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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范文

时间: 2024-09-13 20:40:57

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第一篇

  一、开展制度建设效能监察的必要性

  (一)开展制度建设效能监察是加强企业管理的需要

  对于企业管理而言,制度建设是根本。而制度建设效能监察的目的就是通过对企业现行管理制度进行清理、评估,查找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以及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从而真正形成依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管理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二)开展制度建设效能监察是完善制度体系的需要

  任何一个企业,要搞好管理,必须有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来支撑。开展制度建设效能监察,对企业所有的进行全面梳理,从总体上把握企业制度建设的概况,发现制度建设中的盲点和薄弱环节,找出制度体系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监察建议,查漏补缺。对已经不适应企业管理和发展要求的制度要废止,对存在缺陷、容易导致产生管理上漏洞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而没有的制度要建立。同时,建立与管理制度相配套的工作流程,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和规范办事程序,堵塞管理漏洞,规避经营风险。

  (三)开展制度建设效能监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方向。“权责明确”和“管理科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企业通过开展制度建设效能监察,克服原有企业管理制度中的弊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使企业的每个岗位、生产的每个流程都有明确的`标准和守则,使员工能够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规范,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按章办事,按程序操作,搞好管理与服务,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四)开展制度建设效能监察是构建惩防体系的客观要求

  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度是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企业构建惩防体系客观上也需要对制度建设开展效能监察。开展制度建设效能监察,可以发现制度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偏差,提前堵漏和纠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起到预防作用;同时可以发现案件线索,查处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发挥惩处功能。更重要的是通过监察,有针对性地提出监察建议,督促管理部门完善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监督机制和惩治机制。

  二、搞好制度建设效能监察必须准确把握“五个”监察点

  (一)规范性监察

  规范性主要是监督检查规章制度在形式上是否合乎规范。对于一个企业来讲,规章制度的表现形式可能多种多样,但无论是那一种形式,都应当按标准化要求统一规范,体例、表述要符合企业对行文的要求,条、款、项、目,层次清晰,便于学习、理解和执行。在监察时应当把好形式统一关。

  (二)协调性监察

  协调性是指规章之间要求协调一致,避免矛盾和冲突。由于企业业务的相关性,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交叉现象。要保证规章发挥效用,就要解决好规章冲突和矛盾的问题,切实解决规章拟规范事项之间的重叠或者遗漏,做到互相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边界清楚,便于执行。

  (三)可操作性监察

  可操作性主要是审查该规章是否可以顺利实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制定规章的目的是为了实施,为了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的行为,因而操作性对规章的实施是特别重要的。

  (四)合法性监察

  合法性主要是管理权限、管理方式、管理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能超越职权,否则就是无效的。管理内容涉及面很广,包括财务管理、质量管理、物资管理、劳动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国家都有基本的法律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的条款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相抵触。

  (五)落实性监察

  落实性主要是检查制度在运行过程中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各项业务是否按制度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去开展,主管部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管理、检查和考核,检查记录和考核台帐是否健全,管理、检查和考核的渠道是否畅通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影响制度执行的原因是什么,通过制度的正常运行是否达到了管理的预期效果等。

  三、搞好制度建设效能监察必须抓好的“四个”关键环节

  (一)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是搞好制度建设效能监察的关键

  企业开展制度建设效能监察,主要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进行。但是,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企业管理的各项业务,涉及企业各个部门,监察起来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单靠纪检监察一个部门孤军奋战是不行的,需要建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其他业务部门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机构,做到统一指挥,确保制度建设效能监察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广泛开展制度建设宜传教育是搞好制度建设效能监察的基础

  有效开展制度建设效能监察,离不开广泛地宜传教育。制度建设效能监察是项复杂的工作,要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组织者要根据每个阶段的不同特点和工作内容,广泛收集宣教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制度建设宣教活动,宣教的重点加强制度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感的教育,增强员工的制度意识和责任意识;对重点规章制度的内容和关键工作流程加强学习和宣贯,使全体员工了解制度,熟悉流程,知道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违规违纪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培养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做实制度建设效能监察阶段性工作是搞好制度建设效能监察的根本保证

