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管理制度
救护车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下面是救护车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救护车管理制度 第一篇
第一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驾驶员应爱惜医院救护车,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驾驶员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救护车,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驾驶员发现救护车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证驾驶。
第八条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医院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医院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医院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第十一条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领导的指令,驾驶员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第十二条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第十三条除急救和夜晚业务用车时,需向领导申请,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如需急救和夜晚出车,可以不经领导批准,但出车后,严格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单位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得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是确需要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及时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解雇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院长反应。
第十六条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管理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第十八条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救护车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医院人员有其他需要须用救护车者,需经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和使用,当事司机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学开车。
第十九条费用报销:司机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财务室审核签字,再交院长签字,方可报销。
救护车管理制度 第二篇
我校在全校教室中安装了紫外线消毒灯,其作用为发生传染病和平时需要在教室中消毒时使用,为保证师生的安全,特制定使用制度:
一、紫外线消毒灯在社会或校园内发生传染性疾病时或其它需要空气消毒时方可使用。
二、紫外线消毒灯由专人负责保管(总闸)和使用,责任和负责人为刘建玲老师,使用人(开闸)为xx,校医龚莉莉老师为监督。
三、紫外线消毒灯使用前应报校领导或负责人,由校医龚莉莉确定后方可使用。
四、紫外线消毒灯电源总闸的钥匙由xx保管。
五、紫外线消毒灯需使用并经批准后,必须在晚上师生全部离校后方可进行消毒,消毒后及时关闭并锁好闸门。
六、周一到周五,每天消毒半小时,具体消毒时间为:晚上6:30——7:00,由当天值晚班的保安负责,消毒前,巡视各个班级,确保每个活动室无人,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并锁好各个活动室的门以后才可以进行消毒。消毒完毕再让空气流通30分钟是安全有效的。并且仔细记录好每天紫外线灯的.开、关的具体时间。
七、管理负责人每天检查紫外线消毒记录情况,并定期检查各个活动室的紫外线设备,及时更换紫外线消毒灯,紫外线灯管使用寿命一般在1000小时应及时更换。
八、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准使用消毒灯。
九、如发生安全事故,经查实后,当事人员负全责。
救护车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卫生院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急救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或24小时开机,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签发派车单。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三、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四、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五、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六、救护车作为医院的医疗服务用车,只能作用于抢救、转运为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及公共卫生防服务等工作使用,如有集体外出参观学习、因医疗工作接送外院专家、接受医用物资、医疗器戒的情况,应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审批同意。
七、卫生院必须聘请救护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院长及非专职驾驶救护车。
八、救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病员服务。
救护车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院感办具体负责对全院消毒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检查结果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处理。
二、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药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三证,监督进货产品质量,并按要求进行登记。
三、根据消毒对象的需要,选择消毒剂的种类。定期对消毒剂的质量、消毒效果、影响消毒效果等因素进行监测,检查《卫生许可证》及记录情况。
四、采购部门必须从持有有效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采购二类、三类医疗器械。
五、医院自配消毒药剂,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所需浓度准确配制,并按要求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等,以备查验。
六、临床使用科室应准确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院感办予以解决。
七、设备科应对临床使用的大型消毒器械进行定期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至少每半年一次。
八、医院采购消毒剂,必须及时索取卫生(部)行政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同时查验消毒剂的标签说明、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进货时需要索取同批次消毒剂的检验合格报告/证。
九、定期对消毒剂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灭菌,以确保消毒效果。
救护车管理制度 第五篇
救护车是医疗急救工作中的重要工具,为确保救护车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迅速、有效地发挥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救护车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车辆性能稳定可靠。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
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二、人员管理
救护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急救技能,熟悉交通路线和急救流程。
