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手术分级及审批:
各手术科室应根据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手术权限审批,安排相应级别医师手术。
二、术前医师准备工作:
(一)主管医师应熟悉并评估患者病情,完善术前必需检查,完成相关医疗文书书写,手术者术前应亲自查看患者。
(二)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均应进行术前讨论。急症手术如时间不允许进行术前讨论,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重大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确定手术方案。
(三)术前了解患者及家属社会、心理状况;应请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查房,共同商讨患者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应积极完成术前各项常规检查及某些特殊检查,尽可能在术前得出正确诊断。
(四)手术者应亲自与患者及家属术前谈话,介绍拟进行手术的风险和预期的治疗效果,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替代治疗方案等,取得患方同意,并与患方共同完成手术同意书签字。
(五)麻醉医师应于手术前一日亲自访视患者,了解患者病情及术前准备状况,再决定麻醉方式,如发现手术准备不充分有权暂停手术并在病历中写出麻醉评估意见。麻醉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麻醉方法、麻醉风险、注意事项等,在保证患者及家属能正确理解的前提下,完成签署《麻醉同意书》。
(六)估计需要输血的患者应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必要时并备一定数量的红细胞、血浆或全血等。采取措施纠正患者全身情况欠佳状况,以提高患者的手术耐受力。对术中拟用药品有需要作过敏试验的,术前均应按要求做好过敏试验。
(七)择期手术,手术通知单需于手术前1天发送至手术室,急症手术需提前 通知手术室,随后送手术通知单,并标明“急”字。特殊感染患者递交手术通知单时应特别注明,以便手术室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术前护理准备工作:
(一)护理人员应全面了解患者的生理、心理等情况,向患者作入院宣教,并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二)遵医嘱做好术前准备工作,包括皮肤及胃肠道准备、合血及交叉配血、药物过敏试验、手术前和手术当日的准备等。
(三)患者入手术间前,病房护士应为患者脱去自身衣服,换上病员服,不得将患者衣物、石膏、牵引器等污染物带入手术间。
四、手术部位标示,见《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五、手术患者交接
(一)术前交接
1.手术室人员接病人时,病区责任护士根据手术通知单核对,确认患者身份、用药、物品、病历等,核对无误后,与手术室人员一起护送患者入手术室,
2.手术室巡回护士与病区责任护士一起核对无误后,分别在手术交接单上签字。巡回护士将患者送入指定手术间。
(二)术后交接
1.手术室提前 通知病区责任护士做好接手术准备。
2.由手术室人员(麻醉医师和/或手术医师)护送患者至病区,与病区责任护士共同核对患者的所有信息并签字。
六、手术中医疗、护理工作要求
(一)当日参加手术团队成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器械与巡回护士、其它相关人员)应提前进入手术室,麻醉前由手术者讲述重要步骤、可能发生意外的对策,严格按照术前讨论制定的手术方案执行。
(二)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三)术中若遇到疑难或意外情况时,术者无法解决,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进行术中会诊,并向医务科报告。手术中若需变更原手术方案或临时决定使用高值耗材等情况时,须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实施。
(四)手术期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加强麻醉期间的观察与处理,不得随意离开手术间,不得一人监管多台手术,对出现的异常生命参数及时分析处理,并通知手术者,保证手术顺利进行。如手术麻醉效果不好,不能达到手术要求时,麻醉医师应向其上级医师报告,由上级麻醉医师及时处理。手术更改麻醉方式必须与手术医师协商。
(五)由手术医师自行实施的局麻手术,术者应掌握所用麻药的药理特性、使用剂量、浓度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注意患者反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巡回护士和器械护士应在手术开始前、手术结束缝合前、手术结束缝合后共同清点核对手术所用的无菌包及各种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确认数量无误后如实记录。对术中追加的器械、敷料应即时记录。如部分手术无需安排器械护士,应由巡回护士配合术者清点手术器械和敷料,保证数量准确无误。
(七)巡回护士术前应准备好所有物品,应充分考虑手术需要及意外情况,术中不得离开手术室。特殊情况需要离开者,需有同级别护士接替巡回。
(八)术中如需输血时,由巡回护士负责督促各环节在最短时间内将血送到手术间,输血科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合血。术中如需自体血回输时,严格执行《临床输血管理办法》。
(九)术后需核查术中植入的假体材料、器材标示上的信息及效期等,条形码应贴在手术清点记录单的背面。
(十) 所有手术切除的组织脏器标本均须适时进行病理检查。原则上,手术切除标本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向患者授权人展示、讲解,由手术室安排专人送至病理科,做好交接登记,防止标本污损、差错或遗失。
(十一) 凡参加手术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地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注意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术中不谈论与手术无关的事情。
七、术后医疗、护理工作
(一)手术结束后,由麻醉医师决定是否送患者到麻醉恢复室。患者出麻醉恢复室或出手术室后的流向由手术医师决定。
(二)手术医师应在术后及时下达术后医嘱,并向科内值班医护人员交班,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中输液、出血、输血、用药情况、术后应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
