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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建设精选8篇

时间: 2024-04-01 20:01:41

20XX年工作思路:始终围绕以教学为中心,为教育教学创造良好条件,为师生生活提供优质服务,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推进以“团结、奉献、文明、实干”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建设。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本文是美丽的编辑给大家分享的管理制度建设精选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管理制度建设精选8篇

管理制度建设精选8篇 篇一

关键词:上市公司 内控制度 意义

经济的发展,企业的改组,上市,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公司意识到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许多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惜花大量财力建立内控制度。但由于缺少一定的方法和措施,致使内部控制制度“印在纸上、挂在墙上”,以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使内部控制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对此,国家相关部门先后了关于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政策。特别是2010年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后,根据证监会相关要求,部分上市公司已率先作为试点进行了内部控制建设和完善工作。

由于这是第一次进行内控建设,对于如何执行内控控制规范体系、如何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成为各上市公司在内控建设中的难题。经过部分上市公司的一段时间的实践,在2012年财政部针对此疑问又了《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的通知》,对实施过程中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与其他公司治理体系的关系、各规范文件的强制性与指导性关系、实施范围、成本与效益性原则及其他技术性问题进行了解释。

但总体上来看,各个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过程中仍存在各种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对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流程的建立,与其他管理体系的协调发展都在影响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定的制定。并因此影响到我国资本市场信息的质量,投资者的权益。因此,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研究刻不容缓。

1、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建设的意义

1.1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理论意义

通过解读宏观政策,建立内控制度规范可以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内部控制是上市公司经营发展的基本规矩,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都是从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开始的。上市公司的一切活动,都基于内部控制。研究内部控制如何将上市公司各种要素和资源整合在一起,并将其有机组合和协调,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从而有力地推动我国上市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规范性提供了参考。

1.2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实际意义

1.2.1 建立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流程,减少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

在传统内部控制体系之上,深入挖掘其内部控制的不完善,突破管理难题,研究提出规范体系的模式,使得内部控制成为上市公司真正的一道防火墙。 通过实施,使之具有过滤功能和免疫能力,从而有效地抵御各种风险,使我国上市公司巍然立于不败之地。

1.2.2 发现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常见问题,促进企业现代化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研究,发现一些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不可避免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并针对此进一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为上市公司提供可参考性意见。一个健全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实际上是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体现。根据我国国情和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建立适合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这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需要,也是企业国际化的需要。

1.2.3 规范上市公司经济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

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控制不良行为,保障了信息披露的正确性,投资人的利益,进而保护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

2、上市公司内容控制制度规范建设主要研究的问题

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公司各种管理内容和公司的具体运作问题较多。在研究中如何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设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综合内部各个管理体系,使之协调运作。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案例,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研究建立符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于中国的大多数上市公司而言,内部控制更像是一个价格不菲的花瓶。上市公司纷纷付出成本进行内控体系、流程和规则搭建,主要是为了应付各种严查和突发事件,对外让股东们心里感到踏实。但真正能把内控做到形具而又根据自身情况不拘于形的上市公司不多。

(2)解读五部委颁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文件,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规范化。自从五部委颁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后,各个上市公司对其内容并未深入研读。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研究正是从该文件基本指引点出发,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案例,充分理解文件,提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合理框架。

(3)调研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模式,提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框架,建立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流程,建立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常见问题,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建设的参考意见。

(4)探索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内部其他管理制度之协调发展的机制。内部控制贯穿于整个企业管理,与其他管理体系相辅相成、密不可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怎样将内部控制的要求融入企业管理体系中,形成内部控制的长效机制,使内部控制真正为经营管理服务,是本课题研究的重要创新之点。

管理制度建设精选8篇 篇二

一、根据“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建设系统中近期立法规划的修订工作,增强建设系统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不断推进,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相继建成,城市面貌实现了两个“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与此同时,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被提到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市委、市府明确提出“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快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保持建设系统立法工作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管理协调发展,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求,市建委将建设系统中近期立法规划修订工作列为**年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立法规划修订工作于年底基本完成

修订后的建设系统中近期立法规划,进一步突出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的重点,充分体现了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和发展决策的紧密结合,更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前瞻性和务实性。整个立法规划由城市规划、建筑业管理、建材业管理、房地产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环境管理、住宅建设管理、海洋综合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9个部分组成,同时本着“立足当前,远近结合,突出重点,急需先立”的原则,整个立法规划准备分远近两期实施。

在建设系统中近期立法规划的修订工作中,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市建委领导亲自挂帅,成立立法规划修订协调领导小组,部署立法规划修订的各项工作。各局根据委立法规划修订工作的计划,成立了由局长或副局长任组长的立法规划修订小组,为修订工作的圆满完成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步骤有序,层层推进。整个修订工作分为组织落实、调研修改和完善论证三个阶段,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了解进度,协调关系,层层推进立法规划修订工作落到实处。三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由于立法规划修订工作涉及到今后几年建设系统立法工作的质量,因此,整个修订工作实行内外结合。一方面,对各局上报的立法规划草案,市建委立足于全局,与各局反复平衡,共同商议,对重复或交叉的项目予以删除或合并;另一方面,采取“请进来”的方式,请有关专家学者对立法规划草案进行研讨论证,通过内外结合,上下沟通,保障了建设系统中近期立法规划的修订质量。

