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生,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火灾事故时的应急救援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火灾事故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控制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当机立断,采取有效措施和及时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广东省、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工程概况
深圳市波顿科技园一期、二期工程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茶光路,本工地研发楼(二期工程)共有地下室二层,A栋塔楼地上结构25层,高度为113.3米,B栋塔楼地上21层,高度为96.8米,其中裙楼3层,总建筑面积94705M2,其中地下室19820M2,地上:74885M2。一期厂房工程包括烟用香精(一)车间3127M2、烟用香精(二)车间1312M2、咸味香精车间1691M2、动力车间725、普通仓库677M2、危险品仓库677M2、消防水池及泵房661M2。一期厂房工程总建筑面积8877M2。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项目部主要把预防火灾事故工作的重点放在现场电焊、气焊、气割等明火作业的管理;配电室及用电线路的巡查维护;生活区宿舍、食堂的防火管理等。
二、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队
队长:
队员:
三、应急预案内容
1目的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火灾隐患。特别是在工程装饰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建筑工地火灾。为了提高消防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做出应急准备与响应。
3职责
3.1火灾事故发生时,由项目部经理负责指挥处理事故。
3.2项目应急救援队、施工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应在发生火灾事故发生地,协同处理事故。
4应急预案内容
4.1报警
4.1.1一旦着火,发现人要将火灾信息迅速报告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将信息传递给公司安全部门并立即向总经理、副总经理汇报。
4.1.2接报后应立即了解着火、爆炸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目前状况。立即确认是否成灾。
4.1.3确认火灾后发现人立即拨打119或110。
4.1.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事先明确火灾的位置和各成员的职责,在确认火灾时,能迅速组成并向各班组、应急救援队发出批示:
a根据火灾情况,组织职工从疏散通道疏散。
b掌握火势发展情况,调整力量,明确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供水、防排烟等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c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带领职工服从统一指挥。
4.2救灾指挥部七大工作
4.2.1通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将火灾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告诉其应采取的对策。
(1)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向需要疏散的人员发出通知;
(2)根据火情决定需要通报疏散的区域,通报顺序为:着火层、着火层以上各层、有可能蔓延到的着火层以下各层;
(3)通报方式:对讲机、电话、派人现场通报;
(4)通报要说明疏散路线、稳定人员情绪。
4.2.2疏散与救护:疏散和救护是防止或减少人员伤亡的关键措施。
a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安全门在上班时间保持常开状态,疏散通道应有明显指示;
b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各相关班组,由专人(具体由应急救援队负责)负责引导疏散人员查清是否还有人在应该疏散的区域,稳定被疏散人员的情绪,并应对现场伤员进行护理,尽快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同时准备好车辆随时准备运送伤员到附近的西丽医院救治。
c注意事项:应按被疏散人的年龄、性别引导至不同的疏散通道。
4.2.3组织灭火
01、在火灾现场的相对安全点,由项目部及各班组负责人组成的灭火指挥组;
02、灭火指挥职责
a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b及时向灭火指挥组汇报火情;
c根据火情,及时切断电源、或燃气源;
d指挥参战实施灭火、疏散、抢救伤员;
e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和携带灭火工具、防火工具防止火势沿水平或纵向蔓延;
f检查灭火人员和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g指挥使用消火栓进行灭火;
h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协助组织灭火抢救。
4.2.4防烟排烟
a启动相关部位的排风排烟设备;开启相关部位的排烟窗进行自然排烟;
b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匍匐于地面的方法防烟。
4.2.5安全警戒
a外围警戒:指挥清除路障,指导一切无关车辆离开现场,劝导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维护好外围秩序,为消防队到现场灭火的展开创造有利条件;
b火场外部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疏散人员离开建筑,看管好火场内疏散出的物资,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指引消防车进入现场,为消防队的灭火行动维持好秩序;
c火灾扑灭后,在火灾区域内设立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4.2.6通信联络
a建立通讯网络,使各级有关人员迅速正确地接受火灾信息;
b各人员电话要最大限度地保持畅通,消防专用电话、直通现场的电话要设专人接听,及时传话。
4.2.7设备保障
a保证消防用水,消防用电不间断;
b保证灭火器材的供给与完好;
c保证伤员救护工作的运输车辆。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人员及其电话号码:
1.1值班电话:
1.2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
6事故后处理工作
