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规章制度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7篇)

时间: 2024-08-09 17:33:06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和建立新型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人事管理体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竞争与激励机制,积极吸引、开发、保留各类高素质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聘用的各类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社会通用工种人员。其中包括:

  1、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国家普通高等院校培养的全日制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适用专业毕业生;

  2、按照用人单位的需要接收的适用于社会服务性岗位、工种和特殊技能岗位、工种的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

  3、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必须接收录用的复转军人;

  4、按照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招聘的其他适用人员。

  三、管理权限

  1、电力公司对公司所管辖的企业按照本办法聘用的各类人员实行计划管理,聘用指导,控制监督的原则;

  2、遵循“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负责被聘用人员的选聘、使用、考核、培训、劳动合同、薪酬支付等聘用管理;

  3、遵循对被聘用人员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实行人事关系代理制的原则。聘用人员本人需委托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对其人事关系等实行人事代理。

  四、劳动用工及工资计划管理

  1、各用人单位每年11月底前应根据本企业下年度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特殊人才的用工需求预测,在本单位内部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下年度本企业《聘用人员需求计划》。计划中应列明聘用的岗位、工种、专业、人数、期限等,公司在下年度一季度末之前下达劳动用工计划时,审批下达聘用人员计划。

  2、对各用人单位因工作任务急需,聘用期限不满一年的临时用工,可根据工作任务的性质和紧迫程度,追加劳动用工计划和聘用人员计划。

  3、对已达到或超过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定员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划,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即不另行增减聘用人员工资计划。

  4、对未达到劳动定员或暂定人数的电力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原核定主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工资计划,实行增人增资,即根据实际聘用人数另行核增聘用人员工资计划。但工资总额不得突破定员人数的工资计划。

  5、对暂未核定定员的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的聘用人员,在电力公司每年核定暂定人数的基础上,下达新增聘用人员计划。按照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分类核算,统一管理的原则,将聘用人员的工资纳入各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范围内管理。电力公司每年下达工资计划时,将根据各用人单位实际聘用人员情况,适当核增聘用人员的工资计划。下达增人计划而实际未新聘用人员的,不予核增相应的工资计划。

  6、电力公司每年对各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合同到期的情况进行核查。对合同期满的聘用人员无论是否在岗,均直接核减劳动用工计划。对新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各专业公司,还需相应核减工资计划。

  7、各企业按公司下达的计划进行聘用的复转军人,按规定相应增加工资计划。

  五、聘用原则

  根据各用人单位的.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对有志于开创、发展、建设电力事业,符合聘用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按本管理办法进行聘用,并遵循三项用人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选才原则;

  3、量才使用,择优聘用,人尽其才的适用原则。

  六、聘用条件

  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所从事岗位的各项聘用条件,其中: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政治上保持同党中央一致;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具有履行所应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6、文化程度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7、对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对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生产岗位或特殊工种岗位和社会通用工种岗位,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8、被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应控制在: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40岁以下,生产岗位35岁以下。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9、已证明,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10、经批准,已自谋职业领取经济补偿金的原电力公司系统职工不得聘用;

  11、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自定。

  七、招聘程序

  1、用人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含聘用人员计划),在公司系统内无法满足用人需求、确有空岗的情况下,即可制定外部招聘方案,经电力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通过媒体广告、设摊招聘、他人引荐或网络查询等形式对外开展招聘活动。

  3、用人单位负责对应聘材料进行分类整理、资格审查筛选,确定应试人员名单。

  4、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工作性质以及应聘人员个人经历等,选择恰当的考试、考核方式。一般应有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察等方式。

  5、由用人单位负责组成招聘考试工作小组,组织并参加对应聘人员的考试考察工作。

  6、经招聘考试合格初步确定的人选,视情况应作深入、有效的背景调查。

  7、应聘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合格后,还必须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出具医院体检证明,以确保应聘人员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8、完成上述招聘工作之后,用人单位必须将招聘工作全部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电力公司报告,同时上报《应聘人员录用意向报告书》。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各单位招聘工作的程序及其合规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审查被录用人员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上岗条件,确定录用人选,分类报批并公布结果。

  9、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电力公司审批意见,对被录用人员发录用通知单,并限期报到,签订初聘人员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

  10、初次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复转军人均需到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电力公司分部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不能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初次聘用的其他人员可暂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待续聘时再予以办理。

  11、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把外系统进人录用关,对不按招聘程序和上岗条件录用人员的单位,一经发现,必须辞退被录用人员,由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同时将严肃处理该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经办人员。

  八、初次聘用人员的管理

  1、初次聘用期间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对初聘人员均应进行试用或培训,坚持双向选择、优胜劣汰的原则。

  2、初聘期限分别为:

  (1)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为6个月;

  (2)适用于特殊技能工种的应届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为3个月;

  (3)适用于社会服务性通用工种的应届中专和技校毕业生为30——45天;

  (4)复员军人培训期一般为一年;

  (5)转业干部适应期最长为2年。

  (6)对于直接引进的特殊人才或高层管理人员,经电力公司批准后,确定初次聘用期限。

  (7)其他人员一般为1——6个月。

  3、初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按规定与企业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初聘期满后,双方重新确立劳动关系。

  4、初聘期间,聘用人员应由用人单位按照其专长及工作需要,分别规定见习程序及培训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

