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规章制度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最新14篇)

时间: 2024-08-02 17:33:45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第一篇

  01 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1.严格执行检验工作查对制度,包括:采集,收集标本、化验单的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检验标本的质量和量;检验时的项目、所用的试剂、编号;检验结束时的检验结果、登记;发报告时的科别、病房等。

  2.要做过细的工作,严防检验标本丢失或损坏,尤其是脑脊液、心包液、骨髓、胸腹水液等重要标本,收到后应立即登记并检验,防止漏检、错检;生化、免疫检验标本验后应保留24小时,输血标本应保留七天以上;防止在工作中,特别是离心沉淀时损坏标本;防止仪器错用、试剂错配、错用及计算错误;防止定错或错报血型及交叉配合试验等等。

  3.严格执行检验标本接收制度。病区送检的检验标本和化验单应经检验科有关人员验收、签名,发现有不合要求的标本或与化验单不符的标本应当即退回,并要求重送。

  4.发现差错应及时向专业组长及科主任报告,力求妥善处理,并登记入册。发现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5.对已发生的.差错事故,科主任应视不同情况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6.科主任及专业组长加强对差错事故的防范管理及对检验人员的安全医疗教育,经常检查、分析,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02 内务管理制度

  1. 本实验室上岗人员上岗前必需学习内务管理规定。

  2.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3. 在实验室内工作必需穿工作服。人员到非实验室区域时,工作服必需留在实验室,放在指定区域。

  4. 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实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戴手套。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等),也不宜到实验室外。脱掉手套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5. 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材料、资料等物品摆放整齐,利于使用。保证走廊和过道通畅。

  6. 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

  7.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8. 与本实验室无关的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

  9. 工作期间不得闲聊、看报、阅读无关书籍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无故离岗。

  10. 每天下班前对水、电、燃气阀门、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第二篇

  一、遵守院内及科内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室制定的一切操作规程。

  三、尊重患者、用语文明、热情周到。

  四、同事间互相尊重、互学互帮、团结一致、做好工作。

  五、分级报告,工作中有疑难问题报上级医师。

  六、认真带教,使进修、实习人员真正学到相关知识。

  七、严于律己、努力学习、不断更新完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注重质量、严格审核每份入室的.样本及每张出室的报告单。

  九、紧密联系临床、提高为临床服务意识。

  十、注重法律意识,确保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实际效果,在给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己。

  十一、本室岗位有明确的责任。室内定岗不定人,每个人员在岗工作都必须按岗位责任工作。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第三篇

  1.目的

  禁止与实验室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保证进入实验室的各类人员的安全,防止出现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

  2.适用范围

  检验科各实验室

  3.职责

  检验科主任负责授权本科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制度的修订;实验室组长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意见;实验室工作人员执行本制度和填写相关记录。

  4.具体要求

  (1)实验室门要保持关闭状态,二级实验室门口要有国际生物危险警告标志。

  (2)禁止16岁以下人员和禁止保洁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室内清洁工作由本室工作人员完成)。禁止在实验室接待各种来访人员。

  (3)进入病原微生物室从事实验活动人员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经过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②不得戴隐型眼镜;手、脸部不能有较明显外伤。

  ③具有临床检验技术职称和两年以上临床检验工作经验。

  (4)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和微生物实验室操作技术培训与考核。了解微生物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和所有项目与仪器的操作的SOP文件及《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和程序》。

  (5)进入微生物室但不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实验室内设施维修人员,要在实验工作结束,并进行物体表面、地面和维修仪器消毒后,在实验室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同时采取必要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并告知所从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

  ②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并经医院科教科批准和备案。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了解实验室工作的潜在风险、学习生物安全防护和所要进行所有工作的SOP文件,其所有操作要有实验室正式工作人员在场陪同。

  ③检查、参观人员要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陪同,采取必要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6)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经科主任授权批准。

  (7)经过批准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人员必须承诺遵守本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第四篇

  一、目的:

  规范质量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全体工作人员。

  三、内容:

  1、质量管理制度用以监控和评价每个方法的分析过程质量,确保病人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实验室的场地和环境条件必须与提供的检验服务相适应。

  3、使用良好的测定方法、设备、仪器、试剂、材料和辅助品,保证获得准确而可靠的检验结果。

  4、操作人员上岗前应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或接受良好的培训,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建立操作手册,按此手册进行检验操作。所有操作手册必须由实验室主任认可、签名和注明日期。方法的任何改变都必须由主任认可、签名、注明日期。

  6、在引用新方法对病人样品检验前必须建立或认可每个方法的下列操作特性:准确度、精密度、灵敏度、线性范围、干扰试验、回收试验、特异性,病人检验结果的可报告范围、参考范围等。并建立校准和控制方法。新方法的材料应完整。由主任认可、签名后方可生效。

