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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管理制度【推荐9篇】

时间: 2024-03-04 20:42:35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文是美丽的编辑帮助大家找到的村干部管理制度【推荐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干部管理制度【推荐9篇】

村干部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一

一、村级财务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基层干部自身认识不足,内控制度形同虚设

目前,大多数村级财务管理都处在传统的经验管理阶段,习惯于行政指挥、领导说了算,村干部对财务管理认识不足,随意干扰会计人员财务管理。同时农村干部缺少对财务方面的专门培训,不注重内部控制,缺乏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内部控制的基础十分薄弱,在财务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往往以强调灵活性、便利性为由而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致使内部控制制度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

(二)村级财务信息化严重滞后,系统不完善

村级财务信息系统大多数集中使用在财务支出、收益、核算等方面,各系统之间往往相对独立,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低,一次财务行为需要多次输入,不仅带来了工作上的不便,降低了工作效率,更无法建立有效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

(三)受成本、财务人员等客观环境限制,内控制度难以执行

村级人员配置较少,管理层一般会将重点放在行政人员配置,相对忽视财务部门,在岗位配置时仅考虑岗位的专业相近性,将不相容岗位交由同一部门甚至同一人完成。如,财务人员兼职信息管理人员或物资采购、全部印鉴交由财务一人保管、收费人员兼职信息管理等在农村基层组织屡见不鲜。

(四)部分农村对财务缺乏监督机制

村级财务的内控监督主要由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两部分构成。当前,农村监督机制不完善,在农村内部监督方面,由于村级财务人员专业技能有限,难以承担监督的责任。虽然有些农村组建了村民理财小组,然而由于专业知识缺乏,也无法根据我国相关的会计法律制度来实现监督职责。对于村级财务外部监督方面,大多数乡镇在村级财务病并未设置专业的监督机构,有的乡镇机构虽然设置了监督机构,但仅仅只是一种摆设,并没有发挥其自身职能。

二、提高村级财务内控水平方式探讨

(一)提高农村干部对财务内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很多农村干部管理能力有限,缺乏内部控制意识。有些农村干部认为财务内部控制是财务部门的职能;有些农村干部认为内部控制难以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系统,其构建程序、手续比较繁杂,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灵活发展的步伐;有些农村干部认为财务内部控制机制仅仅只是一些苍白的统计数据和文字规定,只是一种形式。然而,农村干部对财务内部控制的认知直接决定了整村级组织的态度,若村级财务人员感受到了内部控制不受领导重视,那么难以形成一种效率高、质量优的会计系统和控制系统氛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部村级组织人员内部控制意识。因此,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农村干部的管理水平,对于农村干部任职时即开展岗位培训,加强村级制度化建设,并确保制度实施到位,强化内控管理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农村干部重视内部控制,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大意义,并以身作则,广泛宣传,激发全部工作人员积极性,引导全部工作人员自觉按照规章程序办事,内部控制机制切实落实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村级财务内部控制水平。

(二)完善村级财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会计信息能反映出村组织管理的全过程,也能反映出村组织经营工作的流程和具体状况[2]。要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就必须积极依托村级财务的内控机制。内控机制能够确保农村各项资源(特别是经济层面)的有效利用,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信息化作为行政管理的一大趋势,因此按照村级组织内部控制的要求,对不同岗位不同职务在系统内设定权限管理,每个操作人员根据自己的职务岗位在权限内完成操作,实现对业务工作、资金使用、内部运行的精细化管理,深入分析财务信息的产生、收集以及利用流程,制定基于人的内部控制管理,规范人的操作。从而助推财会信息化的有序开展,同时也提高其运行安全性。

(三)适当增加财务信息等人员,并合理设置岗位

可以多岗一人,但一定要使得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出纳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资产、工程等业务的全过程,防止出现职务犯罪行为,确保村级组织财务安全、稳定。

(四)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内控制度管理要求

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内控制度的完善,让内控制度有章可循,这是做好内控管理的重要基础,是目前加大村级财务的内控管理的重中之重。目前的核心就是要完善村级组织的内控制度,从而使财务人员的职能有据可依,并使用这些机制来规范财务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达到村级财务内控管理的制度化,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管理在保证村级组织稳定健康发展中的作用。另外,村级财务内部管理过程中要贯彻落实规章制度,实行收支两方面,采取先收先支的方法,避免用收替支、差额报账、坐支现金等问题。

(五)加强群众监督和业务监督

民主理财小组尽量选举那些专业技能强、责任意识强、秉公办理的人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定期参与财务专业知识培训活动,坚持将农民群众的利益摆在第一位,积极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仔细审核村级财务的支出、收益情况,对于那些不合理的开支有权予以否决,全面监督村级财务。外部审计机构最好根据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对村级财务进行全方位的审计,尽早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坚持定期审计与不定期审计相互结合,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村级干部任前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加大对村级内部控制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执法,及时公布审计结果,使得村级更加注重内部控制。