  5、聘用人员初聘期满由各用人单位对其道德品质、业务水平、操作技能、遵守规章制度、敬业精神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鉴定(大专以上人员应附实习报告),确认其是否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发书面通知予以辞退;考核合格者,可按有关程序办理续聘手续。无论续聘与否均及时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

  6、聘用人员在初聘期间违反国家及企业有关规定的立即予以辞退,由各用人单位即行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报备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

  九、续聘合同的管理

  1、对初聘期满考核合格需续聘的人员,必须先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或续办人事代理委托手续后,方可与用人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若不能实行委托人事代理的,用人单位不得聘用。

  2、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所有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聘用协议书》,必须按《劳动法》、《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合同、协议各一式3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人事代理机构执一份。

  3、续聘人员的劳动合同管理期限:

  (1)续聘人员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或项目为期限两种,一次最长不超过5年。所有聘用人员在同一企业内续签劳动合同最多不超过2次。

  (2)聘用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5年。

  (3)急需聘用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执业资格或工作能力强的业务骨干和高级管理人员,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3年。

  (4)聘用的应届大专毕业生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1~3年。

  (5)聘用具有特殊技能的应届中专、技校毕业生初次续签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6)聘用社会服务性通用工种人员,均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续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7)聘用的复员军人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1~2年,转业干部初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为2~3年。

  4、续聘合同终止与再次续签

  (1)所有聘用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劳动关系。

  (2)无论何种期限劳动合同,都应按有关规定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赔偿办法。

  (3)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应依据《劳动法》、《电力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4)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当时生产经营的需要以及聘用员工在合同期内的考核结果,依照择优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经电力公司批准劳动用工计划后,可再续签2~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期限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5、《聘用协议书》的签订

  (1)各类聘用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时,还必须在《劳动合同书》内明确规定签订《聘用协议书》。

  (2)《聘用协议书》主要条款应明确:聘用人员的岗位和聘用期限,聘用期间双方应履行的主要职责和义务、享有的权益,聘用协议终止条件等,双方应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签字生效。

  (3)《聘用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书》应同时生效,期限一致,其主要条款应相互对应,协调一致,互为补充,要避免互相矛盾的条款和文字。

  (4)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工作需要在企业内部调整工作岗位时,还需签订补充聘用协议,作为聘用协议的变更证明。

  (5)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时,也应重新签订《聘用协议书》。不再重签劳动合同时,即视为聘用协议到期,自动解聘。

  6、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与被代理人签订的《聘用协议书》,必须由人事代理机构鉴证。

  十、聘用人员的人事代理

  1、根据自治区人事厅人事代理制度的规定,各用人单位委托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的主要内容有:

  (1)办理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合同鉴证手续;

  (2)办理代理人员的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业务,接受、保存、调转其人事关系,负责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传递及材料续整;

  (3)为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出具代理人员的公证、结婚、离婚、独生子女、档案工资记载、求职升学、出国政审、因私出境护照及需要从档案材料中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

  (4)办理聘用人员的工资收入记载、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考试报名等手续;

  (5)接转代理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

  (6)代理机构具备条件的,可代委托单位和个人办理代理人员社会保险业务;

  (7)办理双方协商的其他有关事项。

  2、人事代理必须由聘用人员自行委托。人事代理委托人均应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明确代理对象、代理期限、代理内容,确定代理费用和交纳的方式等。代理费用可由用人单位承担。

  3、根据企业工作性质、聘用期限和被聘用人员自身条件,对聘用人员分别实行全过程人事代理制和阶段性人事代理制。

  (1)对企业聘用社会性通用工种人员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项目为聘用期限的人员,无论初次聘用还是续聘,在聘用期间均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

  (2)对企业聘用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内的,在聘用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在劳动合同期限为连续3年以上的,在聘期满3年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继续委托人事代理机构进行人事代理;也可结束人事代理的委托,经电力公司批准,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3)对由电力公司管理、企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初次续聘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经电力公司批准,对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以上的,应由电力公司负责及时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4)对企业急需聘用的特殊专门人才,在初次续聘期间实行全过程的人事代理制。在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之内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或继续委托人事代理,或结束人事代理委托,经电力公司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其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对再次续聘期限为2年以上的,须经电力公司批准,由聘用单位负责办理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转入手续,将其纳入电力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管理范围。

  4、各用人单位对拟结束人事代理委托、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的聘用人员必须从严掌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各用人单位每年应及时向人事代理机构统一转移已形成且需归档的聘用人员的各类材料。

  十一、聘用期间的管理

  1、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从签订《聘用协议书》、《劳动合同书》之日起对聘用人员实行全过程考核制度,建立业绩考核档案,记录奖惩情况,每年一小结;合同期满,做出总体评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业绩考核档案及相关手续有用人单位及时转入人事代理机构。

  2、各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聘用协议书》的有关条款,在对现有机构、岗位设置进行定编、定员、定岗、定责工作基础上,制定聘任人员任期考核管理办法。

  3、聘用人员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所从事工作的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忠于企业,保守企业秘密。

  4、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在培训、使用、奖励、提拔和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应与本单位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同等对待。