(三)主管医护人员应根据诊断、施行的手术制定缜密的术后诊疗计划,包括监测方法、止痛、抗菌药物应用等。
(四)术后应加强护理,护士应详细了解患者病情,根据手术情况按常规监测生命体征、伤口和各种引流情况,并详细记录;协助患者翻身、鼓励患者排痰;指导和协助患者做好相关护理(如肢体活动预防下肢静脉血栓形成等),进行术后康复教育。
(五)手术医师应严格按照《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手术记录、术后首次病程记录等医疗文书。
(六)手术当晚值班医师要主动巡视手术患者,对于危重或出现并发症的患者必要时要及时联系手术医师、请示上级医师或请有关科室会诊协助处理。
(七)注意手术并发症的预防,如出血、发热、低体温、感染、切口裂开、下肢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等。加强术后感染预防和处理,术后根据病情、病原微生物、药敏试验选择有效的抗生素。
(八)术后麻醉医师应在术后48小时内至少随访患者一次,并书写访视记录。
(九)术后主管医师应向家属交待病情及注意事项(包括术后禁食、禁水时间等),并做好术后病程记录。
八、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严格按照《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一、围手术期定义
围手术期:即从病人决定需要手术开始至术后基本恢复生理功能的一段时期。
术前期可能数分钟至数周不等,术后期的长短可因不同疾病及术式而有所不同。
围手术期处理的目的:是为病人手术作好充分准备和促进术后康复,制定围手术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更好地落实术前准备内容及术后康复措施,是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术前管理:
(一)术前检查及术前准备
1、完成要求的术前检查,做好术前评估,多学科会诊,调整病人身心到最佳状态。
2、各经治医生必须非常熟悉手术病人的病情,包括病人及家属对疾病的认识、心态、经济状态等等。
(二)术前讨论、安排手术
经治医生必须请科主任或上级医生查房,共同讨论决定病人是否手术及手术时机,住院总要严格按照手术分级管理原则根据各级医生手术权限安排手术。
(三)手术审批
所有择期手术及部分病情严重的急诊手术均应经科主任审批,四类手术需填手术审批表,疑难重症大手术、高风险手术、多科联合手术,由主任医生或科主任审批并报医务科备案,致残手术、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由科主任报医务科,由主管院长审批后进行。
(四)术前谈话
主管医生或主刀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与病人或家属术前谈话,谈话内容要真实、客观、通俗、易懂,并与病人及家属共同完成手术同意书签字,高值耗材的使用与选择,以及其他可选择的诊疗方法等签字。
要求:手术知情同意书、高值耗材使用、可选择诊疗方法,术前一天完成签字!
(五)手术通知
手术通知单应统一填写手术名称,手术分级,主刀,助手,麻醉要求以及特殊要求准备等。以及需要提醒手术室注意的其他项目(如多重耐药,传染病等)。如手术室要求接台,科室需配合手术室,自行将接台顺序排好另外,手术室需要审核通知单是否合规。
择期手术,手术通知单需12:00前送至手术室,急诊需术前30分钟电话通知手术室,随后送手术通知单,并标明“急”字。
(六)麻醉访视
麻醉医生须于手术前日亲临病房查看二、三、四类手术病人,了解病情:患者身体状况、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再决定麻醉方式,同时了解术前准备情况,如准备不充分有权暂停手术并在病历中写出麻醉评估意见。
手术当日病人换好手术服,固定好识别腕带,作好手术部位标识等术前准备后,由手术室带病历、术前用药及其他用物,将病人接往手术室,手术室护士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历、手术安排表、术前用药后方可推入手术间。
(七)手术室及麻醉准备
患者入手术间前,手术室护士应在准备好第一台手术的所有用物,设备检查处于功能状态;麻醉医生准备好麻醉用药,麻醉机,监护仪调试好。
要求:用物提前准备
三、术中管理:
(一)开台时间、平安核查、术前用药
手术医师须9∶00前进入手术室,第一台手术开台时间9:00。
手术安全核查,抗菌药物使用。
(二)术中监管
手术间内所有医护人员应注意语言交流庄重性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时辰注意恭敬病人。
术中遇到困难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应暂停手术,拟请上级医生或医务科进行术中会诊。术中如需调整手术方式或扩大手术范围需由主刀医师与病人家属谈话,征得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施行。
术中麻醉医生不能离开病人头侧,所有术中用药及抢救设备须术前准备好,除一、二类手术同时照看两台时可偶尔离开外,任何时候均应守护在床头,严密监视生命体征变化。
所有手术均应尽量派器械护士上台,巡回护士如只关照一台手术,手术进程中离开手术间不得超过两次。
手术过程中非手术人员(修理工、担架工)不得入手术间,如特殊情况,进手术室需戴口罩、帽子,穿手术衣或参观衣,否则不允许入内。
手术中需求更改原定手术方案,决定术前未肯定的脏器切除、使用贵重耗材等情况需求实时请示上级医师,必要时向医务科或分担院长;并再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施行。
(三)植入物和病理标本
术中植入的植入物材料、假体材料、器材标识的信息及效期、条形码等应统一贴在指定位置。
术中切除的病理标本需向患者或家属展示并在病案中记录,交给家属的病理标本需登记。送病理科检查的标本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要求制定:
(1)植入物信息粘贴部位、标准
(2)病理标本家属接收登记
四、术后管理:
(一)术后去向
全麻病人麻醉未苏醒,或基本苏醒肌力未恢复或生命体征不稳定者送入麻醉恢复室恢复由麻醉医生和麻醉恢复室护士管理,部分让渡ICU监护,完全复苏后方可送回病房且须有麻醉医生或麻醉恢复室护士伴随,并做好交接登记。
巡回护士术毕提前15分钟通知相关科室做好接受病人准备,由手术室护士或麻醉医生将病人送返病房,麻醉医师向经治医生交接术中用药,输血,输液量及生命体征变化等情况,并做好交接登记。
(二)术后医嘱、手术记录
术后医嘱应由主刀医生开具或按主刀医生意见由经治医生开具。
手术记录应由主刀医生或第一助手按《病历书写规范》格式、时限书写,必须及时、真实、客观、详细描述手术过程、病灶情况、术中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包括术中会诊及与家属谈话内容),由第一助手书写的手术记录需主刀签字。
(三)查房及访视
值班医生要主动巡视手术病人,预防手术并发症,主动为患者镇痛;三、四类手术,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病人,主刀医师及主任要亲自查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