(六)提高村级财务公开的质量

村干部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二

为认真贯彻党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乌牛镇村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经验,现就推行村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村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党的*要求,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村干部执政水平,实现村级组织职责明确、关系协调、运行顺畅、管理科学、决策民主,使农村各项工作尽快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和提前实现现代化提供保证。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推行村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总体目标是:20*年底,每个镇不少于2个村,每个乡不少于1个村首先实现村务管理规范化;列入全市20*年创建先锋工程先进村党组织的20个村(上塘镇中村、后村、浦口、三元堂等4个村,瓯北镇罗浮、马岙、浦一、东方、码道、堡一、和一、和二、池头等9个村,桥头镇坦头、朱涂、桥一等3个村,桥下镇六岙、京岸等2个村,乌牛镇王宅、茅楼等2个村),12月10日前均应制定《村务管理规则》,实现村务管理规范化。到20*年底,力争6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村务管理规范化;到20*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时,全县所有行政村均应制定《村务管理规则》,实现村务管理规范化建设。

(二)村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农村存在的现实问题,以《乌牛镇茅楼村村务管理规则(试行)》为参考文本,按照“哪些是村务,谁来管理村务,怎样管理村务”的思路,通过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村务管理规则》。《规则》着重在于形成规范的村务协调、决策、管理、监督等四大机制。

1、形成协调机制,明确村务各项关系。一是要明确村务管理的主体是全体村民,村民与村委会之间是授权者与被授权者的契约关系。二是明确村务管理类型,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划分重大村务、重要村务、一般村务,并授予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重大村务的决策权。三是界定村级组织权限,明确村两委、村务监督小组、村配套组织职责,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的职权,促进村务有序管理。

2、形成决策机制,推进村务民主科学决策。一是规范村务决策程序,分议题的提出、讨论、确定、表决、执行、监督等环节。二是明确会议规则和表决程序,实现村级会议表决规范化,避免村务无序决策的现状。三是坚持重大村务决策前要广泛征求群众和当地政府的意见,并应当经过法律政策、技术部门的论证。

3、形成管理机制,促进村务依法按章办理。一是规范村级组织人事管理办法,制定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小组成员管理机制;二是落实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和村级会计业务制,制订财务收支权限、村干部报酬及补贴办法等;三是制定会议管理制度和印鉴、档案、村镇规划等管理办法,以及民情值勤、访谈、干部探视村民等村内矛盾化解机制。

4、形成监督机制,保证村务民主有序运行。一是推行村干部任期书面承诺和村务质询机制,实行村务公开,积极探索村两委年度报告、村两委成员书面述职等程序性制度。二是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干部评议制度,推行村两委干部年终向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报告并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三是实行村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机制,明确村干部诫勉措施、村干部侵权赔偿,以及村干部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具体标准和程序性措施,形成权力相互制约机制,促使村干部真正为民执政、为民办事、为民谋利,促进村民自治,推进农村政治文明建设。

三、需把握的原则和基本步骤

(一)基本原则

1、依法立制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条例、组织法等党内外法规,制定《村务管理规则》,并经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方可施行。

2、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的村务管理规则及相关规定,要简明扼要、切实可行,针对性、程序性强,便于操作。

3、民主有序的原则。制定严格的保障、监督机制,加大追究力度,确保村务管理有序运行。

(二)基本步骤

1、调查研究,制定方案

主要做好几项工作:一是深入各片、村调查,全面摸清村两委班子及其配套组织、党员干部队伍、经济发展、村务管理运行情况等方面的底子;二是召开党政领导班子、驻村干部会议,学习乌牛镇村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经验,并研究制订今后三年推行计划和工作方案;三是在各行政村分别召开村两委会议、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不同类型的座谈会,组织学习《乌牛镇茅楼村村务管理规则》参考文本,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四是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部署各项具体任务。

2、分析梳理,建章立制

要围绕“哪些是村务,谁来管理村务,怎样管理村务”这一思路,根据各村实际,进行分析梳理,要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思路,发动党员、干部、群众拟订《村务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经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把关后,将《规则》(讨论稿)公示,向党员、干部、群众反馈,反复酝酿,集思广益,修订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党的政策和法律的要求,符合农村的实际。

3、组织实施,监督运行

召开村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务管理规则》(草案);向全村公布《村务管理规则》正式文本,并向村民分发《村务管理规则》;组织实施《村务管理规则》,并检验运行情况,积累经验,并不断修订完善。

四、推行村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村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是新形势下我县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大课题。各乡镇党委要将村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机构,落实人员,加强领导,调动各方积极性,并将其作为干部使用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村务管理规范化目标任务的或已制订但不按规则实施的乡镇或村,以及责任者和有关领导人员,在年度考核和各类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村干部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三

一、现代远程教育是新时期对党员干部和农民进行教育的一种先进手段,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要积极参加现代远程教育学习。

二、要根据本地需要,利用远程教育手段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和农民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农业科技等知识。

三、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开展远程教育学习日制度,党员干部参学率要达到90%以上,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观看教材后要积极撰写心得体会。

四、学员要勤于思考,对于不懂的问题要进行相互沟通学习,反馈交流。党支部要经常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共同提高远程教育的质量。

五、注意选择适当的时间学习,做到学习和劳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设备管理制度

现代远程教育是利用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起来的新型教育形式,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是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办学效益、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办好大教育的重大战略措施。为保证远程教育设备正常运行和长期使用,真正发挥作用,现制定沙雅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管理制度如下:

一、高度重视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设备实行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制,定期检查设备完好率。

二、严格执行操作程序,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形成上报机制。

三、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使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注意电器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盗和定期保养工作。

四、对设备的维修和添置,要严格执行呈报制度,要将故障记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落实售后维修公司进行维修。