  5、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情况时,按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6、根据工作需要,被聘用人员可在用人单位内部调整工作岗位,但不得在公司系统内各用人单位之间直接调遣。在各用人单位之间的流动必须遵循本办法中“聘用程序”所规定的办法办理,并及时到人事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7、企业对违纪的聘用人员,经劝告、教育、警告而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聘用人员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享有辞职的权力。

  8、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和原用人单位均应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减少因员工离职造成的对企业工作上的损失。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需将其保管和领用的文件、资料及公共财务向原聘用单位有关部门移交,避免因此造成的责任不清或无法追索责任的后果。凡未办理手续擅自离职者,企业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9、聘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企业可予以除名或开除。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国家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2)泄露企业机密,影响内部团结,损害企业形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并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因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者;

  (4)无故旷工连续7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10、用人单位应对辞职和被解聘、辞退、除名、开除的聘用人员及时填写《人员变动登记表》,并向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同时,将上述人员介绍到人事代理机构进行登记。

  11、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聘用人员,原聘用单位必须及时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十二、工资报酬及相关待遇

  1、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应遵照有关规定,按时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聘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以及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

  2、聘用人员工资报酬实行档案工资与执行标准相分离的原则。聘用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时,其收入和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3、初聘期间工资报酬与福利待遇

  (1)初聘人员的工资由聘用单位发放,其工资标准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①中专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450元;

  ②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650元;

  ③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850元;

  ④双学士本科应届毕业生工资为1100元;

  ⑤硕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1200元;

  ⑥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月工资为1500元;

  ⑦对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人才的,可参照上述同类人员的工资标准,以不高于30的幅度适当提高。

  (2)对初聘期限内被辞退者,仅支付实际工作或劳动期间的工资,不另支付其他费用。

  4、续聘期间工资报酬与福利待遇。

  (1)聘用的社会通用工种人员的工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地区当年劳动力市场相关专业岗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标准,按照本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状况,结合被聘用人员的岗位和业绩考核结果,分高、中、低三档价位执行。

  (2)聘用的生产专业技术及各类管理人员的工资,用人单位可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状况,结合被聘用人员的岗位和业绩考核结果,按照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结构,自行决定工资水平及分配方式。

  (3)对聘用的其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项目)定酬、按业绩(科技成果)定酬的多种分配办法。对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重奖,其奖励可在企业技术开发费中据实列支。奖励办法有:

  ①项目成果奖励;

  ②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商品化的新增净利润提成;

  ③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所得净收入提成;

  ④关键技术折价入股和股份奖励、股份(股票)期权分配。

  (4)对聘用的营销人员,其收入一是可依据完成的销售收入量确定,二是可与销售经营的实际回款额挂钩。对推销新产品和库存1年以上积压产品或回收逾期1年以上货款效果显著的人员应给予奖励,其奖励可在销售费用中据实列支。

  5、聘用人员属特殊专业人才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聘用期间,可享受本单位住房政策;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做出重大贡献的,可享受奖励住房的政策(国家或自治区房改政策已明确执行商品住房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6、其他聘用人员在履行短期劳动合同期间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但不享受本单位福利分房或福利购房待遇。

  7、各用人单位必须为聘用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8、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可按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连续工作满3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9、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聘用人员,在享受各种待遇上与本单位原职工同等对待。

  10、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其生活补助或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法》及国家、自治区政府等有关规定执行。

  11、聘用人员不实行企业内部退养制度,不执行电力公司职工自谋职业的有关规定。

  12、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工资与相关福利待遇随之取消。

  十三、其他

  1、本办法对聘用人员未明确的事宜,均参照电力公司现行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2、本管理办法由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本管理办法自xxx年x月xx日起试行。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篇

  一、门诊部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主要内容

  1、常规监测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做好记录。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个人剂量计随身佩戴,禁止将个人剂量计遗弃在机房内,由此造成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超标,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本人负全责。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

  3、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按照规定,将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应范围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三条高层管理者年薪制是高层管理者经营责任,经营难度,经营风险和经营业务,按年度确定和发放高层管理者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

  第四条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制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收入与其经营责任,经营风险和经营业绩紧密挂钩。

  (二)高层管理者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收适当分离,建立利益制衡机制。

  (三)正确处理高层管理者基本年薪与风险收入,近期收入中长期收益的关系。

  (四)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水平的确定应适应社会发展的总水平。

  (五)高层管理者年薪收入应审计,考核,后兑现。

  第二章年薪的构成及确定

  第五条高层管理者年薪是由基本年薪和业绩收入构成。

  第六条高层管理者基本年薪主要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经营难度,行业特点等因素,并考虑本地区和本公司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

  基本年薪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七条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根据其经营实绩确定赢利企业,亏损企业的'考核指标计算方法有所区别。

  对赢利企业,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的主要考核指标为净资产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完成规定的考核指标的,可以按以下规定执行:净资产增值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10%左右计提业绩收入;净资产收益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15%左右计提业绩收入;社会贡献率每增加1个百分点,按基本年薪的5%左右计提业绩收入;未完成规定考核指标的,应同比例计算负业绩收入。

  对亏损企业,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主要按减亏增盈指标考核,减少亏损的,可按减亏额的1-2%计提业绩收入,增加亏损的,应同比例计算负业绩收入。

  名项考核指标基数一般以上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并参考行业和区域内企业经济效益水平、行业特点,公司所处生产发展同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考核基数一年一定。

