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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制度

时间: 2024-01-21 09:42:41

差旅费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差旅费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差旅费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财务管理,参照崇信县政府下发的崇办发[20xx]137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规定:

  一、 差旅原则

  1. 全体职工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及本单位外差工作安排,单位同意后方为因公出差。

  2. 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费用报销。

  3. 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审批单,报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离院。

  4. 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车的,根据文件要求予以报销)。

  3、中途伙食补助:乡级到村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元/每天;到县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30元/每天;到市级及以上地区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0元/每天(对提供食宿的只补助会议两头两天的伙食补助)。

  4、市内交通费:县内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内交通费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费80/每人每天。

  5. 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6. 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7.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8. 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9. 到平凉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10. 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11. 出差回后一周内报销,出差时需携带公务员卡,每次填一张差旅单,经院长签字后报销。

  12. 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院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3.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4.职工乘坐单位租用车辆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县级(四类地区、三类地区)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2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市级(二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 310 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省级(一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 33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四、 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2、本院差旅费报销只为本院教职工服务。

  3、此制度从20xx年1月1日执行。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岗位职务

  出差工资

  住宿费

  交通费

  生活补助

  电话补助

  出差补贴

  1

  总经理

  出勤工资

  据实

  据实

  据实

  ——

  100元/天

  2

  办公人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10

  40元/天

  3

  施工领队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10

  40元/天

  4

  施工队员

  出勤工资

  25元/天

  据实

  15元/天

  5

  25元/天

  说明: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

  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

  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13、出差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时,结算工资时分时段计算。

  14、员工出差期间,违反本单位或客户单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户单位投诉,查核属实,罚款200元/次,直至辞退。

  15、与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务验收表》、《物品支领单》、《票据清单》。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节约经费,规范本单位教职工因公出差行为,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因公出差的教职员工;

  2.本制度中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

  3.本制度中涉及费用的报销由报账员进行初次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报销,对于费用的超标部分不予报销;

  4.本制度中的.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教职工出差签核流程

  1.所有因公出差的教职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核表”,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出差教职工(管理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办公室办理考勤登记。

  3.出差人员需事先和办事有关部门联系,确认可以办理时,按时出差,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并按规定时间返回。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

  出差教职工违此规定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因公出差的教职工需预支差旅费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审核表”到报账员处按规定办理差旅费预支,预支金额为核准金额的50%。

  5.教职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办公室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6.员工出差核准权限:a.省、市内出差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核准;b.国内出差须经文教局主管领导核准;

  7、凡参加各种会议,交纳会务费,在会议期间不再报销住宿费和差旅费;

  8、凡两人一同出差,住宿费用按一人计算,超出标准住宿者,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9.出差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出差费用核销及提交相关报告。

  三.教职工出差相关规定

  1.市内出差

  学校教职工在市内出差,一般情况下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单位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出差费用管理制度

  ①住宿费、交通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会议安排住宿的,不得重复报支。

  ②差旅费用一律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④出差当日返回不报销住宿费。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四篇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

  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五篇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习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

  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

  4.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

  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

  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目的地为宜城市,交通费按乘坐公共

  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的士费用)包干10元;乡镇内,乡镇间交通费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无的士费用;目的地为襄阳市及以上城市,交通以乘坐公共汽车票价据实报销,市

  内交通主要以乘坐公交车为主,若需要乘坐的士需以直线距离打表计程计时票据为准。

  3.本校教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4.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5.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6.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外出。学校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7.到襄阳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8.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学校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9.出差回校后一周内报销,每次填一张差旅单。出差前需预借现金要填好借条,经校长签字后领取。

  10.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校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1.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教体局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2.教职工乘坐学校租用车辆进城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宜城市内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5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襄阳市内确因时间原因需提前或推迟一天到或回而住宿的,应提前向校长申请。按最高限额每天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国培、省培、襄阳市培训、大学生顶岗教师培训以教体局文件为标准。国家包吃包住包交通,学校只报销培训人员从学校到集中点的交通费。对于培训时间超过一月的补助交通费,补助标准为一月100元包干(包括开学报道以及培训结束回校)。

  4.教师因参加教研室组织大比武,大讲赛,说课等活动,若是学校集体活动已组织包车就餐等,不报销单独个人交通费住宿费。一人单独参与活动的交通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住宿费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制作课件、购买相关材料费用必须事先汇报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批准者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年级负责人签字证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出差均无伙食补助通讯费补助,此制度从讨论制定后执行。

  2、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3、本校差旅费住宿费只为本校教职工服务。

  4、此制度从____________年执行。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地区/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含副总经理,下同)

  经理

  180

  130

  120

  100

  80

  其余人员

  150

  110

  100

  80

  60

  (2)伙食补助费:

  地区/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经理

  60

  40

  40

  40

  40

  其余人员

  60

  40

  40

  40

  40

  (3)市内交通费:

  地区/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

  实报实销

  经理

  10

  8

  5

  5

  3

  其余人员

  10

  8

  5

  5

  3

  (4)交通工具标准:

  工具/人员

  飞机

  火车

  轮船

  长途汽车

  出租车

  总经理

  普通舱

  软卧软座

  二等舱

  实报

  实报

  经理

  预申请

  硬卧硬座

  三等舱

  可乘

  实报

  其余人员

  ——

  硬卧硬座

  三等舱

  可乘

  预申请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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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管理制度

  会议制度

  供应商管理制度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八篇

  出差人员必须严守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地降底差旅的支出,差旅费的报销实行实报实销,便必须获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

  1、出差人员必需按规定行程出差办事,不按规定的.行程擅自决定绕道改变行程的,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特殊情况需改变行程的,须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否则公司财务不予办理相关报账手续。

  2、住宿费凭出差地住宿发票,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3、出差人员到达出差目的地至出差住地往返应乘座公交车,如情况特殊可乘出租车,凭据按实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允许报销交通费

  4、不允许趁出差之便回家探亲办私事,如确有须要需事先请示总经理并获得批准,并报财务部备案,其有关费用均由个人自理不许报销。

  5、凡总经理指定执行特殊任务前往外地出差的,其出差费用报销按特殊情况实报实销处理。

  6、凡出差食宿等一切费用已由对方负担的,均不再允许报销各种费用。

  7、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及时汇报总经理并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8、外单位人员为我公司临时办事,其费用开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实报实销。

  9、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获得总经理的批准同意,方可回来后凭据报销。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一、目的:为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因公出差的领导及员工。

  三、申请及批准:

  1、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办理工作交接、且办理好审批手续;

  2、申请批准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备案;

  3、出差的审核批准权限如下:

  3.1当日出差由部门经理批准;

  3.2市外出差及远途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3.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时间,必须电话请示其主管领导,并获批准。

  四、出差补贴范围及办法:

  1、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标准: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助: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公司派车的将不予以报销。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费等根据情况酌情报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2、部门经理及负责人

  1)、食宿标准:见附表一。

  2)、交通补贴:凭有效票据报销火车票(卧铺、动车、高铁)、汽车及(公交车自理),酌情报销出租车票。原则上不报销飞机票。

  3)、其它报销:

  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的,可实报实销;涉及接待费,应在费用报告中注明被接待的客人及接待的目的。

  3、普通员工

  按附表一执行,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的费用,可实报实销。

  五、出差规定:

  1、出差必须是经领导派遣或事先申请方可执行。

  2、原则上要按照预定时间准时返回,因私事延误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出差时间,必须遵守法纪法规,严禁滋扰生事,破坏公司声誉,若有违反,将受公司严重处罚。

  4、严禁假公济私,以出差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出差归来,须在3日内(周末除外)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及财务告之清楚。

  6、出差期间,除因公需要,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7、和领导一起出差的,可享受同等待遇;报销须据实执行,严禁虚报假报。

  8、外出人员须将每日工作汇报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向主管领导汇报。

  六、出差报销流程

  1、报销的审批权限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自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返回的三日内,提交《出差费用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由内勤于每周一,周四统一交财务核算确认,然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最后到出纳处报销。如果员工因临时出差等原因无法自行报销,所有单据交由部门内勤协助办理。

  2、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未出本地区且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2)、出差补助标准额

  2.1)、员工出差不超过一日的视同正常出勤,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2)、长途出差补助标准:(包含住宿费、交通费和膳食费)

  出差标准现划分为三级:总经理级别;经理级别;普通销售人员;

  注: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

  3)、员工出差交通报销标准

  3.1)正常情况下实报实销( 火车,汽车 ,轮船等),所有报销需要正规发票,不能获得发票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明详细情况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方可报销。

  3.2)如果因特殊情况出差需要乘坐飞机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3.3)销售人员出差,经理级别每月话费补贴100元;其他人员每月话费补贴50元。

  七、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规定由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为压缩管理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部财文字(20xx)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并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审批单”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

  2、出差人借款需持“出差审批单”填写“公司专用借款单”,经公司领导签批,财务部门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在“出差审批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审批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公司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审批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审批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对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除往返的车、船、飞机票费用外,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勤俭节约”的原则;

  2、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实行按出差性质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准(扣除在途时间以每天为标准计算)为:

  (1)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可乘坐火车软卧或飞机;

  (2)部门经理及高级职称人员可乘坐火车软卧;

