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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最新12篇)

时间: 2024-08-16 18:38:21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程。

  二、本质量控制规程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三、专业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盖执业专用章。

  四、专业咨询员自校

  1、专业咨询员是指承担咨询项目编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咨询员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

  2、自校的主要内容:

  (1)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

  (2)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真确、合理;

  (3)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

  (4)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真确,理由是否充足;

  (5)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

  (6)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3、专业咨询人员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填写《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专业咨询员负直接责任。

  4、专业咨询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核。

  五、项目负责人审核

  1、项目负责人是指受咨询企业的委派和授权,具有与咨询项目相关专业知识及水平,负责咨询合同履行,主持项目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承担对专业咨询员提交的专业成果复核职责,对整个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

  2、复核的主要内容

  (1)各专业的初步成果是否完成了咨询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其深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和满足使用需要;

  (2)咨询过程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咨询方法运用是否恰当,提交的技术文件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3)初步成果采用各种规范、技术经济标准、经济参数、计算分析公式、计价依据是否真确、一致;

  (4)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和数据间、不同专业间的相互关系;

  (5)了解有关当事人对初步结果的分歧意见及其产生的原因,对分歧意见进行分析、判断和选择;

  (6)初步成果格式是否规范,技术文件和相关附件是否完整,表述是否严谨、清晰;

  (7)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自校意见进行复核或提出解决方案。

  3、项目负责人发现初步成果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责成和督促专业咨询员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可直接在工作底稿上进行纠正和补充,并将纠正和补充内容通知相关专业咨询员。

  4、经项目负责人复核确认初步成果无误后,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上签署复核意见,将未决事项和需提请上一级审核人员重点审核的问题在流程单复核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5、项目负责人将咨询报告书草稿、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六、技术负责人审核

  1、技术负责人是指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设置的、领导咨询企业技术工作的专职注册造价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具的咨询成果的质量承担最终审核责任。

  2、审核的主要内容:

  (1)送审文件是否经过项目负责人详细复核;

  (2)审核项目负责人对初步成果进行调整、纠正、补充是否恰当和准确;

  (3)对可行性研究和投资评估咨询项目中的投资风险因素及其潜在风险区域是否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重点审核;

  (4)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对当事人分歧较大的结论意见进行重点审核;

  (5)项目负责人在“流程单”中提请审核的重点问题及处理意见是否恰当;

  (6)对未决事项做出技术决策;

  (7)咨询报告书结论是否客观、公正,表述是否严谨、清晰,是否满足委托合同约定的要求;

  (8)对咨询成果报告可能产生的执业风险是否予以充分考虑,是否有规避措施。

  3、技术负责人如发现报告书草稿及相关文件有不准确、不完整、不可靠或错误之处,应责成和督促项目负责人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技术负责人可直接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将修改和补充内容通知项目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完成审核后,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审核意见栏签署终审意见;也可召集项目咨询人员共同商定终审意见后签署。

  5、技术负责人签署终审意见后,将咨询报告书底稿、技术文件和相关附件提交企业负责人签发。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一、防范、控制评审风险体系的组成

  1、ISO9001:2000质量体系管理控制文件

  2、公司其他相关质量控制文件

  3、防范、控制评审风险管理办法

  二、人员配备

  1、由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及具体项目评审负责人组成一个领导小组,依据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和《昆明市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业务管理办法》、《昆明市财政局对受聘单位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年度考评暂行办法》等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项目评审业务各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全面防范、控制评审风险;

  2、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评审业务中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对项目各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进行复核,防范、控制评审过程中的风险;

  3、专业负责人,主要负责本专业的评审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本专业评审人员的工作,防范、控制评审具体过程中的'风险;

  4、业务人员,要依据造价咨询业务要求,严格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项目评审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负责防范、控制自身评审内容的风险。

  三、相关措施

  为防止评审遗漏、评审错误等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风险,控制人员素质低、法规模糊、项目情况不清、计算错误、依据不足等的风险来源,采取评审人员考核选择制、法律法规培训制、项目评审例会制、重要事项汇报制、评审复查稽核制、工作底稿三级复查制等质量控制措施。

  1、评审人员考核选择制

  通过对内部人员的考核和选择,形成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人员库,评审人员应当具有一定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审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参加;根据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评审负责人、稽复核人员或技术负责人;

  2、法律法规培训制

  对参与评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摸底考查,组织评审人员审前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评审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熟悉和掌握。

  3、项目评审例会制

  开展审前调查结果分析会、初审情况汇总会、审查期间碰头会等例会制度,及时掌握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全部情况,控制评审范围和内容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4、重要事项汇报制

  要求参与评审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对重要事项及处理建议、自身难以处理的事项及时向上一级评审人员汇报并接受指示,以便防范、控制评审过程中的风险。

  5、评审复查稽核制

  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包括对评审计划、评审程序的稽核;对评审依据的复审;对评审项目现场的再踏勘和测评;对评审结果的复核等。

  6、工作底稿三级复查制

  专业负责人对业务人员评审结果进行复查,项目负责人对各个部分评审结果进行复查,技术负责人对评审项目进行最终复查。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第三篇

  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通过对工程总造价构成的分析,加强动态管理,做好整个监理工作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严格执行计价原则,严格控制、审核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预防违约事件发生,减少索赔事件发生。认真进行工程款的支付审核工作,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力争把实际工程造价控制在预算造价目标范围内。

  第一节 工程造价控制依据和原则

  一、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

  1、《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施工图纸、合同协议书、工程变更等。

  2、国家以及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3、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报验表》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与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5、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有关会议纪要、监理指令、施工变更协议或工程变更和其他文件。

  二、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

  1、总原则:总体控制、重点把握、工程量准确计量、工程款合理支付、完工和各项目结算、竣工完整结账。

  2、合同原则:造价控制必须严格依据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进行。

  3、技术原则:优选合理的施工措施和合理的施工方案降低技术成本。

  4、计量支付原则:只对按设计图纸施工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予以计量和支付工程款。并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照计量支付管理程序、合同规定的时限上报计量文件。在工程承包合同计价范围内,对有争议的工程量的计量和工程款的支付,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在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对于工程变更与费用索赔增加的工程量与工程费用,经监理审核后按照合同约定报建设单位核定,再按合同规定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第二节 工程造价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一、事前控制

  做好工程准备阶段投资控制工作是做好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熟悉工程设计图纸,配合专业监理工程师拟提出的工程设计修改建议做好工程预算分析报告,及时报送建设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签定,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造价控制文件编制投资控制计划。

  1、在施工准备阶段熟悉合同文件,了解工程,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预测。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

  2、深入研究、[[用好现有制度及相关法律。熟悉掌握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及监理合同文件,明确施工工期、工程承包范围,特别要求熟悉本工程合同采用的计价方法的有关造价控制方面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工程款计价等方面的原则与条款。

  3、在审核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力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技术先进。