  第八条对董事长主要考核资产保值增长情况,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主要考核资产收益情况。

  第九条建立高层管理者任期风险保证金制度,任期风险保证金,由高层管理者个人出资和从高层管理者业绩收入中提取,第一年主要由个人出资,以后每年从业绩收入提取50-60%的数额存入高层管理者任期专用帐户。

  风险保证金由公司监事会和董事会负责管理,风险保证金用于抵补高层管理者以后年度可能出现的负业绩收入。经营者调动,解聘或退休时,经离任审计后结算,风险保证金余额连同利息一并退返。

  第三章年薪的考核和兑现

  第十条公司当年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由股东大会在年底时进行严格考核,高层管理者的年薪收入应在三个月内确定并兑现。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篇

  第一条目的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招聘录用管理人员,目的是选聘更好的管理人才。

  第二条考试方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之后,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面试。面试前,需要应试者提交求职申请和应聘管理人员申请。

  第三条任职调查和体检是否正式聘用,还要经对应聘者以往任职情况调查和体检后决定。任职调查根据另项规定进行。体检由企业指定医院代为负责。

  第四条考试时间笔试两小时,面试两小时。各考试方式的'考试总时间原则上应为4小时以上,以附带考查应聘者的毅力和韧性。

  第五条笔试内容因各部门具体管理对象不同,笔试内容应有所侧重。一般以下五个方面:

  (一)应聘部门所需的专业知识;

  (二)应聘部门所需的具体业务能力;

  (三)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对企业经营方针和战略的理解;

  (五)职业素质和职业意识。

  第六条面试内容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是管理风险、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人形象等。

  第七条录用决策在参考笔试和面试成绩的基础上,最终的录用提议应由用人部门主管提出,报总经理核准后决定录用。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五篇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本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同时为保障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施工、监理合同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单位必须与进入生产楼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班组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对分包施工区域(段)及居住的生活区的'安全全面负责。

  二、施工单位必须对本单位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分管区域的安全情况,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和上报。

  三、施工单位应负责本工程的安全保安工作,非本工程作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四、施工单位必须统一着装,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必须佩带项目部特制的施工作业卡。

  五、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无证操作、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按事故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六、进入施工区域必需配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的或虽戴安全帽,但不系帽带或戴帽的颜色不符应进行罚款。

  七、违反防火规定造成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将由执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在本项目施工的工作人员严禁打架斗殴、酗酒及酒后上班。

  九、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妥善保护好上道工序的成品及与其它工种作好密切配合。

  十、本工程严禁任何偷工减料行为。严禁扣减水泥、钢筋等材料,以劣充优;钢筋焊接焊渣不清除;模板加固不当造成爆模;模板缝封闭不严,造成砼漏浆而起砂;砼出现峰窝、露筋,砼表面起砂或不平整;柱、墙施工缝不按规定处理;砼浇筑过程中未经同意,而拆除模板支撑;砼浇筑完毕不按规定养护等行为,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暂停工程进度款支付;构成犯罪的,由执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施工、监理合同规定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十二、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篇

  1、室内应保持清静,整洁,进入室内,工作人员要穿工作服,并佩戴有关劳保用品。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仪器仪表使用前,应慎进行检查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测试结束后,停机,切断电源做好仪器仪表的清洁工作,盖好罩布。凡使用用电的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经常检查,下班前务必检查切断所以电源。

  3、测试中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必须准确,及时,如实地记录测试数据,不得涂改。测试及分析报告应保留存档。

  4、化验室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溶剂溶液要有序放置,并有标识。溶液要现配,测试结束后,做好样品处理和玻璃仪器的清洁工作。

  5、仪器要有固定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进行使用时应经质检部负责人同意方可操作。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仪器。

  6、每天下班前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切断电源,管好门窗,关水,熄灯,锁门。

  7、每周未必彻底大扫除一次,并对关键仪器仪表维护保养一次,由主任负责检查。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七篇

  南城规划展览馆是记录开发区历史、展示开发区成就的`重要载体,是宣传开发区工作和反映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窗口,为规范南城规划展览馆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证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分工

  1、党政综合办。统筹安排参观接待工作;负责规划展览馆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工作;审核需要更新完善的各类文字、数据、图片资料。

  2、建规局。负责规划展览馆的布局、布置;牵头开展文字、数据、图片等资料的更新完善工作;起草解说词;负责各类设施、设备的检查、调试、维护、更新工作。

  3、其他部门、街道。负责安排各自牵头的各类参观接待活动;提供需要更新的各类文字、数据、图片等资料。

  二、接待原则

  1、规划展览馆只接待有计划、有组织的部门、团体参观,暂不对公众开放。

  2、为提高展览馆的使用效率,展览馆在工作日期间,除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外,采取定时方式进行接待。时间为每天9:30、10:30、15:00、16:30。招商部门及其他部门接待的客商需参观展览馆的,应围绕以上时间安排好接待活动。

  3、展览馆在节假日期间,除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对外接待。

  4、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是指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及市级以上领导出席或安排的接待活动;管委会分管领导亲自陪同接待的.重要客商等。

  三、接待程序

  1、政务接待、重大活动需参观展馆的,由党政综合办统一安排。

  2、管委会所属部门、街道需安排参观规划展览馆的,应向党政综合办预约,通报接待的客人(单位)、主要陪同人员、参观人数及计划参观时间,并自行安排讲解员,由党政综合办登记并统筹安排。