6.1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6.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6.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6.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5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7附录
7.1应急设备清单(表1)
火灾事故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篇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科学有效地调度救援力量,正确采用各种战术、技术,快速实施灭火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浙江省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宁波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内发生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火灾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防消结合,预防为主。各级部门和消防队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消防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
2.1组织指挥机构
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时,镇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就位,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2.1.1领导小组成员
总指挥:梅百烽。副总指挥:鲁定峰郑永勇。
成员:沈媛君张霞波鲁铁逵曹迪良周建波李展
周庆成李剑赵赟章乃芳
2.1.2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指挥全镇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2)负责启动本预案。
(3)组织指导全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
(5)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6)向镇政府报告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镇政府请示镇政府,要求启动镇级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2办事机构
镇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受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信息并立即上报。
(2)制定全镇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方案。
(3)统计分析本镇火灾事故规律、特点,为修订、完善本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向镇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3现场处置机构
火灾事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行动的需要,派出镇领导小组部分成员、镇消防队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灭火领导小组。参与现场应急灭火行动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现场灭火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灭火行动组
现场灭火领导小组统一调配现场应急处置力量,根据现场灭火实际需要,建立若干行动组,对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分工和落实:
(1)灭火抢险组:镇综治办牵头,镇消防队、民防队参加,负责现场灭火抢险、搜救人员、抢修设施、消除险情等工作。
(2)现场警戒组:镇派出所牵头,镇交管站、镇城管队等单位参加,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镇卫生院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4)后勤保障组:镇党政办牵头,镇财政所和事故单位参加,负责现场灭火抢险物资装备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5)善后处理组:镇社务办牵头,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及安抚,处理善后事宜。
(6)信息新闻组:镇宣传办牵头,镇广电站参加,负责事故情况的收集、整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3、事故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i级)、重大火灾事故(ii级)、较大火灾事故(iii级)和一般火灾事故(iv)四级。
3.1特别重大火灾(i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伤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
(2)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受灾200户以上的;
(3)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大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和影响的。
3.2重大火灾事故(ii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一下死亡,或危及10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或受灾1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
(3)镇党政机关等重要建筑,镇广播电视、电力、通信、邮政、金融中心等重要建筑(设施)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3.3较大火灾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火灾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或受灾10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
(3)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中型企业,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中型(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
3.4一般火灾事故(Ⅳ级)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或受灾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4)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企业,以及储备可燃或有毒物资的(专用)仓库、基地发生火灾,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
