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坡道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斜坡道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斜坡道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斜坡道施工过程中的各个作业地点、作业环节,包括从斜坡道未形成永久路面和永久设施安装的地点开始到各中段作业掌子面的所有路段、所有涉及到的设施。在上述空间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通行、车辆运行等均应遵守本制度。
二、设备与设施管理
1. 风筒悬挂:斜坡道掘进用临时风筒一般应悬挂在巷道内侧,风筒必须采用阻燃材料,损坏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2. 管路与电缆:供风、供水、排水管应与风筒悬挂在同一侧。斜坡道施工用临时高压电缆必须使用矿井专用钢带铠装电缆,采用正规电缆挂钩进行悬挂,电缆必须悬挂绑扎牢固,防止坠落导致事故。
3. 变压器安装:斜坡道施工用临时变压器必须开凿专用硐室安装,硐室应该进行支护。安装完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三、安全管理
1. 照明要求:斜坡道及各中段掌子面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临时路面采用≤220V照明电压照明。路面临时照明灯泡间距不大于5米,照明线路沿没有风水管路的一侧铺设。
2. 通风要求:斜坡道掘进用局部通风机必须按照在用设备的100%进行备用,通风机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
3. 尾气净化:斜坡道装载设备必须安装合格的尾气净化装置。
4. 排水设备:斜坡道排水泵根据扬程和流量由相关部门确定并购买,各种泵要求200%备用。
5. 路面要求:施工段斜坡道临时路面要求采用大理岩碎石路面,在向前施工不超过30米时,车间必须平整路面并铺设大理岩碎石。掌子面附近路面要保持基本平整,保证装载和运输车辆能够安全正常通行。
四、人员与车辆管理
1. 人员通行:在施工段斜坡道人员集中作业期间,禁止任何车辆通行。在斜坡道汽车运渣或有其他车辆通行时间内,应尽量减少施工段斜坡道人员作业。人员遇见车辆时必须打开手电筒示意司机,附近有躲避硐室的,人员要迅速进入躲避硐室内。
2. 车辆通行:斜坡道运行车辆车距保持40\~50米(平巷车距20\~30米)。驾驶员在斜坡道停车和起步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程。各种车辆转弯时必须鸣喇叭,行驶速度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在临时路面直道运行时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
3. 装载规定:斜坡道使用装载机临时装载转运物件、设备时,要严格核定物件或设备的.重量,不得超过装载机额定装载重量。运渣车的装渣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
五、警示与标识
施工段斜坡道应该设置“前方岔口减速慢行”、“前方弯道减速慢行”、“鸣笛”、“前方车场注意停车让行”、5公里和10公里限速标志等各种警示标牌和标志。
六、其他规定
1. 检查与维护:有关斜坡道施工用无轨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应执行相关规定。
2. 禁止行为:未经过允许,除施工作业以外的其他闲杂车辆禁止进入斜坡道。
3. 乘人车场:斜井人车的乘人车场及各乘人车点,必须有方便人员上下的平台。
4. 特殊工种:无轨设备司机需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斜坡道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为了加强和规范斜坡道施工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对施工过程中事故隐患的辨识和处置能力,从施工工艺、设备运行和安全技术手段上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斜坡道施工过程中的各个作业地点、作业环节,空间上包括从斜坡道未形成永久路面和永久设施安装的地点开始到各中段作业掌子面的所有路段、所有涉及到的设施,在上述空间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通行、车辆运行等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斜坡道掘进用临时风筒一般应悬挂在巷道内侧,具体可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风筒必须采用阻燃材料,损坏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第三条.供风、供水、排水管应与风筒悬挂在同一侧,具体可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水泵、水箱应放置在与风筒及其他管路同一侧位置,水箱、水泵放置后宽度不应超出风筒,否则应开凿专门硐室放置水箱和水泵。
第四条.斜坡道施工用临时高压电缆必须使用矿井专用钢带铠装电缆,采用正规电缆挂钩进行悬挂,挂钩间距不大于3.0米,电缆悬挂高度要超过运渣汽车(或永久路面形成后运矿汽车的高度,两者取高度较大值,这样在永久安装时不需要再重新施工高压电缆钩)高度150mm,电缆上不得悬挂任何物件。电缆必须悬挂绑扎牢固,防止使用过程中坠落导致事故。高压电缆与风水管和风筒一般情况下应悬挂在同一侧,高压电缆应铺设在最上方,与其他管路间距大于300mm。
第五条.斜坡道施工用临时变压器必须开凿专用硐室安装,硐室应该进行支护。进出变电硐室的高压电缆和变电硐室设施的安装由技术部门提供专门设计,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安装,安装完毕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第六条.斜坡道及各中段掌子面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临时路面采用≤220v照明电压照明。路面临时照明灯泡间距不大于5米,照明线路沿没有风水管路的一帮铺设。灯泡损坏时要及时更换。
第七条.斜坡道掘进用局部通风机必须按照在用设备的100%进行备用,通风机由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八条.斜坡道装载设备必须安装合格的尾气净化装置,相关部门按照在用尾气净化装置100%进行采购备用。
第九条.斜坡道排水泵根据扬程和流量由相关部门确定并购买,各种泵要求200%备用。
第十条.施工段斜坡道临时路面要求采用大理岩碎石路面,在向前施工不超过30米时,车间必须平整路面并铺设大理岩碎石。掘进单位要设置专人对路面进行维护和保养。掌子面附近路面要保持基本平整,保证装载和运输车辆能够安全正常通行。