五、上机人员应爱护计算机,严禁击打,不得频繁开关主机及显示器。不得随意拔插、拆卸机房内的各种电源线,有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六、定期对室外卫星接收天线进行方位调整和清洁,保证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定期检查防雷设备,保证接地良好,保证防雷安全。

七、设备应为所规定的目标服务,只能用于接收、下载、浏览教育资源,播放教育节目,为教育教学服务,不得挪作它用。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变卖或平调,决不允许被个人挤占挪用。

九、建立损失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必须追究责任,责任人照价赔偿,损坏设备必须尽快恢复工作功能。

管理操作员职责

一、熟悉设备的构造、性能及正常的使用方法,定期为农村党员干部提供远程教育教学资源服务。

二、刻苦钻研现代远程教育方面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技术,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达到“四会”,即会管理、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三、积极配合农村党员电教机构、学校授课教师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教师、学生教育、教学活动,实现现代化教学方面的创新。

四、维护和管理好远程教育终端接收设施,随时进行检测,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及时整理、打印、刻录中央、自治区、地区传输的与我县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学校教学相适应的资源,在远程教育站点实施教学、培训。

六、根据中央、自治区、地区远程教育节目播出安排和本地农村实际情况,分类接收远教课件整理打包存放、制定出农村党员干部、教师、学生教育培训目录,并予以公示,使需接受教育培训的各类人员,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接收站点‘自主选看’,提高收看率。

七、联系实际,搞好教学辅导,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所学知识的吸收和应用能力。

八、了解所在地农村党员干部对远程教育的意见、建议以及对课件的需求情况,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工作。

九、发现并总结典型,为上级提供课件制作线索和素材。

村干部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四

村干部是村一级组织负责人的综合性概念,他包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产生的村委会成员及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选产生的村党支部成员。村干部并没有被纳入到国家正常政府官员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干部不改变农民身份,因此,他们不是“官”。但是,村干部队伍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和重要依靠力量,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肩负着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管理村级事务的重任。从经济管理角度出发,村干部是农业科技推广的先锋力量,是促进其它经济政策深入农村的有效中介。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运用职业化教育管理的方式,加快村干部职业化的进程,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村干部队伍是加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当然,实行村干部职业化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完备的地方,这就需要积极引导、逐步完善,而不能求全责备,因噎废食。分析村干部职业化的成因、作用和问题,笔者有以下几点思考。

思考一:实行村干部职业化是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下,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选择。农村税费改革、行政村区划调整和村干部精简后,村域规模变大,村干部人数减少,工作任务相对加重,而由于忽视村干部这个“冷门行业”,认为村干部是农民,不好管,村干部收入低,不能管等思想观念作祟,导致一些群众办事找不到村干部,村里的矛盾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出现激化、恶化的现象。笔者认为,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基层工作效率,改进党群关系,加强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加快职业化进程势在必行。

思考二:实行村干部职业化,要科学准确定位村干部,增强职业意识。传统意义上“官”“民”联体的村干部,不属“国家干部”范畴,面对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的新形势,应重新认识和定位村干部。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看待村干部的工作性质,充分认识村干部在基层一线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村干部在任期间,可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模式,给村干部一个“名份”,真正做到政治上关心进步,生活上悉心体贴,事业上热心支持,待遇上积极落实,不断提升村干部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同时,要加强对村干部的引导、激励和教育,使其树立自信心,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职业感,找准人生坐标,淡漠名利,乐于奉献,把农村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广阔舞台。

思考三:实行村干部职业化,要改革村干部管理机制,规范职业行为。一是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县、乡(镇、街道)一级要加强对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和村经济组织负责人的系统培训,乡镇要以党校、成人教育学校教为阵地,分期分批举办政策理论、实用技术、工作艺术等专题培训,每名村干部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两次。同时,要注重村干部学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科技文化素质。对主动积极提高自己学历的村干部,要在工资边准上有所反映;二是实行目标管理机制。要以岗位订目标,凭实绩取报酬,用“有情领导,无情管理”来规范和制约村干部的工作行为;三是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实行村资乡管,建立“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奖励工资”的结构工资制,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四是强化考勤考核机制。合理确定村干部工作日,建立村干部值班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汇报讲评制、述职评鉴制,做到日签到,周讲评,月考核,季评议,年终综合评定考核等次,考勤考核结果与工资报酬挂钩,作为评先奖优的主要依据;五是完善村干部“进出”机制。要敞开“进口”,推行党员群众举荐制,大力培养后备干部,防止“断流”、“竭源”。要打破区域、资历、人员性质界限,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办法,“不拘一格用人才”。推行村党支部“双票制”,村委会“直选制”,把村干部的遴选权交给群众。要畅通“出口”,对工作不力,业绩平平,不思进取者,实行末位淘汰,按规依法“清退”,对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绩效卓越者,“破格”提拔,委以重任。

村干部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化进程,保障农村干部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的稳定和发展,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管理的村级干部为:**县辖区内行政村党支部的成员,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对村级干部的管理必须在县委和乡镇党委的领导下进行。

第四条村级干部管理中应当尊重和保障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及其依照政策、法律法规应当享有的民利。

第五条村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方法为:培训教育、民主评议、诫免、免职或罢免成员职务等。

第二章教育培训

第六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初次任职,必须进行上岗培训。教育培训做为农村干部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由乡镇党委负责。

