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规章制度

(推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 2024-10-17 20:08:0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现如今,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篇

  1、贯彻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员工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班组员工遵章守纪,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班组成员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督促安全员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记录。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

  5、负责编制管辖的机械设备日常维修计划和向上级提出本班组机械设备的大、中、小修计划,安排好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并做好维修记录。

  6、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工作,确保设备安装牢固正确。

  7、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维修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8、负责督促对维修用的机具、安全装备、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和急救用具的检查维护,使之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9、负责班组建设,努力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维修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九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三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七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八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八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

  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2、机械设备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5、操作行为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8、文明施工9、消防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篇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第一条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十八条与本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要求:

  第二条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本公司生产指标及在建工程的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安全设施费用、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等。

  第三条制定计划时应切实考虑重大危险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的措施。

  第四条计划应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条本公司监事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按制度贯彻执行。

  第七条车间在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本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八条本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监事应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车间按计划实施,物资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第九条各车间应参照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编制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年底做出统计、汇总。

  第十条车间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第十一条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资金按照销售收入的1%提取。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四篇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房屋建筑工程类为2.0%,也可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2、安全劳动保护资金、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资金我、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等全部按有关现行定额和国家有关规定投入使用。

  3、以上所有专项资金只得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挪作他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罚款处罚。

  二、安全生产劳保用品配备

  1、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应按《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服务器配备及使用标准》规定供给施工人员适用、有效的防护用品,并建立健全按规定发放、保管、检查和使用的管理办法。

  2、对下列工种,应根据工作需要,分别配备防护用品:

  2.1架子工、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超重吊装工:

  a、应配备灵便紧口的工作服、系带防滑鞋和工作手套。

  b、信号指挥工:应配备专用标志服装,在自然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2.2电工:

  a、维修电工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灵便紧口的工作服。

  b、安装电工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

  c、高压电器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等级的绝缘鞋、绝缘手套和有色防护眼镜。

  2.3电焊工、气焊工:

  a、应配备阻燃防护服、绝缘鞋、鞋盖、电焊手套和焊接防护面罩。高处作业时,应配备安全帽与面罩连接式焊接防护面罩和阻燃安全带。

  b、从事清除焊渣作业时,应配备防护眼镜。

  c、从事磨削钫极作业时,应配备手套、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

  d、从事酸碱等腐蚀作业时,应配备防腐蚀性工作服、耐酸碱性胶鞋,戴耐酸碱性手套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

  f、在密闭环境或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应配备送风式防护面罩。

  2.4锅炉、压力容器及管道安装工:

  a、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保护足趾安全鞋。在强光环境条件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护眼镜。

  b、在地下或潮湿场所,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2.5油漆工: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防静电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从事砂纸打磨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和密闭式防护眼镜。

  2.6普工:

  a、从事淋灰、筛灰作业时,应配备高腰工作鞋、鞋盖、手套和防尘口罩,应配备防护眼镜。

  b、从事找、抬物料作业时,应配备垫肩。

  c、从事人工挖扩桩孔孔井下作业时,应配备雨靴、手套和安全绳。

  d、从事拆除工程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

  2.7混凝土工:

  a、应配备工作服、系高腰防滑鞋、鞋盖、防尘口罩和手套,宜配备防护眼镜。

  b、从事混凝土浇筑作业时,应配备胶鞋才手套。

  c、从事混凝土振捣作业时,应配备绝缘靴、绝缘手套。

  2.8瓦工、砌筑工: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胶面手套和普通工作服。

  2.9抹灰工:应配备高腰布面胶底防滑鞋和手套,宜配备防护眼镜。

  2.10磨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绝缘胶鞋、绝缘手套产防尘口罩。

  2.11石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2木工:从事机械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防噪声耳罩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3钢筋工: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从事钢筋除锈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4防水工:

  a、从事涂刷作业时,应配备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和鞋盖、防护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b、从事沥青熔化、运送作业时,应配备防烫工作服、高腰布面胶底防滑鞋和鞋盖、工作帽、耐高温长手套、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

  2.15玻璃工:

  a、应配备工作服和防切割手套。

  b、从事打磨玻璃作业时,应配备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6司炉工:

  a、应配备耐高温工作服、保护足践安全芏、工作帽、防护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b、从事添加燃料作业时,应配备有色防冲击眼镜。

