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精选推荐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工作报告优秀

时间: 2024-08-15 17:48:49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工作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工作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工作报告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工作报告 第一篇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

  按照XX市监察局、XX市人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监发[20xx]8号)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近期就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自查自纠。从总的情况看,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工作中,“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7号文)、市政府《关于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措施的实施意见》(德办发号)精神,切实加强“中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服务工作,取得良好的政务服务效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

  我“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市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审批服务科,审批服务科及从事审批服务的人员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并选派“中心”党委副书记兼审批服务科科长刘克学同志为首席代表。“中心”与刘克学同志签订了授权书,授予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组织协调权和窗口管理权、印章使用权,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

  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我“中心”按市行审办要求对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审批的事项,按照公开“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投诉渠道”的“七公开”原则,集中到窗口办理。同时在窗口设立了咨询台,抽调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为缴存户解疑答难,收效良好。对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相关资料齐备,及时办理;如相关资料不齐,则坚持一次性告知制度,让住房公积金缴存户尽量少跑路,限时办完,审批服务流程与设定流程完全相符。

  三、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认真制定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方案》,确定了各个审批环节的职责和相应的审批权和办事权,将市、区两级审批服务职能归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授予相应的审批权限。认真执行《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管理制度》(德公积金发32号文),对“实行政务服务窗口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心窗口领导值班制”、“实行首问责任制”、“选派优秀工作人员到窗口工作”和“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严格考核”等原则作了明确规定。制定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批责任过错追究制度》,明确了对违反窗口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的处理范围、处理责任和处理形式。行政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审批程序、审批标准时限和审批结果等内容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如实公布。上述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实现了各个工作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施情况良好。

  四、依法审批情况

  我“中心”建立了行政审批监督、监管制度,成立了由市政协副主席、“中心”主任赵晓平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副主任李蓉同志任副组长,“中心”其他领导任成员的办事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两集中两到位”的'相关工作,形成部门和窗口、窗口内部行政审批的相互协调、相互监督机制,监督、监管机构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从无擅自变更或增加审批条件、擅自增加申请人义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现象发生,更无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进行受理甚至予以批准,超时办理,不依照法定事项和标准收费等情况的发生。

  五、窗口工作人员选派和轮换情况

  我“中心”为加强审批服务工作,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都是本部门的业务精英和骨干分子,其从事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都在三年以上。为加强对窗口服务工作的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分工时,特指派党委书记、副主任李蓉同志分管窗口服务工作,“中心”另一名班子成员、党委副书记刘克学同志兼任审批服务科科长,主抓窗口服务日常事务。同时,我“中心”规定,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至少一年以上才进行轮换,为激励窗口工作人员做好政务服务工作,“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建立了专门的激励机制。

  六、统一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情况

  由于我“中心”采用的是即时办理,凡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的公积金缴存户,只要准备的资料齐备,当场办理;如资料不齐备,则采用一次性告知制度。在电子政务环节,“中心”采用专人值守,时时在线,认真解答公积金缴存户咨询的各种问题,及时预审公积金缴存户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在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办理时,及时办理转出和转回;办事指南设置从未出现过差错。

  七、公众评价满意度情况

  “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在工作中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公积金缴存户服好务。在窗口设置了意见箱和意见簿,收集办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于更好的改进工作,做好服务。同时,安装有评价仪并摆放在明显位置,方便群众评议,以督促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审批服务工作群众满意度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心”进驻市及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以来,优质、高效的服务工作受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及群众的高度评价。中江、旌阳管理部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以来,每月均被评为优秀窗口。市本级及什邡、绵竹、罗江管理部及窗口工作人员也多次获得了市及当地政府两级政务中心的通报表彰。

  八、其他情况

  今年以来,“中心”切实按照国家四部委和省、市相关要求,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以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快捷服务为主线,围绕健全服务制度、改善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等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在优化业务流程、完善服务设施、加快信息化建设、强化人员素质等方面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服务标准、办理时限和质量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升

  综合服务水平。并在政务中心窗口已设置有便民椅、饮水机、纸杯、老花镜等便民措施的情况下,新添led电子显示屏,公开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等内容,贴心为公积金缴存户服务,得到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加强窗口管理,规范运行,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做得更好。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工作报告 第二篇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依据《余干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镇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清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落实精神、不走过场,我镇对这次清理工作十分重视,组织镇纪委联合财政所、规划所和计生办等部门,对古埠镇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二、认真清理检查

  古埠镇共有行政审批事项7项,分别是:

  1、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城乡规范法》。

  2、建设有地规划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规范法》。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规范法》。

  4、建设有地批准书,其设定依据是《土地法》。

  5、集体土地使用证,其设定依据是《土地法》。

  6、计划生育准生证,其设定依据是《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7、结婚证,其设定依据是《婚姻法》。