第七条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应以下列内容为主: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二)提高村干部对农村事务和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增强其化解农村矛盾,组织生产开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集体积累和农民收入的能力;

(三)如何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如何抓好村党支部自身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如何教育、管理好党员,搞好党员发展工作;

(五)村党支部如何团结村委会、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共青团、妇联、工会、民兵等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六)其他与农村工作有关的问题。

第八条对农村干部的日常教育培训每年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得少于2天。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

第三章民主评议

第九条民主评议是村民和党员行使对农村干部监督权的重要形式,是上级党组织了解农村干部情况的重要方式。民主评议的主要方法为:与村民代表个别谈话、在村民或党员中发放测评表。

民主评议由乡镇党委组织进行,每年应进行1次。

第十条个别谈话的内容为:被测评农村干部的工作能力、作风和在群众中的威信。

第十一条对村党支部书记的测评,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中进行;对村委会主任的测评在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中进行。

第十二条测评的格次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民主测评中优秀票率达到60%以上,且各项工作成绩突出者为优秀;优秀票和合格票率合计达到60%以上者为合格,不合格票率达到40%以上者为不合格。

乡镇党委对测评情况汇总、审查后,应当向村民或党员公示,对评定为优秀的村干部,应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章诫免

第十三条诫免是对不合格农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促使其积极转变的工作方式。对农村干部的诫免由乡镇党委负责。

第十四条农村干部出现下列条件之一的,乡镇党委应对其进行诫免。

(一)不积极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接受县委、乡镇党委领导的;

(二)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行政处罚的;

(三)聚众,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加非法组织的;

(四)聚众闹事,带头上访,干扰党和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

(五)作风专断,村务大事拒不召开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讨论的;

(六)村中财务管理混乱,不按规定公开村务的;

(七)决策失误,给集体或村民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

(八)民主测评不合格票数占总票数40%以上的;

(九)具有其它重大问题的。

第十五条农村干部达到第十四条所列之条件的,乡镇党委应在15日内宣布对其进行诫免的决定,同时,约见谈话,敦促其改正错误。诫免决定应在党员大会或村民中宣布。

第十六条受诫免农村干部,在接到诫免决定后十五日内,将自己对存在问题的认识和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送村党支部并报乡镇党委。

第十七条诫免期限为从受诫免农村干部接到诫免决定之日起3个月。诫免期间,其待遇和职权不变。

受诫免农村干部积极改正错误,认真进行整改的,经乡镇党委审查,可以缩短或提前终结诫免期,但诫免期最短不得少于1个月。

第十八条诫免期结束后,乡镇党委应按照第三章之程序,重新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优秀票加合格票超过60%的为合格。乡镇党委应当在党员大会或村民中宣布诫免期结束。

第五章免职或罢免

第十九条免职是上级党组织对犯有严重错误或犯有错误但拒不改正的村党支部成员,免去其职务的组织措施。

罢免是对不合格村委会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免除其职务的行为。

诫免不是免职或罢免的前置程序。

第二十条农村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乡镇党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暂停其职务、免职或支持村民罢免其职务。

(一)拒不接受乡镇党委诫免的。接受诫免而不按本办法第十六条递交材料的,视为不接受诫免;

(二)在诫免期限内,无悔改表现或无明显改进的;

(三)诫免期结束后,民主测评结果优秀票加合格票率低于60%的;

(四)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的;有违纪行为,被纪检部门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

(五)损公肥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查证属实的;

(六)连续三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成员职责的;

(七)具有其它严重问题的。

第二十一条具备前条所列条件的村党支部成员,乡镇党委可以征求党员或村民代表意见后,对其免职。

具备前条所列条件的村委会成员,如村民提出罢免动议,乡镇党委应当支持村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其进行罢免。

村党支部认为村委会成员具备前条所列条件的,经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乡镇党委同意,可书面向村委会提出召开村民大会,对该村委会成员进行罢免的动议,同时应当做要求罢免该村委员成员的村民的联名工作。

第二十二条被免职或罢免的农村干部有申辩的权利,乡镇党委应当保障其权利的行使。

第六章后备干部

第二十三条各乡镇都要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后备干部数量视村级规模而定。选拔农村后备干部要与农村在职干部的选拔相衔接,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相联系。选拔对象主要有:农村在职的中青年干部,包括“两委”副职干部、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等;农村优秀青年,特别是新步入社会的大中专和高中(职专、职高)毕业生;部队复员退伍军人,新发展的青年党员,致富能手;镇机关的聘用人员;企业下岗职工等。后备干部原则上一职一备,人数应与现领导班子成员人数形成1:1的比例。条件暂不具备的村,必须对村级主要干部实行一职一备。

第二十四条按照中央提出的选拔农村干部的标准和村党支部建设“五个好”的要求,选拔村级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没有违法违纪问题。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不怕吃亏和甘愿奉献的精神;本人有致富能力且有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真本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魄力。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岁左右,一般不超过40岁。

第二十五条农村基层后备干部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推举,乡镇党委考察后确定。

第二十六条各乡镇党委要对农村基层后备干部建档造册、严格管理、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第二十七条农村基层后备干部实行淘汰制,乡镇党委每年要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进行淘汰,并按第二十五条规定及时增补。

第二十八条村党支部、村委会要为后备干部安排一定的工作。换届选举时,要对后备干部优先予以考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行政村中村民小组、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中的干部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村干部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六