二、贯彻“量质并重,重在求质”的要求,认真作好法规、规章起草的前期工作,为适时出台法规、规章创造条件

与前几年相比,**年建设系统出台的法规、规章虽然有所减少,出台了两部政府规章,《**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暂行规定》和《**市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办法》,但质量有所提高。与此同时,委有关局根据市人大和市府法制办的立法计划安排,围绕燃气改革、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建设工程监理等改革热点问题,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府法制办做好有关法规、规章出台前的调研、修改工作,为**年年初《**市燃气管理条例》、《**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试行办法》和《**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3部法规、规章的顺利出台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去年建设系统的立法起草工作,有以下两个鲜明的特点:

(一)基础工作明显加强,立法储备工作向纵深拓展。近年来,随着本市社会经济法制化程度逐步提高,行政立法环境日趋偏紧,立法质量要求日趋偏高。建设系统顺应政府法制工作发展的要求,在努力推进当年立法项目顺利出台的同时,实施立法重心前移,积极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做好立法项目的储备工作,注重储备项目的深度和广度,为**年建设系统立法驶上快车道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实现本市建材行业的依法管理,确保本市建设工程材料的质量,市建材业管理办公室积极针对行业管理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完成数篇调研报告,使《**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草案)》的调整思路、调整对象和手段逐渐清晰。市房地局在**年中针对本市房地产市场“土地一级市场超常量供应,商品房二级市场上市过分集中,存量房三级市场交易量相对不足”的现状,围绕“市场难点,管理重点,老百姓热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加快改革、搞活市场、促进发展的工作目标,确立了“调控一级市场,消化二级市场,盘活三级市场”的立法项目储备重点,使**年立法项目的储备工作有了明显的增强,并对房屋租赁市场出现的大量问题拟定了《**市房屋租赁条例(草案)》,得到了市府法制办领导的好评。

(二)借用“外脑”,集中广大人民群众、专家学者的智慧。市公用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公开登报、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的工作,开创了本市立法程序民主化的先例,使《**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更为科学、完善、合理。此外,委和各局在起草法规、规章中也坚持广泛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通过内外脑的有机结合,使行政立法更体现科学性、公正性,克服部门利益,从而使立法起草的质量不断提高。

三、以改革为动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的新手段、新机制

**年建设系统各法制机构始终坚持“以改革总揽全局,以改革统一一切”的方针,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适应新形势,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在**年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为重点,通过年度执法检查,对862项勘察设计项目中的23项进行了处罚。市政局路政大队**年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加强执法力度。共拆除违章建筑2000余间、违章堆物2700余处,清除违章占路面积达16余万平方米;共处罚各类违法行为3139起,罚款金额45万元。其中对较大违法行为立案103起,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1532份,改正1341起,改正率为87.5%,为城市管理“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全市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监督方法不断创新,监督实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得到进一步推进。

(一)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执法程序合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年建设系统各局进一步在规范专业执法队伍的行政处罚程序上下功夫,促使行政执法工作有了新面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用语,市环卫局制定了《**市环境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市环境卫生行政执法用语规范》,使本市环卫系统行政执法实现了办案程序统一、文书格式统一、规范用语统一的“三个统一”。市公用局出租汽车管理处,根据出租汽车行业处罚较多,当事人要求听证也较多的现象,结合出租汽车行业行政执法的实际,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本市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开展听证工作,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维护了政府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市环保局在**年中编辑出版了《**市环境保护执法技能培训》、《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手册》、《简明环境标准手册》等,并完成了《**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对环保局的依法行政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把对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

建设系统委和各局法制机构都具有执法监督检查的职能。一年来,各法制机构在探索切实有效的监督检查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着力提高执法监督的实效。市公用局在市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对《**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办法》实施一周年进行执法评估,在执法监督方式上采取召开座谈会,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并召开执法评估会。通过市民与专家相结合,建设系统内外相结合的办法,使《办法》的执行情况有了一个较客观的评价,为该《办法》的进一步贯彻执行和修订完善创造了条件。市环保局结合全国人大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建设万里文明海疆”大型记者团采访,从防治陆源污染物排放、防止船舶污染等8个方面进行海洋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并根据全国人大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对关闭“十五小”、饮用水源水质情况等进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为全市实施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三年计划实现了良好的开端。市住宅局在**年检查了各区、县住宅建设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全市档案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改正。

四、继续推进“**”普法的各项进程,着力提高建设系统法制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一)探索新型教学方法,提高“**”普法效果。在几年的普法工作实践中,各局和委直属单位已积累了不少教学经验,部分单位还逐步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教学方法,为此,建设系统召开了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大力推广案例演讲法、案例培训法、案例图象法等案例教学方法,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二)抓住两类重点对象,实施重点普法教育。一是把法律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建设党委去年第一次中心组学习报告会请有关专家作依法治国辅导。市政局举办了10人次局级干部学法日,举办了232人次处级干部培训班,举办了1302人次科级干部培训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公用局认真抓好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通过电视讲座、录象等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宪法》、《行政法学》,377人通过了考核。市政局694个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全部取得了执法资格;市园林局加强对绿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分别组织了3期有139人参加的基本法培训和3期有220人参加的专业法培训;市地矿局有22人参加了市府法制办组织的基本法培训,经考核全部合格;市住宅局以行政执法人员和处级以上干部为重点,举办了共有150人参加的市府21号令行政处罚模拟培训班和专业法培训班。