  制度建设效能监察一般可分为宣传动员、制度清理、检查评估和总结整改等几个不同的阶段。要保证监察工作实效,必须将各个阶段工作做实做细,如检查评估阶段,原则上要求对整个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评估,检查可采用各部门自查、部门间互查、监察组织重点抽查等方式,评估办法可借鉴ISO9000模式组成评估专家组,编制检查表,按规范进行,找出制度本身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真实问题,分析原因,为企业领导决策和制度建设整改提供依据。

  (四)注重效能监察成果的运用是搞好制度建设效能监察的最终归属

  完善制度建设的管理,如发现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制度管理出现多头或者失管状态的,应建议整改,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一个职能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内部的规章制度,把好制度出台前的审核关。通过检查评估,将制度执行得比较好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提炼出来,在企业内部推广学习,营造一种按章办事、依规治企的文化氛围。通过制度清理,明确需废止、修订完善、正常运行和新增的制度,并在制度修订完善后搞好制度汇编,传达到员工手中,确保企业每一名员工都知悉制度,执行制度,做到遵章守纪,合法经营。

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第二篇

  制度建设是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邓小平同志曾多次指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强调我们各项事业的发展都要完善和健全长效机制和制度,通过制度进行规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等。制度是我们生活世界事物良性发展的规范与准则。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制度是人和人之间交往中的产物,是通过责任、权力、义务来规范主体行为和调整主体间关系的规则体系。

  一个单位的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是一个单位正规化建设的最基础的保障。健全、完善的制度既是对单位或组织自身利益的保护,也是对每一个工作人员的爱护。如果没有健全和完善的制度,就会纵容和鼓励人们犯错误,甚至导致人们犯罪。高等学校健全和完善制度,对于高校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享有盛誉的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认为,制度是学校一切工作的灵魂。哪里制度稳定,那里便一切稳定;哪里制度动摇,那里便一切动摇;哪里制度松垮,那里便一切松垮和混乱。

  我校作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按照校党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制定了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本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高度重视,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参加党委中心组学习讨论,根据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自己实际工作拟定了本调研课题,并积极围绕着调研内容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了讨论,分析了学校制度建设的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心得,撰写调研总结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校制度建设的现状

  学校在20xx年由一个中专学校升格为大专学校,升格之后,学校及时制定了一些基本的规章制度,有行政领导制度、办公制度、教育教学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反腐倡廉制度,共二十多条,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使学校重大行政、管理、人事、财务等方面有章可循,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良性健康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制度建设仍然存在着很大的不足,这既有历史原因,也有转型升格的特殊原因,时间短暂,许多制度还在酝酿和制定之中。通过一阶段的调查,发现我校制度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基本规章制度存在空白,不利于工作开展

  由于升格前,学校是一个中专学校,许多制度存在空缺,完全不能适应学校升格后各项事业的规范发展。基本制度不健全,存在空白是制度建设的最大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十分不利于学校许多工作的健康顺利开展,无章可循,权责不清,人事管理不明朗,行政效能不高,办公水平难以上新台阶等等。基本制度缺失,如《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尚未制定出来。另外,适应新形势的制度出台过缓。机关处室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很重要但目前又无章可循事务需要处理,应该意识到这些方面亟需建章立制,如《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学术道德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这些制度未能出台,实际上已经影响了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一些现有制度制订不够科学,不便于执行

  学校升格后也及时制度了一些基本的制度,许多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实现了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是由于许多制度是升格后应急制定的,所以存在一些规章制度忽视了制度效益的长远性和综合性,它们是在问题暴露或反映严重时组织力量制订的应对之策,这种对策性制度往往总是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适时性不强。二是忽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一些现有制度在制订时只是从当时工作需要出发,并没有从系统的或学校整体制度建设体系角度来考虑,出现了一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同部门之间权责相互冲突与抵牾。三是忽视制度的可操作性。有些制度表现为现实性、应急性或阶段性的措施,过多地使用“禁止”、“不准”、“必须”等原则性语言,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致使许多制度流于形式。