为加强对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07]24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管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要求,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为四川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第二条加强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做到选聘、教育、培养、使用、管理、监督并重,各项政策措施有机统一。

第三条全省建立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各市(州)及县(市、区)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省、市(州)、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落实专门机构负责对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管理。

第二章选聘

第四条选聘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各级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选聘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组织考察、择优聘用办法进行。

第六条选聘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照编制计划、宣传报名、组织选聘、签订合同、培训上岗程序实施。

第七条报考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应当具备规定的报考条件。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第八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须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后,本人申请留任的,经选聘方同意并考核合格,可续聘。

第三章培训

第九条省、市(州)、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把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定期组织培训。

第十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

第十一条省委组织部每年抽调一批工作成绩突出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进行重点培训,各市(州)、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对其余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进行普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第十二条乡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县(市、区)人事部门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接受培训情况记入本人人事档案,并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使用

第十四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按照规定程序担任村(社区)文书(党组织副书记、主任助理、群团干部)。

第十五条因工作需要,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受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在征得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同意后,可以按规定程序在村(社区)范围内调整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工作岗位,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可按规定程序进入村(社区)组织班子。

第十七条对连续3年被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可按规定程序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

第十八条聘用期间,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同意,并报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第五章待遇

第十九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研究生每月补助1500元、本科生每月补助1100元、专科生每月补助900元(民族地区每月分别增加200元);任职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每人每年增发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第二十一条聘用期间,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的待遇,以及因公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的医疗期及有关待遇,参照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干部标准执行,有关费用按规定由相应的社会保险基金或县级财政承担。

第二十四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享受“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同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五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符合选调生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选调生选拔范围。

第二十六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的大学生干部,考录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聘用期计算工龄。

第二十七条聘用期间,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享受国家法定的节日休假和其他法定休假。

第六章部门职责

第二十八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干部的生活补助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由县级财政在年初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省财政将选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所需经费纳入省对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标准支出计算范围,并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补助力度。

第二十九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户口可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或任职的乡镇(街道),人事档案由县(市、区)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任职的村(社区)。

第三十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办公、住宿等问题由乡镇(街道)负责解决。

第三十一条聘用期间,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如需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由县(市、区)人事部门组织申报。

第三十二条各级组织部门负责对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并注重在优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中发展党员。

第七章管理

第三十三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必须按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事项履行职责。

第三十四条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市、区)人事部门可以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一)签订合同后,未经县(市、区)人事部门同意,3个月未到岗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日的;

(四)未经县(市、区)人事部门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县(市、区)人事部门同意逾期不归的;

(五)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六)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七)严重失职,,对国家或者所在村(社区)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八)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县(市、区)人事部门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九)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县(市、区)人事部门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十二)被依法处以劳动教养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县(市、区)人事部门未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合同的;

(三)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被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考入教育机构接受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学历教育的;

(五)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依法服兵役的。

第三十六条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市、区)人事部门不得解除合同:

(一)在合同期内,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他单位支援工作的;

(二)在本工作岗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现有医疗条件下经法定机构鉴定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四)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五)女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受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委托,负责对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进行日常管理和目标责任管理;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每年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

第三十八条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要建立工作日志,记录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季度至少要向(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报告一次工作,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第三十九条聘用期间,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纪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县(市、区)人事部门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如违反合同规定,应按合同约定进行经济补偿或支付违约金。

第八章考核

第四十二条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政府(办事处)受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委托,负责对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进行考核。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在每年年底进行,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定量分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四十三条年度请假(含病假)30天及以上,或年度在村(社区)出勤率达不到95%的,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年度在村(社区)出勤率达不到85%,或连续旷工10天和全年累计旷工20天及以上的,当年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四十四条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开展一次评选优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活动;评选的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本县(市、区)参与评选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总数的15%。市(州)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开展评选优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活动。

第四十五条对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聘用期满后的考核,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综合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聘用期工作情况确定考评等次。

第四十六条考核和评优结果记入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人事档案,作为对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进行奖励、培训、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所指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是指参加四川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考试合格,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省项目)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期满两年,申请留在村(社区)工作的,经省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批准,纳入本办法规定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进行管理。

第四十八条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本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

村干部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七

一、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管理制度欠规范

在农村经济管理中,需要一套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涉及财务收支与预算、农村资产管理及开支审批等内容,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但从当前管理现状来看,许多农村干部对财务管理制度的确立不够重视,且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财务管理制度并未严格贯彻,财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另外,许多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只是一味地遵照干部的指示办事,存在财务信息失真的问题。在干部换届时,财务交接工作不到位,影响财务管理秩序,导致许多死账、呆账的出现,影响财务管理的工作实效。

(二)财务公开流于形式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确保管理实效,实施财务公开是非常必要的。但就当前农村财务管理现状而言,财务公开只是一句口号而言,落实起来存在很大的困难。具体表现如下:缺乏民主意识。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理财小组成员多为农村干部与村委会指定,实质上是为村干部服务的,民主理财往往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发挥其作用。财务监督不到位。农村理财小组一般由农民组成,对财务知识了解甚少,且不懂民主理财的实行方法,往往起不到有效的监督。财务透明度不足。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村组织对财务情况不能及时公开,尤其在农村基础建设、支出项目等重大财务支出上缺乏真实性,难以赢得农村居民的信任。