(三)结合全市法制宣传,带动系统普法工作。组织全系统26个局、委直属单位参加本市百万市民法律知识竞赛,17位优秀者组成的建设系统代表队参加复赛和决赛,获得二等奖。

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市”的一系列目标任务,对建设系统法制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也为各级法制机构和执法部门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委和各局的法制干部紧紧抓住机遇,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出色地完成了年度各项法制工作任务。但是,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部分立法起草在集思广益和与改革发展的有效结合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立法选项中的需要和可能的关系有待进一步协调;建设系统专业执法与街道综合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执法队伍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执法检查囿于执法程序上的监督检查,而对法规、规章实体实施情况的检查有所忽视;执法工作需要投入的意识尚未普遍形成等。这些都应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年法制工作安排

今年是**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关键一年。在推进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三年目标的过程中,要以法制化、社会化、市场化为目标,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依法管理机制、市民社会参与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其中依法管理机制是基础。做好今年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对于顺利完成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三年目标,实现城市管理“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至关重要。今年建设系统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的精神,根据“依法治国”的方略,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稳步提高的大局,进一步加快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探索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格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制水平,更好地为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服务,保障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新发展迎接新世纪。

一、明确重点,加强调研,保证既定立法起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搞好立法工作是加强建设系统法制建设的基础。**要建成为国际性大都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任务依然相当繁重。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市场化运作机制的建立、完善也有一个逐步到位的过程。随着新型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机制的建立,城市建设和管理中新的行政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正在不断出现,需要通过立法来调整和规范。为此,**年建设系统立法工作必须围绕建立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特点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法规框架体系的目标,按照市府法制工作会议的要求,在前几年立法项目储备的基础上,根据建设系统中近期立法规划,进一步加快法规、规章的起草力度,提高立法起草质量。

(一)要明确重点,加大投入。根据**年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定计划(草案),今年建设系统有8个项目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其中正式项目4个;有22个项目列入市府法制办立法计划,其中正式项目11个。委和各局要以此为重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进度、定经费的“四定”原则,增加立法投入,实行立法经费专款专用,为完成**年的各项立法任务提供物质保障。委政策法规研究处对一些重要立法项目要提前介入,做到上下沟通,内外协调,确保完成。

(二)要建立完善社会参与机制,保证立法质量。市民社会参与机制是**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建设系统的法制工作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立法的民主化、社会化程度,“善于在立法过程中集中全市人民的智慧”,使法规、规章的规定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将可能出现的部门痕迹减少到最低程度,防止通过立法不适当地强化部门权力、谋求部门利益,只有这样,法规、规章才能更具有操作性、客观性、稳定性。要充分认识质量是法规、规章的生命,要提高法规、规章的科学性,使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

(三)要加强调研,搞好立法项目储备工作。起草法规、规章草案的调查研究过程,既是摸清情况的过程,也是统一思想的过程。达成共识,然后才可能进入实质性立法阶段。立法的质量与调查研究的广度和深度直接有关。委和各局对已列入市人大和市府法制办立法计划的调研项目,要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做到对调整的对象、手段相对清晰,法律关系主体相互间的权利义务比较明确,为立法质量的提高奠定基础。

二、以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有效性为核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的体制、机制

建立以“依法管理”为基础的城市管理和环境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要严格执法,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邓小平法制理论在建设系统法制工作中的必然反映。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有效性是今年法制工作的重点。为总结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执法经验,要积极开展建设系统执法工作交流,进一步推动建设系统执法工作。

(一)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党的十五大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执法责任制其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实施的手段、方式方法如何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建设系统承担着大量的城市建设和管理任务,执法队伍多,执法任务重,如何将贯彻执法责任制与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是建设系统法制工作的重要课题之一。今年建设系统房地局、市政局、公用局、环保局和环卫局等5局被市府法制办列为全市执法责任制试点单位,建设系统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及时加强交流、沟通,取得经验后再由点到面,逐步推广。

(二)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做好罚缴分离工作。罚缴分离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保障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树立良好政府形象的基本要求。委和各局法制机构要认真按照市府法制办的要求,充分重视这项工作。一是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着力于解决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这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和代收银行分支机构的沟通、协调,与它们密切合作,共同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财务人员、代收银行营业网点操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代收业务培训。三是要做好罚缴分离制度配套性政策的制定工作,以及各项对策性措施的研究工作,确保罚缴分离工作稳步有序地推进。

(三)要以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听证制度,狠抓行政执法程序合法化。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委和各局法制机构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和本市有关实施听证程序的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听证程序实施细则,配备专职听证人员,并加强培训,提高听证人员素质。同时要加强执法统计和定期、定量化动态分析,为改进和提高委系统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质量提供决策参考。

