教职工家属(共同居住人员),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或离退休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持续做好教职工(含在学校生活区居住的离退休职工)身体健康摸排,做到全面、精细、精准,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继续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凡是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填报《教职工健康信息摸排表》(附件1)报送本单位汇总后报送教职工防护组,并及时就医,做好居家隔离。

2.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各单位教职工非必要不离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省的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再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省内出行的需要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领导干部离校的`要校领导审批。所有人员出行前要将批准好的《疫情期间出行审批表》(附件2)发到人事处备案。各单位务必把学校关于外出请假的规定宣传告知到每一位教职工,统一准假口径,杜绝未经批准擅自离市的情况发生。

教职工请假期满返肥后要第一时间销假,填报《疫情期间出行销假表》(附件3)。在表格中要如实填写本人行程、同行人员情况。具体可登录支付宝搜索“疫情防控行程卡”或微信搜索“疫情服务”进入“防疫行程卡”,查询14天内是否到访过中高风险所在的城市,非绿码的要主动报告并咨询校医院或本单位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同时,登录支付宝搜索“同行查询”或微信中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行密切接触人员自查服务”,查询是否存在与确诊或疑似患者同行接触。以上查询要在销假表中如实登记,有情况的立即报告。

三、离退休人员和家属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离退休处负责离休干部和归口退休人员的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退休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居住在学校生活区的离退休职工疫情防控。在学校生活区的离退休职工和家属离开、返回合肥市区的,均要按照在职人员一样进行报备(无需审批),报备到本单位或所在社区,切实履行好信息主动报备义务。

传染病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2种)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

国家发展现代医学和中医药等传统医学,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提高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国际合作。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与防治传染病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活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社区、农村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活动。

第十条

国家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医学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对在校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其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

第十一条

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因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二章 传染病预防

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进行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水利、林业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组织消除农田、湖区、河流、牧场、林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消除交通工具以及相关场所的鼠害和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六条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第十七条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十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九)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国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发生、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对重大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疫情进行调查处理,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建立检测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

设区的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的落实,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负责本地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

第十九条国家建立传染病预警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传染病预防控制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二)传染病的监测、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的任务与职责;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的分级以及相应的应急工作方案;

(五)传染病预防、疫点疫区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用。

地方人民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出的传染病预警后,应当按照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第二十二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监督管理,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第二十三条采供血机构、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血液、血液制品的质量。禁止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艾滋病的传播。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负责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作。

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售、运输。

第二十六条国家建立传染病菌种、毒种库。

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

对可能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确需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的,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二十七条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第二十八条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计划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事先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设专人负责工地上的卫生防疫工作。工程竣工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第二十九条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和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三章 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三十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

第三十三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接到通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本单位的有关人员。

第三十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全国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

毗邻的以及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互相通报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预警的相关信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传染病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六

1、责任人:

保健医生、后勤园长、园领导。

2、处置大事的组织:

突发大事指挥领导小组,卫生防控部门人员、医疗部门。

3、日常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幼儿园规定的《春晖幼儿园卫生消毒制度》,保健室工作要认真执行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原则,把好入园关和晨检关。

(2)注意日常教学中的保育保健,利用游戏和各种活动教给幼儿一些安全卫生学问和自我爱护技能,做好个人卫生。

(3)保育员要把好消毒关,严格根据物品消毒常规定期定时进行消毒玩具,充足利用物理消毒(日晒)掌握疾病发生率。做好环境卫生消毒工作。

(4)特别时期实施《传染病高发季节消毒强化措施》,认真填写幼儿园发放的各类观看记录表。

4、报告程序:

(1)保健老师、班主任发现病症后,立刻通知保健医生、后勤园长、园领导,并做好传染源和病人的消毒隔离工作,突发大事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统一指挥;

(2)由园领导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3)依据大事需要,经局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5、处置措施:

(1)保健医生、班主任、保育员做好传染性、盛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学问,防范病情扩散大事的发生。严禁同学带病返校和未痊愈返校。

(2)幼儿或教职工在园显现特别传染病或疑似病例,班级三位老师和保健医生要立刻戴防护口罩、手套,并赶紧汇报情况,突发大事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应立刻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选用幼儿园隔离室进行隔离观看,送定点医院诊治。

(3)幼儿显现一般传染病病症的`,班主任要立刻通知其家长,由家长伴随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师或保健老师送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戴口罩、手套,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大)。

(4)显现手足口病病例的班级每天上午和下午点心后检查幼儿的手心;

显现流感病例的班级每天午饭后和起床后测量幼儿体温。一旦发现异样,马上送医务室复查并通知家长赶紧隔离。

(5)班级老师要做到勤洗手,班内自备工作服,上下班要更换服装和鞋子,尽量做到不携带病菌。自发现有传染病日期开头做好强化消毒工作,并在记录表上注明消毒内容和原因。

(6)发生严峻传染病时,要赶紧对病人进行隔离,突发大事指挥领导小组要派专人看护,等候疾病防控中心人员,治安组长要封闭和消毒传染区。对与传染病人亲密接触的同学、教职工进行隔离观看,防止疫情扩大,快速切断感染源。

