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凡是购进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必须经过总务处后勤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帐目。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幼儿园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幼儿园各功能室,由幼儿园指派的负责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含卫生管理),具体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黑板、空调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况下有阳光的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六、幼儿园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数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园长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帐物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帐。
九、经管固定资产帐目的账务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暂时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篇
1、建立经费预算和决算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
2、幼儿园的经费应按规定在使用范围内合理开支,坚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每天出纳业务结束前,要清点现金,现金过夜的数量不能超过500元,过夜现金必须放入保险柜。
4、财务人员要按时清理帐目,装订原始凭证,按年建立会计档案。
5、凡购物应先批准,后购置。单据需有经手人、证明人、园长签名并要正规发票方可报销。凡购置重大物品,应班子集体讨论,不能先斩后奏。
6、主管领导对日常业务费(接待费除外)在200元以下开支可审批报销。
7、凡购置教玩具,设施维修、改造、更新,要经班子、财务人员集体讨论,需签订购货合同或工程合同的,要召集班子成员、财务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对其数量、质量、价格要严格审核把关,合同履行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后才可付款。
8、采购物品不得收回扣。厨房每月要依时付清购物款,如逾期不付款视作挪用公款处理。
9、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透明度,更好地理好财、用好财,财务开支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财经制度和上述规定执行。为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设立专门"财务工作"记录本。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为加强我园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完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园长是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卡,使各部门、各班级人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3、幼儿园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参与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和验收工作。组织固定资产清查、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4、成立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小组,制订清查小组职责,协助财产保管员,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与清查的整个过程,并对下一年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二、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调拨
1、根据勤俭办学的原则,幼儿园总务主任要与各部门及时沟通联系,添置幼儿园所需物品,能使用的尽量延后添置。购置的物品单必须有申请人、总务主任、幼儿园负责人三人的签名。
2、凡是政府采购、教育局联合招标、园内自行招标等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由办公室主任协助总务完成整个采购或招标过程。
3、财产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建立资产卡片。验收入库时对所购物品、购物发票核对并登记入账。入账联应及时交会计入账。
4、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园设施设备调拨单”,经调出、调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拨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确认。
三、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部门、班级领用固定资产时,要在责任卡及固定资产领用表上签字。借用固定资产时,也要详细登记借还情况,做到领用、借用固定资产手续完备。
2、各部门、班级应根据责任书内容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3、财产保管员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4、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供借用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批,园长签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我园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整改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2、幼儿园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部门(班级)进行自查,再由幼儿园财产清查小组人员共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组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4、清查小组对于固定资产清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说明,根据当年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拟定下学年的固定资产管理计划。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上报园长,进行报废处理。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废单要由财产清查小组、总务处、幼儿园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和原因,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并经区国资办审核批准报废。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固定资产的奖惩
1、固定资产实行分层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出现问题层层追究责任。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财产清查小组检查要极力配合,并对本部门定期进行自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
2、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不当遗失固定资产的,在扣除该人员年度固定资产管理全部奖励金之外,还要赔偿遗失物品采购金额的50%,无法界定该物品由责任部门中的哪一个人遗失的,赔偿金额由责任部门中的双方共同承担,同时扣除双方全部年度管理奖励金。
3、在日常检查中,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当的,(如放学后电视、电脑等电源未切断、琴盖未盖等)个人年度记录超过3次的,超一次扣除个人年度奖励金的5%。
4、未经财产保管员以及园领导同意,私自将固定资产借给他人使用,并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如造成固定资产遗失或损坏,由该出借人负责赔偿。
5、对全年当中无任何事固定资产遗失,固定资产管理完好的部门和个人,每学年给予适当奖励金。(金额根据每年具体情况确定)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为切实保护我园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教职员工须遵照执行。采取分级管理制度,财务室负责管理全园财产,各组室管理所属的财产,教室内财产由班主任与保育员共同负责保管。
一、采购制度
1、幼儿园采购物品一般情况下,由后勤事务人员办理。
2、各部门请购物品须提前填写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幼儿园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采购的物品一定要和购物申请单相同。
4、购物必须两人以上,采购的物品(包括食品)必须有发票、收据,并要有经手人员验收方能入库或分发。然后由院长签名后到财务室报销。所购物品质量有问题或未经批准购买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二、验收入库制度