(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一是要在理顺市、区和街道三级执法体系方面要有新作为。理顺市级专业执法队伍、区级执法队伍和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关系,实行专业执法和综合执法的有机结合,明确各级执法队伍的职能,发挥优势互补、协同管理的效应;二是要针对城建系统执法队伍较多,执法的力量较分散,不能形成合力的状况,在委内联合执法上进行一定的探索。

(五)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按照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原则,开展对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委和各局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领导关心、群众反映较大的一至两项法规、规章进行执法检查,对去年执法检查中要求有关部门整改的项目,要继续跟踪检查。要采取多种有效的监督检查方法,包括程序检查与实体检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优化执法队伍的结构,创造条件实行执法人员竞争上岗

委和各局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执法部门的指导,特别是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以提高文书质量。今年建设系统要结合干部制度改革,在执法队伍建设上采取一些举措。在继续实行执法人员培训上岗的同时,要创造条件实现执法人员竞争上岗,将执法人员的考核与执法业绩挂钩,对于无法胜任执法岗位的人员要进行换岗,甚至下岗。同时,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录用执法人员,对执法队伍进行适当的充实调整。通过分流、交流和引进等多种途径,优化结构、改善素质、提高效率,努力使执法管理队伍与全面加强城市现代化管理的要求相适应。

四、要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年是“**”普法实施的第四年,也是在前三年的基础上巩固、提高的一年。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普法计划的安排,今年普法的重点对象将在以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基础上,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拓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内容是包括《公司法》、《劳动法》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

根据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今年将有数部大法审议出台。其中与行政管理部门关系较为密切的有《行政复议法》和《证据法》等。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修改后的新宪法是我国面向新世纪的根本大法。建设系统各法制机构要联系本单位实际,以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活动为载体,大力进行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结合“**”普法工作,认真学习和宣传宪法修正案和其他新出台的法律,作好宪法修正案和新法律的培训工作,依法治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城市。

管理制度建设精选8篇 篇三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聚焦“四风”问题,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着眼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以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制度体系,促进密切联系群众、弘扬优良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聚焦“四风”。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若干规定精神为切入点,紧扣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抓紧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通过对关键性制度的完善和突破,最大限度地堵塞滋生“四风”的漏洞。

(二)科学管用、简便易行。注重制度建设的实效性和长效性相结合,紧密结合具体问题实际,加强调研论证,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和办法,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能长期管用。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需要什么制度就建立什么制度,什么制度紧要就抓紧建立什么制度,切实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密切联系群众的觉悟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形成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三、计划分类

结合县司法局领导班子查摆出的“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逐一“对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制度建设项目13个。

四、组织保障

根据县委关于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有关要求,把制度建设工作列入局整改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集中建设,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制度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和协调工作。

管理制度建设精选8篇 篇四

1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效

2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2.1政策欠缺,尚未出台省级层面纲领性文件。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2016年科技部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专门针对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2014年,安徽省启动了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省科技厅印发了《安徽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主要针对省科技厅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工作。尽管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联合的《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建立科技报告制度,但仍缺少省级层面的科技报告工作的总体部署,尚未出台安徽省科技报告管理办法。2.2工作脱节,科技报告工作未纳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科技报告工作要完全纳入科研管理程序,实现强制呈交。在实际操作中就是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到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过程管理中去[6],具体实现方式就是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添加科技报告呈交这一环节。未在规定节点提交科技报告的项目就无法进行下一环节的工作。为此,安徽省科技厅印发了《安徽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办法》,提出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并于2016年4月出台了《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提出在项目验收时需提交科技报告的具体要求。但是,在项目任务书签订时并未对提交科技报告的类型、数量、时限以及内容等提出具体的要求。另外,目前正值安徽省推进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现有的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面临调整或重建。而安徽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和审核系统都是独立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还无法嵌入到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中,科技报告工作与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仍是处于脱节状态,从而造成科技报告收缴工作占用时间较大,效率较低。2.3激励不足,科技报告未充分发挥作用。目前,安徽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已上线运行,但科技报告证书发放、科技报告作者阅点奖励以及科技报告原文传递等系统功能尚未完善。这样就造成对已提交的科技报告利用不够,科研工作者撰写科技报告的积极性不高,更难以保证科技报告的质量。同时,科技报告及其所涉及的创新性研究结果未形成产权标识,未与论文、专著、科技成果同等对待,尚未形成一种新型的著作权形式。没有与科技报告作者的个人奖励、技术职务晋升、申请科技奖励等工作建立关联,影响了他们撰写和提交科技报告的积极性。2.4职责不明,科技报告工作未形成体系。尽管目前建立了系统化的组织管理体系,安徽省科技厅委托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成立安徽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承担科技报告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省范围内科技报告的接收、收藏、管理和共享服务,但是缺少省级层面的纲领性文件,科技报告工作仅在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中开展,尚未延伸至省属其他部门,且省科技厅科技报告管理中心也是部分工作人员兼职,还没有设立专人或专门的部门负责科技报告的收集、审核等工作。