  3、原则上,在工作日期间参观展馆须至少提前1小时预约;在节假日期间参观展馆须提前1天预约。

  4、参观时间的安排应优先保证政务接待、重大活动的参观。

  5、展览馆参观结束后,部门、街道联系人须立即通知党政综合办,以便安排其他接待活动。

  四、其他规定

  1、规划展览遵循科学的、历史的、发展的要求,展览内容和材料由建规局牵头,相关部门及人员共同参与,经充分论证后研究确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有关展览内容。

  2、建立规划展览馆讲解员队伍(由各部门、各街道班子成员、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讲解员需定期接受培训,准确讲解展览内容,熟练掌握展览馆内各种设备使用操作方法;平时须着装整洁,服务规范,仪表端庄,举止典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3、保持规划展览馆整洁卫生。室内必须保持窗明几净,无杂物、水迹,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每天8:30前做好全部保洁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按要求提前做好保洁工作),参观者进入规划展览馆后,须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爱护场馆设施,保持展厅整洁,注重公共卫生,严禁吸烟。

  4、规划展览馆接待任务时,物管员必须提前检查各种设备、设施,并保证相应设备、设施提前10分钟待机。

  5、展览馆接待完每一批参观人员后应立即整理,物管员关闭除照明灯以外的各种设备、设施,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及时开展保洁工作。

  6、物业公司要安排人员不定期开展安全巡视,切实加强规划展览馆的安全保卫工作。

  7、展览馆设备检修,原则上安排在周末、节假日或晚上检修。特殊情况下,在工作日期间检修的,应及时通告各部门、街道。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八篇

  为了便于对非本公司人员来访的'管理和约束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请本公司职工和外来人员遵守。

  一、来访人员必须到前台更换来宾证,并说明被访本公司人员姓名并由前台联系证实。在来访结束后到前台退换来宾证方可离开。

  二、来访人员必须把来宾证佩带在胸前,在没有本公司职员的陪同下不得在办公区和库区内逗留。

  三、来访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来宾证,不得遗失或转借他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我公司办公时间为早8:30至晚17:00,在其它时间段来访人员应到办公区东门警卫处更换来宾证。

  五、来访人员进入库区时应自觉登记,认真填写表格并由陪同人员签字。

  六、来访人员进入库区时如带有个人物品须向警卫申请衣柜将其物品放入其中钥匙自行保管。

  七、来访人员不得携带射像设备进入库区,如工作需要必须向库区主管申请并说明射象区域,同意后由专人陪同。

  八、来访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库区管理规定,离开时应自觉配合警卫人员的检查,领用物品归还齐全后方可离开。

  九、来访人员如需将库区货物带离库区必须将各项手续办理完毕交于警卫处经确认后方可将其带离现场。

  十、来访人员进入库区须有专人全程陪同,如发现有未陪同人员警卫将通知接待部门安排陪同人员如不能及时安排,来访人员将不得在其逗留。

  十一、发货区及出货区为控制区域只有员工及访客在工作需要时方可进入,警卫人员可随时进行检查。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九篇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建立和完山维修人员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人事管理机制,实行所有维修生产技术人员先培训后上岗的管理机制。

  3、人员培训根据岗位规范要求,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的选送人员参训。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利用各种培训方式,积极参加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逐步提高维修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切实提高维修人员的维修水平和能力;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维修人员培训内容:

  维修规程,工艺流程,技术等级及有关规章制度;现有设备和新仪器、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及使用,维修技术常识;汽车维修的检修、实验、质量检验;汽车维修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汽车检修专业理论和维修操作技能等。

  6、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篇

  1.管理目的

  项目实施完成后,完善外包人员的规范化作业.保证系统正常生产.

  2.运维人员要求

  乙方在完成项目终验后,直接转到项目维护,乙方指定的工程师由甲方直接管理.乙方运维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外形象制度,该岗位工作人员无论是本公司职员或外包商职员,一律以我公司员工对外。

  2.1运维人员资源要求.

  乙方必须给运维人员配备电脑及上网环境及居住环境(要求到达现场,不超过5分钟路程).必需配备可移动热线电话,24小时保持开机,处于能接通状态.

  2.2人员技术要求.

  按附件五中人员的要求,该名运维人员必须参与过该项目的实施,有从业经验一年以上.

  2.3运维人员考勤要求

  要求早8:30到现场,晚5:30离开.得到最终用户同意,可以享受国家法定假日.

  2.4运维人员的考核

  每一个季度,甲方会针对运维人员的巡检情况,故障解决能力,项目的稳定性等综合情况打分,纳入到考核,按考核分值付款.

  3.项目运维双方接口

  甲方管理接口人:

  许胜凯(甲方一卡通小组组长),电话:13574871203,邮箱:

  甲方客服专员:

  4.客户关系处理要求

  1.直接客户关系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积极的工作态度,配合直接客户的'业务推广,让直接客户零投诉。

  2.终端客户关系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做好维护巡检及故障及时处理,让终端客户零投诉。

  3.潜在客户关系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合理详细的解说一卡通相关业务,让潜在客户有良好的印象。

  5.工作内容

  主动巡检要求:

  1.乙方运维工程师每天20:00前提交项目日报到甲方管理接口人邮箱,抄送给甲方客户专员.