  7、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功能检查,并建立仪器操作手册以使设备、仪器和检测系统保持完善的实验性能,保证准确和可靠的结果和报告。

  8、明确在标本采集前对病人的要求,保证收集符合要求的标本。建立标本采集、运送、接收、登记及处理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分析前标本准确无误。

  9、按照检验申请单(书面或计算机打印)申请的项目作检验。检验申请记录须保存2年以上。

  10、采用国标标准真空采血系统,应用静脉血进行实验以保证检验结果的质量及操作者安全。

  11、定期进行校准和校准确认,在校准确认中没有符合实验室规定的可接受范围,必须重新校准并做好记录,备案。

  12、各专业组制定测定方法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所需的质控品的类型、使用频率、使用的控制规则、靶值和控制范围。每天报告病人检验结果前,质控结果必须在控制下。失控必须有记录,有纠正措施。保留所有质量控制工作的记录,保存期2年。质控品和校准品结果不在实验室建立的可接受范围内时应对最后一次可接受控制结果以后或者这次失控的.所有病人结果作评价,确定这些病人结果是否受影响;实验室是否必须要重做,以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3、认真参加由国家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及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各个检验专业的临床检验室间质评计划。保留所有记录材料,原始记录保留不少于2年。

  14、检验报告必须及时、完整地发出给申请者。若不能在原来规定的时间内报告病人结果,必须根据病人检验要求的紧迫程度,采取措施。发现已报告的病人结果有问题时必须立即通知有关医师和临床部门并尽快提供已校正的准确结果。检验结果记录保存2年以上。

  15、定期征询临床医护人员对本科结果的评价,及时纠正潜在引起实验偏差的趋势,不断改进实验室的工作。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第五篇

  1、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严禁烟火,并按有关规定建立防(灭)火、防爆措施。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储存,搬运时轻拿轻放,仓库内要求通风良好,实行双人双锁保管。

  2、实验室内的电路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器安装、维修规程,导线质量与负荷是非相符。

  3、火灾的扑救:常用的泡沫来火机适用扑救油类火灾,不能扑救电气火灾。二氧化碳灭火机用于扑救设备及电气火灾。灭火器应放在方便的地方,并每年检查一次是否可用。

  4、贵重仪器室应有良好的防火、防盗、防爆、防潮措施。小型贵重物品应用铁柜存放。

  5、工作人员在下班前要检查各在岗位的门、窗、水、电是否安全,防盗防窃。

  6、值班人员在值好业务班的.同时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情况或有本人未能处理的事件及时报告院总值班。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第六篇

  一、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O 17025)》的要求,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检验科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制订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实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各专业实验室要制订质量控制制度,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做到日有操作记录,月有小结、分析,年有总结。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为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捡、报告。

  四、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新引进进或维修后的仪器须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五、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七、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八、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九、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 查。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第七篇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检验报告,应由主任审签。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对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积极参加室间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第八篇

  1.目的

  禁止与实验室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保证进入实验室的各类人员的安全,防止出现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

  2.适用范围

  检验科各实验室

  3.职责

  检验科主任负责授权本科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工作、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制度的修订;实验室组长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意见;实验室工作人员执行本制度和填写相关记录。

  4.具体要求

  (1)实验室门要保持关闭状态,二级实验室门口要有国际生物危险警告标志。

  (2)禁止16岁以下人员和禁止保洁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室内清洁工作由本室工作人员完成)。禁止在实验室接待各种来访人员。

  (3)进入病原微生物室从事实验活动人员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经过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②不得戴隐型眼镜;手、脸部不能有较明显外伤。

  ③具有临床检验技术职称和两年以上临床检验工作经验。

  (4)经过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和微生物实验室操作技术培训与考核。了解微生物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和所有项目与仪器的操作的`SOP文件及《实验室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和程序》。

  (5)进入微生物室但不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要符合下列要求:

  ①实验室内设施维修人员,要在实验工作结束,并进行物体表面、地面和维修仪器消毒后,在实验室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同时采取必要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并告知所从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项。

  ②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并经医院科教科批准和备案。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了解实验室工作的潜在风险、学习生物安全防护和所要进行所有工作的SOP文件,其所有操作要有实验室正式工作人员在场陪同。

  ③检查、参观人员要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陪同,采取必要的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6)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经科主任授权批准。

  (7)经过批准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人员必须承诺遵守本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第九篇

  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2)患发热性疾病;

  (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5)妊娠;

  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

  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第十篇

  1.目的

  规范实验的消毒工作,避免或减少实验室内感染性或潜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2.范围

  适用于从事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的消毒。

  3.职责

  3.1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消毒和生物安全事故后污染环境消毒效果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3.2质量监督员负责消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生物安全事故后污染环境消毒效果评价工作。