  2.17钳工、铆工、通风工:

  a、从事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和防护眼镜。

  b、从事剔凿作业时,应配备手套和防护眼镜;从事搬抬作业时,应配备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c、从事石棉、玻璃棉等含尘毒材料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配备防异物工作服、防尘口罩、风帽、风镜和薄膜手套。

  2.18筑炉工:从事磨砖、切砖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尘口罩,宜配备防护眼镜。

  2.19电梯安装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从事安装、拆卸和维修作业时,应配备紧口工作服、保护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2.20其他人员:

  a、从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应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

  b、从事蛙式打夯机、振动冲击夯作业时,应配备具有绝缘功能的保护足趾安全鞋、绝缘手套和防噪声耳塞(耳罩)。

  c、从事可能飞溅屑渣的机械设备时,应配备防护眼镜。

  d、从事地下管道检修作业时,应配备防毒面罩、防滑鞋(靴)和工作手套。

  三、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及管理

  1.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应选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合格供货方,为作业人员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应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厂家名称、无产品合格证、无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劳动防护用品达到使用年限和报废标准的应统一收回报废,并为作业人员配备新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有定期检测要求的应按照其产品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

  3.分公司或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4.分公司或项目部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分公司或项目部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场所及具有尘毒危害的作业环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及应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标志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篇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日常检查

  1、副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副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景,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景,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机岗位持证上岗,主司机、副司机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操作司机班长,副班长岗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司机班长,副班长必须由职责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人员、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景,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检查

  1、副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进取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三)专项检查

  副站和搅拌机司机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安全检查,异常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开机前的检查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副站长组织技术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司机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量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

  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资料及标准。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异常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

  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定人、定方法地进行整改。对有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仅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销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发(123号)和《关于异常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年124号)以及安监局(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做出的规定。

  搅拌站一般工程每年理解安全再培训时光不得少于10学时

  ㈠、搅拌站教育资料: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标准。

  ②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情景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搅拌站生产工作概况,生产流程,工作性质及范围。

  ④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⑤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⑥搅拌站资料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⑦搅拌站站内礼貌施工,员工宿舍住地周围环境保护及卫生基本要求。

  ㈡、教育形式

  ①授课教育在非作业时光,由站长主持,副站长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含班长,生活管理员)到场,由站长或副站长主讲(讲课或出题考试有困难时,或聘请项目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等部门去人主讲,或请人讲课)。讲课时光,地点,主持人,讲课人,讲课资料,参加人姓名,必须指定人做好记录。

  ②看板教育,制作和安设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的各种板牌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队全体员工安全技术操作本事,完善施工队面貌和形象。

  ③班前讲话教育。每一天班前由站长或值班负责人进行本班次员工安全生产讲话,讲话时光5—10分钟。

  ④安全生产考试。站内对各岗位工种定期进行考试,搅拌站对各岗位进行不定期考试(文盲者可本人口答,委托人代笔),考试成绩不及格要重考,直到合格。

  ⑤自我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各工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⑥自我安全教育。各岗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六篇

  一、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需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洁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二、拆装零部件时,必需使用适宜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全部零件拆卸后要按挨次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三、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四、修理作业时应留意爱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干净。车间内不准吸烟。

  五、用千斤顶进展底盘作业时,必需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六、修配过程中应仔细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标准细心进展作业和检查调试。

  七、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八、发动机过热时,不得翻开水箱盖,防备沸水烫伤。

  九、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前方,并留意四周障碍物。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七篇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保障教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驾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设专(兼)职安全员一人。每车落实一名教练员为安全负责人。消防、治安、食宿等安全工作落实具体负责人。

  二、入学安全教育。科目一开班,科目二、三实车培训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三、狠抓驾驶操作培训中的安全教育。发挥直观教学作用,以车辆教练运行中发生事故的案例教材进行直观性教育,以之不断强化学驾人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措施。每天学驾人上车培训前教练员应进行安全事项交待,车辆运行中应进行安全提示,教学过程中严禁教练员不在教学现场,收车后应有车辆安全检查。

  五、安全例会。每月由分管校长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出现的事故或事故隐患进行讲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