  4、在进行设计交底与施工组织分析时 , 尽可能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以及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因素和部位。并与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提出制定防范性的措施及对策,将工程变更的发生尽量控制在施工之前。

  5、在接到建设单位下发的施工图纸后28天内,找出本工程控制要点,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6、掌握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析措施项目清单计价与其他项目清单计价的内容,做好施工阶段的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其他项目清单报价的控制。

  二、施工阶段事中控制

  施工阶段的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其关键:一用好清单规范中子项工程量计量、计价原则; 严把工程量计量关;二是合理控制工程洽商;三是严格审查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四是做好材料的性能价格比及加工定货。

  1、要求承包单位于施工进度计划批准后十天内,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合同内价款分解切块,编制与进度计划相对应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的资金使用计划,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相应工程款支付计划。

  2、严格执行报量制度,准确核定工程量, 在熟悉了解施工现场施工、工程进度情况下,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完成的建安工程量认真实地核实。对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实际完成工程部位实地进行工程计量,对不一致或有疑义的部分,需与承包单位对应人员洽谈或澄清。严格执行三不报量的规定: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不报量;未完工程不报量;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不报量。

  3、审核过的工程量是支付工程款的依据,通过严格、准确核实工程量促进质量、进度的.控制。将三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有机地联在一体,相互促进。

  4、监理工程师建立工程量计量、工程款支付台帐。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实际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提出造价控制的建议,分别随支付证书与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5、对承包单位申报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审核,按承包单位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结合现场实际发生情况,分项目、分阶段进行审核。

  6、对其他项目清单审核: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甲供材料费、总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费用均为估算、预测数量。结算时,应按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或协议以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现场计量结算。

  7、加强洽商管理。对工程变更、洽商和工程索赔所发生的费用进行严格的控制。严格审核工程索赔事项,是否正当、索赔程序、计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

  8、对于需要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驻地代表与承包单位共同实地进行联测。并在业主规定的时效(14天)内审核完毕,在每月25 日前将与承包单位商核定的费用上报建设单位确认。

  9、工程款支付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单价,对于由于变更而引起的超出控制值的子目,应对其所做子目的单价分析,依据合同的相关条款与清单规范 原则认真审核。所有工程款的支付证书,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签。

  10、审查核实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审查核实有关材料的性能价格比及价差,并提出处理办法,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详细计算、核实相关工程量和增量。

  11、监理工程师需审核承包单位的材料核算与物资申请计划,通过材料核算掌握工程材料的损耗与拨付,控制材料费的使用。

  12、每月审核完工作量与月工程款支付写一份报量与付款分析,便于今后工程量与工程款支付审核与查对。同时使建设单位明了工程进度与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动态信息。

  13、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进度、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通过《工作联系单》主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及时提出控制工程造价的建议,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工程投资动态。

  14、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及时限要求。

  三、工程洽商的控制及建议

  (一)工程洽商项目应从严掌握

  1、工程洽商项目一般出现在下列情况:

  1)使用功能的变更--由于建设单位在某些部分要求使用功能的变更,设计进行修改,涉及到材料、设备做法上的变动。

  2)设计图纸上的错误或遗漏--这是由于设计人员的疏忽大意造成。

  3)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的改变--由施工单位提出。

  凡是工程洽商,至少要经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涉及到设计问题应经过设计单位签字认可。

  2、为控制造价,一般情况要尽可能少的办理工程洽商,特别是由施工单位主动提出的工程洽商,应特别关注合理性、必要性。

  (二)工程洽商工程量的控制和建议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量的确认把握两条:一是施工单位已经按工程洽商的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合格,二是在施工现场按实际情况计量认可。

  (三)工程洽商的单价问题

  工程洽商的单价有两种情况:相关定额中,有对应项目的单价;相关定额中,无对同的单价。当定额中有单价时,按合同约定的定额中的项目取费。当定额中无明确的单价可查时,应采用组价的方式或市场价。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组价的内容及合理性(如材料费、人工费、小型设备摊销费)。对于市场价应对市场进行相应调查,取其合理的价格。

  四、事后控制

  竣工结算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按建设单位的授权,根据合同的约定对施工方申报的竣工结算进行全面审核,以达到最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一)竣工结算审核原则:坚持 公正、合法、协商 的原则。

  1、竣工结算审核方法:以造价师为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以核实工程量、设计变更为重点,全面审核竣工结算中各子项套用单价 ( 定额 ) 是否准确,材料价格和取费是否合理;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审完一个结一个;对于争议较大、又一时难以定论的问题列出明细,然后由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等几方共同协商解决。

  2、竣工结算审核内容:核实工程量。这是审核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核减重复计算的工程量、高估冒算而虚增的工程量,因工程变更该核减而未核减工程量,因承包单位施工不当、技术措施更改而增加的工程量,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返工返修的工程量等。

  3、审核各子项套用的单价(定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清单子项工作范围与内容。有无重复套用,以小套大,以低套高的问题。

  4、审核材料计价。重点是审核材料单价取定是否合理,合价计算是否准确。

  5、审核各项取费的费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等。

  6、审核设计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减、发生索赔增加费用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合同规定的原则、程序与时限。

  (二)竣工结算后做好竣工结算审核分析:

  1、合同价款与实际结算结果的比较、分析。

  2、承包单位工程进度款的累计申报数和项目监理部的累计核定数。

  3、承包单位竣工结算的报价数和项目监理部的核定额及建设单位、审计的审计数的比较、分析。

  4、索赔、工程变更费用增减情况分析。

  5、在造价控制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所取得的成效总结。

  6、将工程竣工结算结果、工程竣工结算分析以及竣工结算详细计算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提供给审计处进行审计。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第四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交通、水利、人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有关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省交通、水利、人防等系统专业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系统专业工程造价管理的具体工作,业务上接受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指导。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施工企业合理利润和法定税费;

  (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包括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者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费用;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勘察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中介机构咨询费、研究试验费、招标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

  (四)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涨价预备费;

  (五)建设单位为实施该建设项目贷款、发行债券,在建设期内应当偿付的利息;

  (六)建设项目的税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七)国家规定应当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勘察费、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中介机构咨询费等,应当通过公平竞争,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招标,政府采购范围内的项目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第六条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编制建设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消耗量标准及有关计价规则,经专家评审或者听证后,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提供依据。

  交通、水利、人防等专业工程,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造价计价依据执行。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采集并公布本行政区域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和施工企业平均利润率、工程造价平均指数、材料价格变化趋势等造价信息,为各类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提供参考。

  第七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包括下列各项:

  (一)编制投资估算;

  (二)编制设计概算;

  (三)编制施工图预算;

  (四)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

  (五)编制投标报价;

  (六)约定工程合同价;

  (七)办理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

  第八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应当按照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全面优化设计的要求,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规定的计价依据,参考本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造价信息,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计价规则及法定税费,并合理预测编制期至工程竣工期价格、利率、汇率变化趋势。

  第九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经批准的投资估算或者设计概算,是该建设项目的投资最高限额,未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突破。