  没有需要取消、暂停实施、合并的审批事项,没有非行政审批事项。

  通过检查,没有违法规定擅自设立许可项目,没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现象(个人反腐倡廉自查报告)。对于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并制成流程图,使前来办理的人能够一目了然。在日常工作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微笑接待制等。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批行为的规范化程度、违规行为查处改正情况。

  行政审批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我镇将会一如既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依法行政,推动古埠又好又快发展。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工作报告 第三篇

  我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由行政审批股负责。主要业务是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统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统一送达行政审批决定;负责环境现场监管执法部分移交的未办理环境审批手续单位(个人)的立案;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环境管理制度;承担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许可听证等工作。

  一、行政审批的程序要求

  我局自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后,当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履行有关批准程序后,按规定予以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当场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不属于本局管辖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当场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四)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以《补办件通知书》的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五)属于本局管辖的范围,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当场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二、行政审批时限要求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行政许可决定在我局承诺的办结时限内作出,审批中报告书项目为15天,报告表项目为10天,登记表项目为7天,重新审核5天。对环保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结。为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情况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已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97件、登记表58件,全部都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规定和时限要求进行审批,没有越级或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进行审批的行为。

  四、行政审批工作及作风要求

  不存在越权审批现象,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未继续开展该事项的审批工作。审批时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审批,不随意设定审批条件,不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即: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准在管理对象处就餐和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不准借用管理对象的交通、通信工具;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任何费用;不准以考察、学习等名义接受管理对象的出资旅游;不准到管理对象处报销书报费和各种物品费用;不准接受管理对象的酬谢费、提成和回扣;不准参加有偿中介活动;不准私自参与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不准擅自参加各种庆典、开工仪式;不准向处罚对象通风报信。不存在对申请人态度粗暴和故意刁难的情况。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工作报告 第四篇

  为切实巩固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成果,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51号)和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瑞监字[20xx]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深入开展行政审批自查自纠。

  有关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由分管领导负责,严格对照《通知》要求,对贯彻执行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做到不走过场,求实效,并结合实情形成自查报告。

  (二)强化措施,注重实效,认真贯彻执行清理成果。

  从自查自纠情况看,我局始终以“转变政府行政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行政监督机制”为宗旨,没有出现明放暗收、改头换面现象,并在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各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成果,取得明显成效,使我局行政审批程序逐步规范,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一是依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逐项进行了清理,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明确了审批条件、程序、期限,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部门和审批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从源头上铲除了腐化根源。二是规范精减行政审批项目。我局坚持“精减目标不动摇,办结期限再缩短10%-30%”的原则,扎实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并对有关的审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内容也实行了对外公示。三是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机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论证,将审批的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履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四是优化再造行政操作流程。我局将审批程序通过精心整合,进行了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同时,按照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格式要求,以表格的形式固化在系统中,实现了审批事项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申请行政审批,进一步缩短了行政审批时限,使原审批手续繁杂、时间长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真正做到了环节上最精简、时间上最快捷、形式上最便民。五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依法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能,许可核实工作人员做到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撤销、注销行政许可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做到了先电话通知,后下发通知书,然后在新闻媒体上实行公告。对被许可人从事违法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给予了处理,监督检查案卷做到了立卷归档装订成册。另外,对一些资料不完善的矿山,我局通过年检的方式责令其进行整改,并敦促了业主要尽快完善相关资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现象。将精力重点放在如何办理许可证方面,但对取得许可后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相对较为宽松。二是因历史遗留问题,矿山的地质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等资料还不够完善。

  (二)意见建议。一是要尽快制定行政许可监督配套制度,构建合法、有效、可操作性强的行政许可监督体系。二是制定完善的行政审批监督办法或规程,保证此次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顺利实施,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三、下一步缩减计划及行政审批流程图表

  (一)缩减计划。我局现仅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1个。无新增项目,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精神,对“矿山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审批项目改为备案的许可项目。依据《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期限由原承诺办理期限25日缩短为18日;探矿权和市级以上发证采矿权申请、延续、转让、变更、注销审批项目,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0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探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242号令)和《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期限由原承诺办理期限30日缩短为20日。同时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和《江西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范围内(砂、石、粘土、页岩)采矿权行政许可,在条件符合法定资格、数量、程序合法时,实行先申请后登记然后批复的程序,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依法对外公开。期限由原承诺办理期限30日缩短为20日。

  (二)行政审批流程图表。

  见附表:1、划定矿区范围审批流程;

  2、新立采矿权发证办理流程;

  3、采矿权延续发证办理流程;

  4、采矿权转让审批流程;

  5、采矿权变更办理流程;

  6、采矿权注销办理流程;

