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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时间: 2024-09-03 09:21:23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为切实落实各级关于做好学生课后服务以及青岛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相关要求,保证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实效性,特要求校内课后服务指导教师遵循如下要求: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遵守师德,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

  二、严格规范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做好托管基本服务,看管学生自习、组织开展适合的`艺体社团活动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做好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排查工作。

  三、做好各项课后服务准备工作,做好学生管理和课堂、课间及课后纪律管理工作。

  四、每次校内课后服务都要对学生进行点名签到,发现学生未及时到课应及时了解情况,汇报给班主任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记录。

  五、课后服务结束后,蒋卓怡整理整齐,做好教室卫生,关好门窗,电灯和多媒体断电。

  六、课后服务结束后,应带领学生路队到校门口与家长签字进行交接,等家长接走学生后方可离开学校;家长未及时来接的学生应将其带回学校,并与家长及时联系,保证孩子在校安全。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xx〕4号)、《长沙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长教通〔20xx〕96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xx〕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中小学课后服务是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各中小学要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为主体原则。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中小学校。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二)自愿选择原则。中小学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三)规范服务原则。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

  (四)公益普惠原则。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用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五)稳妥推进原则。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三、课后服务对象和时间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须服务群体。

  服务时间:小学、初中阶段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三个课时(包括午间和下午放学后),小学每天下午课后服务原则上不少于两个课时,初中按实际课时计算;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

  特殊情况需报区教育局核准。

  四、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

  学校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强化实践、提升能力,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要重点落实我区“体艺2+1项目”的实施要求,开放体育、艺术场馆,提供各类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开展体育、艺术项目培训和辅导,组织体艺特长认定,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各中小学校也可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可根据学生实际因材施教,开展答疑解惑活动学科拓展训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并切实加强创新拔尖型人才培育。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以体艺活动、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体艺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五、课后服务组织方式

  (一)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二)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三)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签订合同,并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

  (四)组织优秀教师开展课后服务。组织名校长、名师、骨干教师、教研员,通过长沙在线学习中心,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报告、在线答疑、个性辅导等,免费服务学生课后个性学习需要。

  六、课后服务收费管理要求

  各中小学严格按照《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xx〕213号)的有关规定收取和使用课后服务费。各学校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对不愿参加下午放学后课后服务的学生,学校不能收取费用),收费统一缴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从20xx年秋季开学起试行两学期,到期后依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同时明确价格指数涨幅与收费标准之间的联动机制。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台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含课后服务人工费用、教学用品、水电费等,严禁挪作他用。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各学校收费需开具非税票据,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学校在办理支付时,实施国库集中支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财务督查。

  七、课后服务实施流程

  各中小学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对本校功能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等及区域内实践场地、企业或设备等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二)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并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

  (三)学生申请,班级审核。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签订协议、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自身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或内容,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学校依据学生申请,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密切联系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社团等工作,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形成相应的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八、加强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要对每种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做好经费保障。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具体收费事项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文件执行,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鼓励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杜绝名不副实的课后服务。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对成建制上课的、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坚决禁止、严肃查处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定期向区教育局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于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前向区教育局上交课后服务整体实施方案(含收费标准);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基础教育科,电子稿发至邮箱: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三篇

  1、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方面教育,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2、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3、所有辅导教师应与学生监护人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4、辅导老师必须在所有学生离开校园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5、辅导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后服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安排时间。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辅导员,应填写调整单,经领导同意后,提前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家长,谨防小学员被误接和走失。

  6、辅导教师有义务负责班级的.卫生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如发现学生有任何患病迹象,应第一时间告知学校相关部门。

  7、门卫管理人员应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课后服务”无安全无事故。

  8、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且不得随意离开事发现场。

  9、学校管理人员、巡逻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应急情况,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10、与学校一起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职责,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的岗位职责、安全知识,应急处突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做好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上党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与家长委员会商议确定,自20xx年9月6日起,开展新的课后服务,为保证学生在校有效学习和服务质量,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1、学生参加课后服务需在家长知情且自愿的.原则上参加。家长要与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班主任考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因事退出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原因,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退出。

  2、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请假,经班主任或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学生必须有监护人接离。