  第十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

  依法不招标的建筑安装工程,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根据施工图预算,平等协商确定工程合同价。

  第十一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设计文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计量单位、计量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

  招标且需要设置标底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标底应当按照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工程量,参考本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造价信息,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法定税费计算确定。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供给投标人。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根据工程量清单列明的工程量,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计价规则和法定税费,结合本企业劳动生产率等实际情况确定投标报价,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投标。

  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工程合同价,签订合同时不得改变。

  第十三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依法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不得在合同之外另行订立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其他协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日内将合同副本送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对下列造价计价事项作出约定:

  (一)工程合同价,包括合同总价和工程量清单单价;

  (二)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三)预付工程备料款、拨付工程进度款的时间、数额、方式;

  (四)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计算错误的认定及相应价款的计算办法;

  (五)提前竣工奖励、拖延工期违约责任;

  (六)工程质量优良奖励、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责任;

  (七)设备、材料价格变化等风险承担的范围、幅度及超过约定范围、幅度时工程合同价的调整办法;

  (八)竣工结算及结算后工程款支付办法与违约责任;

  (九)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十)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造价计价事项。

  第十五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发包人、承包人均应当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工程量,不得偷工减料。

  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当在完工之日起的7日内或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或者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签证单,提请其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或者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收到工程签证单之日起的14日内或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验收工程并签署工程签证单;逾期不验收或者不签署的,视为认可。

  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应当如实签署工程签证单,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六条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后,除发包人与承包人另有约定的外,承包人应当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的3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真实的竣工结算文件。竣工结算文件的种类和内容,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发包人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的30日内向承包人提出,并于提出异议之日起的30日内与承包人协商。异议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者协商期满未与承包人协商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承包人进行竣工结算。

  第十七条发包人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且与承包人协商不成的,由双方在10日内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

  发包人应当于委托审核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0日内,将承包人提交的全部竣工结算文件交付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应当客观、公正。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于收到发包人交付的全部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的下列期限内完成审核:

  (一)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工程项目,20日;

  (二)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工程项目,30日;

  (三)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工程项目,45日;

  (四)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工程项目,60日;

  (五)1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90日。

  委托审核只进行一次。发包人、承包人对审核报告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安装工程竣工结算,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竣工结算文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于审核完成之日起的30日内向相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报送审核报告副本。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财务决算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造价管理及重点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建设等单位,其工程造价计价、评估、审核、控制等关键岗位,应当配备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不能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和执业,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从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二十二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单位,可以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等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没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由负责编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名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和编制单位印章。编制单位和负责编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对其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可以在核定的范围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业务:

  (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评价;

  (二)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编制、审核;

  (三)工程合同价调整计算、索赔费用计算;

  (四)建设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五)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争议鉴定;

  (六)与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有关的其他业务。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对其承揽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进行登记,建立健全编制、审核和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从事造价咨询活动;

  (二)转让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以其他单位的名义从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造价咨询活动;

  (四)为建设项目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后,又为该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

  (五)为同一建设项目的同一单位工程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编制投标报价;

  (六)为建设项目承包人编制竣工结算后,又接受委托审核该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

  (七)在编制、审核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中弄虚作假、抬价、压价,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和管理应当开发、应用计算机软件。

  有关单位及其造价工程师编制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使用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本办法规定的计价依据的计算机软件。不符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其停止使用或者予以修改。

  第二十六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程造价超过经批准的投资估算或者设计概算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建设项目尚可纠正的,由项目审批部门督促纠正。

  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单位、编制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所编制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错误,致使建设单位或者承包单位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不良行为记录,给予警告。

  第二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不良行为记录,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应予注销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注册,以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造价工程师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不良行为记录,责令改正,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依法应予注销资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专业造价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篇

  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了解)

  1、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政府设置了多层管理机构(标准定额司→省总站→市站→区分站),明确了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行使建设管理职能,政府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职能:

  可简称为:四制定,一负责、一监督。

  1)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其实施;

  2)制定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并监督其执行;

  3)制定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并监督执行;

  4)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并监督指导其实施;

  5)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6)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行为。

  2、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行业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其行业管理的主要职能包括9个方面:

  (1)研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与管理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方针,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制定;

  (2)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机制;

  (3)发挥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接受定额标准司委托,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申报、复核、变更,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变更和继续教育等具体工作;

  (5)以服务为宗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6)建立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系统(网站和期刊等);

  (7)对外代表我国造价工程师组织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与国际组织及各国同行组织建立联系与交往;

  (8)受理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投诉,对违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实行行业惩戒,或提请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9)指导各专业委员会和地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业务工作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了解)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甲级资质标准(12项)

  (1)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满3年

  (2)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3)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

  (5)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6)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7)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8)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9)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11)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违规行为。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第六篇

  工程造价管理是施工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内部在工程合同的价格控制下依法得到合理利润而开展的管理活动,是施工管理的核心。现在根据我们目前的工程状况及组织架构情况,从几个方面来阐述工程造价有关管理规程。

  一、合同管理

  从目前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亟待加强,在对强势的建设单位时,已经有很多对施工方不利的条款,施工方应仔细研究分析,也要灵活对待,力求减少经济损失。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1、总包合同在签约阶段:先由预算部牵头组织项目经理、材料经理,在公司内部进行合同条款的讨论,再由项目经理组织预算部、材料经理与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条款协商,并把讨论主要问题汇报于严银峰总经理(下面简称“严总”);如果管理层面经过多次努力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再由严总出面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2、总包合同在实施阶段:预算部和项目经理应对合同主要内容有深入的了解及掌握,相互之间应做到良好的沟通;在每个项目开工时,预算部和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资料员需开会讨论项目的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以做到“防患于末然”。项目经理在生产过程中应贯穿“工程造价”这个主线,也就是生产过程中的“工期、质量、成本、索赔资料”。

  3、分包合同,目前仍由项目经理、材料经理实施,但要从形势上及程序上要规范化管理。

  二、工程造价资料管理

  工程造价资料,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条件,也是造价产生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人员必须重视这个工作。在审计结算时,建设单位及审计单位只根据竣工图及资料来进行审计活动,不会根据实际操作来进行审计,他们要的就是依据甚至是咬文嚼字,否则很难算到。

  1、施工方案施工前,要结合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身的机械设备、施工经验、管理水平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编制一套切实经济可行的施工方案。该施工方案是工程实施的行动纲领,是竣工结算的依据之一。现从在施工的几个项目中总结,编制施工方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1土方工程;挖土(若有几次翻驳需写出)、运土(运土公里数)、填土的具体过程,土质的情况介绍;

  1.2大型机械的使用名称及数量;1.3施工平面布置图,包括塔吊与人货电梯的布置个数;

  1.4二次结构的预埋或种植钢筋(最好写种植钢筋)、受力钢筋主筋的连接形式(细钢筋最好写电渣压力焊或直螺纹连接);