3对策与建议

4结语

管理制度建设精选8篇 篇五

关键词:港口;企业文化;建设

众所周知,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中积累,经过筛选提炼形成并倡导的一套优良作风、行为方式及价值观念;是企业经营理念、企业精神、职业道德、经营作风、员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企业形象等文化观念的总和。企业文化一方面代表着企业优良传统的积累与沉淀,需要不断地总结和提炼;另一方面又代表着企业发展的目标与导向,需要与时俱进地提出和补充许多新的企业文化理念,并丰富其内涵。从与时俱进的意义上,企业文化重在建设。

港口企业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一个分支,有其鲜明的行业特性,其中集中体现为港口资源的有限性、港口生产的专业服务性、港口产品的不可转移性。这些港口特性决定了港口企业必须突破一般企业文化建设的模式,着重于通过港口企业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进行理念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进一步构建现代港口优秀的企业文化。

一、港口企业文化建设新的历史背景

港口是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是经济运行的命脉,也是国与国、城与城、人与人在经济、文化、商贸往来最大的交流平台。在新的经济条件下,现代港口企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及港口企业运营管理模式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些都对港口企业文化的建设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促进不同文化的交流与融合

随着现代物流产业链的发展,港口现代物流也发展迅速,尤其是第四方物流的发展使得企业管理过程中更加注重知识、智力、信息和经验的累积,倾向于整合的物流系统以及咨询服务。因此,现代港口企业将花更多精力围绕整个物流链或者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进行协同合作。在战略协作进程中,越来越多的不同性质、不同产业、不同国度的企业结成联盟,促进了不同企业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

(二)港口管理体制改革逐渐深化,企业文化建设目标发生新的变化

随着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化,港口企业从原有政企合一的体制下解脱出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营主体和法人实体。原有的企业发展目标、组织形态、产业定位、经营策略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而代之的是现代港口企业管理体制的建立,企业的整体战略、组织构架、经营业务、经营策略、区域范围以及产业方向都实现新的战略转型,因此,港口企业文化的目标和发展方向也受到重要的影响。

(三)港口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使港口企业文化建设面临挑战

加入WTO后,中国的港口进一步加快了开放步伐。越来越多国内外跨国企业、知名公司或民营经济加入到港口建设与经营,这些企业的加盟,形成了港口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态势。而这些不同的投资主体,有着各自特有的企业背景、管理模式、区域文化、组织氛围以及沟通方式,这对现代港口企业文化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如何在多元文化体系下构建适应现代港口企业的优秀文化成为众多港口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未来发展的目标。

二、港口企业文化建设的现实意义

企业文化是企业管理理论发展的新阶段,并成为先进企业增强活力,打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因此,加强港口企业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作用。

(一)建设优秀的港口企业文化是港口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内在要求

企业文化是现代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灵魂,是企业经营哲学、价值取向、管理理念、道德原则、行为规范等要素的综合体现。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可以使企业形成共同的核心价值理念,把精神的力量化为员工的行动,化为企业的管理制度,化为企业的形象与信誉,进而形成企业独特的资源和核心竞争力,这是企业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特有的合力,并能释放无法估量的能量,极大地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二)港口企业文化建设是加强现代港口企业运营管理的有效途径

企业文化实质上是一种新型的管理方式,是一种以人为本为主体,以企业精神为核心,以群体行为为基础,以企业管理整体优化为目标的管理学说。强化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直接目标就是能够有效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促进管理创新,实现企业管理思想、管理人才、管理组织、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港口企业以优秀的企业文化指导管理实践,一方面,从宏观上把握企业管理的目标和方向。另一方面,从微观上可以通过塑造员工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切实可行的企业制度和道德规范,促进港口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港口企业文化建设是港口改革发展的有力支撑

港口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是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这其中包括组织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一系列创新工程。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在企业产权结构、组织结构和资源配置上进行改革创新,而且还需要企业在精神层面进行文化创新。即在建立符合现代市场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同时,要积极塑造并创新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文化。通过不断加强港口企业文化建设,改造传统企业文化中不合理、过时的价值理念、思维模式和行为方法,建立起与时俱进的企业价值观和运营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企业中的文化力量,为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实现知识资本运营和运作的新境界,确保港口企业各项改革顺利进行。

三、现代港口企业文化建设的主要策略

在现代知识经济背景下,加强港口企业文化建设,要充分考虑到现代港口企业面临的外部机遇与挑战,也要全面认识企业自身的内部优势与劣

势,不断提升企业的战略素养,构建起优秀的现代港口企业文化。

(一)强化理念先行,构建富有时代特征和鲜明个性的港口企业精神文化

企业文化一般包括3个层面的内容: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精神文化是企业文化的核心,也是企业文化的基本要素,它决定了企业文化建设的基本方向,是一个组织能否长期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以价值观为核心,创新为动力,知识为基础,事业为共同追求,职业道德、法规、制度为导向的长期发展战略。现代港口企业文化建设必须围绕港口产业,构建与整个社会正确价值导向相符合的港口企业价值标准,培育富有时代特征和鲜明个性的港口企业精神,形成“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不断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和外部的竞争力,充分发挥核心价值观和优秀精神文化因素对现代港口制度建设和物质生产的反作用,实现港口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提高。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现代港口企业制度文化的保障体系

