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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 2024-11-07 20:47:28

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篇

  一、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 无死亡、无重伤事故;

  2、 轻伤频率不超过1.5‰;

  3、 无500元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4、 无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

  5、 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合格;

  6、 确保市级标化工地,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二、 项目部管理目标分解

  1、 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以及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各班组按项目部管理目标严格控制要求范围内;

  2、 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

  3、 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环节予以重点控制,如塔吊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 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总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专职安全员保管;

  5、 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可产品;

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篇

  总 则

  一、为规范和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保护企业、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面提高项目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风险预控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本制度汇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厦建设集团工程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而制定。

  三、施工队是施工生产的基本管理层,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单元,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切实纳入施工管理的正常运行机制,把安全生产始终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法规与上海铁路局相关文件规定建立的,是对项目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包括生产、管理与后勤保障)、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各岗位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分工负责的制度,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要求

  1) 明确项目部的各级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各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纵向到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遵循“分线负责,系统管理;分级管理,下管一级;责权一致”的原则。

  3) 把为实现安全生产应干的全部工作分配到有关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中,做到“事事有人干”。

  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根据项目部各部室和岗位人员职责来确定,在制定时遵循以下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问题发生在生产过程中,因此安全工作要渗透到生产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是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职责、权利和利益应是统一的,只有职责而没有权力,职责就很难被执行,没有职责的权限将被泛用。所以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体现责任权利相统一这个原则。

  3)项目部根据生产组织机构、岗位及其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制定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各部室、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分级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实行“一岗一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责权利关系协调的原则,并力求做到定量化、程序化,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责任清楚,落实到人。

  4)突出重点的原则。安全涉及生产的各个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是全方位的,但必须突出重点,如果事无巨细地罗列责任条文,这些条文也很难得到真正的落实。因此在界定企业和各部门、层次、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时,应抓住重点,围绕安全工作的重点来展开责任体系,这也就抓住了安全工作的关键。

  4、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

  项目部落实层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起自下而上、分级控制事故,层层包保,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保证体系,将安全目标通过责任书的形式加以细化和量化,建立、完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通过实行过程跟踪和阶段考核,进行在线分析和动态管理等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5、安全生产职责任制的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就是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内容见项目安

  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2、项目部将于每月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组织考评,对执行较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执行不够、未能尽职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奖罚办法进行处罚。

  3、各职能部门及班组、工人均应熟记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内容,并认真遵守及执行。

  4、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会计、项目材料员及各班组长等。

  5、考核人:

  (1)公司(分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安全员。

  (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会计、项目材料员及各班组长等。

  6、考核时间: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每季一次。

  7、考核形式:采用评分制。

  8、考核形式: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值在85分以上者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9、任何人在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后,调离岗位或直接清退。

  三、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1、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的科学管理,提高防护水平,杜绝和减少工伤事故,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

  达标的目标,特制定相应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供考核执行。

  2、考核内容:考核将通过工伤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考核对象: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会计、项目材料员、项目质量员、各工种班组长。

  4、考核人:公司(分公司)考核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项目经理考核各职能人员。

  5、考核时间:每月一次。

  6、考核形式:采用评分制。

  7、考核评价: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以上为优良,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8、任何人在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后,给予经济处罚,调离岗位或直接清退。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应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暑降温、防疫、防环境污染等;

  2、需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有: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卸料平台、临时施工用电、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围墙及临时设施施工、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切合实际,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制定出科学、先进、实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按建设部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工程造价的2%计取),应列入财务计划,优先支付,专款专用。

  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和安全员进行编制,经分公司工程部审核,报分公司总工审批、签字,经监理和业主审查签字后方可实施,并报施工安监部门备案。重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批准备案。

  5、对结构复杂、危险性大及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方案,同时要

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三篇

  第一条为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规范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以下称: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行为,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监督执法人员”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从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监督执法人员应当拥有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经当地人民政府注册的行政执法证,并具有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执法专业知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培训是指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为目的进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专业技术的培训。

  第四条培训分为资格培训、年度培训、不定期培训三种。

  资格培训,包括行政执法资格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专业知识培训。“监督执法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任职。

  年度培训,包括“监督执法人员”补充更新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的再教育。年度培训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监督执法人员”,必须经年度考核合格,才能继续在岗任职。

  不定期培训,根据国家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在岗“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需要,实施的针对性较强的法规和专业知识,以及安全生产形势教育等的培训。培训可作为继续教育的内容。

  第五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建宁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工作,由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统一安排实施。

  第六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可以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培训、统一考核相结合的形式。

  第七条监督执法人员必须认真参加培训和考核。未经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四篇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

  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包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11.火警119 匪警110 交警122 急救120。

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篇

  工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为了国家和用户高度负责,为了是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质量,工程品质功能和使用价值,特制定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企业ISO9002质量标准运行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质量责任制,强化管理,责任到人。

  2.认真搞好项目施工人员质量管理教育,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的保证工程质量的.程序、规定、规程、制度和措施,明确项目质量目标,标准要求,抓好职工培训,争创优质工程。

  3.努力学习,推广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施工手段,优化工艺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样板墙制度,以点带面,确保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对“四新”技术,明确重点,详细具体,注重可操作性。

  4.在认真搞好图纸会审,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加强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审查)管理,加强技术复核工作,强化组织技术交底,强化

  积累技术质量的全面、科学、准确、及时。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质量,严格选择分包商,通过对其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质量保证能力,信誉调查以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检验评价,各供方之间的比较,最后中和评价,选定工作关系,在使用前严格进行1书面检查、2外观检验、3理化检验、4天无损检验等四种检验,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6.实施工序质量监控,通过对工序活动条件

建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六篇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号工必须

  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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