  1.5砼面及加气砼面刷界面剂一道;施工方案在初稿出来后,需及时交予预算部看,沟通之后再交与监理单位。

  2、图纸会审图纸会审,在施工企业管理工作中,也应当做重要工作来抓;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谈任何要求都很难,而把问题在图纸会审中给予认可,则相对容易些,施工企业技术人员应抓住机会尽可能提出对自己有利的'施工作法,包括结构调整。这里主要提醒以下几点:

  2.1地下室砼抗渗:是否包括顶板及内墙、是否写“掺”膨胀剂;

  2.2工程预制管桩的砼填芯深度:因图纸只写按图集,而图集的砼填芯深度是1~2m,这就需要明确具体深度;

  2.3二次结构的预埋或种植钢筋(最好写种植钢筋)、受力钢筋主筋的连接形式(细钢筋最好写电渣压力焊或直螺纹连接);

  2.4二结构的设置,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窗台梁、腰梁、止水带及砖垛<120mm(300),在图纸表达较为完整的情况下,最好写执行“江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xx;

  2.5挑檐及挑出墙面砼构件模板是否能方便拆除,否则就提改用其他作法(一次性摊销一般设计院不管);

  2.6砼面及加气砼面:刷界面剂一道;

  2.7砼楼地面描述要完整:随捣随光、按规定留设分格缝;

  2.8内外墙涂料、乳胶漆面,应注意是否写明满批白水泥腻子二道;

  2.9成品烟道、成品塑料滴水线是否有注明;外墙保温水泥砂浆刮糙层

  2.10建筑作法是否完善;包括地下室、地上部分的室外、室内地坪、内墙及顶棚是否分部位分不同作法描述清楚;

  3、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在工程生产过程中,由于图纸的不完善及建设单位、分包单位的繁琐复杂性、每个工程的特性,必定会产生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分为建设方与施工方分别发出的。这些单子也构成结算的主要依据。

  3.1技术核定单,相对简单些,由设计院发出;而工程联系单,相对复杂些,要多分析多研究。

  3.2由建设方发出的联系单,施工方应该及时跟进,是直接按联系单实施,还是不便实施,若是不便实施,需及时回复,以免责任在我一方。

  3.3由施工方发出的联系单,需有专人负责;在联系单管理上,必须编号,每次发出的单子,都必须有监理方、建设方人员在签收本上签字,同时施工方资料员留备份一份(因为建设方的回复时间都很长)。

  3.4施工方的联系单描述要灵活、要相对完整;描述的原则,一有利于施工生产,二有利于结算;三能够不担当过错。总之,以经营管理为中心,以节约成本为目的。

  3.5根据我司目前人员情况,联系单内部流程:项目经理(资料员)写好→预算部与其沟通并修改→资料员→登记上报监理、建设方,项目经理(资料员)在上报以后,得及时跟进催促(按合同规定14天内必须回复)。若1个月左右还没回复,施工方应发函或在工程例会上继续提出(不论哪种形式,要以文字方式表达),在结算发生纠纷时,使施工方不至于处被动地位,至少有依据争辩。

  3.6联系单必须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合同指定人)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司公章”,方能成立有效。

  4、签证单签证,也成索赔,是构成工程造价的重要要部分。索赔是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这就要求项目经理和预算人员对合同基本条款及涵盖内容有较深入的了解,认真细致地发现和寻找索赔机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对待。

  4.1工程索赔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两种索赔同等重要,工期索赔表面上看仅是对工期延长的要求,实际上它也和造价紧密相连,由于材料价格的极不稳定,且合同结算条款中一般规定“材料价格取定,按施工期间平均值”,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施工期间”的范围。

  4.2签证单,需有专人负责,及时发出索赔意向(根据合同里规定时效性);在签证单管理上,必须编号,每次发出的单子,都必须有监理方、建设方人员在签收本上签字,同时施工方资料员留备份一份(因为建设方的回复时间都很长)。

  4.3施工方的签证单描述要灵活、要相对完整;描述的原则有利于结算和能够较顺利的签下来。

  4.4根据我司目前人员情况,签证单内部流程:项目经理(资料员)写好→预算部与其沟通并修改→资料员→登记上报监理、建设方,项目经理(资料员)在上报以后,得及时跟进催促(按合同规定14天内必须回复)。若1个月左右还没回复,施工方应发函或在工程例会上继续提出,这在结算发生纠纷时,使施工方不至于处被动地位。

  4.5签证单必须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合同指定人)签字并加盖“建设单位公司公章”,方能成立有效。

  5、开竣工时间工程必须有完善的开工时间、主体封顶时间、竣工时间(我方已完成,不包括分包单位是否完成)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在报给建设单位时也需经过项目经理、预算部审查后再报与建设单位。

  三、工程进度款管理

  1、由各项目经理具体负责申报工程进度款,同时将申报“工程进度款”复印件给预算部一份;工程进度款的跟进由项目经理(材料经理)负责。

  2、若建设单位在超过合同规定一定时间(1个月左右)还没支付工程款,施工方应发函或在工程例会上提出。

  3、建设单位的每次付款时间及额度(可用付款支票的复印件)由项目经理交与预算部一份,预算部据此汇总,将来用于结算的纠纷(说明建设单位违约)。

  四、成本控制管理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是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关系到施工项目是否盈利。在工程总价承包的情况下,成本越低,盈利越高。成本控制是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一起同步地进行,成本控制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间接费用。

  1、我司目前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主要由项目经理和材料经理共同把握,在人工使用方面应采取合理进行劳动组织,在机械使用方面应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机械的进出场时间,合理调度和充分利用,减少设备的闲置。每个项目,应采取独立成本核算(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综合计算)

  2、材料费约占整个费用的60%~70%,节约材料,建立完善的采购和收发料制度十分必要。混凝土、钢筋、砖砌块大宗材料,工地实际采购数量应与预算部门计算的预算量相互检查,保证数量的准确性。

  五、预结算管理

  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为了占领市场,承包到工程项目,往往以低价中标签订合同。然后靠对工程精心施工,降低成本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而降低成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施工预算的管理。工程预结算管理始终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工程全过程,自工程招投标开始,至整个工程竣工结算为止。

  预结算工作以预算部为主,项目经理和资料员配合。

  1、工程开工时,预算部需提供每个项目的预算,因我司目前承接的主要是土建及部分安装,土建部分可以分为主体结构和其它两部分,到主体结构封顶阶段,土建主体部分预算,再随实际施工期间调整材料预算价格(注意工期不能拖久,否则无意义)。这样一方面利于项目成本的控制,另一方面有利于将来结算的预期控制及资金的计划安排。

  2、施工过程中,预算人员必须与施工技术人员、材料机械人员密切结合,互相了解,出现的问题可以随时与项目经理、材料经理沟通,及时改正、准备有利于施工方的基础资料。要加强索赔意识及熟悉索赔程序,实施索赔并跟进。

  3、竣工结算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结算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工程的利益。