  2.乙方运维工程师每周五20:00前提交项目周报到甲方管理接口人邮箱,抄送给甲方客户专员.

  3.乙方运维工程师每季度最后一天20:00前提交项目季度总结报告到甲方管理接口人邮箱,抄送给甲方客户专员.

  4.主动巡检内容及表格,详见本规范附件。

  6.故障处理:

  维护工程师接到故障任务,要求在10分钟内响应,并处理故障(电话或现场),按最终用户的`要求时间内解决故障,并提交case报告。

  1.甲方客户专员,每月电话回移动及最终用户,并统计回结果,作为考核的一部分。

  2.甲方每季度的回结果,发送到乙方运维工程师及乙方高层管理人员。

  7、运维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信息中心外包系统的全部维护人员;

  第二条、长期驻场维护人员必须按照信息中心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每日须到服务台签写《到岗记录》;

  第三条、维护人员不得在未经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信息中心设备;

  第四条、维护人员必须遵守信息中心相关的运维、安保制度,对于违者,须按照信息中心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条、维护人员在完成运维工作后需认真填写《运维事件记录单》,每天下班前将《运维事件记录单》交给信息中心运维主管;

  第六条、维护人员如需在正常工作时间外使用信息中心场地处理事务,须事先向信息中心运维主管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公司维护人员办公场地,由信息中心研发组负责日常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每日开关办公室,日常防火安全检查;

  第八条、维护人员如违信息中心相关规定,信息中心将向所属公司进行通报,超过三次者,将向所属公司提出人员更换;

  第九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一篇

  一、采购员岗位责任制

  1、采购食品时应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且查看食品质量,索取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

  2、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不能采购。

  二、验收员岗位责任制

  1、检验所购食品有无合格证或检疫证明。

  2、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不验收。

  3、验收记录妥善保存以备查考。

  三、仓库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闭。

  4、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冷藏储存。

  5、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消毒药品等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能与食品同库储存。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7、冰箱、冷库要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8、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9、做好防鼠、虫及防蟑螂工作。

  10、分工包干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四、粗加工岗位责任制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败食品不落地存放。

  3、荤素食品分池清洗,洗过水产品的冲刷干净后才能洗肉类食品。

  4、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洗后无鳞、鳃、内脏。

  5、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和头、爪。

  6、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

  7、食品盛器用后冲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使用。

  8、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五、配菜岗位责任制

  1、检查食品质量,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冲洗干净。

  3、特用食品洗净或上浆后放入冰箱保存。

  4、工具用具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5、食品容器、盛器清洁,点菜牌、木夹子等不接触食品。

  6、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抹布、刮洗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

  7、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

  8、配菜结束拖清地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净,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六、烧煮烹调岗位责任制

  1、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3、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烧后供应。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5、烘烤食品受热均匀、蜜糖、麦牙糖使用前经消毒处理。

  6、擦拭生、熟食品的抹布应分开,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汤汁用消毒布揩。

  7、根据用膳人数计划烧饭,剩饭摊开用纱布盖好。

  8、工作结束调料加盖,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地面清扫洗刷干净。

  七、冷盘配制岗位责任制

  1、熟食卤菜先检查食品质量,原料不新鲜不加工。

  2、食卤菜当日使用当日加工,售多少加工多少。

  3、进冷盘间先洗手消毒,更换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

  4、操作熟食前先将刀、砧板、台面、称盘等进行消毒。

  5、操作过程中注意刀、砧板、抹布和手的`消毒。

  6、冷盘现用现配、隔顿隔夜的熟食、冷盘,不能再作卤菜令盘供应。

  7、卤食装盘后不交又重叠存放。

  8、销售熟食用工具取货,手不接触票证。

  9、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带入熟食专间。

  八、餐具消毒岗位责任制

  l、当天收回餐具,当天清洗消毒,不隔天隔夜。

  2、餐具清洗消毒应按物理或化学消毒各自的顺应操作。

  3、水不开、蒸汽温度、药物浓度不够不消毒。

  4、消毒后的餐具放于保洁橱内,防止再污染。

  5、洗消完毕将洗碗消毒池及其他清洗消毒设备冲洗干净。

  九、制作点心岗位责任制

  1、原料经检查挑选,发霉、虫蛀、变质原料不用。

  2、操作前用肥皂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3、制作点心前将刀、案板、棍棒、食品容器等清洗干净。

  4、馅心用多少加工多少,剩余馅心放入冰箱储存。

  5、鲜蛋经清洗消毒后使用。

  6、添加剂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使用。

  7、裱花蛋糕在专间内进行,工具、用具严格消毒。

  8、工具、用具、容器、盛器生熟分开,成品容器专用。

  9、成品放入清洁的食品橱内,做到防蝇、防尘、防鼠。

  10、工作结束将刀、案板、面缸、食品容器等到洗刷干净。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篇

  第一条目的

  为本公司派赴国内关联公司人员(以下简称支援人员)使其善尽工作而无后顾之忧,对其调迁、年终考绩、晋升、年终奖金、退休金、抚恤金及福利等的办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关联公司系指凡本公司因投资关系、营业往来、技术援助、财务融资等政策上必须派员前往协助经营管理三个月以上的本关系企业外的公司均属于此。