1、后勤事务人员按购物申请单购物,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入库,再由个人领用。
2、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
3、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处理。
4、根据勤俭办学原则,要有计划购物物品,不浪费,不积压,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幼儿园所有物品的造册登记工作由仓库保管员负责。
2、仓库保管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分别列入幼儿园财产的帐册。三天内及时登帐。
3、登记造册的.物品名称数量应和记录相符合。
4、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5、幼儿园财产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造册登记情况。
四、领用制度
1、物品仓库存放,由仓库保管员统一管理。
2、领用物品必须登记签名,办理领用物品手续才能领用物品。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
4、教学的借用物品须按时归还。每学期结束时,仓库保管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5、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6、由于财产保管人还兼有其他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每周二、四下午集中领物。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根据勤俭办园原则,教学仪器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爱惜使用。
2、报废的物品要加以区别,对不正常的损坏要找出原因,人为损坏的要酌情赔偿。
3、报废单要幼儿园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六、出借赔偿制度
1、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园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2、贵重物品原则上不出借。
3、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出门单。
4、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5、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6、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幼儿园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为加强幼儿园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保教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财产、设施保管、保护制度
1、制定专人管理幼儿园(本部门)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设施设备;贵重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使用。
3、教室内财产实行由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负责使用管理。
4、财产发现损坏、余缺及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5、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财产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管理部门负责做好财产的.维修工作。
6、总务室(财产保管员)对园内实施设备进行定期全面的检查,需要小修的及时修理,不误使用,需要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上报修理或保废。
二、物资、财产领用与出借制度
1、教职工因教学或工作需要领用设备、教学具、办公用品、材料、用具或其他物品时,领用人应填写领用单或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2、幼儿园财产原则上不予出借。
3、姐妹园及外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借用幼儿园财产、物资的,应凭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第六篇
幼儿园的所有权是保证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门都要行政管理好,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自行处理制度,以避免出现幼儿园教育教学杜绝的顺利进行。
一、财产管理形式
1、采用分级管理制度,运营者仓库管理员负责管理全园家庭财产。
2、各组、部门项目管理所属的财产。
3、教室家庭财产由班主任全权负责老师负责保管、睡房由保育员负责,以及各部门相关人士。
二、各种物品领用制度
1、园内各类司署财产统一由事务处行政管理,领用(借用)物品必须登记,如有各组调动要办理财产移交转交手续方能离园。
2、领用物品如有自然坏(质量问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按规定能加固再用的一律不予领新的.,做到物尽其用。不能修的应以物所带。如遗失或人为损坏时,借用人负责修理或照加价赔偿。
3、克服随意挪用他室物品并养成用毕归还原处的好习惯。
三、物品的请购、采购、验收的规定
1、各部门请购教学用品,需事先提出,经领导批准后,由仓库管理员外出招标。
2、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凭发票及实物验收后入帐。
3、个人领用(借用)的物品必须在有关的领用卡及帐册上签收。
4、所有财物必须有计划节约使用,反对铺张浪费。
四、财产、物品外借的规定
1、中小学的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用人的收条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园领导同意后向仓库管理员借取,并开出门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幼儿园财产出门必须要家庭财产有出门条,如无出门条,小王人员有阻止的权力。
五、对贵重仪器、物品的管理规定
1、对贵重物品要指定专人保管。
2、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其说明书上指定的使用方法使用,借用时交接清楚,办理手续。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为了加强本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们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分类
1、房屋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教育局和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与绿化。
房屋包括:教育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师生宿舍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门卫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运动场地、围墙、雕塑、画廊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和气管道等。
2、一般设备:指办公和日常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设备、校具家具。
3、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电教电讯电器设备、体育设备、音美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劳技设备、幼儿园的教具玩具。
4、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图书、电子图书、教学挂图、参考资料、音像资料及其他。
5、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8、用外币进口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9、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10、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1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记账。
二、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1、固定资产的增加:凡购入、有偿调入、无偿调入、自行建造、改建和扩建、接受捐赠、盘盈、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计价相关规定增记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减少:凡发生报废、捐出、调出、盘亏等情况减少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减记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报废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达到规定报废的使用年限;
2、使用年久,技术指标落后或失去原有精确度和性能的'固定资产;
3、市场上不能提供零、配件,又不能改为其他用途,且无法修复;
4、被盗并有公安部门备案而无法缴回的固定资产,在上级管理部门对责任人已作出处理结论后,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5、其他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