  六、安全检查。安全员每月对车辆技术情况进行一次例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传动、转向、制动、轮胎等各运行部件,并做出详细记录,车辆是否能投入运行,安全员有一票否决权。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学驾人在操作练习过程中发生轻微事故,应按交通法规规定及时处理结案,教练员与学员分清责任,按责赔偿;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正确救护,听候处理。发生重、特事故单位应及时抢救伤员并报告交警部门,同时1小时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24小时内用书面形式报告。积极处理,听候裁定,承担责任查究。

  八、应急预案。驾校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如消防、交通事故等。根据应急级别、要求、制定单位的车辆、人员应急实施方案。成立单位法人、负责人领导下的车辆、人员、物资等应急分队,分级排定任务、时间、要求,有计划内的预演,听从统一调度,随时作好应急行动。

  2、驾校规章制度

  1、学校必须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并制定、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2、经常组织学习省、市有关的、安全制度,做到警钟长鸣。

  3、学校每周一为安全列会时间,教量天训练前都要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

  4、训练时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5、经常检查车辆状况,保证车辆安全。

  6、严禁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7、学校不定期对车辆、场地、教练、学员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有无违规程的现象。

  8、如发现车辆、训练场、办公场所有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否则停止训练,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培训。

  3、驾校规章制度

  1、教练车必须牌证齐全,技术性能良好,并有交通部门规定的统一教练车标识。

  2、保证对教练车的日常维护,经常检查教练车的车容、安全性能、安全状况。

  3、车辆分配到个人进行管理,经常检查转向、制动、灯光的技术状况。

  4、发现故障要及时排出,确保教练车安全。

  5、教练车必须放在指定停车场或规定的位置,不准乱停乱放。

  6、教练车不准搭乘无关的'人员,训练时严格按规定配备学员,并按规定的路线行驶。

  7、训练结束后要及时检查,必须保证车辆随时参加训练。

  8、收车后、放假时将钥匙放在办公室统一保管。

  4、驾校规章制度

  1、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2、组织教练员参加省、市交通部门的培训和统一考试,不允许无证教练员上岗。

  3、必须保证学员训练时间和内容,各车每天训练前要组织学员学习安全教育。

  4、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遵守训练作息时间,按时训练,准时收车。

  5、认真协助市交通局驾管中心作好结业考试工作。

  6、不准接受学员宴请和钱物,不准酒后驾使培训。

  7、尊重学员,对学员一视同仁,不得随意停止训练,不得安排无关人员和亲属练车。

  8、对违规定的教练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

  5、驾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中的事故发生,保证正常训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1、公司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学工作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检查,季度安全工作考核,年终安全工作评比。

  2、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安全训练,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

  (2)按交通部门关于进场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组织分析事故案例,安全训练等有关知识。

  3、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维护和检测,每年进行报废和更新。

  4、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副后视镜、灭火器要齐全有效。

  5、训练期间每台车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上车系好安全带,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训练。

  6、禁止教练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二、安全检查

  1、公司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问题要立即提出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落实。

  3、训练中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公司安办、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做好事故记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八篇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政策、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安装维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措施和计划,严格执行。

  3、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4、组织人员抢救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5、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

  6、坚持做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证书,方可上岗。

  7、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8、生产现场要经常清理,保持清洁,各种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九篇

  一、每天上班前,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包括班前快会和安全讲话)。

  二、对作业区域内及工作现场进行安全自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违章作业。

  三、以班组为单位做好当天的安全交底,待确认所佩带的防护用品齐全有效才能上岗操作。

  四、对本种使用的.的设备、机具、工具(包括脚手架)必须进行作业前的安全运转和使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隐患不排除不能上岗作业。

  五、作业班组做好班组内的各项安全活动记录。

  六、班组长对班前安全检查负全责,认真执行安全要求,严禁违章指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篇

  (一)船舶航行值班规定

  1、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集中精神,在任何情况下,没有正式人员接替,不得离开岗位,确保安全航行。

  2、值班人员不得在操作时擅自离岗位或看阅书报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驾驶台操作人员应衣着整齐,不准赤背只穿内裤或穿拖鞋值班。

  4、驾驶部人员要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做到勤了望、勤联系、勤探水、勤检查。

  5、航运时禁止饮酒;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

  6、清楚而洋细地填写航行日记。

  (二)船舶停泊值班规定

  1、为保证船舶在停泊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停泊时必须指定足够的自守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2、船舶停泊留守人员必须以随时能开航执行任务为原则。