积极鼓励和动员全体员工参与港口企业文化的制度建设,为港口企业文化建设提供崭新的制度平台。这就需要现代

港口企业一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制定长远规划,注意近期效果,全力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发展。积极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资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建立员工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以及员工休(疗)养制度等等;二要加强港口员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广大员工发扬敬业爱岗的奉献精神,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杜绝行业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港口良好形象;三要定期组织或开展各种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与客户、合作伙伴充分沟通与交流,使员工在轻松的氛围中联络了感

情,增进了相互间的理解和支持;四要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货主、客户以及合作伙伴的互动座谈会,提取各方意见,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完善港口现代企业制度。

(三)实施行为工程,重塑现代港口企业的行为文化

首先,现代港口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条件,为港口企业员工、广大货主和船东以及有关联检单位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着力搞好港容港貌,建设一个花园式的港区环境。提供港口生产生活一流的服务设备和安全可靠的后勤保障设施,港口员工、广大客户以及合作伙伴营造良好的硬件环境。

其次,港口企业要加大对硬件环境与软件环境的投入力度,积极参与社会的公益事业,以生动的事实感染人、打动人,给港口企业赋予浓厚的知识和文化含义,更加提升和丰满港口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品牌内涵,进而使港口企业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最后,港口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开发和培养人才,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一方面,通过运用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广大员工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加强广大员工对现代物流、港口运营管理、生产安全知识、工艺流程以及装卸机械常识的认识深度和广度,有效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鼓励员工树立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培激发广大员工高度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人际关系氛围和文明健康的环境,培养港口企业员工高度的职业道德素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为现代港口企业文化的建设奠定坚实的保证。

参考文献:

1、张明伟。企业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J].中国市场,2007(6).

2、吴志。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文化的塑造[J].中国市场,2007(27).

3、陈再福。抓好时机推进港口企业文化的重塑[J].中国港口,2004(7).

管理制度建设精选8篇 篇六

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坚持公益性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设施、服务能力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需求。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每3-10万居民或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场所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应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的要求。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有效地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功能、服务人口、居民的服务需求,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配备适宜学历与职称层次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执行各项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全面质量管理,预防服务差错,确保服务安全。

第二部分

一、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和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

(一)政府高度重视社区中医药服务工作,将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政府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有中医药管理部门参加,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中医药服务的各项工作。

(三)制定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纳入相应年度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的政策;市、区政府在安排相关经费补助时,统筹考虑社区中医药服务,保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和人员培训等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投入。

(五)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完善参保人员利用社区医疗服务的引导措施。将符合条件的社区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应用中医药诊疗方法的自付比例比使用其它诊疗方法的自付比例低。

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要适应中医药服务的要求

(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注册登记中医科(含民族医科),开设中医诊室,设置中药房,配置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和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

(七)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置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

(八)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中医医院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的联合与协作,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

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医药水平

(九)建立鼓励大中型中医医疗机构有关在职及退休中医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兼职服务的制度。

(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接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或规范化培训。

(十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不低于25%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2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四、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要体现中医药的特点

(十二)预防

1、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2、开展不少于2种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老年骨关节等)中西医结合防治一体化的服务,对社区主要危险因素进行行为干预;

3、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体现中医内容,运用中医理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十三)保健

1、制定适合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中医保健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适合社区亚健康人群的中医保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养生保健、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工作。

(十四)康复

1、将中西医结合康复内容纳入社区康复体系;

2、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伤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十五)健康教育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引导社区居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编制、发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健康教育处方和宣教资料,宣教资料每年不少于3种。

(十六)计划生育咨询以及技术指导

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的咨询及指导。

(十七)医疗

1、在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社区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

2、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充分运用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帖、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导引等中医药方法;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门诊量不低于总门诊量3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中医科室中医治疗率不低于85%;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成药品种不少于80种,中药饮片不少于250种;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成药品种不少于50种或中药饮片不少200种。

五、严格社区中医药服务的监督管理

(十八)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

(十九)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将中医药业务开展情况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管理制度建设精选8篇 篇七

第二条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村镇建设工程的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村镇建设工程,是指我市城市规划区、县(市)城规划区以外的建制镇、集镇(乡)、村庄规划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其中:

建制镇、集镇(乡)规划区内的公共建筑工程、居民自建三层(含三层)以上、及其它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和村庄规划区内的学校、幼儿园、“村民中心”等公共建筑工程以及三层(含三层)以上住宅工程,称为“限额以上工程”;

建制镇、集镇(乡)和村庄规划区内建设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含辖区内生产性建筑工程),村(居)民自建二层(含二层)以下住宅工程,称为“限额以下工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其中: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市场、工程技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造价、建筑节能、招投标管理、建筑市场稽查等相关部门和机构,负责“限额以上工程”的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村镇建设管理部门,负责“限额以下工程”的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

