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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时间: 2024-04-16 20:41:46

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

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一、明确微型消防(副)站队长、工作人员及职责。

  二、消防站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联合各项目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以上,需经队长签字批准。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消防站。

  四、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的隐患和违法行为予以整改和制止。

  五、消防(副)站队长应制定站内学习、训练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学习、开展训练,并达到一定标准。

  六、定期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七、做好站内各项巡查、检查记录,设备台账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

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 第二篇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二、人员配备

  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

  四、岗位职责

  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

  (二)乡镇(街道)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六、管理训练

  (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1、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人员,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3人。

  2、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期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消防站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人员要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要按照“3分钟到场”赶赴现场处置。

  4、消防站值班室不允许闲杂人员进入,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器材装备随意乱扔,确保值班室卫生干净整洁,器材装备摆放有序。

  5、消防站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每日对器材装备进行擦拭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长不定期进行检查。

  6、消防站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漏岗,工作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未经请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消防站人员要定期开展扑救初期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检查、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基本知识的培训。新上岗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消防站要纳入本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消防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站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三、消防站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四、消防站工作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负责值班时报警部位的核实和紧急情况的处置,一名负责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

  五、消防站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取得《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并存放在消防站备查;

  六、消防站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七、消防站工作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八、应在消防站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地下的消防站门上的标志必须是带灯光的装置;消防站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九、消防站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站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站,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站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站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二、消防站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 第四篇

  一、站长(副站长)职责:

  1.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

  2.熟悉单位基本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3.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业务训练;

  4.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二、消防员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灭火救援任务;

  2.熟悉单位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救援预案;

  3.熟练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完整好用;

  4.负责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1.熟悉本单位灭火应急处置程序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

  2.按照火灾报告、救援求助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3.能够在接到火情信息后立即启动灭火救援预案;

  4.熟练使用和维护通信装备,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5.及时向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 第五篇

  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6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站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

  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6、值勤时发生故障,应及时汇报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负。

  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部做不定期检查。

  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管理员对要检查本班值班人员是否到齐,并做好登记。

  9、消防站值班室公共卫生应人人遵守,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随地吐痰和乱抛杂物,每日早晨交班时要打扫自己的环境责任包干区,保持良好的内务卫生。

  10、对火警电话应保持高度警惕,接到火警后要迅速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告诉亲友不许随意使用火警电话。

  11、工作时间内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未经请假不许离开工作岗位。

  12、全站人员除遵守店规店纪外,应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

  13、全站人员要团结互助,共同做好本职工作。

  14、对每次的.体、技能训练要克服各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及各种灭火技能。

  15、要爱护公物,不无故损坏,对故意损坏者,按价赔偿。

  16、正常情况下,职工上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打闹、喧哗,应开展学习和正常工作,夜晚站员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 第六篇

  1.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明确日常值班站长及人员,确保每班有值守人员时时在岗。

  2.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在1分钟内到现场核实火警,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3.消防站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严禁擅离职守。

  4.值班期间应保持高度警惕,尽职尽责,不得脱岗,严禁值班前饮酒,严禁值班时玩手机、吃东西、会客等,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人员替代值班。

  5.值班人员要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训练、执勤以及灭火任务。

  6.要爱护站内设施、器材、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消防站卫生干净整洁。

  7.消防员应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定期参加消防技能训练。

  8.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时刻准备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 第七篇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第三条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隐患。

  (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2、消防安全制度。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8、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筏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汽、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筏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违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3)因违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4)其它违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 第八篇

  1、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人员,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3人。

  2、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期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消防站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人员要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要按照“3分钟到场”赶赴现场处置。

  4、消防站值班室不允许闲杂人员进入,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器材装备随意乱扔,确保值班室卫生干净整洁,器材装备摆放有序。

  5、消防站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每日对器材装备进行擦拭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长不定期进行检查。

  6、消防站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漏岗,工作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未经请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消防站人员要定期开展扑救初期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检查、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基本知识的培训。新上岗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消防站要纳入本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 第九篇

  一、设立值守小组,值守组长由大队站长和副站长轮流担任,组员由消防员轮流担任。

  二、严格落实值守制度,值守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配备随车器材、工具和个人装备。值守人员和装备,不得用于灭火训练以外的其它方面。

  三、实行交接班制,建立值班档案,值班人员要详细填写值班档案。

  四、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五、纳入本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微型消防站的管理制度 第十篇

  1、微型消防站由单位自行管理。

  2、微型消防站的经费保障、岗位管理和人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由单位管理。

  3、单位消防员应定期开展体能和消防技能训练。

  4、微型消防站应定期对单位消防员进行在岗消防业务培训。

  5、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落实考核奖惩。

  6、微型消防站应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人员法纪观念和职业荣誉感。

  7、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安全防事故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防事故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8、单位专职消防员应由单位自行统一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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