  7、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

  8、上报赣州市级以上矿管部门登记发证的采矿权。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工作报告 第五篇

  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审批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系统调整行政审批工作的落实,健全和完善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我局于20xx年10月1日—15日对本系统实施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涉及卫生系统内的行政审批、许可目录进行自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我局对所设定的“卫生行政许可项目、依据、实施单位和部门”等内容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超出规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自查。通过自查,本单位不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项目,不存在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继续设置的情况,不存在行政许可经办人员利用许可审批权力谋取私利的.情况。我局设置的行政许可项目主要有:(1)中医医疗广告审批;(2)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4)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审批;(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6)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及新建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卫生许可;(7)医护人员执业注册及资格审批;(8)医师变更注册或重新注册。我们保证卫生行政许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提高办理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自20xx年《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我局的卫生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严格依法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完成了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审核、公告。行政许可工作贯彻执行情况良好。

  二、对遵守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进行自查。我局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过程中,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期限”等规定执行。

  三、对行政收费进行自查。我局的行政审批工作收费均依据县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通过自查,我局将积极配合县编办做好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调整工作,理顺审批职能,规范审批权限,做到办理行政审批工作便民、快捷。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工作报告 第六篇

  根据《20xx年全市深化“纠风正纪促跨越”活动方案》和《“纠风正纪促跨越”企业评科室活动方案》要求,市水利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立了领导小组。为加强“纠风正纪促跨越”企业评科室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水利局领导高度重视,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组长为水利局长胡茂书,副组长为防办主任、副局长张海洲、副局长程新和及纪检组长陈大国,成员为监察室、行政审批科、水政监察支队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大国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精心梳理、简化流程,优化行政许可审批。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审批工作,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孝感政办发[20xx]67号)要求,按照“依法整合、审管分离、精简效能、积极稳妥”的原则,市水利局清理、简化、归并了行政审批事项,由20xx年的11项优化为9项。出台了《孝感市水利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实施方案》,明确了现有的9项行政审批和2项非行政审批;成立了行政审批科,组织、指导全市水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局水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统一了许可文号、启用了行政许可公章,市水利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一律使用“孝水许[20xx]XX号”文号,许可受理和决定一律使用市水利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理顺了局内部审批流程,统一由行政审批科受理,再转其它业务科室和单位办理,领导签字后由行政审批科统一办理许可决定批文并送达申请人。

  三、设置窗口、公示流程,方便申请人办理。市水利局在一楼设置行政审批窗口,安排专人值守;并制作了悬挂展板,将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审批流程、申请资料清单等内容全部公示,直观的.向申请人展示审批事项办理相关内容,做到审批事项明确、审批流程透明。

  四、网上审批、网下审批,同步办理。接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审批窗口人员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及时在网上办理受理,交向申请人提供受理承诺书。再由行政审批科将相关资料转交业务科室和单位,同时督促业务科室和单位及是在网上点击办理。今年上半年,市水利局共办理行政审批7项,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贴近企业、征求意见,面对面座谈交流。结合行风评议,5月24日,市水利局召开“优化行政审批 服务‘三区’发展”座谈会,与16家“三区”管委会、企业和服务对象代表交流,听取意见,并针对企业关心的问题,作出了八项承诺,涉及行政审批的就有四项,一是精简下放审批权限,将七项审批事项按县市权限下放三区办理;二是规范行政服务行为,坚决杜绝收受“红包”、“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优化减少审批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一个窗口对外;四是实行涉水事务“直通车”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服务“三区”,一般事项由水利局总工负责,重大涉事务由水利局长负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工作报告 第七篇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依据《余干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镇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清理检查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落实精神、不走过场,我镇对这次清理工作十分重视,组织镇纪委联合财政所、规划所和计生办等部门,对古埠镇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二、认真清理检查

  古埠镇共有行政审批事项7项,分别是:

  1、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城乡规范法》。

  2、建设有地规划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规范法》。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设定依据是《规范法》。

  4、建设有地批准书,其设定依据是《土地法》。

  5、集体土地使用证,其设定依据是《土地法》。

  6、计划生育准生证,其设定依据是《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7、结婚证,其设定依据是《婚姻法》。

  没有需要取消、暂停实施、合并的审批事项,没有非行政审批事项。

  通过检查,没有违法规定擅自设立许可项目,没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现象(个人反腐倡廉自查报告)。对于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并制成流程图,使前来办理的人能够一目了然。在日常工作中,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微笑接待制等。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批行为的规范化程度、违规行为查处改正情况。

  行政审批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我镇将会一如既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依法行政,推动古埠又好又快发展。

  《行政审批事项自查报告精选范文》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Copyright©2020 1级文库版权所有 渝ICP备2023011259号-2

联系邮箱:kefu@1ji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