  3.1收集整理编制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是做好竣工结算工作的基础。任何一个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和竣工图为依据,工程的工期、成品质量、材料价格、费用的结算方式等要以工程承包合同、相关协议、补充协议为依据。

  3.2绘制竣工图,一定不能遗漏,要全面完整;所有资料如图纸会审、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签证单要完整且必须要有建设单位签字盖章。主体结构的“砼配合比通知单”、工程例会(重要部分)、工程进度计划表均需交与预算部。

  3.3预算人员根据完整的资料进行结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人员沟通,最终结算稿时上报严总,必要部分与项目经理、材料经理沟通;同时与预算做对比分析,以便杜绝问题和为其它工程的开展提供有益帮助。

  六、其它管理

  1、安装工程的管理安装工程结算主要取决于材料价格;我方现承建的雅都广场、滨河名墅、豪门府邸三个项目均有普通的水电安装工程,建设单位都要求施工方报材料品牌,但施工方一旦报材料品牌并经过核价,在价格方面利润就微乎其微,所以在安装材料管理方面需要项目部与预算部的密切合作。安装材料的原则:灵活处理,若建设单位一再给我们提出报送材料品牌及核价,就适当报些材料(权重较小的材料),若建设单位抓的不紧,就拖延;另建议工地用安装材料是否考虑几种品牌搭配,取较好的品牌做进资料里,结算时由预算部提供给审计方

  2、钢筋下料单项目的钢筋下料单应完整保存,尤其是即将开工的“豪门府邸”,须分栋号(每种房型选一个做典型代表)完整保存并交与预算部。

  3、工作的移交项目经理、预算员、生产经理、技术员、资料员在离开本公司时,工作应按规定移交,移交完毕后再转至财务部结算工资。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第七篇

  工程造价管理细则(建议此项条款根据每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1. 本合同总价未含甲方分包工程、三方施工合同、三方供货合同的总包配合费用。

  2. 现场签证(含设计变更签证、增加工程签证):计价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八条执行。

  2.1. 甲方增加工程量,或者对工程进行变更,如乙方认为按甲方要求完成签证工程的施工,将引致合同造价外的金额而要求补偿时,应在接到甲方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单15日内将签证单(附相对应联系单或设计变更单、详细预算及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监理及甲方,逾期视为乙方放弃补偿要求。所有联系单在施工前须得到甲方成本人员的确认,否则不作为计价的依据。

  2.2. 甲方一般应在签证工程施工完成后30日内将签证签认完毕,签证在结算时不予调整。乙方在上报进度款申请时,应将上月已签认的签证(含相关资料),一起上报,签证工程款随进度款一起支付给乙方(支付比例同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逾期上报或未上报甲方的,视为乙方放弃该项签证权益,结算时不再计入。

  2.3. 签证造价确认套用本补充合同有关规定,包括计费方式、施工组织措施费等,全部项目按定标综合单价计费,缺项部分套用相应或相近定额项目计算,乙供材料设备价格按甲方限价为准,工程量以甲方审定量为准。

  2.4. 甲方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确认;对于有可能被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小心保护,属乙方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原件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2.6. 现场签证统一使用招标单位制定的现场经济签证单格式,此单须由施工单位填写,甲方及监理经办人审核工程量和单价,经总监、甲方项目经理审定后方为有效;违反本要求的签证为无效签证。

  2.7. 为避免签证出现混乱、重复结算,乙方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的编号等,否则不予办理。

  2.8. 乙方违约金、罚款等应扣款项,由甲方办理扣款单,从当期进度款中扣回。

  2.9. 劳动保险费等甲方代收费用,从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回。

  3.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交纳。

  4. 其它事项按工程造价计算规定执行。

  5.工程分包:

  5.1. 乙方负责对三方施工合同进行总承包管理并提供总承包配合,由甲方或分包方支付该工程合同价(不含设备费)的2%作为乙方总包管理配合费(含税金),

  5.2. 在乙方对甲方分包工程提供了总承包配合的情况下,甲方支付该工程合同价(设备费除外)的2%作为乙方总包配合费(含税金)。

  5.3. 以上两种情况,乙方在收取合同中规定的总包配合费外,不得向分包商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并向分包商支付多收金额双倍的违约金,此部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6. 材料、设备:

  a、甲供材:此部分材料价格按投标文件的附件7计入预算,结算须在税前扣除甲供材价款,甲方按照实际采购成本价计取1%保管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b、三方订货材料:此部分材料价格不计入综合单价,甲方按照实际采购成本价计取2%保管费用支付给乙方;并直接支付材料款给供货单位。乙方不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c、以上两种情况,乙方在收取合同中规定的保管费外,不得向分包商收取任何其它费用,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并向分包商支付多收金额双倍的违约金,此部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d、材料最高限定价格:此部分为甲方要求使用的特定品牌、规格的材料,乙方已根据自行询价的结果承认此价格或另行报价,结算时不论材料价格如何变化,以此报价为准。(注:乙方报价不允许超过甲方限定的最高价格,否则该种材料按照甲方限定价格x0.8计入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中。)

  e、甲方未指定的常规材料价格:乙方已根据市场情况编制材料单价,结算时以此报价为准。

  f、如使用未在合同及附件中约定的材料时,或在施工中需要更换材料的种类,甲方有权重新确认此部分材料采用何种方式供应,乙方无条件接受,如果采用限价,以甲方审定的.材料限定价格为结算依据。

  7. 三方施工或供货合同工程的结算(特殊工程由甲方划分):

  7.1. 甲方只根据图纸、定额、限价、签证、设计变更、三方合同条款与乙方对接,而不直接与分包方交涉。如分包方计算和结算的工程量与甲方、乙方核对的工程量有出入时,差量由乙方负责;即分包方的结算工程款以甲方、乙方核对的工程量为准。

  7.2. 最后乙方工程总结算价款须先减去甲方按照三方合同中实际支付给分包方的工程款或材料款。三方合同中的分包商和乙方之间的结算由分包商和乙方自行结算。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商材料、人工的浪费,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任意苛扣分包方结算款,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次,并向分包商支付多扣分包方结算金额双倍的违约金,此部分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7.3. 在没有明显证据表明分包商有违约现象的情况下,乙方应该在三方合同中分包方工程完工并经乙方报请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的15天之内完成其与分包商之间的结算。

  8.甲供材及三方订货材料的结算:

  甲方按照定额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单方用量支付材料款,超出部分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9. 工程预(结)算划分细则

  施工图拿到后,乙方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分部位、分专业编制施工图预算。

  a.土建:地下车库、地下室、裙楼、架空层、塔楼(住宅)

  ⑴ 地下车库:

  基础:以地下车库底板为界(含底板)。包括挖地槽、土方回填、基础、承台、地梁;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地下车库的顶板钢筋砼;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金属构件、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地下室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屋面隔热及防水;

  ⑵地下室:

  基础:对于高层项目,以地下室底板为界(含底板);对于多层项目,以±0.00(首层)处楼板底为界。包括挖地槽、土方回填、基础、承台、地梁;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

  50%、地下室的顶板钢筋砼;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金属构件、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地下室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电梯厅及公共走道装饰

  ⑶架空层: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架空层顶板钢筋砼;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阳台地砖、屋面地砖、屋面瓦、金属构件、屋面隔热及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架空层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电梯厅及公共走道装饰。

  ⑷塔楼(住宅):

  结构:砌体及墙板、砼及钢筋砼、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超高费的50%;

  建筑:脚手架的50%、垂直运输的50%、超高费的50%、门窗、外墙涂料及墙砖、内墙墙砖及涂料、室内地砖、吊顶、各类栏杆、阳台地砖、屋面地砖、屋面瓦、金属构件、屋面隔热及防水、楼地面找平及垫层、内外墙抹灰等,塔楼底板地面和顶板天棚装饰、电梯厅及公共走道装饰。

  ⑸其他:

  地下室、裙楼、架空层飘出部分,其屋面结构和建筑全部计入该部位。

  对于结构错层的,参照上面的部位划分,按其使用功能进行划分;

  屋面装饰架由特殊构件制作的应进行单独列项。

  b. 安装:给排水、电气、消防、空调通风

  ⑴各专业按地下室、管道井或强弱电井(密闭式)、裙楼、架空层、塔楼分别列项;

  ⑵消防工程分消防水(下分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电、火灾报警系统设备、火灾报警系统工程)、防排烟、配电房co2灭火系统(弱电、管道)、配电房通风工程;

  ⑶弱电预埋分电话、电视、智能、煤气、门铃、消防电、宽频。

  ⑷电气工程分动力、照明、防雷接地。

  10. 预算核对原则

  a. 审核进度及人员安排

  (1)乙方必须安排充足人员,并报送人员名单,此名单上的人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离。

  (2)乙方在收到甲方资料及全部图纸后按甲方要求30天内报送施工图预算书。甲方收到乙方施工图预算书后5天内提出反馈意见,如甲方认为需要核对,由乙方提供工程量计算书及汇总表。

  (3)乙方在接到咨询公司的审核意见后,必须在5天内提出反馈意见。

  b. 甲方委托咨询公司对乙方报送的《工程预算书》进行审核。

  (1)乙方预算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分类及格式编制,否则影响进度款的支付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提供该部分的《工程量汇总表》和《工程量计算书》,以便核对;工程量计算书必须按 省、 市有关规定正确列式计算,否则以甲方、咨询公司为准。

  (3)乙方本着对自己利益负责,对自己所报的《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中少算、漏算的内容负完全的责任,40天内(自收到施工图纸后计)乙方未提出补充预算的,甲方视其为已经综合考虑,核对时不再计入。

  (4)核对时乙方必须及时提供钢筋计算书,否则以咨询公司计算为准。

  (5)咨询公司对甲方的利益负责,对乙方所报的《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进行审核。

  (6)咨询公司审核乙方《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 计算书》的过程中,意见出现分歧时,按合同规定执行;其他(工程量计算、套项计价等)首先考虑咨询定额站,其次再考虑由甲方协调解决。

  c. 咨询公司和乙方核对确认后所出的《工程预算书》作为初审结果报甲方最终审定。

  d. 乙方不得向咨询公司人员赠送钱物、行贿,亦不得向咨询公司人员请客送礼。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e. 咨询公司人员指出乙方《工程预算书》及相应的《工程量汇总表》、《工程量计算书》中不合理多算、重算的部分,乙方人员必须予以解释,在双方人员沟通后按正确的方法修正、调整,否则以咨询公司计算为准。

  f. 在核对过程中,对已经核对完成的部分(指按部位、分项目),于第二天由双方核对人员签字确认。双方复核人员在第三天进行签字确认。在复核时发现错误的,由发现方指出错误所在,双方核对人员重新核对及签字确认结果,并及时做好预算项目的备忘。

  g.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核对完成预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预算核对工作,甲方将不予支付进度款(不含前三次付款)。

  11. 结算编制、审核原则

  a.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1) 实行变更、签证(已施工完成)进行月结制度,变更按预(结)算划分细则进行分类,分为结构变更、建筑变更。乙方按以上规定必须在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25日前签发的变更、签证的结算书。结算书必须按本合同要求的规定进行编制,也必须采用预算软件进行编制。

  (2). 变更、签证结算必须按变更、签证号码进行分项,不得进行不同号码(有互相联系的号码除外)工程量汇总。同时,乙方还必须提供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底稿给甲方。

  (3). 对于结构变更、建筑变更、签证、水、电、风各专业应分别编制结算书。

  (4). 变更、签证结算费用编制应按一单一价的原则,即每一份变更、签证附一份结算书。一份签证单上只能申报一项内容。签证原件一式六份,乙方保留三份,监理一份,甲方两份(工程部一份,成本管理部一份)。

  (5). 一次设计变更导致增加工作量超过合同总价的1%,且该工作在关键线路上时,工期才可增加,增加工期按下式进行计算:

  变化时间= 变化工程量× 合同工期

  总工程量

  本公式计算出的时间与实际发生不一定完全相同,但为方便管理,甲、乙方同意按此公式进行工期调整。

  b.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30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 90天内(含乙方与甲方的核对时间)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c. 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乙方上报的结算额,不得高出甲方审定后的结算额的5%,否则,甲方收取超出部分的10%的违约金,并在结算款中扣除。

  d. 工程竣工结算书必须按 市的预(结)算规定及合同要求进行编制,缺项部分采用

  预算软件进行编制。同时也必须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完整的变更签证等相关的结算资料。在造价咨询单位结算审价过程中,不再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增加调整。

  e. 结算造价主要分五部分:

  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价;

  施工图预算价以外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

  施工图预算价未施工部分;

  修改变更、签证增减工程造价;

  材料、设备调差。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第八篇

  (1)认真遵守各项保密制度,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年地的文件绝对不看,不该带的`秘密绝对不带。

  (2)内勤收到文件后要进行分类,认真登记,及时做公文处理。对绝密文件必须单独登记,从严管理。

  (3)文件统一由内勤保管、拆封,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阅,文件要有专柜存放,严格履行借阅手续。非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摘抄或翻印文件、档案。

  (4)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党、国家和公安机关的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

  (5)不得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6)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内部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7)不准向犯罪嫌疑人(案件当事人)及家属、亲友或他人泄露案情,通风报信。

  (8)公共网络计算机严禁连接互联网。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第九篇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逐级汇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车间、科室工作请示、汇报。

  3、内容

  3.1请示、汇报制度规定

  3.1.1各车间、科室请示、汇报应逐级进行,由分管领导审批,当分管领导答复后,汇报人认为不妥可直接向上级领导汇报,直至总经理、董事长。

  3.1.2请示、汇报问题时,需阐明请示问题、理由、目的,在提出问题的同时,需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意见,请示报告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