4、监测预防
4.1火点监测
镇消防队必须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4.2火灾预防
各相关部门、村、企事业单位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提高全镇火灾防控能力。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履行《消防法》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4.3隐患消除
镇消防队依法加强对有关部门、村、企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各有关部门、村、企事业单位要自觉接受消防队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当认真办理,及时消除隐患。
5、应急响应
5.1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应当立即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控制火灾蔓延、扩大,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并按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及时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消防队接到较大火灾事故报警后,迅速调度扑救力量的同时,应立即向镇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并视情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镇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和消防部门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达指定地点。
5.2分级响应机制
火灾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发地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镇消防队及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1)应对一般火灾事故,启动本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应对较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启动本预案。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应迅速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参与应急处置。
(3)应对特别重大、重大火灾事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或需要跨村增援时,启动本预案。并在市政府的具体指导下迅速实施应急处置。
5.3信息报送与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信息应立即(半小时内)上报镇政府。
(2)镇领导小组和镇有关部门,事发地村委会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核查、了解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方式可采取电话口头报。
5.4医疗卫生救护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必要时,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增援。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门应当积极协助运送伤员,必要时征用过往车辆。
5.5群众安全防护
现场灭火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具体情况,明确群众安全防护的必要措施,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的范围、方式、程序并组织实施。派出所、交管站负责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和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5.6案件查处
消防队要在灭火救援期间和事后及时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
5.7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及新闻报道应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镇宣传办应配合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5.8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的大火已扑灭、火险隐患已消除,次生灾害发生的因素消除,现场处置行动结束,由现场灭火领导小组提出建议,经镇领导小组批准,应急响应结束。
5.9后期处置
事发后对在火灾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5.10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有关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由镇消防队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财政预算。镇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火灾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2装备保障
消防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要保持良好状态,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7、宣传与演练
7.1宣传
消防队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
7.2培训
镇综治办和消防队要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专职(义务)消防力量的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灭火能力。
7.3演练
每年要组织一次以上的火灾救援演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奖励与责任
对在实施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3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综治办牵头制订,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
火灾事故时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篇