  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做其他与值班无关的活动。

  4、船舶进厂修理,随船工作人员白天必须在船上工作,晚上安排值班人员不得少2人。

  5、船舶所在港口悬挂台风信号一号风球时,在船人员不得离船外宿,已完船人员获悉后立即回船参加防台,随时做好防洪和完成其它特殊任务的准备。

  6、停泊值班人同必须做到。

  (1)提高警惕,禁止闲杂人员上船,经常到船舶四周巡视,检查锚链、系统、信号、照明等是否正常。

  (2)了望船舶四周,注意气象、水位、水流、风向等增况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雾季中途停泊或锚泊在能见度不良的地方时,要按章鸣放雾号。

  (4)做好防毒、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5)做好停航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记录。

  (三)航行中轮机部值班规定

  1、航行值班时,轮机部必须有轮机长或轮机人员负责当班。

  2、应服从值班驾驶员的指挥,及时准确地执行驾驶员的命令。

  3、加强巡回检查,做到勤听、自看、勤模、勤嗅,经常检查并正确调整使用中的机电设备,保证其转速、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油量及水量等工作参数正常。

  4、迅速地排除机电设备的故障,当无法排除时,应立即请技术人员指导解决。

  5、在航行过程中,如发现主、副机等有故障时,值班轮机人员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临时停机排除故障。

  6、保持机舱、机电设备及工属具的整洁.

  7、清楚而详细地填写轮机日志.

  (四)停泊中轮机部人员值班规定

  1、停泊值班时,轮机部必须留人值班,务使各机电设备处于适航状态,并认真填写轮机日记。

  2、及时检查各电器设备及接岸电情况。

  3、及时检查管系、阀门的使用开关情况。

  4、加足燃油料和润滑油料,备齐各种配件以及做好其他的一切开航前准备工作。

  5、保持机舱内“三清、四无、四不漏”。

  (五)船舶应变演习规定

  1、船舶“四防”应变演习部署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救生应变部署;

  (2)进水堵漏部署;

  (3)消防应变部署;

  (4)防雷雨大风应变部署。

  2、应变演习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站(船)长或有关领导指导下进行,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演习。

  3、应变演习信号发出时,全体船员应迅速带齐按“应变部署表”所规定的工具、器材奔赴现场或岗位进行施救,完毕后必须把工具及器材放口原处。

  4、每次消防救火演习应进行灭火器材的实施示范。

  5、演习结束后,应立即进行总结,并将演习情况用红笔写人航行日志。

  6、记录演习内容包括:

  (1)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习的项目;

  (2)记录组织情况、集合情况、秩序情况及动作熟练程度;

  (3)记录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水龙的射程及堵漏器材的使用情况;

  (4)记录缺席人员的名单和原因;

  (5)记录在演习中发现的优缺点,以及今后的改进方法;

  (6)每次演习必须严肃认真,使之达到预期的效果。

  (六)船舶交通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1、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把整个事故情况向当地港务监督部门和局的有关部门报告,最迟须在48小时内送交正式船舶交通事故报告书。

  2、船舶交通事故报告要求填报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

  (2)发生事故的具体地理位置;

  (3)发生事故的天气情况、航道水深、水流、风向;

  (4)发生事故的详细经过;

  (5)发生事故的船舶资料;

  (6)值班人员名单;

  (7)采取的.抢救措施及损坏、损失详细情况;

  (8)发生事故的现场图。

  (七)船用柴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柴油机在启动前应注意事项

  轮机值班人员应在船舶开航前20分钟做好以下工作:

  (1)检查起动电池是否充有足够的电力,启动用的压缩空气瓶的压力是否足够,不足时应及时补足。

  (2)检查日用柴油柜、曲轮箱、推力轴承、齿轮箱、中间轴承存油量是否合适,不足时要补足。

  (3)打开燃油、机油、冷却水系统所有旋塞和阀门应置于正确的工作状态。

  (4)对各人工加油点注润滑油。

  (5)清除柴油机、轴系周围有碍运转的杂物。

  (6)检查各仪表、报警装置工作是否灵敏正常。

  (7)机驾合一的船舶,应检查其操作效能,确认工作正常后才能使用。

  2、柴油机在动转中应注意事项

  柴油机启动后应注意以下几项工作:

  (1)柴油机冷车起动后如一切正常,在约50%的额定转速空载预热运转10~15分钟,待水温接近45℃,机油温度接近40℃时,方可带负荷运转.注意油温低于30℃前不得使用全负荷运转.