  3.1.3凡涉及重大事故和重大问题,须及时向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汇报,如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责任。

  3.1.4各分管领导要增强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明确处理,并落实处理结果,杜绝推诿扯皮。

  3.1.5投资超过1万元的备品备件(单个)、项目或其它内容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3.2请示、汇报范围

  3.2.1投资

  3.2.1.1工艺技术改造投资

  3.2.1.2备用设备的购买

  3.2.1.3安全防护设施的增加

  3.2.1.4生产服务用设施的增加

  3.2.2质量(包括购进、生产过程产品及最终成品)

  3.2.2.1质量改进合理建议。

  3.2.2.2质量事故分析报告。

  3.2.2.3因重大的.外因引起的内控质量变更申请。

  3.2.3安全(包括隐患)

  3.2.3.1人身安全及工伤事故报告。

  3.2.3.2设备安全及故障、事故报告。

  3.2.3.3财产、物资失窃事件汇报。

  3.2.4人事

  3.2.4.1单位内部人事任免及辞退申请。

  3.2.4.2员工因工作需要或身体原因进行岗位调整申请。

  3.2.4.3因规模扩大或人员流失的人员补充申请。

  3.2.4.4人员培训申请(包括外出培训和内部培训)。

  3.2.5供销(包括购进或销售产品)3.2.5.1因市场较大变化或其他重大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动申请。

  3.2.5.2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申请。

  3.2.5.3购进、外销产品质量异议或质量事故。

  3.2.5.4对不合格分承包方的更换、终止申请。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第十篇

  第一条为了密切联系客户,增进了解,加强合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三级走访制度,业务员与客户要密切走访,部门经理要定期走访,公司领导实行不定期走访。

  职位客户级别走访频率

  业务员管辖客户及准客户

  密切走访,利用送货,结算,服务时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部门经理

  大客户及萍乡区域内客户

  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其他客户

  一季度走访一次正在进行业务合作的客户

  随时沟通公司领导

  所有客户

  不定期走访

  第三条为了拓展新的销售渠道,对暂不是本公司市场大客户也要进行走访,了解其对供应方的选择标准,找到差距,提升公司营销服务水平,为日后合作铺垫基础。

  第四条每一次走访前要做好准备,了解客户基本的情况与本公司合作情况,做好调研提纲,对走访过程和交流内容做好记录,回公司后及时整理记录归档。对走访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要与相关部门或人员积极沟通予以解决。确定不能解决或无需解决的也要给客户做出解释。

  第五条客户走访要按公司各管理层确定走访人员,规格级别,大客户的关键的走访要求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亲自参加。

  第六条开好各类客户座谈会。

  第七条业务员对客户拜访,必须本着实事就是的原则,将符合公司规定的的回访表(须客户签章)交至综合管理部,每月交回符合公司规定的客户回访表,必须达到负责销售区域客户数量的80%以上,否则取消本月通信及交通补助。各销售区域客户数量根据公司市场问卷调查的结果进行确定。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订和修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实施,业务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第一章 管理大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第三条 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和股价稳定。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 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三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四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五条 全公司员工必须做到:

  1.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法令;

  2. 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工作认真负责,服从指挥和调动;

  4. 爱护公共财产,保守公司的机密;

  5. 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6. 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第三章 财务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部职责范围

  在公司经理领导下,积极参与经营管理,搞好会计核算工作,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遵守各项资金收入制度严格执行费用开支范围的标准。

  2.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切实做好记帐、算帐、报帐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项会计报表。

  3.按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做好现金和支票的管理工作,遵守支票使用规定及银行结算纪律,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4.根据国家财会制度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协助领导制定有关财产管理,经济核算,费用开支等具体办法,并监督各部门实行。

  5.妥善保存会计档案资料,接受财税机关和本单位领导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财务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6.每月为公司经理提供全公司的财务情况,为公司搞活经济增加经济效益做好参谋部的作用。

  7.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经理岗位责任制

  1.财务部经理是会计主管,负责协调、研究、布置和检查各项财务会计工作,以身作则,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税务部门方面的工作,加强与税务管理人员的联系与合作。

  3.对公司的记帐考凭证进行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4.负责控制本公司使用的发票,检查发票的使用情况,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发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及时做好发票检查工作。

  5.安排和检查落实各项会计工作,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6.登记总分类帐,做好总帐与分类张的对帐工作;需要作内部转帐的经济事项,编制转帐记帐凭证。

  7.编制各期会计报表,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编制内部报表,向本公司领导提供必需的财务资料。

  8.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归档制度

  第十八条 需归档的工程咨询文件是咨询工作的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一、委托工作内容包括招标代理、造价咨询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并要求每类文件编写资料目录。

  1、成果文件类(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书、设计概算书、工程量清单、钢筋量表、工程标底、工程预算书、造价过程控制各阶段文件、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各阶段文件等)及电子版;

  2、工程量计算底稿类(要求分专业装订成册);

  3、代理招标资料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资料、中标方的投标资料、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二、委托工作内容只有招标代理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并要求每类文件编写资料目录。

  1、代理招标资料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资料、中标方的投标资料、双方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第十九条 归档的时间

  一、委托方所委托的.咨询工作全部结束或其中一项工作完成后3日内整理归档。

  二、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第二十条 归档责任

  一、委托工作内容既有招标代理又有造价咨询工作时,归档工作由造价咨询部负责此工程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整理归档,所含招标代理资料由招标代理部经理配合提供;

  二、委托工作内容只有招标代理时,归档工作由招标代理部经理全面负责整理归档。

  第二十一条 归档编号

  一、根据具体工程存档资料的种类、数量进行归档编号;

  二、档案编号由合同号和序列号组成。

  第二十二条 存档

  档案资料整理完整后,交档案管理室负责人保管。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招聘

  (一)聘用原则

  本公司征聘员工本着“任人为贤,唯才是用”以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基本原则。视其对某职位是否适合而定,并以该职位的业务常识及要求态度为考核的准侧。

  (二)聘用期限

  1、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为1~5年,由聘用人根据岗位要求和受聘人情况确定。

  2、岗位聘用期限应低于或等于本人劳动合同期限。

  3、健康检查复试合格并确定录用者

  第二十四条 录用与入职

  (一)经公司同意聘用的人员,按公司《录用通知书》或“电话通知”的规定时间和规定内容,前来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应聘者应按行政部指定时间报到上班。

  (二)新员工入职一律要求做健康检查,主要了解其身体状况是否能胜任工作要求。体检一般由市级以上医院进行。

  (三)新入职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的员工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法律常识、财务常识、建筑工程常识等。

  (四)行政部负责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的规模、架构、规章制度、福利待遇等,带领新员工熟悉公司环境,介绍其与公司各位同事认识。

  (五)经过1—3个月的试用期后,依据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优异者经部门负责人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获提前转正。