  (3)其他人员出差,一般应乘坐火车硬卧(硬座)、或长途客车。特殊情况需乘“软卧”或“飞机”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在外地市区交通可乘“公交车”或“出租车”。乘“出租车”单程超过30元时,原则上不予以报销,应改乘长途汽车或火车。如携带所需工具及配件20公斤以上的,可乘坐“出租车”;

  (4)长期驻矿(七天以上)从事技术服务人员(指直接从事劳务性服务,如地面验收、修理、较长时间内的下井服务)实行出差包干——即住宿费、伙食补助、本地市内交通费,共计130天。如另行报销长途车或出租车费时,扣减交通费20元天。如遇特殊情况,包干费不足时,应向总经理特殊申请,经核定后予以适当调整;

  (5)其他因公出差人员(从事非劳务性服务),一般应本着节约、实用,能保证正常生活条件的`原则,提倡住业务对口单位的招待所。

  (6)住宿费在规定额度内实报实销,副总经理150元天、部门经理及高级职称人员120元天、其他人员100元天。因特殊情况住宿费超过规定额度时,应事先向总经理请示。伙食补助30元天。如陪同用户、外国人及公司领导带队多人集体出差并集体用餐,由公司报销餐费,不予以报销伙食补助。

  (7)公司员工到本市远郊区县出差,如工作需要在当地住宿,给予餐补30元天,住宿费实报实销,标准参照第6条执行;如当天返回,餐费补助15元天。如要招待用户或协作单位人员共同用餐,应事前请示公司领导,凭票报销。

  3、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总经理同意);

  4、去往本市远郊区办事出差的人员,出差途中时间超过8小时,伙食补助费按餐费30元天标准补助。

  5、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实列支,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6、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公司实行按天数包干,但必须取得实际有效发票,超标准的住宿费,超出部分由本人自理。

  三、几点具体规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补助费。

  2、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伙食费;

  (4)、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伙食费。

  3、旅途中符合乘卧“硬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

  4、出差人员乘坐长途汽车的,票价一般不得超过同目的地火车直快硬座票价的2倍,超过部分自理。

  5、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公司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6、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财务部门签证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签报。

  7、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其余人员可乘火车、轮船三等舱以下舱位,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8、出差人员乘座直达列车,没有铺位区别的,允许乘座软卧(或软席)。

  9、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xx元/百公里补助,司机按车同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说明情况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天==元给予伙食补助。

  10、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确需报销的,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批准后准予报销。

  11、出差回公司应及时报帐或还款,出差时所借款项,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领导特批,对于没有公司领导批准财务人员擅自预借款项或报销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1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报销的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厂长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厂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可。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均不给报销。

  (3)车费报销条件:超出市区范围的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没有正式发票均不给报销。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5)差人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只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

  (6)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四、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报帐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差旅报销按财事字[1997]第011号文件规定办理,出差人员不准超标准住宿和坐飞机,因公确需乘坐飞机、软席卧铺或高标准住宿的,须持有经厂长在机票、软席卧铺及住宿发票背面签审后方可报销。否则一律按火车票价或住宿基本标准执行。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厂长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6、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

  7、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车船等票价的15%,退票费不予报销。

  8、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厂长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五、本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本厂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厂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xx]531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各机关部处、院(系)及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工具

  级别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不包括旅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包括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与部级人员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条,住宿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住宿费限额标准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教职工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五,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照财政部分地区制定的标准包干使用,即新疆、青海、西藏每人每天12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100元。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市内交通费是指教职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七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十九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过标准限额的按标准限额报销。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发放补贴,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发放补贴,无需提供餐费发票。市内交通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放补贴,无需提供市内交通费票据。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条,教职工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第二十一条,财务处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教职工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城市间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二十三条,教职工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近期我院修订了差旅费管理办法。

  和原文件相比,有以下几个方面变化:

  一、住宿费限额标准调整。由150元/天提高到330元/天(省内)、310-350元/天(省外)。

  二、补助标准提高。伙食补助由50元/天提高到100元/天;公杂费由30元/天提高到80元/天。

  三、明确了审批流程。我院职工外出学习、参加会议、进修前,需先经部室主任、主管部门、主管院领导签批。

  四、规范了报销票据的要求。报销发票的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要素要齐全,票据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进修学习还需附主管部门出具“进修学习考核表”。

  五、改变差旅费支付方式。研究院工作人员报销转入公务卡;医院工作人员报销原则上转入工资卡内。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职责分工:

  集团财务中心、各财务部负责差旅费备用金、差旅费用的审核、报销和账务处理等工作。所有费用报销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核,董事局主席特批除外。

  差旅费借支和报销标准:

  1、如需要办理差旅费借支,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员工出差单》到财务部办理借支手续,借支差旅费标准如下:

  1.1交通费:往返行程之路费

  1.2住宿费:预计行程天数x住宿标准

  1.3伙食费:预计行程天数x伙食标准

  2、公司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分为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补助三部分,出差完毕,由财务人员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标准给予核销,参见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1、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费按职务根据差旅费报销标准据实报销,超过其待遇标准的,超过部分自理。

  2、因公出差人员须按职务等级标准乘坐车、船、飞机,职务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发文任命为准。特殊须跨级乘坐车、船、飞机的,报副总裁以上领导另行批准。外地公司报各公司一把手批准。

  3、报销时,出差人员必须提供出差期间真实的、有效的发票,不含出租的士票。如因特殊情况需报出租车票,则必须在每张出租车票的背面说明原因并由董事局领导审批。

  4、员工因公出差报销伙食费,必须凭票在标准内据实报销,如果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伙食补助按规定每人每天50元。如在出差期间经公司领导批准报销业务招待费,则不能报销当期的出差伙食补助。

  5、差旅费报销时,天数以实际住勤天数为准。

  6、员工借出差之便就近探亲的,须经集团公司副总裁以上领导批准,绕道费用全额自理。

  7、境外出差的费用报销如果超出标准,由集团董事局主席或其授权的领导审批。

  8、省内出差如果当天来回,原则上只报销来回路费。如果出差时间超过一天的,则报销标准参照一般地区执行。

  9、为统一管理,各地的误餐补助每天不得超出15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如有员工饭堂的直接补助到饭堂。

  10、因公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回来十五日内到财务报销。若有借款且逾期不报销者,扣发其当月工资。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用的报销管理工作,合理高效地使用资金,控制公司费用开支,特制度本制度

  适用范围

  用于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受公司派遣前往异地洽谈业务,开发市场,协调关系或处理公司事务,开会,学习的活动

  制度细则

  员工出差审批及可报销费用

  1.人力资源部门为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登记管理部门

  2.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需总经理书面批准,其他人员出差需经部门主管或总经理书面批准3.差旅费用包括城际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出差补贴等项目费用4.自带交通工具出差的,不报销除正常汽油费,过桥过跟费,停车费以外的交通费用

  费用标准

  2.住宿费用(包括房费,地方政府收取的保险等费用)

  1)一类地区:北京,上海,广州,大连,深圳,青岛,珠海,厦门,汕头,宁波,海南

  2)二类地区:省会(除成者),天津,重庆,烟台,温州,湛江,中山,佛山,苏州,扬州,

  北海,无锡

  3)三类地区:上述二类以外的地

  3.市内交通费用(包括公共汽车,地铁,中大巴,出租车等,及因此产生的相应过桥路,停车费用)

  4.出差补贴(包含餐费及通讯费用)

  差旅费的报销的相关规定

  1.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清楚出差地点、预计时间、出差目的,出差计划经部

  2.需要事先借款的',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具体的出差借款金额,凭审批后的《出差申

  3.要在《出差申请表》的业务费项目逐项认真填写,须就业务招待预期目标及额度做出预计;出

  4.出差返回后应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交报销单,并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款项

  5.员工在差旅期间的所有费用支出,都应取得正式发票,并据此报销,对于不能取得正式发票的,

  6.岳阳市内短程出差家访为日常工作安排,无需《出差申请单》,差旅费用每周报销一次

  附则

  本管理规定自董事会通过、签发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本管理规定与公司其它管理规定相抵触时,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一、是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邓州市城区规划相衔接

  把邓州市城区的范围扩大到湍河以北,不仅包括花洲、古城、湍河三个街道办事处的全部行政区域,还包括统筹城乡发展实验区。在城区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不适用差旅费管理办法,而是适用于公务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

  二、是增加了租车的.规定

  参照省直机关差旅费规定,增加了工作人员到交通不便地区出差,或需要赴外地、下乡处理紧急公务,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租车。

  三、是提高了邓州市境外出差的住宿费标准

  修订后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公布的全国各省差旅费标准执行,但是将住宿费标准进行了提高,并细化到每个地区,此外还取消了对房间(房型)标准的规定。

  四、是调整了邓州市境内出差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标准

  乡镇工作人员到本乡镇以外出差或城区工作人员下乡出差,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报销总额不超过200元;公杂费每人每天30元包干使用,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

  五、是明确对下乡出差审批及费用报销管理的规定

  严禁把下乡出差有关补助当作福利发放;同时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下乡出差费用公示制度,每月对所有下乡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情况进行公示。

  六、是增加差旅费报销规定

  增加了工作人员参加驻村帮扶、抽调挂职锻炼、开展审计巡查等专项工作的差旅费报销规定,明确了差旅费经费开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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