  (2)运转期间,必须经常观察主机各仪表读数及监听主机的运转响声,经常观察柴油机管路、阀门等各连接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3)航行中,值班人员应坚持岗位,随时注意机械各部位的变化,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驾驶室,必要时减速或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开车,并将发生情况记人轮机日记。

  (4)注意燃油的消耗,并及时补充日用燃油油柜。

  3、柴油机停车和停车后应注意事项

  (1)接到停车的指令后,将机转速降到约50%额定转速,再将油门操纵手柄移至停车位置,停止柴油机运转.

  (2)柴油机停车后,应进行下述工作:

  A、检查电池(空气瓶压力)是否充足,不足时应补足;

  B、关闭燃油、冷却水等系统应关闭阀门(注意并闭海底阀门);

  C、进行清洁、检查及保养工作,并排除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轮机日志记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一篇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车辆运行动态进行监控,以提高行车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企业《行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

  1.公司新购车辆必须安装行业管理部门认可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其中GPS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xx)的卫星定位装置要求,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确保装置正常运行、监控有效。

  2.行车记录仪、GPS系统设备的选型、审批、安装、管理统一由安全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使用、维修、管理工作。

  3.公司应实行二级监控管理制度,一级监控中心由本市有资质的信息服务公司负责监控。

  4.公司应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记录运行过程中驾驶员的操作和车辆的运行情况,以提高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责任心,从而降低事故率,确保运输生产安全有序。

  5.一级监控中心负责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抽查,以监督各车辆的工作有效性。

  6.通过GPS系统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车速、运行情况、行驶线路等动态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车辆取得联系,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7.二级监控中心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实时监控、数据采集、整理、记录、分析工作,并建立基础台帐。根据现场检查、抽查、驾驶员报告的故障信息,督促、指导驾驶员及时维修。

  8.经常与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监控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操作要领和更新相关的软硬件,促使设备不断升级优化。及时培训驾驶员掌握操作要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9.公司每月对车辆行车记录仪进行一次数据采集,并填写车辆行车记录仪检查情况,对车辆最高车速、平均车速、停车记录、超速记录、疲劳驾驶等记录进行检查、等级,发现异常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帐。

  10.为确保GPS车载系统通讯、定位始终有效,GPS车载电话费、信息服务费应及时支付,以防欠费而造成停机。

  11.公司将GPS车载电话设置内部互通,报警装置确保有效。无故不得拨打GPS车载电话,不得占用GPS监控系统从事其他工作。

  12.每天通过GPS监控对车辆车速、运行情况、行驶路线等进行监控,定期发送有关安全行车、天气变化、道路状况等短信消息,并填写车辆GPS系统监测情况。发现车辆超速、偏离正常行驶路线等现象的,立即以短信提醒,及时纠正、消除交通违规违法等异常现象。

  13.在GPS“日查”、行车记录仪“月采”中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立即报告,如连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书面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教育、处理工作。车辆发生事故应及时分析车辆行车记录仪“事故疑点”和GPS系统的有关数据,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学依据。

  14.通过设备查询、现场巡查等方式经常性地对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始终保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和监控中心联系,并做好维修记录。特殊情况未能及时修复的须在维修记录上书面说明原因,并尽快拿出处理办法。

  15.公司对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设备主要连接线接口处封上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毁封签,因维修保养需要损坏封签的,信息管理员应在设备维修保养完成后及时重新贴上标签。

  16.车辆转让过户、报停、报废,信息管理员将做好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的拆机保管工作,长期报停车辆,及时办理GPS车载电话停机手续,车辆启用时及时予以恢复。

  二、车辆驾驶员应履行的职责: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驶中按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安全驾驶,杜绝各类违规违法现象。

  2.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经常性地对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发现故障或工作不良,应立即报修,一时无法修复的,应向信息管理员反映,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严禁驾驶员私自修理、故意破坏和拆、拨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设备各部件;严禁擅自修改有效参数值;严禁它物覆盖GPS天线;严禁重物堆压设备;清洁时使用干毛巾、防止仪器受潮损坏。