1目的
1.1为控制和减少火灾损失,保护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根据油库库区及码头的生产特点、工艺流程、地理环境等因素,预测在火灾发生后,如何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做出快速有效的反应。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油库库区及油品装卸码头。
3内容
3.1定义和术语。
3.1.1重点部位。
根据实际将重点部位确定为在发生火灾后可能影响全局的部位,主要包括:库区、油品装卸区、动力和保温设备等。
3.1.2灭火力量。
各油库企业必须具备自己的灭火力量,灭火力量由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组成。总储量在10000M3以下的油库如没有条件组建专职消防队的,必须组建义务消防队。
3.2组织机构。
为适应需要,库区及码头实行全员消防制度,除专职消防队员外,其他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
3.2.1火灾应急指挥部。
为了便于指挥协调各部门和全体人员在应急反应过程中的行动,油库应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由(基地)油库主任、安全管理负责人、各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总指挥由(基地)油库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副主任、安全管理负责人担任。
3.2.2现场指挥。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现场指挥,一般由专职消防队长担任现场指挥。无专职消防队的',由分管安全的(基地)油库副主任担任现场指挥。现场指挥负责指挥火灾应急反应行动的全过程。
3.3火灾应急职责概述。
3.3.1专职消防队。
迅速受理火警,实施重点部位灭火预案,进行火灾扑救。
3.3.2义务消防队。
按训练内容展开行动,协同专职消防队实施灭火预案。承担火场工艺处理、机械抢修、物资供应、火场警戒和人员救护任务。
3.4应急反应能力。
3.4.1应急能力。
油库的消防设施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和配置,有应付初期和一般火灾事故扑救的能力。当发生灾害性火灾事故时,如油库现有灭火力量不够,应及时向当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请求增援。
3.4.2火灾应急消防队伍。
火灾应急消防队伍分为:灭火组、工艺处理组、机械抢修组、物资供应组、火场警戒组、通讯组、救护组、机动组等,并明确各小组负责人。
3.4.2.1灭火组。由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组成。
3.4.2.2工艺处理组。由储运调度科人员组成。
3.4.2.3机械抢修组。由工务机修人员组成。
3.4.2.4物资供应组。由综合科和驾驶人员组成。
3.4.2.5安全警戒组。由安全检查人员及保卫人员组成。
3.4.2.6通讯组。由工务电工人员组成。
3.4.2.7救护组。由油品检验科人员组成。
3.4.2.8机动组。由其他人员组成。
3.4.3火灾应急消防设备。
油库火灾应急设备以固定式灭火装置为主,辅以移动式和其它灭火器材,形成固定式和移动式相结合的消防设备结构,消防设备布置应有明确的平面布置图。
3.5通信联络。
3.5.1应急通信联络。
应有可靠的通信设备,三级以上油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对讲机。
3.5.2应急防备和反应行动的通信。
3.5.2.1应急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通过对讲机或电话进行联系。
3.5.2.2现场指挥与应急消防队伍通过对讲机进行联系。
3.5.2.3应急过程中对讲机均使用同一频道(消防频道)。
3.5.2.4如无线通讯中断,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人员进行人工联络。
3.6敏感区域火灾预测。
3.6.1火灾敏感区域。
3.6.1.1输油码头。
3.6.1.2油罐区。
3.6.1.3油泵房。
3.6.1.4输油管线及阀门。
3.6.1.5锅炉房。
3.6.1.6变电所。
3.6.2火灾预测。
3.6.2.1明火引发火灾。违章用火、在禁烟区内吸烟、机械碰撞、摩擦等引起的火灾。
3.6.2.2静电引起火灾。作业时流速过快、违章着装、静电导除装置失效等引起的火灾。
3.6.2.3电器火灾。电器设备产生的火灾。
3.6.2.4雷击、地震、战争等引起的火灾。
3.7火灾反应程序。
3.7.1报警。
任何人员发现火警后都必须立即通过现场报警装置报警或拨打(基地)油库内部消防电话报告火警。
3.7.2受理火警。
消防电话值班员接到火警电话后,应问清情况,立即发出出动讯号,同时通知消防泵房,然后拉响火警警报,告知全油库人
员,并通过“110”或“119”报警,同时向当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1395760。
3.7.3应急反应行动。
3.7.3.1专职消防队。
(1)专职消防队接警后立即出动,到达火场后迅速展开灭火行动,按着火部位的灭火预案实施火灾扑救。
(2)消防泵房迅速启动消防泵,按着火部位的灭火预案向火场供水和泡沫混合液。
(3)消防队长从接到火警时刻起,承担应急现场指挥职责,随消防车出动,到达火场后根据火情,组织指挥火灾扑救。
3.7.3.2义务消防队。
迅速到预案指定的地点集合,明确任务后,迅速佩带好个人装备赶赴火场,实施灭火预案。单位有专职消防队的,则协同专职消防队投入灭火战斗。
3.7.3.3(基地)油库主任。
受警后承担应急总指挥职责,立即到中央控制楼,实施火灾应急的组织与指挥。
3.7.3.4(基地)油库副主任。
受警后承担应急副总指挥职责,分派应急消防队伍的各小组任务,协调配合专职消防队投入灭火战斗。没有专职消防队的单位,油库副主任承担现场指挥任务,负责指挥灭火行动的全过程。
3.7.3.5义务消防员。
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按下列各组明确任务后立即投入应急行动。
(1)工艺处理组。根据火情,提高或降低液面,隔离油路等。
(2)物资供应组。提供火场所需的器材物资,进行火场运输等。
(3)机械抢修组。及时修理应急设备,保障扑救过程中电力能源供给。
(4)安全警戒组。负责火场警戒工作,保障增援及撤退道路畅通。
(5)通讯组。负责应急指挥部与灭火现场的通信联络,确保命令的下达和火场各种信息的反馈畅通。
(6)救护组。及时进行火场人员救护。
(7)机动组。适应火场变化需要,听从现场指挥的命令进行工作。
3.8应急撤退方式。
当预测到燃烧的油品有发生沸溢、喷溅的可能时,现场指挥应果断下令全体应急人员撤离火场。
根据油库及码头的地理环境和预案中确定的撤退线路,指挥员应根据着火部位及风向,确定安全的撤退线路,组织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3.9说明部分。
3.9.1本预案按油库正常工作时间制定,如遇节假日或夜间发生紧急情况,应急总指挥将由值班领导担任,现场指挥由消防值
班人员担任。在组织库区有关人员投入应急扑救的同时,及时报告油库相关领导。
3.9.2本预案主要用于油库企业在火灾发生后的自救。如灾情扩大,当地政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企业的应急指挥部服从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所指定的事故现场应急总指挥的指挥,协助现场应急总指挥带领企业全体应急人员继续进行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