  (三)一些制度虽有执行,但执行中走样

  制度制定之后,最关键的是执行。不执行,或者变相执行,再好的制度也只是花瓶,不但如此,长期下去还会影响制度的权威性。当然,这其中的原因是复杂的,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人对制度重视不够,在工作中没有常抓不懈,对许多制度的执行并不能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往往是虎头蛇尾,有始无终。二是一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流程繁琐,周期臃长,影响了实际工作效率,导致具体执行人员失去了执行制度的信心和耐心,偏离了执行的方向。最后,缺乏协调性制度。制度与制度之间的碰撞不可避免,关键在于相互的协调。而我们发生制度之间的摩擦时,通常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彼此互不妥协,最终导致执行走样,变化性很大。

  二、影响我校制度建设的原因分析

  我校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客观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视制度短期的束缚作用,忽视制度长期的规范作用

  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然而,我们许多人在制度建设方面却存在着种种错误认识,忽视了制度的'长期规范作用,导致抓制度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高。一是无所谓思想。认为制度是“软件”和摆设,有没有都无所谓。二是“吃亏”思想。认为制度制订过多,到头来只能是自己吃亏,得不偿失。三是与工作对立思想。认为制度条条框框都具有限制性,限制过多不利于工作的开展。这些认识上不足,是制约制度建设最重要的思想障碍之一。

  (二)重视制度建设的单个针对性,忽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

  从这次调研情况来看,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大多特点就是自我封闭。也许某一个制度看起来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情,但是在实际工作工程中牵涉的部门肯定不是一个那么简单。表面看,各部门制度看似周全,但从整体学校规章制度的建设来看,只能算是应急措施,相互间并不关联,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重视制度本身的强制性,忽视制度的程序性

  已经出台的规章制度,为我校各项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这些制度大多是现实性、应急性、阶段性的措施,对行为规范严格要求的较多,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许多制度缺乏对落实制度的程序性规定。由于原则性规定多,保证制度落实的程序性规定(或实施细则)较少,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把握的难度就比较大,执行制度的随意性和弹性较大,致使许多制度流于形式或成为摆设。

  三、对推动我校规章制度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一)积极推动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做到学校各项事业有章可循

  当前,积极推动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做到各项事业有章可循,是制度建设的头等大事。在这个头等大事上,绝不能有丝毫的轻视、懈怠、思想。加强制度建设应当着眼于机制的建立完善,努力实现制度在更高层面的系统整合。按系统论的观点,机制就是系统内在规律的表现形式与作用过程。在若干制度构成的系统中,制度的相互作用和实际运行就构成了机制。所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于完善机制体制也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二)把制度建设与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精神理念结合起来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学校在制定政策和制定制度时,往往总是站在管理的立场上,从便于管理、强化制度的严肃性、统一性出发,很少理会教职员工的感受,也不多考虑这种政策法规可能给教职员工正常的工作、生活所带来的诸多麻烦等等。在许多公文、许多公众场合中所使用的词汇,都显得极为生硬:如“不准”、“禁止”、“必须”、“严禁”等。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广大教职员工都希望我们即将制定出台的规章制度,要从“以人为本”的精神与理念出发,多推敲,多考虑,从而更好地激发广大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和特色高校建设。当然,把制度建设与“以人为本”的精神理念结合起来,绝不是放松制度,姑息养奸,让制度松散,丧失约束力和权威性。只是,让我们在制定制度时考虑更为全面、更为人性化、更为体现“为广大人民服务”的特色。

  (三)把制度建设与科学发展观的“统筹”与“和谐”的理念结合起来

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 第三篇

  成功的企业源于卓越的管理,卓越的管理离不开完善的制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并获得长久的成功,就必须强化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使之得到贯彻执行。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系统、规范、科学的规章制度体系,覆盖企业经营管理的全方位、全过程,保证经营管理各项活动有法可依