  4.驾驶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注意观察车辆行车记录仪及GPS显示器,及时了解各种信息,调整驾驶操作,严禁利用车载电话与外界人员聊天、说笑及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如需使用车载电话时,驾驶员应选择安全停车区域,待车辆停放安全后,方可接听和拨打电话。

  5.车辆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需要电焊等作业的,驾驶员须关闭电源开关,切断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的供电电源。因车辆维修需要将GPS终端设备、行车记录仪拆装时,驾驶员有义务提醒修理人员轻拆轻放,必要时报告信息管理员和监控中心由专业人员拆装。

  三、处理办法:

  1.公司将确保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正常工作,列正当理由停机的',公司将书面向上级监控中心说明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管理责任。

  2.公司将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管理、检修、信息管理员、车辆驾驶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造成系统无法正常工作运转的责任人,在批评教育的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不按时“日查”、“月采”的,接报或发现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故障未能及时联系维修的,未能在工作日内发现车辆行车记录仪内在故障及其它有无上述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对责任人给与警告,按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给与一定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调离岗位。

  4.不按规定使用、管理、保修等原因导致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除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相应经济处罚。

  5.迟到,瞒报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故障的驾驶员,故意使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处于间断失效状态的,对负有责任的驾驶员给予解聘处理。

  6.因故意损坏而导致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无法正常工作的,发生事故导致责任认定被动,加重公司损失的部分由责任人承担,对负有责任的车辆承运驾驶员给予解聘处理,设备受损的修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7.车辆发生事故等原因而使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受损失时,驾驶员按“行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的GPS系统、行车记录仪故障或事故修复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

  8.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在监控时,发现驾驶员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二篇

  安全生产检查分类

  1、安全人员日巡检查。

  2、职工岗位检查,班组日检查,车间周检查,企业月检查。

  3、企业每月安排一次安全大检查。

  安全检查内容

  1、安全检查工作,应运用系统工程,编制“安全检查表”,对照进行检查。

  2、安全检查由安全员组织各科室,车间领导参加,认真查思想、查组织领导、查管理、查现场、查落实措施等内容。

  事故隐患整改

  1、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分类进行登记存档,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下达“整改通告书”,限期整改。

  2、事故整改要做到整改率100%。

  考核

  1、加强安全人员巡回检查考核,有记录、有统计,对查出的违章违纪现象要按“岗位责任制严格考核”。

  2、对下达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期解决应按违章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

  3、发挥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三篇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工作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各级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执行责任制,对违章操作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治理整顿,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2、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各部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为第二责任人,直接从事技术专业、机械操作和有关人员为第三责任人。

  3、公司定期举行安全会议,布置和检查安全卫生工作。有效的利用班前会议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4、定期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工作服,要求穿工作服上岗,系好袖口、领口、裤口,避免出危险。

  5、对剧毒、易燃等危险品,检验科应由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注明用途、领取数量、日期等。

  6、特殊工种不经过培训不得独立操作。

  7、要求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参保意外伤害险,一旦出险有所保障。

  8、切实作好卫生工作,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划分卫生责任区,定期检查,并作为员工考核的指标。

  9、在生产车间内不允许有污染饲料物质,如烟蒂、绳头、废塑料纸等;同时要保持生产区的卫生整洁。每天生产前和生产后要打扫作业区的卫生。

  10、生产区要求光线充足,无有害动物,无虫害,通风良好,地面清洁,无垃圾积存、无积水、门窗玻璃清洁完好。

  11、生产区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生活及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用品等。

  12、职工宿舍、食堂和绿化带的卫生由专人负责清理。

  13、每月或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员工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

  生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管理,适应公司销售需要,在降低消耗减少成本的前提下,生产保质保量的饲料产品,根据生产需要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原辅料进厂制度

  1、原料的采购,要以国家《饲料卫生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依据,制定本公司的原辅料采购标准,按标准有计划地购入。

  2、原料进厂后,及时通知化验室,进行抽样化验,根据不同原料化验相应的营养指标。化验结果一式三份送总经理、品管部、生产部,由品管部负责人决定是否入库。

  3、入库时要求质检员逐包抽样进行感官检查,如色泽、气味、杂质、水分等。

  4、入库后,仓库保管员要进行科学库存保管。

  (1)防潮防湿。堆放原料时,应放在木架制成的防潮货架上,垛堆不能太高太大。每垛之间要有一定间距。

  (2)要经常通风,以降低温度与湿度,防止发生霉变。如有异常一定要仔细查看,然后采取措施。

  (3)出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立档。

  二、生产加工制度

  1、生产科有关领导要全程指导和监督,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1)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好本部门的职工,确保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努力提高产量,为公司增加效益;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搞好各方面的团结,关心职工生活,带领职工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有益活动。