  3、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和教师要遵守学校规定服从安排,遵守纪律,认真完成任务。

  4、辅导期间如有问题,英举手示意,不得随意走动或外出。

  5、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大声喧哗,不吃零食,不把手机带入校园。

  6、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及用品。

  以上各项规定,如有违反且屡教不改,取消课外辅导资格。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为确保全市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课后服务实行教育局主管、学校主办。各实施学校可探索利用学校、社区、社会机构等资源,与社区、社会机构合作共同为学生服务,但不得将课后服务全盘委托给校外机构或个人,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二条课后服务服务的对象为学校自愿接受校内托管服务的学生。

  第三条课后服务严格执行家长自愿、公益惠民、量力而行、安全第一的原则,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后,组织实施校内课后服务。

  第四条课后服务采取“5+2”模式进行,即学校每周工作日5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小时。于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开展,服务时间为下午课后至离校时间段,如确有特殊需要,经家长申请,可适当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第五条服务内容:课后服务服务内容以组织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开展自主阅读、开展文艺活动、劳动实践和科普活动、社团活动、辅导学生完成家庭作业等,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但要注意适量和适度。学校要依托学校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等校内场所,根据学校特色、教师特长、学生兴趣组织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社会实践等社团活动,创新并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不得将课后服务内容全部安排为教室自习或完成家庭作业,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教学考试等集体教学行为。

  第六条管理形式:学校是开展课后服务主体,原则上以学校教师为主,服务人员按每班配1名教辅人员(教师),各校可根据课后服务学生人数按班级排班,也可以统筹排班。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引进校外资源开展课后服务,打造学校课后服务特色,提升服务质量。课后服务课时安排应科学合理,原则上每天按照3个课时安排核算,中途安排合理休息时间,第七条服务程序:每学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组织实施。

  第八条课后服务经费收支按照《兴义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第九条为保证课后服务顺利实施,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及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应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1.校长是课后服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课后服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体教职工参与,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学校每月要对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要进行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要按要求报送,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护校队制度;加强课后服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公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及学校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报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6.定期组织家长开展安全教育,明确学生接送制度及时间,家校合作保障课后服务顺利安全实施。

  7.学校为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同时根据自愿原则引导家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第十条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从学校安排,执行学校计划和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关心学生,全心全意开展好学生课后服务。学校要建立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台账,记录教师参与情况及出勤情况,科学认定教师工作量。要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要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有特殊情况,严格执行学校请销假制度,不影响学校总体工作安排,不影响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要加强个人自身修养,注重职业道德,讲究仪表礼仪,举止优雅大方,处处为人师表。尊重他人,团结同事,诚恳待人,礼貌相处,不议论、不传播别人隐私,不诽谤中伤同事,不互相拆台,团结协作,奋发向上。要使用文明语言,将普通话,使用职业语言,说话注意身份,注意场合,时刻表现教师风范。要注重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教学考试等集体教学行为。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参与课后服务学生台账,记录学生每天学习及参与活动情况,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分析服务效果,确保学生安全。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要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照课程安排设置接受课后服务。家长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要建立课后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对各班、社团实施课后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课后服务助推教学质量提升情况、提升学生综合水平情况及家长对班级课后服务实施满意度测评等内容,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三条强化家校合作,畅通家长沟通渠道,建立家长监督机制,可采取通过家长委员会监督等方式,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反馈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情况,不定期邀请家长代表进行实地查看,接受家长监督。

  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自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如上级有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六篇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教基发[20xx]24号)要求,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主要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安全副校长为校园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法制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3、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现场指挥系统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四、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校长—>教育局。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在看护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日常规定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生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参与课服教师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参与课服教师如有事请假,一定要提前做好调课安排,办理请假手续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参与课服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课服期间有问题,及时与值班领导和学生班主任取得联系。

  4、课服管理员必须加强巡视工作,加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人身事故发生。

  5、严禁参加课服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严禁课服时间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6、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课服老师请假,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为贯彻落实凤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凤城市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和课后辅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我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与学校家长委员会商议确定,自20xx年3月11日起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为保证学生在校时间有效学习,特制订学生管理制度如下:

  1.学生参加课后看护需在家长自愿的原则上参加。参加学校组织的课后服务的家长需同学校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班主任考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因事退出课后辅导的学生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清原因,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退出。

  2.参加课后辅导的`学生要严格遵守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由家长提前请假,班主任在《班主任工作手册》上如实记录。如在辅导期间需提前离校的,须向班主任请假说明原因,经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后,由监护人接离学校。

  3.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听从老师安排,保持教室安静,遵守纪律,认真完成任务。

  4.辅导期间如有问题,应举手示意,不得随意走动或外出。

  5.学生应认真学习、独立作业,作业完成后,学生应该养成自我检查的习惯。

  6.爱护公务,讲究卫生,不讲话、不吃零食、维护好自己座位的卫生清洁。

  7.参加社团活动的学生,自行准备好相关材料用品。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十篇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淮北市教育局的要求,从本学期起,我校将实行课后看护服务。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

  一、服务值班领导的基本职责

  1、当天服务值班领导为当天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当天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

  2、值班领导要统计当天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统计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在岗情况。

  3、值班领导要密切关注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值班领导要督促服务人员打扫卫生,注意保洁。

  5、负责晚上值班的领导在放学时要到校门外的十字路口疏导交通。待学生离校后方可离开。

  6、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并把处置情况上报校长。

  二、服务教师的基本职责:

  1、服务教师每天要清点人数。发现有迟到、缺勤等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下午放学后有缺勤现象的要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和家长联系。

  2、服务教师负责对看护的学生进行管理。活动期间不得擅自离开。

  3、活动中,服务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课后服务时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5、晚上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学生全部走后才离开教室。

  6、服务教师记律方面:

  (1)严禁在辅导期间在教室里接打电话。

  (2)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服务期间不擅离岗位。

  (3)有特殊情况需要向校长请假。

  (4)在活动开展时不得体罚学生,不要和学生发生口角。

  三、学生安全管理要求

  1、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2、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3、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4、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事故发生。

  5、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6、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看护资格:

  (1)纠结校外人员到校滋事者;

  (2)顶撞、不服从老师管理者;

  (3)随意丢弃垃圾经教育后不改者;

  (4)故意破坏教室或活动场所公共财物者。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适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看护等方面的需求,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结合商榻小学实际,就进一步落实本区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年级组长

  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具体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安全副校长为校园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3、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现场指挥系统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四、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班人员—>行政值班人员—>校长—>教育局

  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为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确保学生放学后看护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1、放学后看护服务的对象为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由家长提出申请,经过班主任审核,学校批准确定学生看护名单。

  2、看护值班人员由品德良好、责任心强的学校教职员工担任。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不得迟到早退。值班管理人员前后交接班做到无缝衔接,直到后一时间段值班人员到岗方可下岗。看护工作与年终安全考核相挂钩。

  3、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放学后看护。学校、个人不得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而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4、参加放学后看护的学生家长,放学后凭入校证进校接送学生,在看护本上签名方可带学生离开。

  5、看护时间最迟到下午6:00,家长要及时到校接送学生。

  6、处于传染病隔离期间的班级学生,隔离期内暂时不能参加放学后的看护,家长克服困难准时来接送孩子。

  7、看护期间,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影响他人的学生,学校和家长都要进行教育,知错能改的`,该学生才能继续参加放学后看护。

  8、参加放学后延时看护的学生,如果当天有事,请家长提前和班主任联系。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老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值班教室,与前一节课老师做到无缝对接。不得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岗,不得旷课。

  2、周一~周四,由最后一节课值班教师负责整好路队,清点学生数,护送出学校。周五由班主任负责护送路队。不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应由各办公室轮值派专人统一护送到校外,以确保安全。

  3、周五下午课后延时服务为社团课。要求每个社团在学期初制定好一学期课程活动安排表,每周四前根据活动安排表中本周教学内容撰写好教案交蹲点行政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上课。

  4、值班老师必须全程关注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做到学生不带书面作业回家。并对完成的作业进行批改,至少批改完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作业。

  5、值班教师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坐着上课(若有特殊情况需先报备蹲点行政),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玩手机,不得接打电话。

  6、不得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提倡利用后5~10分钟对学生作业中普遍出现的问题进行点评)。