(7)突发性疾病如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胸部骨折等情况,不要容易挪动受伤者,第一时间报告,拨打120。

(8)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坚定杜绝染病同学带病来校,必需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  在传染危害前方准来校上课。

(9)总协调接待家属和社会人员,要求在现实没有查清晰前,不做任何解释和承诺,做好安抚工作。

传染病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七

一、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传染病应急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联络组:负责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监督全园老师防传染病情况。

(二)预防组:落实督查全国传染病工作的报告、登记、统计、分析和传染病管理工作;指导全园教职工做好班级、园内环境、教室内的消毒工作,指导教职工了解传染病消毒隔离要求。

(三)宣传组:教职工对幼儿、家长进行防治传染病学问的普及宣传。

(四)后勤组;落实督查全园防治传染病工作的物质储藏;负责防治疫情工作保障、交通、通讯等。

三、日常工作要求

(一)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增加师生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爱护力量。

(二)通过各种形式对幼儿及家长进行预防传染病学问的宣传教育,依据实际情况出好宣传专刊;利用家长会、宣传栏、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常见传染病如:流感、流脑、脑炎、禽流感、水痘等为重点的预防学问。

(三)认真开展好环境卫生及幼儿用具、玩具的消毒的消毒工作。

(四)强化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强化食堂的管理,严格购物登记、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严禁从业人员带病上岗。保健员每日进行消毒卫生工作检查;行政及后勤组长对每日原料进行复核验收。

(五)按规定有计划地帮助医疗部门做好师生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六)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与传染病人接触,坚持开展每日的。体育锤炼活动,保证户外活动时间。

(七)强化门卫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八)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藏。

(九)保证传染病预防的资金。

四、应急处理

(一)发生传染病后,第一发现人立刻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妇幼所、疾控中心报告。

(二)保健老师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将患儿隔离病送往医院。

(三)观看患儿所在班级有无发热、皮疹等病症显现,时间为21天(从确诊的最终一例病例算起)。

(四)强化每天入园儿童的晨检及午检工作,一旦发现有传染病疑似病例,按时隔离,并做好疫情报告。

(五)强化与缺勤儿童的联系,每天了解缺勤原因,以便按时实行预防措施。

(六)患儿返园时,应具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愈证明。

(七)幼儿园要时辰保证消毒药品充足、消毒器具正常运转。

传染病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八

一、前言

传染病感染的突发事件对全社会的健康和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对此需要有完整、实用的防控预案,以便在事发之时迅速应对、最小化损失。本预案是为了对传染病疫情的防控进行指导和规划,减小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影响。

二、目的

制定并实施传染病感染防控应急预案旨在明确应急响应制度、流程及责任分工,使得疫情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早控制成为可能。

三、预案内容

1.组织机构和职责:设立领导小组,包括卫生健康、公安、信息、教育等相关领域负责人,并明确任务、分工;设立专门的传染病防控应急处置队伍,对具体工作进行协调、负责。

2.监测预警:通过构建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并上报疫情,实现早控制、早预防。

3.疫情评估:通过实时收集、分析疫情信息,评估疫情的发展趋势和可能影响,作为制定应急措施的依据。

4.风险沟通: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对公众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护指南,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

5.应急处理:包括疫情防控措施、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等,有效的防止疫情扩散,降低疫情对社会的影响。

6.后期恢复:疫情被控制后,应进行相关的后期恢复工作,包括环境恢复、公众心理疏导等。

四、预案的配套措施

1.建立通报系统:立即通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众透明公布疫情信息,使得防控工作有据可依。

2.强化培训教育:对一线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控应急知识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业务技能。

3.防护物资储备:要充实、定期更新应急防护物资,确保其在应急时能立即使用。

4.优化防控环境:按照预防传染病的要求合理布局,改善和优化防控环境,降低传染病的。传播风险。

五、预案的实施及评估

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需实施实时监控并做好记录,确保各项举措的有序进行。同时,对预案中的各项措施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进一步提升预案的实效性提供基础。

总结,面对传染病感染,我们需要严肃对待,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根据本预案进行有序的防控工作。我们必须以人为本,管好每一个环节,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全力以赴抗击疫情,减轻疫情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影响,也是我们赋予自己的重要任务。

传染病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九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传染病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当前主要包含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炭疽、麻风病、结核病、登革热、人感染猪链球菌病等重要和重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

二、发现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医务科及分管业务的副院长报告,由院长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三、收治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向县卫生局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对于疑似传染病的属于一段时间内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重点防治的传染病病例(如霍乱)要及时网络直报,不必等检验结果出来后报告,同时做好病人的隔离治疗。

四、接诊医生对于可疑传染病患者,可转至传染科的专科医生进行诊治,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会诊,或邀请外院专家进行会诊以尽早明确诊断。对因传染病致病的人员由传染科医生提供及时的医疗救护,对就诊病人必须给予及时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重点在于流行病学资料的采集。有利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加强对传染病的疫源追踪、疫点消毒、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工作的开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转送到接诊或指定的医院。

五、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病源扩散。

六、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内流动人口做好预防工作,落实有关卫生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七、本预案将根据具体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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