(三)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低下

就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而言,因经费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农村财务人员多由村干部兼任,真正专业出身的财务人员十分有限,高学历的财务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而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均提出较高的要求,这就与农村财务人员队伍建设现状形成明显对比。另外,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财务人员往往不注重对财务理论的学习,个人修养不高,无证上岗现象尤为严重,再加上缺乏专业培训,导致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无法满足财务管理工作的需要,对财务管理质量产生严重的影响。

二、农村财务管理问题的产生原因

(一)村干部法制意识不强

近年来,依法治国方略日益加深,大部分农村干部能够做到依法办事,法制观念也有所增强。但对于个别农村地区,部分村干部法制意识淡薄,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无法做到依法办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常常运用自身的财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甚至将自己的私人花销与村务开支混为一体进行报销,不顾法律制度的约束,不受村民的监督,将财务管理事务凌驾于制度之上,使村民自治逐渐转变为村干部自治,在工作中存在强烈的侥幸心理,导致农村财务管理混乱。

(二)财务监督力度差

农村财务管理问题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财务监督力度不足所导致的。我国许多农村地区在村级民主制度的建设上力度严重不足,导致财务监督缺乏有效性,且使农村居民产生错误观念,认为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是上级政府的责任,与自己毫无关系,缺乏自我维权意识,使得村民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作为农村财务管理的直接主管部门,乡镇经营管理站因日常事务繁杂,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与管理产生一定的忽视,在报账审核工作上缺乏严谨性,即使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也视而不见,更加加剧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

(三)财务管理水平滞后

现如今,我国农村的现代化发展程度日益加深,农村经济得到飞速发展,再加上会计制度的更新,对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就农村财务管理现状而言,缺乏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财务管理人员,而村干部的管理能力也极为有限,这就使得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严重滞后,无法满足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另外,从以往的情况来看,个别违反财务制度的村干部并未得到严厉处罚,处罚力度对其他村干部无法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这也纵容了更多违法乱纪行为的产生。

三、农村财务管理的有效对策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近年来,农村经济不断发展,一些新问题逐渐产生,这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一定的挑战。因此,针对农村发展新局面,应在全面分析农村经济现状的基础上,制定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行为。

实行“一签一批三审”制度。在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应做到业务经手人亲自签字,由村委会主任负责业务审批,再由村助理会计、理财小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逐一审核,以此获得业务的执行权。

改进奖惩机制,适当增加?ξシ?乱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应坚持原则,对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人员给予表彰,对违法乱纪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以对他人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二)强化农村财务监督与管理

对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应做到财务公开透明,接受民主监督与管理。具体而言,成立民主理财组织,并由村民自主参与,全面审核财务收支状况,对于不合理的报销项目予以拒绝,同时,对农村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实时公开,使村民真正了解本村的财务状况。作为村干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带头示范作用,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并自觉接受村民及上级部门的监督,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财务工作的健康运行。

(三)加大财务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力度

首先,对农村财务人员实行统一考试,选拔能力强、水平高的专业财务人员充实财务管理队伍,通过业务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从整体上提升财务工作水平。

其次,针对人员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适当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薪资待遇,吸引更多优秀的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进入农村,为农村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强化财务人员后继管理,改进财务人员任免制度,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紧迫感与责任感,使其能正确处理服务与监督的关系,真正履行好自身的财务管理职责。

结语

村干部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八

一、基本状况

*市未央区位于*市北郊和西郊,东靠灞河,北依渭河,南接城区,西与*、*为邻,未央区总面积261平方公里,人口52万(含流动人口数),其中农业人口21.19万人,下辖10个街道,212个行政村。全区有10189名党员,农村党员5521名,农村党总支10个,党委1个,党支部201个,农村两委会干部共有1384人(女干部148人),其中村级党组织干部709人(党组织书记212人)。

212个行政村,共产生村委会成员669人,其中党员219人;高中以上文化218人;女性73人,平均年龄45.3岁。主任连选连任主任84人;“一肩挑”25人,占总数的11.8%;村主任平均年龄44.7岁。

近年来,在区、街两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未央区广大农村党员干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经济有长足发展的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涌现出一批象三桥街道办事处和平村、大明宫街道办事处井上村、谭家街道办事处红旗村等富裕文明的小康示范村和一批好党员、好干部,为未央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389元。

区委、区政府、区纪委领导对农村廉政建设一直非常重视,积极的探索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今年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农村延伸。在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中过去只管到街道一级,今年根据省、市纪委的安排,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农村延伸,由各街道党工委牵头,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和安排,落实责任,明确分工,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首先做到有人抓。

二是重视对农村干部的培训教育。每次两委会换届后,各街道都坚持举办专门的培训班,对新一届的两委会班子进行法律法规、廉洁奉公、工作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使他们进一步增强组织观念、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提高对村务的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在农村推行“双签制”。改变以往由村委会一人签字报销的做法,由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财务票据进行“双签”,各村都制定了详细的规定,基本是500元以下的开销由村委会主任签字,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村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实行“双签”,5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经两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双签制”在农村财务监管上起到了比较好的监督作用。

四是积极推行“村账街办代管”制度。从去年以来,各街道普遍实行了“村账街办代管”制度,在街道设立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把农村的账务统管起来,而且各街道普遍委派一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财务服务中心工作,村里只设报账员。“村账街办代管”在有效监督干部遵守财务制度方面是一个制度的创新,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截至去年年底,我区已有90%的行政村的账务已纳入农村财务中心的管理。