  (本关系企业系以包容于连锁商标内的各公司为标的.)。

  第三条人员派遣

  (一)支援人员应为本公司编制内人员,如为本关系企业内其他公司编制内人员时,可先调属本公司后派遣之。

  (二)支援人员由派出部门拟定,科长级(不含)以下人员呈本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呈董事长核准并在本公司办理停薪留职(年资照计)手续后派赴之。

  第四条支援人员的籍隶

  支援人员于派赴后其在本公司的籍隶部门,视情形的需要可归属于总经理室或其他部门(如投资部门)其人事异动悉由归籍部门节制。

  第五条支援人员的管理

  支援人员在关联公司必须遵守各该公司的人事管理规则外,本公司应保留其职位、底薪;至于其年终考绩、薪资调整、晋升、年终奖金、员工奖励金、退休抚恤金、福利等除照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及其他办法的有关规定外并按下列方式办理。

  (一)年终考绩、薪资调整及晋升于每年年底由归籍部门会同派遣于关联公司中的最高职称(位)人员研核后办理。

  (二)年终奖金、员工奖励金、退休金或抚恤金等的核算,以在本公司当年度的底薪及职位为准并按归籍部门的标准由归属籍部门会同人事、会计部门办理。该等金额在关联公司实际给付额少于前项标准计算的给付金额时,由本公司弥补其差额,上项差额弥补期限,于办理派赴手续时,由主管视实际情况预定改善所需时间一并呈核,但最长以三个年度为限。

  (三)派遣人员除有关宿舍部分经呈准后可以住用外,不再给予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条派遣人员的归建

  (一)派遣人员奉准返回本公司服务时,即予办理复职手续,其复职时的薪资职位以复职年度依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所核定者为准,职称则依本公司的实际需要另行呈请核定,原在关联公司的职称(位)薪资等均不予认定。

  (二)关联公司归属关系企业内公司之一时,如本公司认为原派赴的人员已无继续留任的必要即予调返复职,否则溯自原派赴日期视同自本公司调任该公司。至于其原核定的待遇差额弥补期限尚未届满部分仍得续予给付至期满为止。

  第七条实施及修改本办法经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三篇

  为了提高客户满意度,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购车环境,现特制定销售部展厅管理规定。

  一、展车清洁

  1)展车必须时刻保持干净(包括车胎需经过喷蜡处理)、车身及门把手须无指纹印。

  2)脚垫、参数架、价格牌、车顶展架、汽车名牌,必须按规定的位置摆设。

  3)座椅要调整标准,车内无任何杂物,玻璃上无任何多余标贴。

  4)每人负责的车辆必须在早9:00之前擦拭完毕。展车均须开锁。

  5)每进一部新展车由该编号负责人清洁(垫脚垫、喷轮胎、放价格牌、撕玻璃上的标贴、放车顶展架、贴“XX汽车”牌)

  6)展车开出去要将“XX汽车”牌、车辆编号、价格牌、车顶展架一起拿下交由库存人员保管。

  7)如发现展车没电,由该车负责人当日及时充电。

  8)展厅经理应在上午9:30和下午4:30进行检查

  二、资料架整理

  1)每个资料架上必须放置附近展车的车型资料(注意粘上“XX汽车”的标识)

  2)每种车型资料至少不能少于15份

  3)资料必须随时保持摆放整齐。资料架上只放摆放车辆的资料。

  4)展厅经理应在上午10:00和下午5:00进行检查

  三、前台接待

  1)接待台面要保持干净整洁,无任何杂物。

  2)如值勤人员有特殊原因离岗,需找到替代人员,替代人员承担所有前台值勤的`责任。

  3)值勤人员站姿要端正,不允许弯腿或身子倚在接待台,不允许手插入裤口袋。

  4)销售前台人员不允许超过两个人,禁止在销售前台阅读书刊报纸、聊天、喝水、吃零食、嬉戏打闹。

  5)销售前台电话要在铃声响三声内接听,并说“您好!XX汽车,我是销售部XX”。如确实因特殊情况在三声内无法接听的,第一句话要说“您好!XX汽车。对不起,让您久等了。”电话在最后应说:“感谢您的来电”并做好电话记录。

  6)前台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电话记录登记。

  7)上班时间不能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四、展厅接待

  1)销售员如有事外出一定要知会展厅经理及部门经理并在外出登记簿上注明去向。

  2)负责该区域值班人员必须站在距离门口2—5米左右的位置,当客户进门时,要微笑致意:“您好!欢迎光临”,在送别客人时,要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3)值班人员如有事离开,须由该组其他人员替代,如该组无人替代需告知展厅经理,由展厅经理统一协调安排,接替人员同样执行本守则标准。

  4)销售人员在展厅上岗须随身携带名片夹和黑色文件(皮)夹,文件夹内需准备合同、各型车辆资料、保险预算单、试乘试驾协议、邮递单、上牌委托书、精品报价单、公司帐号单、签字笔和打火机。

  5)禁止聚集在展厅聊天、阅读书刊报纸、喝水、吃零食、嬉闹。

  6)在接待不饱和的'情况下,不允许出现客户看车无人接待(来店维修客户看车亦不例外)的状况。

  7)客人就座应立即倒茶水,并向客户微笑致意:“您好,请喝茶”。

  8)每人每月请假不能超过两次(每超出1.5小时为一次)。

  五、午间值班

  1)午间值班人员须分批吃饭,午饭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

  2)如找不到人替班不能离岗。

  六、晚间值班职责

  1)晚间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展厅前的库存车辆。(大灯、车窗、门的关闭情况)