  3.3专职消毒部门或人员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集中消毒和一重大生物安全事故的环境消毒工作。

  3.4实验室人员负责责任范围的常规消毒和意外事件、生物安全事故的'紧急消毒工作。

  4.规定

  4.1实验室整体消毒:实验室每天使用前用紫外线照射60min,实验操作完成后用规定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全屋擦拭,并且紫外照射60min。

  4.2实验器材的分类灭菌

  4.2.1实验室用过的枪头,及损伤性器械应浸泡在消毒液内消毒过夜,再经高压灭菌消毒后洗涤。其他实验物品如培养物、标本,均应经高压灭菌后转至医疗废物暂存区,等待转运。利器盒内容物达到其容量三分之二后,将其盖上旋钮旋转改好,121度30分钟高压蒸汽灭菌,按生物废弃物处置。

  4.2.2每天对使用过的移液器用75%酒精进行擦拭。每周1次对移液器嘴进行75%酒精浸泡15分钟左右,若使用过程中发生污染应随时浸泡处理。

  4.2.3实验室对需要使用的无菌工器具和器皿能正确实施灭菌措施,无菌工器具和器皿应有明显标识,以与非无菌工器具和器皿加以区别,以防误用。

  4.3工作台等物体表面消毒:工作完毕,用含有效氯400-7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然后用75%乙醇溶液擦拭消毒。

  4.4个人防护用品消毒:实验结束,将防护服、口罩、帽子、手套、鞋套等121℃高压消毒30分钟。防护镜浸泡在75%乙醇或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中,作用30-60分钟。

  4.5手的消毒:用75%的乙醇擦拭,作用1-3分钟。

  4.6空气消毒:每日用紫外灯照射消毒,每日至少三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立方米空间安装紫外灯强度≥1.5W。

  4.7地面消毒:工作结束,用含有效氯400-700mg/L的消毒液或采用1000mg/L—2000 mg/L季铵盐类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

  4.8在使用过程中遇有遗撒,应及时清理,并用消毒液对可能被污染的部位进行消毒处理。

  4.9带有传染性的污物污染工作台或地面时,应以消毒液浸泡半小时后,再擦拭干净。污染的工作服也应经消毒液浸泡或高压消毒后再洗涤。

  4.10实验过程中如发生样品或试剂外溅,应立即用3%双氧水滴上,滤纸盖上半小时,然后用酒精擦洗,并用移动紫外灯消毒。

  4.11每天实验前开启各区的通风系统,各区实验结束后,分别打开传递窗紫外灯、移动紫外灯(对实验台面消毒)、天花板紫外灯消毒实验室,每次开启30~60分钟。

  4.12待紫外灯消毒时间足够后,依次关闭各区紫外灯并记录。

  4.13定期将工作服洗涤消毒,不同实验区的工作服隔开洗涤。

  4.14实验室制定日常清洁(包括消毒灭菌)计划和清场消毒灭菌计划,包括对实验室设备和工作表面的消毒灭菌和清洁。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第十一篇

  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情况时,不宜再从事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3)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

  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2)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

  (3)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

  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

  (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医学观察发现异常,临时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上岗。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第十二篇

  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原则》。工作人员操作时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二、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消毒。

  四、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焚烧、入污池、消毒或灭菌)。

  六、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七、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九、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第十三篇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1.1对于外购化工料,依据质量安全环保部质检组发下来的委托单,到现场核对实物,按规定采样。

  1.1.2对外购大宗原材料和内部互供料,接到生产调度或有关装置岗位人员的采样电话通知后到现场采样。

  1.1.3对于过程检验和试验,按《分析频率》的规定到生产装置现场采样。

  1.1.4对成品检验和试验,按《分析频率》或质量管理要求到生产装置现场或指定部位采样。

  1.1.5接到生产装置或调度临时生产加样通知时,按要求到指定部位采样。

  1.1.6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2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3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振动、噪声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4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5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6要认真及时填写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专用表格,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印上"作废"、"检修"、"停运"等印章。

  1.7质量记录分为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质量监督日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五种。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8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在岗其他分析人员复核(两检制),确认无误后,报告给组长。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复核人员应对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9组长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三检制),立即用电话报告给生产装置或有关部门,对不合格数据,还要在交接班日记上做好标识。组长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季或年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质量记录一般可在分析站保留三个月,超期后将记录送交化验室质量记录存放室归档保存。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中控分析原始记录一般保存一年,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分析检验日报表、质量监督月报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一般保存3年。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第十四篇

  1、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贴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检验科生物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务必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

  4.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务必在理解相关生物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4.2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务必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5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职责区内生物基本状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风险,理解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资料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Copyright©2020 1级文库版权所有 渝ICP备2023011259号-2

联系邮箱:kefu@1ji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