  7、值班教师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因材施教,可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分层布置适量作业。一、二年级应布置20分钟以上作业量,三年级应布置25分钟以上作业量。

  8、值班教师需耐心、细致地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不得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值班老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值班时间内的学生安全。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立即向蹲点领导汇报,由学校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10、值班老师负责值班教室的环境卫生,保持教室桌椅整齐、地面干净。第二节课值班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打扫好教室卫生,整理课桌凳。

  11、学校安排检查人员每天不定时巡查、记录、通报,并做为“课后延时服务”考核的依据。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建立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健全机制

  确保服务安全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把课后服务的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筹资源进而提供优质的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提供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将服务管理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进行课后服务绩效考核。

  二、教师管理

  1、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和课后做好签到工作。

  2、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课,每次上课提前5-10分钟到位,不无故旷课,任课老师要维护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不无故在上课途中离开教室。

  3、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

  4、教师进入课堂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教务主管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5、课前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后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一、学校登记在册的需要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在放学后三分钟内签到考勤。

  二、有事暂时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向服务教师请假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请假条。

  三、服务教师必须保管好学生请假条,掌握好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及活动情况。

  四、每次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清点人数,逐一交送学生家长。

  五、每天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放学时到教务处签到,服务结束后到教务处签退。

  六、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有事不能参加,须提前向教务处请假说明理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其他教师替代。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十六篇

  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相关人员职责

  原则上全体教师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年级组安排教师服务日期。教师不得擅自离岗或缺勤,校长室每天安排2名行政领导值日检查。

  1、课后服务教师职责:

  (1)服务教师依据不同接领时段名单清点学生人数,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2)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3)在课后服务过程中,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课后服务时间,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当天值日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5)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亲自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学生全部走后方可离开。

  2、值日教师配合工作:

  (1)按照《教师值日岗位职责》中要求的时间点,护送学生出教室到接送点,不要提前或推迟。值日教师在接送点陪学生到下班前2—3分钟左右,才可组织剩余同学整队带回到门卫处(遇下雨天时,值日教师下班前把教室里剩余学生整队,直接带到劳技教室)。

  (2)原则上,教师在放学后不留学生补缺补差。如出现滞留情况,以“谁留谁负责”的责任,教师要负责和家长事前沟通好接送时间,并把滞留学生送到课后延时服务点,做好交接。

  3、班主任配合工作:

  (1)要求家长按照选择的放学时间点和校车,保证及时到校接领学生。

  (2)家长如未能按时接送,需要在第一时段放学前电话联系班主任,确定接领时间点。

  (3)提醒值日的学生,16:10前完成值日,不滞留学校,错过接送时间,及时联系家长,并到课后服务班级等候。

  二、课后服务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

  2、时间节点及要求:

  ①周一~周四:

  (1)15:05—15:40

  开展快乐30分,15:40值日护送教师清点队伍,统计当天看护学生数,将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带到指定教室。其余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2)15:40—17:30

  服务教师清点当日学生数,学生集中指定班级开展作业辅导,17:30看护教师将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3)17:30之后如果还有个别滞留学生,带到门卫处进行交接。

  ②周五:

  周五放学后—17:30

  服务教师清点当日学生数,学生集中指定班级开展作业辅导,17:30课后服务教师将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每天2名负责行政领导参与课后服务,在不同离校时间到学校正门口,维护学生秩序,开始安全看护。如遇下雨天,到室内看护点等候。带班汇报。

课后延时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十七篇

  一、学员管理制度

  1、学员参加课后服务,须自觉遵守学校课后服务的一切规章管理制度。

  2、学员应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已,不做有损于“课后服务”的事情。

  二、课后服务教师“八不准”

  1、尊重学生自愿原则,不准胁迫或变相胁迫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2、不准上新课。

  3、不准私下乱收费。

  4、不准收取学生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5、不准以任何形式体罚悔辱学生。

  6、不准为民办培训机构推荐学生。

  7、不准以课后服务为资源,从事有偿家教活动。

  8、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读物或其他商品。

  三、考勤制度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工作时间内不得随便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工处理;公假、事假、丧假、婚假、探亲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但均需先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不影响工作和学员学习为原则,病假要有医生证明、病历和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学校领导统一协调与安排教师代课。