第十一条.在施工段斜坡道人员集中作业期间,禁止任何车辆通行,在作业人员安全撤离后,各种车辆才能够开始正常通行。
第十二条.在斜坡道汽车运渣或有其他车辆通行时间内,应该尽量控制和减少施工段斜坡道人员作业,如确因工作需要作业时,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下属规定:
人员遇见车辆时必须打开手电筒,向来车方向晃动手电照射(但不得照射驾驶员),示意司机斜坡道内有人员作业。附近无躲避硐室的人员要迅速躲到巷道内侧(有风筒的一侧)宽敞的地方,附近有躲避硐室的,人员要迅速进入躲避硐室内。
车辆遇见作业人员时,必须鸣喇叭示意作业人员附近有车辆通行,并将速度降至不大于5公里/小时,在确认作业人员已经意识到有车辆通行并且已躲避好,现场有足够的安全间隙允许车辆安全通过时,方可行驶通过作业人员停留位置,否则应该停车让作业人员先躲避。斜坡道车辆行驶中遇有人员,必须使用近光灯。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斜坡道停车和起步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换挡迅速,操纵加速踏板、驻车制动器和离合器踏板的动作要准确协调,防止车辆后溜和操作失控。不能够在重车上坡条件下完成上述操作的驾驶员不得在斜坡道驾驶车辆。
第十四条.各种车辆转弯时必须鸣喇叭,行驶速度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在临时路面直道运行时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
第十五条.运渣车的装渣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装渣车额定载重量应该在驾驶室一侧标明。掘进单位和运渣单位根据额定载重量和岩石变化情况确定每车装载铲斗数,严格控制车辆超载。运渣单位不定期到地磅站核定实际载重量,发现超载及时通知掘进单位调整装渣铲斗数。
第十六条.斜坡道使用装载机临时装载转运物件、设备时,要严格核定物件或设备的重量,不得超过装载机额定装载重量。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指挥和协调,其余无关人员撤离现场。
第十七条.装渣作业时,装渣作业车辆(包括汽车掉头、倒车等作业)能够到达的巷道范围内禁止任何人员停留,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地点。如因工作需要确需人员停留在装渣作业地点附近待命的,人员必须停留在专用躲避硐室内,只有停止装渣作业后,人员才能够走出躲避硐室开始工作。装渣作业开始后,人员必须再回到躲避硐室内。
第十八条.装渣作业时,作业地点及附近区域必须保证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九条.人员、设备等进入掌子面作业前,必须先将浮石检撬干净。装渣作业过程中逐渐露出的巷道顶板、两侧帮和正面,应该在装渣作业进行到一定程度时,由装载机司机报告值班队长,值班队长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适时清理和检撬浮石。
第二十条.汽车起步时,司机必须观察巷道前方、侧面及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才能够挂档起步。
第二十一条.汽车掉头或倒车时,司机必须下车观察巷道前方、侧面及后方情况,如附近有人员通行、停留或者有障碍物,必须首先将现场人员撤离,障碍物清除,在确认安全后,才能够上车启动车辆开始掉头或倒车。
第二十二条.装载机需要在岔口掉头时,必须首先确认与巷道两帮以及与其他车辆和巷道设施的安全距离,确认安全后,才能够上车启动装载机开始掉头或倒车。
第二十三条.未经过允许,除施工作业以外的其他闲杂车辆禁止进入斜坡道。
第二十四条.施工段斜坡道拉渣车司机必须注意其他拉渣车辆运行情况,选择合适位置错车或停车等候,原则上空车让重车。斜坡道运行车辆车距保持40m-50m、平巷车距保持20m-30m,运渣单位严格执行。
第二十五条.放炮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撤至不受炮烟、空气冲击波和个别飞石影响的`安全位置,放炮时和炮响后均应设置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放炮通风良好后人员才能够进入工作面,通风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最少不得少于15分钟。
第二十六条.斜坡道所有作业人员进入斜坡道后,应该戴好防尘口罩。
第二十七条.斜坡道的支护形式和参数由施工单位书面通知技术部门。考虑到斜坡道断面大,岩石整体稳固性差,必须采用短掘短支施工工艺,一般情况下禁止裸巷向前掘进。个别地段在岩石为整体性较好的大理岩时或垂直走向的钙质片岩地段时,裸巷长度亦不应超过3炮的掘进长度。
第二十八条.掌子面多人同时凿岩作业时,钻机距离不得小于1000mm,开孔或拔钻杆时,相邻钻机必须停止凿岩。钻凿作业过程中任何人员不得站在钻机前面。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不得招用听力、视力下降明显的人员,以及有癫痫病、精神分裂症、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糖尿病和晕眩症状等不能够从事井下作业的人员,发现异常时不得安排怀疑有上述疾病的人员进入斜坡道作业,并且立即安排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第三十条.施工段斜坡道应该设置“前方岔口减速慢行”、“前方弯道减速慢行”、“鸣笛”、“前方车场注意停车让行”、5公里和10公里限速标志、等各种警示标牌和标志,各种警示标志由安全部门负责设计和安排有关单位制作,施工单位负责安装、清洗、维护。
第三十一条.有关斜坡道施工用无轨设备的检查、保养和维修执行《斜坡道无轨设备检查、保养和维修管理规定》。
第三十二条.相关单位未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有效的制度学习和教育以及未实施有效监督或对制度条款不执行导致事故的,要对单位领导参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并对事故承担相关责任。相关人员未执行本制度规定的,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并参照《铁山矿安全生产违规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处罚,导致事故的,要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和其他有关国家、行业的标准和规范以及铁山矿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等。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权归安全环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