  企业应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要求,对关系到企业整体发展、具有核心地位、在企业管理中起支撑作用的规章制度体系进行系统设计,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宗旨,制订贯穿企业经营管理全系统、全过程的规章制度,形成自上而下、层次分明、系统规范、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体系,保证企业战略目标明确、组织架构合理、业务流程优化、职责分工清晰,满足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推进企业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规范规章制度的制发程序,保证规章制度合法有效

  规章制度的制订程序涉及起草、审查、审议决定以及公布等诸多环节。起草工作最具基础性,对于保证规章制度草案的质量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起草工作开始前,起草部门应当对拟起草的规章制度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只有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充分、确认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成熟的规章制度才能开始起草工作。在审查阶段,规章制度草案的审查标准应当明确并不断完善,涉及重大或者疑难问题的,应当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在审议决定阶段,必须明确规章制度草案,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议,经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应在规定范围内并宣贯执行。

  三、遵循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保证规章制度科学适用、合理可行

  制度得以执行的重要前提是制度本身的科学合理性。在制度制订过程中,就必须考虑执行的问题。规章制度必须来源于管理实践,注重适用和实效,在制度内容上要注意科学合理,使之与客观实际相一致,符合经营管理的发展规律;要突出针对性,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提出管理规范,具体详尽地提供解决问题的途径或方案;要遵循权、责相等的原则,确保责权清晰、分工明确,注重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行之有效,更好地得以贯彻执行。

  四、对规章制度的解释和法律效力进行规范,确保规章制度得以正确实施

  通常来讲,规章制度的解释应当遵循“谁制订,谁解释”的原则,即由制订主体负责解释。有关职能部门虽然负责了起草工作,但并不是该规章制度的`制订主体,不享有解释权。企业的规章制度规定由起草部门负责解释是不规范的。因此,规章制度,特别是需要对新情况明确适用依据和作补充规定时,应当由企业负责解释。但通常在实际工作中针对具体应用规章制度的问题,为了提高管理效率,一般由企业责成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如有需要,在规章制度中还应明确同等规章制度之间具有同等效力;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等效力内容。

  五、统一规范规章制度的条款和格式要求

  做好公文撰写的培训工作,规范规章制度的条款、格式,使每项规章制度条款都要规范、系统和整合一致,用词用句应避免出现歧义,保证其条理清晰、逻辑严谨、意思明确、内容合理。

  六、持续修订完善各项制度,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企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也应是动态完善和创新的过程。企业应不断地适应经营管理的变化和要求,认真审查以往规章制度的实行情况,遵循适用、有效原则,针对原有制度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适时地修订、补充和优化,使其日臻完善。对内容不适当、已不能准确反映实际情况,或者与当时制订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符的规章制度,应及时予以修改或者撤销;对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管理对象消失或者超过适用期,以及主要内容与其后施行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符的规章制度,应及时予以废止。加强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对保证企业规章制度体系与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与客观实际的一致性及其本身的有效性都具有重要意义。

  七、树立依法经营意识,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法律并不能阻止犯罪。

  同样道理,规章制度也不能杜绝违规现象的发生。制订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避免出现工作失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的同时,更要关注员工的主观意识和自我约束,要以树立和形成法律至上的意识、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为出发点,使各项规章制度成为管理的标准和规范,得到切实的贯彻和实施。树立依法经营意识需要企业管理者、特别是最高管理者的推动。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的意识和能力直接关系到依法经营的方略能否确立,依法经营能否融入各项管理工作之中。因此,要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治意识,做到严格依法经营、遵章办事,使企业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人心,使广大员工做到自觉遵纪守法,依法行使享有的权利,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制度建设的目的。

  八、坚持在制度面前一视同仁,保证规章制度的公平和公正

  要坚持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一是遵守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义务平等;二是享受规章制度所赋予的权利平等,不可因人而异、宽严不一。在企业中,制度一旦建立,组织内所有成员无论是制度制订者本人,还是普通员工,必须不折不扣地予以贯彻执行,绝不允许任何特权和例外的存在。这就要求企业的管理者同广大员工一样,必须依据职权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愿接受监督,自觉做到依法律己。

  九、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严格检查、严肃考核,确立规章制度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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