  4、值班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否则不能擅自调动。

  5、值班室人员,有电话要作记录,如有紧急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

  四、教育活动管理制度

  1、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育活动内容具有科学性且注重个体差异,因材施教,着重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兴趣及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心理品质。

  2、教师热爱事业,热爱学生,全面关爱学生。

  3、教师根据服务情况,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学生活动计划。

  保管统计工作。

  2、制定课后服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3、课后服务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建立专门的档案工作机构,形成分管领导负责专人管理的机制。

  六、教室管理制度

  1、做好防范工作,定期检查电保护、灭火等安全设备,使计算机使用的安全。

  2、机房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控自启用机房设备,保持机房、仪器整洁有序。

  3、按配备标准和数学要求及时购置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编号后分类存放。

  4、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定期清点,做到账物符合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5、根据教育活动安排,及时做好课前准备及调试工作,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和楷案资料整理工作。

  6、做好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计算机和相关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转。

  7、使用结末后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七、书法艺术室管理制度

  1、绘画书法室是学生绘画专用室,未经管理人员批准请不要随便进入。

  2、进入绘画书法室后,请自觉进入各自的位置,并保持对的安静,不得追逐打闹和乱碰桌子,时刻保持室内整洁。

  3、绘画书法室内的一切写生实物及作品,未经管理人员许可,请不要随意触摸,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下课离开教室前,请准备好自己的物品,听从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的安排,门窗关好,桌摆放整齐,有序离开教师。

  5、绘画书法室的财物属于绘画书法室专用,如需借用,请先经学校批准,办好外借手续,并如期完好归还。

  6、管理人员要定期安排学生打扫好本室卫生,桌椅摆放整齐。

  7、管理人员要锁好门窗,配合学校,做好本室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失职造成损失,按程度追究事故负责人的责任。

  八、舞蹈室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教室不得高声喧哗、打闹、学生不得随意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学生应注意保持教室整洁,不准乱涂乱画、乱扔垃。

  2、室内的设施、器材由使用本教室的教师和辅导员负责保管,不许外借及随意移动。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人为损坏照价偿。

  3、舞蹈室供排练舞蹈、训练形体之用,其它活动不得进入。校外人员借用,须经“课后服务学校”领导批准。

  4、每次使用完毕应收拾好有关器材,将舞蹈用具摆放整齐。

  九、运动场管理制度

  1、爱护场内各种设备、设施,进入场内请穿运动鞋,严禁穿硬底鞋、高跟鞋和带铁钉、铁掌的鞋进入场地。

  2、场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使性物品入内。

  3、请保持场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吃口香糖及携带含糖类有色饮料或食品入内。请勿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

  4、禁止挖、抓胶粒、石英砂,禁止拔、割草叶。如人为破坏人工草皮和胶场地等体育设施,一律以平方米为单位照价偿,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除学校所需器械外,其它器械未经同意,一概不准带入场内。禁止铅球、标枪、铁饼等高坠落式运动在塑胶和草坪上进行。

  6、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劝图不所者,符进行必要的处罚。

  十、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1、图书阅览室要为课后服务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阅览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叠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或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图书只供查阅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不得出借。

  十一、综合实践活动室管理制度

  1、教师参与学生选题、活动计划的制定,不包办代替,要以学生为主。

  2、在学生活动圈,教师必须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创设必要的条件,必须针对每次活动特点,提出活动安全的要求,确保学生安全。

  3、学生在综合实践过程中要教师在现场有效指导,确保学生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向教导处说明情况。

  4、在活动后,教师必须及时指导学生收集有关材料和数据,整理好作业档案袋。

  5、教师要了解学生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用发展的角度对学生的评价。

  6、导师团成员应掌握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有关信息,帮助解决活动过程中的困难。

  7、指导教师发现其它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汇报。

  8、室内操作要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

  9、实践完毕之后,应将物品摆放整齐。

  10、室内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带出室外,损坏的东西要赔偿。

  11、注意室内清洁卫生,每天由值日生暗示清扫室内卫生。

  12、离开综合实践活动室时,要关闭电源,关窗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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