驾驶员和医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定期组织驾驶员和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设备管理
救护车内应配备齐全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药品有效。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急救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改装或挪用设备。
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四、任务管理
救护车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执行任务,不得擅自改变任务或拒绝执行任务。
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调度中心汇报情况。
任务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车内卫生,补充设备和药品,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五、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救护车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制度的落实。
定期对救护车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救护车管理制度 第六篇
为减少医院感染,加强医院感染的管理,我们制定了救护车的消毒管理制度,对救护车内空气、物品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
1、建立救护车的消毒管理制度消毒管理制度:
(1)急诊科护士长负责救护车的消毒管理工作,救护车使用后,必须报告救护车污染情况,以便对救护车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2)建立救护车消毒登记制度,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医院感染管理科将其纳入监控范围,监控内容包括制度是否完善、消毒的措施是否得当、消毒效果是否符合要求等。
2、救护车内空气、物品的消毒措施:
(1)每次救护车出诊完毕,用1∶200“84”消毒液擦拭救护车地面,同时、开窗、开门通风15 min。
(2)救护车内每日用30w紫外线灯照射30 min,为确保此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做好记录。
(3)救护车内的物品,在每次紫外线照射时,将止血带、听诊器、面罩等物品直接照射。
(4)救护车内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并及时补充,以保证完整状态。
救护车管理制度 第七篇
1、医院救护车统一归医院领导管理,并实行统一派车,无派车通知单,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2、司机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接到通知立即出车,每次出车应填写出车地点、时间、事由、里程数、耗油量,并由用车通知人签字。
3、严守交通规则,严禁带故障出车,酒后开车,无证行车和开英雄车,以防止发生各种事故。
4、对车辆要定期维修,保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5、由车管领导保管和发放油票,并按车辆的耗油量和派车的里程核算用油指标,要求每次出车耗油量不得超过标准的'3%。
6、救护车为抢救和运送病人的专用车辆,每次出车由司机按标准里程实行统一收费,回院后将所收的费用交付财务管理。
7、职工私人用车,要照章收费。
8、车辆停放地点,一般放在消防中队,医院后面。
救护车管理制度 第八篇
救护车是医疗急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救护车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高效、安全地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
救护车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各种设备、标志齐全有效。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包括检查发动机、制动系统、轮胎、灯光等,确保车辆性能稳定可靠。
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维修保养记录、行驶里程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和保险购买,确保车辆合法上路。
救护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便于随时出动。严禁非急救任务使用救护车,不得将救护车用于私人用途或其他非医疗急救活动。
二、人员管理
配备专业的驾驶员和急救人员,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技能,熟悉交通法规和急救路线。急救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急救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急救设备。
驾驶员和急救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待命。接到急救任务后,应迅速出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
定期对驾驶员和急救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
三、设备管理
救护车内应配备齐全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包括心电图机、除颤仪、呼吸机、氧气瓶、急救箱等。定期检查设备的性能和有效期,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设备和药品。
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加强对急救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和校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任务管理
接到急救任务后,应迅速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地址,合理安排行车路线,尽快到达现场。在行驶过程中,要确保安全、快速,遵守交通法规。
到达现场后,急救人员应迅速对患者进行评估和急救处理,根据病情需要将患者转运至医院。在转运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确保患者的安全。
完成急救任务后,应及时清理救护车内的.医疗垃圾和污染物,对车辆进行消毒处理。填写任务报告,记录患者的病情、救治情况和转运过程等信息。
五、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救护车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对救护车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监督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救护车的规范运行。
救护车管理制度 第九篇
进一步规范我中心车辆管理,严格控制消费支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厉行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市关于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救护车辆管理制度
1.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有效驾驶执照、按照规定车型驾驶。驾驶人员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第一思想,严禁带病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凡因违章驾驶被公安部门拘留者或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者一律作辞退处理。
2.救护车平时应按规定停放在固定车位内,定人、定车,责任到人,救护车上的设备、附件不得私自拆卸,必须变动的,须经领导批准后由专业人员拆卸。
3.驾驶员应爱惜所驾车辆,做好检修、清拭保养,保持车辆的良好状况和必要的消毒工作,保证安全使用。每月至少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应定期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每天上班交接班时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半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必须把车辆停在车库内。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关好车门、车窗,防止车辆被盗。如果因司机原因造成损失,则由当事司机赔偿。