  (3)监督实施各种记录,并做到清楚、准确、无误;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提出分析意见。

  (4)督促实施各种设备的'检修,保证生产设备完好、正常运转。定期派人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

  2、员工必须遵守厂里的各项规章制度。

  (1)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仓库均为生产重要岗位,必须持有国家颁布的行业证书才能上岗。

  (2)严格遵守上岗考勤制度,认真记录上岗考勤表,员工迟到、早退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无故不上岗超过半个工作日的按旷工处理。

  (3)一律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会客或将无关人员、亲友带入岗位。车间人员离岗时必须先向班长请假,得到允许后才可离开。

  (4)公司一切生产场合包括生产车间、仓库等和院内严禁吸烟。关于喝水、吸烟、吃饭时间厂内必须作明确规定。

  (5)如遇产品旺季,产品需求量增大,公司设备生产能力白班生产无法满足需求。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报请总经理批准,开设夜班生产,有关人员应服从安排。

  3、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严格抓好生产质量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织生产,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对配方绝对保密,对内必须核对好方能生产。

  (2)加工车间所用原料要质检员审核是否正确,并要严格按配方要求的比例进行投料,投料量不可擅自改动。

  (3)称料时,要通过保管员准确领料,然后进行批量逐一精确称量、分桶盛装,一批称好后,送往混合机料台,准备混合。

  (4)加工过程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

  (5)包装时要求称量准确,不可缺斤少两,计量误差不超过50克,封口要规范整齐,要实行专人专管。

  (6)生产过程中,每天要定点取样化验产品,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库,并认真作好记录。

  (7)作好投料单、成品入库单,并由生产科进行审核。

  三、成品入库与出库制度

  1、要按产品类别分别存放到货架上,界限分明。

  2、入库后保管员要定时查看,经常检查通风防潮情况,以防变质。

  3、产品出厂要严格把关,发现异常的产品禁止出厂。

  4、成品包装袋进厂时,要检查印刷、尺寸、重量、里衬、缝合口等是否符合标准,使用时要再次检查。

  5、有出口入库记录时应仔细认真,每月由财务、采购共同审核,并存入档案。

  四、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如发生质量事故,认真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产品质量意识不可松懈。

  2、品管、技术部门严格监控,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要追究原因,及时处理分析。

  3、用户使用本公司产品如发生意外事故,要查其原因,如属使用不当责任自负;如属质量原因,通过权威技术监督部门严格签定,如属我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负责。

  4、所有质检记录、处理报告应由专人管理,并立档备案。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四篇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联系、落实、接受施工任务,落实施工条件,参与同建设单位拟签施工合同,组织编制施工计划;

  3、在排除生产障碍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同时解决不安全隐患,遇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4、负责组织编制年、季、月、旬生产计划的同时,制定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5、对新工艺、新技术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6、对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时,一并检查安全做到“三定”(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

  7、参加安全故分析会,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十五篇

  一、目的:

  确保员工生命健康、公司财产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总公司的各下属单位。

  三、职责:

  1.总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检查、督促。

  2.各公司、厂、场负责此制度的执行、落实,具体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

  3.各公司、厂、场主要领导为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各单位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2.根据各车间、班组、岗位的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职责清楚,奖罚分明,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每季度初向总公司安全生产部书面汇报上季度工作情况。

  3.抓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安全意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新收员工必须经岗位安全操作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4.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员,人员名单

  要上报总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安全监管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安全监管人员应经常性检查、督促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5.安全生产工作应为基层服务,为生产服务。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记录并及时上报。员工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

  6.保持用电、机械、沼气、发电等设备、设施及环境清洁、整齐,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不定期的自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并上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本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管理人员操作设备、设施或进入“禁区”。

  7.严禁员工或外人擅自操作电器、电线、沼气设备及管道等。

  8.安全监管员应保证各安全防盗设施完好、功能有效,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作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Copyright©2020 1级文库版权所有 渝ICP备2023011259号-2

联系邮箱:kefu@1ji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