第四条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其中: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建筑市场、工程技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造价、建筑节能、招投标管理、建筑市场稽查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对“限额以上工程”实施监督和具体管理;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和机构,对“限额以下工程”实施监督和管理。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委托具备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对“限额以下工程”中村(居)民自建二层(含二层)以下住宅工程实施具体管理。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其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对受委托管理的“限额以下工程”实施具体管理和监督检查。

村(居)委会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和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做好本村范围内二层以下住宅工程及一些小型工程的报批和施工管理工作。

第六条村镇建设工程应符合村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要求,其“限额以上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限额以下工程”,按照建设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和《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市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第七条村镇建设工程应履行规划选址、施工设计图审查、办理施工许可、委托质量监督、选择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各类村镇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建设方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施工。其中:

(一)村镇“限额以上工程”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

(二)建制镇、集镇(乡)规划区的“限额以下工程”及其辖区内小型生产性建筑工程,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按以下程序办理:

1、工程建设方在征得村(居)委会或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后,持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建设申请,填写《村镇建设工程申报审批表》;

2、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派员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报乡镇政府研究,同意建设的住宅建设项目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共建筑和生产性建筑项目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方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到有关部门办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方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4、建设方在办妥用地手续后将有关证件、工程设计图纸等资料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所报资料审查合格,并对沿街房屋的外观设计进行把关后,再转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建设方按规定交纳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后(政策规定减免的除外),由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方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选定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并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再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办理施工许可,领取《河北省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建设工程开工前,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应派员现场定位放线,方可开工建设。

7、工程竣工后,建设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向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办理备案;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对规划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三)村庄规划区内村民自建二层(含二层)以下住宅工程,严格执行“一书一证”制度。按以下程序办理:

1、建房户向属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并填写《村镇村(居)民建房申报审批表》;

2、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派员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建房并需使用耕地的,报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在原址翻建的,可直接按本条(三)款第4项规定办理。

3、建房户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房用地手续;

4、建房户在办妥用地手续后将有关证件、资料交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对沿街房屋的外观设计进行把关,符合条件的,核发《村镇村(居)民房屋建设许可证》;

5、建房户在取得《村镇村(居)民房屋建设许可证》后,开工前应将所选择的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报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备案,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派员现场定位放线后,方可开工建设;

6、房屋施工过程中,应接受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在办理村镇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时,应将办理程序和办事制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审批时限:乡镇人民政府不超过15个工作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超过20个工作日。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并在15个工作日内补发证件。

第九条在建制镇、集镇(乡)规划区范围内搭建临时建筑,必须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核发临时建设用地、工程规划或村镇房屋建设许可证后方可搭建。需临时占用土地的还应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如国家或集体需要用地时,必须无条件限期拆除。

第十条强化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应放在抓好工程的结构质量和施工安全上,加大对工程的地基验槽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预制构件等涉及结构安全的建材以及施工用电和安全防护等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对跨度、跨径在9米以上或高度在4.5米以上的厂房、公共建筑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按要求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施工。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流动抽查与定点监督检查制度和相应的巡查报告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机构除对村(居)民自建低层住宅进行不定期检查外,对其管理的“限额以下工程”要进行定期检查,监督落实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各项规程、规范和制度。同时,主动接受上级村镇建设管理机构的工作指导。

村(居)民委员会应根据农村建设的需要,组建村(居)民建房自治管理小组,发挥其在村(居)民建房过程中的自治管理作用。

第十一条加强村镇建设工程的抗灾、减灾管理。在村镇建设选址时,必须充分考虑避开地质条件不稳定、抗震不良、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和风口等自然灾害易发生地段以及有严重环境污染、不便于进行基础设施配套的地域。在工程设计审查时,要根据地域特点提高抗震、抗风等防灾的设计标准,并区分不同工程类型和结构形式,组织编制或推荐使用村镇建设工程防灾减灾设防标准和标准图集,引导农民建设安全住房。同时,加强抗震、抗风等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二条引导村镇建设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变传统的建造模式和建筑结构;推广新型村镇居民住宅设计方案和通用设计、标准设计图集,引导农民建设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

第十三条鼓励具有资质等级或从业资格的施工队伍和个人承揽相应的村镇建设工程施工任务,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承担村镇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和施工队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第十四条妥善做好村镇建设工程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和信息报告工作。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村镇建设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确保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并按时限要求逐级上报情况,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和负面影响。

第十五条村镇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和各级职能部门的违纪、不作为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使用的《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河北省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村镇村(居)民建房申报审批表》、《村镇村(居)民房屋建设许可证》,除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统一规定的制式外,其它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印制。

第十七条各级村镇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要按照本规定确定的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本规定的顺利实施。

管理制度建设精选8篇 篇八

关键词:内控制度;高职院校;重要意义;途径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蓬勃发展。自2006年开始,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整体质量提高为根本目的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开始实施,与此同时,各地也纷纷实施"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程"。在这一背景下,国家和社会对高职院校的资金投入不断增大。同时,在办学模式的改革中,高职院校在各类市场经济活动中也逐渐成为日益活跃的主体,高职院校所从事的合资、租赁、创办企业、基本建设等经济活动日益频繁。这使得高职院校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凸显。因此,必须切实内控制度对于高职院校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切实推进高职院校内控制度建设。