  2)检查展厅展车(外观、车窗、灯光等),并锁好车门。

  3)下班前锁好钥匙柜关好经理办公室门。

  4)值班人员做好当日各类报表,并与当日夜间工作人员做好交班工作。

  七、试驾车管理

  1)试驾车必须保持干净,铺脚垫,油量充足,每5000公里进行保养一次。(负责人于每早9:00前整理完毕并安排洗车)

  2)销售员试驾车必须填写试驾协议,并按规定路线行驶,行驶完毕要放回指定位置。

  3)在试车过程中出现意外时需及时知会展厅经理解决。

  4)试驾时速不能超出60KM/小时。

  八、市场调查

  1)以实地调查为主,电话调查为辅,每人每星期必须进行电话或实地调查,并搜集该车型车行的名片。

  2)一星期调查一次,每周一将调查表交由展厅经理,并于第二天早会上分享调查心得。

  3)调查地点:展场、其它车型专卖店等。

  4)认真填写好调查表格。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四篇

  一、培训目的

  通过定期培训使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我公司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和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危险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所产生危害。

  二、培训对象

  1、危险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2、危险废物产生工序的员工;

  3、危险废物贮存室的管理人员;

  4、能够接触到危险废物的人员。

  三、主要培训内容

  1、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危险废物管理规定;

  3、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职责与责任;

  4、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危险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6、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防护措施;

  7、发生危险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昔施。

  四、培训方式

  每季度最后一周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对相关国家规定及公司制度进行宣讲,组织相关员工进行学习。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五篇

  第一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信息中心外包系统的全部维护人员;

  第二条、长期驻场维护人员必须按照信息中心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每日须到服务台签写《到岗记录》;

  第三条、维护人员不得在未经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允许的.情况下,使用信息中心设备;

  第四条、维护人员必须遵守信息中心相关的运维、安保制度,对于违反者,须按照信息中心制度进行处罚;

  第五条、维护人员在完成运维工作后需认真填写《运维事件记录单》,每天下班前将《运维事件记录单》交给信息中心运维主管;

  第六条、维护人员如需在正常工作时间外使用信息中心场地处理事务,须事先向信息中心运维主管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公司维护人员办公场地,由信息中心研发组负责日常管理,管理内容包括:每日开关办公室,日常防火安全检查;

  第八条、维护人员如违反信息中心相关规定,信息中心将向所属公司进行通报,超过三次者,将向所属公司提出人员更换;

  第九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六篇

  为规范车队管理,加强对人员和车辆的.使用监管,充分发挥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达到行之有效安全调配的目的,控制并杜绝不必要问题的出现,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对车队装卸车程序及人员要求做以下规定:

  一、装车程序:

  1、工程车到达装货地点后,驾驶员将车辆停稳下车,指挥铲车司机进行装车。

  2、装车完毕由工程车司机上车对装车情况进行检查。

  3、要求不准超载、不准少装、不准装偏。

  4、检查完毕,启动车辆前要先观察车辆周围是否有障碍物。

  5、确定一切正常后方可上车发动引擎,开始行驶。

  6、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车速不准超过20km/h。

  二、卸车程序:

  1、车辆到达卸车地点后,必须停车熄火。

  2、卸车前司机必须亲自下车检查卸车现场情况。

  3、检查完毕确定无误后,然后发动引擎升顶卸车。

  4、卸车完毕后,收顶锁升顶开关,然后下车检查车辆情况。

  5、检查完毕确定一切正常后方可上车发动引擎,开始行驶。

  三、人员及操作要求:

  1、要求驾驶人员思想觉悟高尚、爱岗敬业,凡事要以主人翁的思想对待处理一切事情。

  2、驾驶人员要业务技术熟练,持证上岗,认真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3、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学习,不断强化操作技能。

  4、所有人员、车辆由车队根据各单位使用情况统一调度,严格实行派车单制度。

  5、车辆发动后温车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装车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卸车时间不超过8分钟。

  四、处罚规定:

  对以上规定及要求,如有违犯或执行不到位,将对当事人进行每次1000元罚款。班长、统计、队长将负连带责任,一并处罚。

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七篇

  为加强企业管理,促进员工合理流动,使公司员工调配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发挥公司人力资源,特制定本规定,望各部(车间)遵照执行。

  一、公司各部(车间)因工作生产量变化,工艺改进,新增设备等原因,需增减本部(车间)职数的,必须填报《员工异动审批表》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异动审批表》所报增减职数,岗位及要求,须进行必要的审核。对需增岗增员的,通过内部协调和外部聘用的办法给予解决。

  三、增岗属外部招聘解决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招聘制度办理。

  四、增岗属内部协调解决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部门要求,进行考核确定合适人选。

  五、人力资源部确定合适人选后,必须与异岗的'双方部门交换意见后由主管人事领导或总经理签批,方可办理异岗手续。

  六、对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异岗手续的(含借调)而异动岗位的,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Copyright©2020 1级文库版权所有 渝ICP备2023011259号-2

联系邮箱:kefu@1ji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