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现如今,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第一篇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成本,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作业环境和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标志的购置及设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
4、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设备及其他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
6、站内设备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防护用品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所在省(自治区)、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三、公司对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公司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按计划报批。
五、对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第二篇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切实做到有效、合理的发放、使用,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安全[20xx]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
3.1劳动防护用品由各个生产部门根据实际物品所需要,提供进货计划,报财务部审批同意,由采购部商议统一采购。
3.2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三证”。经采购部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仓,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3.3仓库对劳动防护用品要严格保管,不得霉变,如有损坏的不得发放出库。
3.4凡劳动防护用品供货不及时及质量低劣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登记
4.1各部门根据各工种的.发放标准开具申领单,经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统一在仓库领取。
4.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更换,必须由职工本人签字,仓库必须按规定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
4.3新入厂职工凭各部门负责人通知,由仓库按照工种签发。
4.4一个职工从事多样工种作业,按最高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发给。
4.5职工在厂内调动,原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未到期者,必须按原定期限继续使用,不得提前领取。期限已到可按新工种领取。若调换新的特殊工种,现有的劳保用品不能满足安全要求,对职工身体有影响,应由车间报请各生产部门,经采购部签署后办理更换手续。
4.6劳动保护用品如丢失应及时申请补发,补发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各承担一半费用,费用次月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因生产中发生突发事故而损坏的除外)。
4.7职工调出、离职,必须交回所有防护用品后,人事部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4.8对于脱产学习、被借用、工伤、病休、事假等超过3个月的人员停发劳动防护用品。复岗后按原劳动用品使用时间顺延(离岗期不计入使用期限)。复岗时间按人事部通知执行。
4.9外单位来厂学习代培的职工,其工作服、劳保鞋等由原单位自备,我公司不负责供应。
4.10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没有规定,因工作中特殊需要的物品由各部门提出,采购部审核备案后由仓库负责发放。
4.1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各生产部门提出草案,报销售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严格执行。
5、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
1、安全领导小组应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职工做到“三会”: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职工必须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若确系质量不好造成过早损坏,由车间、部门报请销售部审定,确需更换者,经销售部签署后办理更换手续。
3、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上岗作业,违者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4、严禁职工变卖劳动防护用品,凡发现员工变卖劳动防护用品者,予以经济处罚。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第三篇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修改后)
LXHG-SQE/LH-C-AHK-007-20xx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投入资金及时到位,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投入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是安全投入范围的确定单位,对列支情况进行备案并建立台帐。定期了解、检查列支情况,在使用安全投入资金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设备更新等项目完成以后,组织进行验收,确保安全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领料单位是否在“物资用途”中注明“安全投入”。
3.2集团财务部门负责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对安全投入费进行提取,并对实际发生的安全投入费用入账进行审核、核算,确保入账准确。
3.3物资超市负责各种安全投入物资的发放工作。
3.4各车间在物资领用申报计划时要对安全投入项目进行备注。车间及相关单位需领用劳保时,需填写“物资出库单”并注明安全投入经厂长签字批准后由安全环保科在用友系统上进行出库,注明“安全投入”及其详细用途,严禁弄虚作假将其它费用列入安全投入中。各车间安全员做好台帐并按时上报安全环保科。
3.5各科室、车间报销安全投入费用前,必须由安全科负责人签字,并登记台帐,否则不记入安全投入费用,后果由责任单位负责。
3.6各相关业务单位(如:设备动力科等)对职责内所报符合安全投入要求的项目的准确性进行把关,负责协助安环科确认属安全投入的外协费用。
4.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4.1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化肥和化工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2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4.3各企业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1%提取。
5.安全投入台帐管理
5.1安全环保科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安全评价费用、安全演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专业技能培训费用、消防器材更新和维护保养费用等安全活动费用、采购氯气捕消器、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器材)费用的统计汇总。
5.2设备动力科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检验检测费用、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费用的统计上报。负责电气设备的检验检测费用、仪器仪表更新和日常维护保养费用、避雷设施和防静电设施检测费用、用电设备耐压试验费用的统计上报和电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
5.3技术科负责安全技改费用、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所发生的费用的统计上报。
5.4调度室负责应急小分队队员的补助费用、应急演练费用的统计上报。
5.6设备动力科负责因安全需要进行的土建和各类维修(加固)费用的统计上报。
5.7综合管理科负责安全宣传费用的统计上报。
5.8集团财务部门负责安全费用的账务处理,及时列入企业安全投入,并负责进行指导、监督。
6.工作程序
6.1各相关单位每月28日前必须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费用上报安全环保科和财务部门。
6.2集团财务部门和安全环保科对每月发生的安全费用分别建立安全投入台帐。
6.3各车间在申报计划时,由主管领导在计划备注中注明用于安全投入,以便供应部门掌握安全投入资金预算。领料时,主管领导注明所领物资属于安全投入的具体用途。车间建立安全投入台帐。
6.4各车间在物资超市领料时填写物资出库单,经领导签字后报安全环保科,由安全环保科在用友系统中统一进行出库,并根据此单进行台帐登记汇总。
6.5各领料单位
6.6集团财务部门在每月结账时对属于安全投入费用的物资要认真核算,严格区分维修费和安全投入的界线,确保入账准确。
6.7对于发生的非出库物资要进入安全投入费用的,如:安全奖励、安全宣传费、压力容器检测费等,各业务单位在挂帐或发票入账时应先到安全环保科确认盖章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
6.8每月结账日次日安全环保科要与集团财务部门对安全投入费用进行核对,发现不应列入安全投入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并办理相应的`核对手续。
6.9安全环保科每月汇总安全投入费用,按要求上报园区集团安全生产调度中心。 7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7.1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各单位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7.2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7.3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7.4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7.5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7.6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7.7安全环保科要定期了解、检查安全投入的列支情况,在使用安全投入资金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设备更新等项目完成以后,组织进行验收,确保安全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
7.8安全环保科要对安全投入的列支情况进行备案并建立台帐,每个季度末将汇总情况上报园区集团安全环保处。
安全投入明细:
7.本规定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考核落实。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第四篇
1、目的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必要的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3.1安全设备、设施的购置、维护、检测费用;
3.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3.4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险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3.5安全研发措施和隐患整治费用;
3.6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3.7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检修
3.8安全标志及标识
3.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活动
4、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4.1安全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4.2安全费用按照“财务提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4.3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以营业收入而定逐年提取。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5.1为了确保公司安全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财务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公司全年经费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5.2公司总经理或安全生产实际控制人是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责任人,要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做到安全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
使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3在本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满足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5.4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生产先进者奖励费用项目等进行合理安排安全费用。
5.5各部门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由采购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再报财务部执行。
5.6年度结余的安全费用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门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5.7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规定管理使用。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效益。
6、安全领导小组及财务监督
6.1公司财务部和安全领导小组应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管理及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通过民主渠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提出合理建议并采纳的职工予以奖励。
6.2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说明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具体情况。
6.3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