五是加强了农村管理制度建设,重点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在农村完善了《未央区村民自治章程》、《未央区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未央区村务公开实施办法》、《未央区罢免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暂行办法》等制度,取得了新的成效。在推行村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始终把便于群众监督、便于把监督渗透到对“权、钱、人、事”等权力运行过程中,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区级有关部门,以及各街道每年都把村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四个抓好”,一是抓好村务公开内容的规范化;二是抓好村务公开的硬件措施建设;三是抓好公开形式多样化;四是是抓好村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同时落实包村干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使公开不走形式,取得实效。确保了村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虽然我区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管理上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通过深入基层和农村调查、座谈,查阅近两年区纪委收到的有关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件,也发现了不少存在问题和不容忽视的新情况。

(一)个别村干部廉政建设意识较差。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村委会主任认为他是村民选出来的,他们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断章取义,片面理解,与支部对立,我行我素,办事不公,作风霸道,挥霍公款,腐化堕落,甚至有的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1998年以来未央区纪检机关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就有23件。二是两委会班子成员存在不团结的问题,村干部之间搞派系斗争,争权夺利,无法进行正常的互相监督。三是有些农村干部组织观念不强,世代都居住在一个村子,不愿意得罪人,有不想对村干部进行监督思想的人占有很大比例。

(二)当前农村村委会的选举制度和方式方法还很不完善,贿选情况时有发生。这些村干部本身就动机不纯,目的是想通过贿选等不正当手段,准备当选后好好“捞一把”。他们内心根本就不赞成党风廉政建设,这个问题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所应高度重视和需着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对农村党员干部的还缺乏有操作性的制度和办法。主要表现在:两委会换届中和换届后财务工作不能正常交接,尤其是有些村财务帐和有关经济手续不交接;有的财务人员对账本保存不善,将集体账本丢失;即将卸任的村干部私自将集体土地或财物出租,但无合同或合同漏洞百出,给集体造成经济损失。由于农村干部中的财务人员、特别是非党干部的身份特殊,出了问题,该怎么处理,在党纪条规中无章可循。

(四)个别村村务公开工作从深度和广度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入。虽然农村实行了村务公开制度,大多数村能按要求公开村务,但有的村管理混乱,在村务公开中,水份多,透明度差,有走过场的嫌疑。财务公开只是空洞的列数据,缺乏事前沟通和公开时的相关说明;有的对重大事项或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未经规定程序通过,不能及时公开;有些村存在财务多头审批;有些村村干部直接参与会计工作,收支不及时记账,干部坐收坐支;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疑义或意见,村干部不能正确对待,认为村民是“找事”,他们不是把问题摆在桌面上来解决,而是采取遮掩回避的态度,想用捂的办法蒙混过关,结果是越捂事越多,越捂矛盾越激化。

(五)对有些农村干部违法违纪的行为处理不到位,存在着农村干部出现问题后无人管的现象。区纪委监察局在农村反腐败工作中的权限是只能查处农村干部中的党员干部,农村非党员干部不在监察对象之列,而目前掌握农村经济权的村委会主任大多不是党员干部,它们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后几乎很难查处。公安,检察等部门在处理农村干部违法行为过程中,往往因案值较小而重视不够,工作力量上也顾不过来,实际上就造成了农村非党干部监督查处的空白地带。造成了群众发现有些村干部经济问题举报后,可能被认为数额不大,问题不严重,而得不到处理,使群众多次奔波于执法执纪部门之间。职能部门这种互相“踢皮球”的现象,使群众不知该由谁管。有些村干部虽被查处,但处理偏轻,起不到遏制和震慑作用。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存在问题,我们认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前和今后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加大对农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社会公德、法规、法纪教育。通过巡回宣讲、举办培训班、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有组织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村干部的道德水准、理论素养。使农村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使村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端正思想观念,增强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意识,纠正封建家族、封建迷信、江湖意气等不良风气,从根本上解决担任村干部为什么,手中有权干什么,任期内要为群众做什么的问题。教育要同时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利用先进人物和典型进行示范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和身边发生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起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权力失去监督必将导致腐败,有制度而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也只是废纸一张。首先,要健全农村两委会之间的监督,切实解决两委会主要干部的不团结问题。农村党员要过正常的组织生活,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党员战斗部垒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让群众真正体会到党员干部是集体致富的领头人。认真执行农村两委会议事制度,使两委会互相合作、互相帮助、相互监督,重大事项既互相协商,又相互制约,既坚持党的领导,又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次,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村务民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第三,进一步将“两汇报一公开一目标”制度落到实处。村务公开制度是一个清了集体“家底”,亮了干部“箱底”,明了群众“心底”,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好制度,但是否能真正起到一目了然的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还有待进一步的落实。尤其是对村级财务开支情况的公开,应力求明细,经得住群众的质询,真正使村务公开制度变成村干部思想上墙、品德上墙的好制度,既清除群众疑虑,又能密切干群关系。