6.建立建全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力争做到接任务后5分钟内出车。需要用车必须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用车在时间上发生冲突时,办公室按“轻重缓急”原则或用车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安排。用车人认真填写《龙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车单》,每次出车地点、出车时间、收车时间、公里数等都要登记清楚,执行任务途中及任务完成后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单位不予报销,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
8.救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病员服务。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9.严禁公车私用。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若特殊情况私人用车须报主要领导。
10.救护车工作时肇事根据交警部门确定责任后由中心承担相应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肇事者本人自行负责并纳入本人绩效考核:
①酒后驾车。
②没有经中心同意自行驾车外出者。
③私人借车及外单位借车者。
④交由没有驾照者驾车。
⑤疲劳驾车、超速驾车、超载驾车等不按规定驾车者。
二、救护车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审批制度,由办公室建立维修保养记录档案和台帐。车辆维修在指定维修厂维修。车辆出现故障后,驾驶人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修理厂技术员检查鉴定后提出修理方案,由办公室核查并经中心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送修。
2.车辆维修时,驾驶人员必须在场,对修理厂更换配件是否纯正、是否按维修规程予以核实,维修所有拆换新、旧配件,拍照报备办公室,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人员如发现车辆修理部位项目、更换零件与我中心开具的审批单不一致时,要立即通知办公室人员到场核实,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3.车辆长途行驶途中发生故障需维修的,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报告,返回单位后补办车辆维修审批手续。
4.车辆维修后,必须认真核实修理审批单、维修清单,对照旧件回收,经办公室确认无误主要领导审批后,才能给予报销。
5.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制度。按照车辆行驶公里数等车辆保养的基本指标要求,定期对车辆实行强制保养,提高车辆的使用性能和安全系数。
6.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由驾驶员在不影响出车任务的前提下自行完成,确保车况性能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三、车辆加油管理
1.实行定点加油,“一车一卡”管理。
2.主卡由中心财务科保管,副卡由驾驶员保管。
3.加油卡充值由办公室提出主卡充值申请,再分配到副卡;救护车需要加油驾驶员要向办公室申请,并将副卡充值页面拍照发给办公室。每个月月底将加油交易凭证及派车单一并交办公室。
4.禁止公油私用、挪用或利用中心用车名誉给私家车加油,一经发现上述情况者,给予其本次用油量的2-3倍罚款,若发现加油量与行驶里程不相符时,将追查原因给予相应处理。
四、驾驶人员的工作职责
1.驾驶员要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调度,听从指挥,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时间就是生命"的效率观念,及时迅速出车,圆满完成医疗急诊任务;加强驾驶技术和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为病人服务的本领。
2.驾驶人员认真爱护车辆,负责对自己所驾驶车内的急诊器材、设备的保管与维护,保持功能完好,随时处于应急状态,严禁物品外借,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本人责任。
3.驾驶员要经常保持车况良好和车辆整洁。定期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在运送已明确或疑似传染病人(包括死亡病人)后,要及时进行消毒,若因没有及时消毒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辞退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如因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5.驾驶员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得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和乱用警报器。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要立即报告单位办公室,同时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6.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值班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离开单位。上班期间严禁饮酒、打牌等娱乐。
7.驾驶员对中心的调度及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8.驾驶员对中心的调度及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9.驾驶员出诊时应密切配合急救医师完成急救任务,根据病人病情及急救医师意见确定行驶速度及转送中心,向急救医师提出转送中合理化建议时应注意方式和场合,避免引起纠纷。
10.驾驶员上班时要着装整齐,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工作牌,禁止穿拖鞋上班。
11.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领导或120指挥中心有关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通讯联系不上的,给予当月绩效扣分处罚。
救护车管理制度 第十篇
1、认真完成部门的派车任务要求,服从派车调度。
2、每次行车前认真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安全驾驶,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行车时集中精力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超载车"、“英雄车”、“赌气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4、如实填写行车记录,并每月做好一次各部门用车统计。
5、车辆用毕后,停泊在医院指定位置,锁好方向盘、门窗,上好报警器等。
6、认真做好车辆维护、按时保养及年审等工作,保持车辆常年整洁和车况良好,并且做好油料的`购买、交纳有关车辆费用等工作。
7、认真填写车辆档案,对车辆事故、违章、损坏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写好情况汇报。对车辆运行里程和耗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统计报告和降低成本的建议。
8、驾驶员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对领导和普通教职工要一视同仁。
9、出车送达时,未经用车人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车辆,应听从用车人安排。
10、不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11、协助文印室做好资料装订工作。
12、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坚守工作岗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出车,有事离开医院应向办公室报告;
14、车辆按规定停放,做好检修、保养和必要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车况良好;
15、不得公车私用,如遇突发性公共事件出车时,不得借故或个人原因不出车,造不良后果要追究责任;
16、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节约用油;
17、负责医院职工的接送。
18、做好出车记录,检修、保养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