一、高职院校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高职院校内控制度,是指学校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有效、合法、完整,在校内职能分工基础上建立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措施和制度。高职院校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为:

一是高职院校办学的客观需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高职院校为社会培养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实现社会效应的同时,也应以实现一定的经营管理目标,从而为学校的持续发展积累基础。近几年来,在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的同r,也出现了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财务风险。办学规模的急速扩大给高职院校带来了沉重的债务负担。多数高职院校为解决资金问题,大举外债,而巨额的负债却在无形中增加了学校的财务风险。财务风险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高职院校持续健康办学。为此,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必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发挥内部控制在避免浪费和损失、增收节支、降低成本、减缓财务风险等方面的突出作用,为高职院校办学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是完善高职院校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高校的改革发展目标。包括高职院校在内的高校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特定阶段的产物,伴随着现代经济关系日益复杂化的趋势,内部控制已经成为加强组织管理的重要手段,在这一过程中,内控制度成为管理制度中的重要内容。高职院校管理制度要求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内控制度则是高职院校自我约束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

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必然要求。我国高职院校绝大部分属于国办,其资产均属国有资产。高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院校存在着管理混乱,职责不清等问题,要切实做好高校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就必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四是预防高职院校职务犯罪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包括高职院校在内的高校职务犯罪率剧增,据统计,北京市海淀区法院2004至2006年间所审理的高校职务犯罪案件就达20件,涉案人数28人,平均案件数以2.875倍的速度增长。而在南京,仅1999年至2002年间,高校职务犯罪案件就达21件。得到人们普遍赞同的是,要预防和治理高校职务犯罪,必须从制度上入手,完善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建立完备科学的内控体系,有利于在校内以职能分工为基础,形成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措施和制度。因此,加强和完善高职院校内控制度,有力防止职务犯罪。

二、高职院校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的思路

(一)以增强内控工作人员素质为起点。人是管理中的关键要素。内部控制的运行过程以及效果的实现与人员能力素质密切相关。人是制度的执行者,内控制度再完善,若没有称职的人员来执行,其效果也难以实现。因此,高职院校应当依据涉及内控职能的各部门、各岗位的性质和能力要求,选择合适的人。尤其是一些专业性强的岗位,如审计、财务等,必须选用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

(二)以明确职责权限为关键。高职院校各职能部门、各工作岗位应当有自己的职责范围,也享有相应的工作权限。这些职责、权限必须在制度上明确规定,使每个教职员工都熟悉和明确,对超越权限的经济业务其他人员和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三)以控制业务流程为抓手。高职院校业务既有非经济业务也有经济业务,高职院校应重点对主要经济业务流程进行控制。例如教育事业收入业务,是由收费人员、出纳和会计三人完成每一笔业务的,其业务流程为:收费人员收费时登录学费管理系统,并将学生缴费信息录入系统,同时机制票据一式二联交学生;学生持票到会计处制单交学费,出纳按会计所制记账凭证收款;学生再持发票联到学生收费管理人员处盖章确认;当天收费人员打印学生交费汇总表与会计财务系统中事业收入账进行核对,会计账务系统中的现金日报表和出纳现金库核对,无误后登记会计账。此业务是由三方共同经手完成的,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会很快发现,从而达到了制约、控制目的。

(四)以严格会计程序为依托。会计部门是学校的综合核算部门,负责学校所有资金管理和经济业务的会计记录。因而,对会计的核算程序规定非常重要。正如此,国家不仅制定和颁布了《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而且最近又制订并下发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会计核算程序和控制规则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需要重视的是,会计的制证与审核职务应当分离,由不同的人来完成;会计审核岗位应有政策熟悉、业务素质高、敢于坚持原则的人担任;加强账务的核对工作,不仅上下级账务要核对准确,而且对会计部门内的明细账与总账,高等学校银行存款账与银行账等都要核对无误;对出纳岗位不得经管总账、会计档案、修改会计账、管理财务专用印章等限制做出规定。

(五)以财产物资控制为切入点。高职院校拥有的国有资产较多,加强资产的管理成为重要任务。对学校非实物资产,如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账、其他应收款等应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定期核对、分析,并采取措施催收,防止因超过时效形成呆坏账。对固定资产应制定管理制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严格规定固定资产建立、转移、损失报废等报批程序,并进行定期清查。对高等学校物资,重点规定采购、保管、领发等环节程序和权限的控制,建立物资永续盘存制度,并加强财务部门对库存物资的稽核工作。

(六)以完善审计监督为保障。内部审计部门是高职院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专职监督机构,可以根据监督需要,有计划的对学校内部经济组织进行审计和评价。学校内审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内部控制体系的评审方面,即首先审查各经济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科学、严密,再抽查一定数量的经济业务看是否符合内控制度的规定,从而对审计单位的内控体系做出评价,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完善。

参考文献:

数据引自刘武俊:在"高校职务犯罪"频频发生的背后。工人日报。2007年4月23日。

数据引自崔丹、罗孝友、原宙:高校职务犯罪的时代特征及其治理对策。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9(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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