(三)加强治本的关键措施是对农村财务工作的管理。反腐败工作治本是关键,必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焦点集中表现在财务管理上:1、除了认真搞好村务公开中的财务公开外,还必须加大对涉及农村财务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提倡持上岗证上岗,对农村财务人员的使用和更换应实行街道和村双重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随意更换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水平低下的问题。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街账街办代管”制度,建立和健全农村财务管理核算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街道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减少农村干部财务收支的随意性,避免胡支乱花、贪污挥霍公款的现象发生。3、加强区街经管站建设,通过建立制度,加强管理措施,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管。

(四)严肃执法执纪,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在经济上作风上确实存在严重问题的村干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纪工委以及各职能部门要坚决查处,必要时协调公安、反贪、纪检等部门联合作战,查处到位、处理到位,达到查处一案,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

(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在调查中发现,有些村存在问题久拖不办,导致农民群众多次上访,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和干群关系。在今后工作中,一是协助选好农村两委会班子成员。选好党组织负责人;在认真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前提下,帮助村民把德才兼备、勤廉兼优、能干事会干事的人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二是对村民搞好宣传教育,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和各项涉及农村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参与和监督村务工作的积极性;三是要改进工作作风,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反映的其他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解决。

(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管理的综合性配套措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前,农村基本上是村委会主任由街道委派(有的通过选举也是提前确定人选),工作关系属于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各项综合性配套管理措施总体上是按照计划经济管理方式运行,是属于直接命令式的管理办法。那个村村长表现不好可以另换他人,但是村委会成员变成直接由选民民主选举后,不经法定程序罢免就不能解除职务,原有的管理方式及各项配套的制约措施都失去了作用,而新的有效的管理办法还没有形成。在这个转型时期,农村经济在不断发展,每年经济开支越来越大,农村干部的监督制约事实上形成了几乎没有监督的真空地带。要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

村干部管理制度【推荐9篇】 篇九

二、站点内设备严禁无关人员随意操作、挪动或挪做他用;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与办公和教学无关的软件。

三、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站点内各种设备,做好设备保养和系统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负责节目内容选择,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按时收看节目内容。

四、管理员应按规定程序安全操作设备,不准随意改变设备的配置。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须经上级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并严格按技术要求进行。

五、定期检查站点设备安全情况,杜绝一切事故隐患。站点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带有腐蚀性的物品,离开时做好整理工作,切断设备电源。

六、设备、设施排列整齐,连线整洁有序,保持清洁卫生。

七、严禁访问非法网站,严防非法信号攻击。遇到非法信号干扰或攻击,要立即清除,防止传播扩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认真填写《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管理手册》。

远程教育节目收看学习制度

一、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当地党员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合理选择节目内容,每月集中学习收看不少于3次。

二、结合农时季节、产业结构、人员状况和节目内容等因素,采取集中收看和个别学习、实时收看和非实时收看、定时开机和随时开机相结合的办法,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方式。

三、做好节目内容的宣传。远程教育管理员要根据远程教育节目预告,结合当地实际,以节目预告单、宣传栏、黑板报、广播、农民信箱、短信等形式,做好节目宣传,让大家了解节目内容、节目播出时间,以便选择节目内容,确定收看时间。

四、党员骨干带头收看。站点所在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和致富典型示范户等带头收看远程教育节目,发挥好骨干作用。对临时性安排的重要节目,党员骨干尤其要发挥带头作用,认真组织好收看。

五、做好收看考勤登记。远程教育管理员要对收看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记录好收看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座谈交流、信息反馈及设备使用情况等。

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与使用制度

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是现代远程教育的专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二、终端接收站点应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管理手册》中详细记录设备的名称、型号、性能、数量、启用时间等。对本站点的设备每半年清查核对一次,如有遗缺、损坏、报废等,及时向上级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保持站点内的整齐、清洁。及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填写《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习管理手册》。

四、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操作。站点内的所有设备以及设备上的按键、开关等,不得随意调整,严防错误操作,设备的各种连线不准随意改动。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坏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有完善的设备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安全供电及设备防火、防盗、防尘、防雷、防潮、防破坏等工作。

六、站点管理员要认真分析和准确判断设备故障原因,及时排除故障。站点设备维修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并写出设备维修报告。修复好的设备要进行严格检查,技术指标符合要求后再连入系统。

七、严防非法信号攻击,一旦遇到非法信号干扰、攻击,立即清除非法画面和非法声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能传播、不能扩散。

远程教育管理员工作守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

二、刻苦学习现代远程教育专业技术,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圆满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远程教育工作任务。

三、勤奋敬业,求真务实,严谨细致,无私奉献,创造性地做好远程教育工作。

四、组织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按时收看节目,提高收看率。工作期间坚守工作岗位,随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保证节目播放质量。

五、做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保证正常运行。自觉爱护设备,不得私自挪用和擅自将设备交给他人看管、操作。

六、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制度。非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系统的内容,未经审查,一律不准组织收看。

七、及时了解站点党员干部对远程教育的意见、建议以及对课件的需求情况,做好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远程教育信息反馈制度

每月向上级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一次信息,有重要情况随时反馈。反馈的主要内容是:

一、组织收看情况。包括组织收看的时间、片目、场次、人数、范围、主要做法、主要收获、收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二、学习需求情况。针对产业结构和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身特点,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群众所需求的致富信息、农业实用技术、时事政策、法律法规、文化娱乐等方面教学课目等。

三、观看反映情况。反映受到当地党员干部群众欢迎的节目;符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的教学内容以及更有利于学习的教学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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