四、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
(一)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其他固定资产。
申请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确认表》,“申请表”填写一级科目名称,明细附后,一式四份。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区财政局审批。
(二)房屋建筑物、汽车
1、房屋建筑物的报废或处置。
各单位无权对土地、房屋建筑物自行转让、变卖、报废。需经教育局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申请办理报废或处置审批手续时,除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相关材料:区经济委员会立项批文等。
2、机动车辆的报废。
申请办理机动车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附上资料:机动车辆报废证明、上海市机动车退牌更新申请表、上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1、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理结果的详细情况报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备案;收回的残值余额交学校财务部门入账。
2、按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财产保管员、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同时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总账和分类账。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上报,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剂。
2、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申请表》,一式四份,明细附后,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资委”、财政局审批。
3、经批准调拨的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减记固定资产,调入单位增记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应设一名财产管理员(可兼职),财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负责日常管理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
2、会计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六大类”明细账。
3、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做到物、卡、账相符。
4、每年暑假期间及年末做好固定资产清点、核对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购置“专控商品”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审价制度。
6、不得擅自出租房屋,凡出租房屋均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7、财产管理员、财务人员(会计)调动工作,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七、事故责任
1、固定资产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被盗、非正常毁损等各种重要事故,当事人和主管人员必须及时如实向教育局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送达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接受调查处理。
2、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二)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学校领导要为财务人员的业务提高提供有利条件。
(三)会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
(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它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会计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登记会计凭证、帐簿,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定期向领导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七)对于不合理的票据和不合法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
(八)财务印章和领导印鉴不得由财务一人保管,印鉴必须分开管理。
(九)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定期盘点,新购入和调配的要及时入帐,报废的要及时上报申请报损,固定资产必须作到帐帐、帐物相符。
(十)开展增收节支工作,各项开支要有计划,不得盲目支出、占用、挪用专项资金,收入要入财政专户。
(十一)会计档案要及时归档,不得丢失、损坏。
(十二)会计人员变动时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出纳员交接可由本校会计或领导监交,会计交接由教育局主管人员参加监交。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一、幼儿园财产必须具备有效的适用性,计划添置调拨财产必须适用于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对具有复、长期使用的财产,应当注意保养维修,延长使用期。
二、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计划地充实与更新教学设备,根据需要与可能不断添置各类财产。
三、养成幼儿爱护公物的的良好习惯,抵制各种侵犯公共财产的'行为,减少和避免财产的损失,维护财产的安全,损坏公物要赔偿。
四、加强财产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理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遵守制度,责任到人,对低值易耗品,幼儿园也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小学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幼儿园各类财产。
五、每年按时进行财产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对盘盈亏的,查明原因,按规定入帐。对损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领导批准。贵重的应由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做妥善处理。
六、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或调离,要将经管的财产逐一清点造册。帐实相符后,向接办人员逐一交待清楚,双方在清查表上签字,并由财产主管负责人监交。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篇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在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都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校要进行相关责任追究。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幼儿园资产物品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加强幼儿园资产物品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由资产管理员对园内资产物品负责管理,分管员为各班班主任及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勤俭节约。
二、资产管理员定期检查、维修大型玩具、设备等以保证安全。需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
三、要根据不同财产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三本账。
四、领用物品需填写领物单,调离园时,要将个人使用的物品交还幼儿园后方可离园。
五、全园教职工要认真保管和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各种设备、设施。因私事不得借用幼儿园国有资产。
六、幼儿园一切财产、物品的外借必须凭借所在单位财产领导小组签字、借条或单位的介绍信,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归还日期,经分管后勤的`园长同意后借取,并开出门证,门卫保安必须见到领导开具的出门证才能放行;逾期不还者,借出单位有权收取两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租金。大、精、贵、稀,等仪器设备不得外借。
七、任何部门和个人须往园外携带教学等各类器材物资均须到分管园长处开具证明,再到后勤园长处领取出门证,否则幼儿园门卫有权予以扣留,不得放行。
八、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九、幼儿园的资产物品每学期核对一次,并由各班班主任及部门负责人在资产登记表上签字。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赔偿或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