  (六)如若部门负责人认为有必要,个别员工的试用期可酌情延长。

  (七)员工试用期间,工作不满六日提出辞职者,不予计算薪资。

  第二十五条 转正

  (一)试用期即将届满时,在第一个月或第二个月时,根据评核情况,由行政部提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本人填写《转正审批表》交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其表现填写《员工评核表》、后交行政部、总经理办公室逐级报批,决定其是否正式录用。

  (二)如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由其部门负责人提出,经逐级评核报批,可提前转正。

  (三)正式录用后的员工,证件齐备者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四)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除合同标准文本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公司与员工可以约定补充合同条款或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离职

  (一)离职

  员工若要求离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报告提出申请,经批准办理手续后方可离职。若未能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则需向公司交付一个月工资代替。于试用期内,通知期为十五天或以十五天工资代替。

  (二)辞退

  依据员工工作表现违例、工作失职或不适应本公司企业文化者,公司有权

  辞退;因公司业务发生变化而产生冗员,公司有权辞退人员。

  (三)开除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渎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故意泄漏公司机密造成较大影响者;拉帮结派,不务正业,蓄意制造不良情绪者;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者;公司可对其予以开除,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将有关资料存入个人档案,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或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裁员

  倘因公司业务条件或经营方针变化而产生多余的员工,又未能安排其他工作者,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和劳动部门备案。

  第六章 质量目标

  第二十七条 公司质量目标:

  a) 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

  b) 合同按期交付率达到98%以上

  c) 顾客满意度达到97%以上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部质量目标:

  d) 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

  e) 合同按期交付率达到99%以上

  第七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标明密级的秘密文件;咨询过程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基本情况、工程建设投资情况和设备材料价格;咨询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图、预结算书、电子文档等资料;各类咨询成果文件;其他需要保密的资料或信息。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另行制定更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三十条 文件及资料的收发、传递、保存由综合办公室设专人负责,实行统一口径对外。文件的销毁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销毁时要有专人负责监督。

  第三十一条 未经批准,不得将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等私下复制或携带外出。

  第三十二条 不得利用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从事与公司工作无关的活动或谋取私利。

  第三十三条 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借阅咨询资料,不得借阅与所承担咨询任务无关的资料。

  第三十四条 咨询人员不得向其他咨询人员询问与所承担任务无关的内容、结果。

  第三十五条 调离或离开公司的人员对其在公司期间接触的属本公司规定要求保密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应该严格保守秘密。

  第三十六条 各部门经理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本部门的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堵塞漏洞。发现窃密或重大失密事件,必须及时向公司高层领导报告情况,不得延误。

  第八章 岗位职责

  第三十七条 各岗位职责分工,按总公司的责任制度管理。

  第九章 企业印、信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印鉴分类由专人保管。

  1.分公司公司的公章、总负责人的私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会计的私章、出纳的私章:分别由会计、出纳负责保管;

  第三十九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对印、信使用的正确性负责.

  第四十条 凡以公司名义出具的各类文件、资料需要盖章,必须由总经理在发放单上签字或当面指示, 印信管理人员方能同意使用公章。

  第四十一条 公章的销毁,必须经执行董事批准,有两人以上监销并做好登记。

  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出差人员需必须按出差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由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印信管理人员在盖章前,必须认真审核用信用章手续是否完备.若手续不全,用印、用信领导批准不符或与政策相违背,印信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四十三条 严禁开具空白介绍信.用便函开出的证明必须一式两份经备存查.

  第四十四条 印信应严加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乱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章惩处.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一、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质量控制

  主要包括:

  1、对项目评审人员要求;

  2、项目评审的稽核复查;

  3、评审报告质量控制;

  4、评审档案管理等内容。

  二、对项目评审人员要求

  1、项目评审要配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根据评审项目的实际情况配置评审负责人、稽复核人员或技术负责人;

  2、评审人员要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评审,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评审人员参加;

  3、评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对保密项目的评审,评审人员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三、建立评审专家库,专门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

  1、分门别类建立公司技术人员档案;

  2、根据不同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抽调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四、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

  1、成立专门的“稽(复)核部门”,专门负责项目评审的稽(复)核工作;

  2、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包括对评审计划、评审程序的稽核;对评审依据的复审;对评审项目的再踏勘和测评;对评审结果的复核等;

  3、项目评审的复核稽查方式包括全面复查、重点复查和专家会审等。项目评审负责人要全面负责复核评审工作底稿。

  五、评审报告的质量控制

  1、必须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项目评审情况和结果;

  2、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发现重大问题,作重点说明;

  3、为了对单位和对个人负责,我们还采取了“三级复核”(即:项目负责人复核;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复核;技术负责人总复核)和具体承办人签字确认相结合的方法,把风险与具体责任人挂钩,最后形成评审报告。

  六、项目评审的档案管理

  1、项目评审档案管理是指对评审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及数据信息的汇总处理;

  2、评审资料包括被评审单位提供的各种资料、评审人员现场踏勘和测量,取证取得的原始资料,评审过程的工作底稿,初审报告,复核(审)报告,被评审单位反馈意见,评审报告等;

  3、项目评审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0年,特殊评审项目档案的保管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建立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质量考评与奖惩制度。

  为保证和提高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审计准则》和其它相关执业规范,结合实际,强化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项目评审工作质量考评与奖惩制度。

  1、主要是对业务项目承接阶段、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执业质量进行考核;

  2、具体考核对象主要是,各业务性质的单个业务项目,并量化到项目具体执业人员;

  3、对项目质量考评与奖惩,主要是项目的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工作底稿的整理、项目质量“三级”复核三个方面。

  4、项目质量考评与奖惩主要体现在公司质量控制三级复核中,通过逐级复核,最终形成考核结果;

  5、复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目评审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的事项,应提请相关人员进行补充完备;

  6、未补充完备的工作底稿不得向上一级复核人报送。各级复核人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昆明大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

  7、总复核人按照项目评审质量控制三级复核制度及评审质量考评与奖惩制度,对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形成考评与奖惩结果记录。

  8、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倒扣分,考核对象为单个业务项目,即以单个业务项目的提成工资为100分,根据该项目倒扣分数计算出应扣金额,并以等级量化到项目具体执业人员。

  9、项目评审工作应按要求时间完成,非客户原因或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延长业务完成时间。

  10、如因客户原因或经公司领导同意,应调整项目计划完成时间。

  11、如未按要求时间完成任务,五天以内扣10分,五天至半个月扣30分,十五天至三十天内扣50分,超过一个月不得参与提成。

  12、为保证质量控制的三级复核制度正常实施,每项业务工作报告出具前应将业务工作底稿收集整理好。

  13、如因特殊原因,业务工作底稿和相关资料未收集齐全,应在一个月完成。如不能完成,每超过一个月扣10分。

  14、每月末,总复核人将考核结果汇总后交财务在发放提成工资时扣收。

  15、扣收的资金由会计记帐,年末,用于奖励执业质量好、工作表现突出的评审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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