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奖惩制度【精选23篇】
为严格管理员工的行为,提高酒店的形象,应制定规范的酒店奖惩制度。
一、 目的
鼓励优秀员工,严肃企业纪律。
二、 奖励
(一)奖励条件
1、积极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给企业带来较好效益者。
2、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出显著成绩者。
3、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屡受宾客表扬,为企业赢得良好声誉者。
4、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用做出显著成绩者。
5、保护企业财产,保护宾客及同事安全,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6、忠于职守,自觉奉献,表现突出者。
7、拾金不昧者。
8、为维护企业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
9、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二)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分为:通报表扬、企业嘉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晋级。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三)奖励审批
给予上述奖励时由管理人员填写《员工奖励审批表》,提出奖励理由并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部,由经理审批。
三、处罚
每位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中所列条款和规定,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员工如有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根据员工的过失程度、违纪次数,过失类别分为:轻度过失、重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类。
(一)、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记录轻度过失一次,并根据当事人所犯过失的性质,酌情给予10元-100元的经济处罚:
1、 无故迟到、早退;
2、 当值时不佩戴工作号牌,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符合规定标准;
3、 将岗位工服穿出酒店外;
4、 工服不清洁、褶皱、破损、掉扣未及时更换或修补;
5、 当值时扎堆聊天、串岗串位;
6、 非因公在宾客活动区穿行或走动;
7、 使用客用卫生间、及所有客用物品;
8、 当值时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墙靠物、化妆、嬉笑打闹、挖鼻、剔牙、高声喧哗、打响指、剪指甲等;
9、 不使用服务敬语,怠慢宾客;
10、 当值时翻阅书刊、报纸、杂志、画册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 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烟头、杂物等;
12、 当值时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动作缓慢、工作效率低;
13、 在禁止吸烟区吸烟;
14、 因事因病缺勤,未能及时电话请假(2小时之内);
15、 无故或借故不参加饭店组织的业务培训;
16、 在培训课上随意交谈、打闹、不专心听讲或考试作弊;
17、 将个人物品带入工作岗位;
18、 当值时佩带的BP机、手机响闹或裸露工作服之外;
19、 当值时未经批准因私打电话或私自会客;
20、 当值时洗浴、理发或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娱乐;
21、 不遵守岗位责任制,违反操作规程和服务程序;
22、 不按规定时间用餐、将食品带到非就餐地点食用;
23、 私自带领外单位人员或亲属在员工休息室就餐;
24、 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未能向客人提供服务;
25、 推委或拒绝其它部门正当要求者;
26、 工作场所物品摆放混乱,所属工作区域卫生较差;
27、 当值时吃东西或嚼口香糖;
28、 未经允许给客人小孩喂食;
29、 工作、服务、卫生未能达到规定标准;
30、 嘲讽或模仿客人动作;
31、 下班后在工作岗位睡觉或着便装在宾客活动区内逗留;
32、 接到顾客需服务信息,无适当理由10分钟内未到达现场;
33、 轻度违反《员工手册》等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二)、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记录重度过失一次,并根据当事人所犯过失的性质,酌情给予100元—200元的经济处罚:
1、 因个人原因拒不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或工作安排;
2、 办事推诿、不承担责任、耽误工作;
3、 管理人员对违纪现象视而不见、偏袒或说情;
4、 不按规定程序为宾客提供礼貌服务,导致宾客投诉;
5、 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长达15分钟以上;
6、 当值时睡觉、看电视、听录音、织毛活、打扑克、玩麻将、玩电脑、下棋或变相赌博者;
7、 私开客房;
8、 偷看、窥视、骚扰客人私生活;
9、 当值时饮酒或带有酒气上班;
10、偷看黄色淫秽书刊、杂志或国家明令禁止的刊物、书籍;
11、在企业内墙壁、地面、电梯、卫生间、门窗等公共场所乱写乱画;
12、故意撕毁、涂抹饭店张贴的各类宣传品、板报等;
13、未经有关部室批准,在企业内张贴各类横幅、标语、倡议书、通知、启示、宣传品、漫画等;
14、故意毁坏企业配置的公共设施、设备;
15、借故拒绝或躲避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16、未通过正当渠道、正当方式,反映意见;
17、在防火要害部位吸烟;
18、擅自移动或拆卸消防器材;
19、向客人索要小费或其它物品;
20、在同事之间、领导之间、员工与领导之间拨弄是非,制造不团结;编造、传播有损企业或员工声誉的谣言;
21、未经批准在员工宿舍或休息室内留外部人员住宿;
22、因个人行为不检点,被有关部门批评教育的;
23、擅自动用专供客人使用的物品和器具的;
24、重度违反企业《员工手册》等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三)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可记录严重过失一次,并解除当事人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1、 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拘留审查;
2、 篡改、伪造、销毁原始记录、帐单、凭证、从中谋利,中饱私囊;
3、 偷拿酒店、客人、同事物品;
4、 与客人私做交易、行贿、受贿或有其它不道德行为;
5、 无事生非、打架斗殴、破坏工作秩序;
6、 随意泄露客人信息、企业秘密或尚未在企业内发布执行的各类事项;
7、 违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造成事故;
8、 因违反国家对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导致宾客或员工食物中毒;
9、 对客人投诉意见进行敷衍、涂改、撕毁、不按时上交;
10、连续旷工2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3天以上;
11、与客人做淫秽性交易,为客人拉皮条或参与此类活动;
12、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营利性活动;
13、未经许可私自用酒店食品、饮料、物品免费款待朋友、亲属或免费安排住宿;
14、服务不周造成客人恶性投诉;
1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16、故意制造、开具各类虚假证明;
17、在病休证明上弄虚作假骗取休息;
18、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恫吓、吸毒或其它流氓行为;
19、将枪支、弹药及其它伤人凶器、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酒店;
20、未通过正当渠道、正当方式,反映意见,且不听劝阻,故意扰乱会场、办公秩序或在公共场所、宾客活动区吵闹;
21、故意破坏或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22、严重违反企业《员工手册》等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四)员工违纪、过失次数以十二个月内累计统计,累计二次轻度过失和二次重度过失或三次轻度过失和一次重度过失,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处理及执行权限
1、轻度过失
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过失,第三次:最后警告,按奖惩条例执行处罚, 酒店店长有行使权限。三次以上:辞退或开除,按奖惩条例执行处罚,酒店店长核实后公司人事部审批。
2、重度过失
第一次:过失,第二次:最后警告,按上述规定执行处罚,酒店店长有行使权限。第三次:辞退或开除,按奖惩条例执行处罚,酒店店长核实后报公司人事部审批。
3、严重过失
第一次:辞退或开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处罚,酒店店长核实后报公司人事部审批。
(六)《过失单》填写及执行处理程序
1、管理人员发现员工违纪时,应立即填写过失单,记录违纪人姓名,违纪时间及违纪事实,交违纪人签字,违纪人拒绝签字时,由违纪人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2、由酒店核准违纪次数及处分等级,交行使处分权限人签字后,分别送达违纪人及所属主管。
1、上下班要守时,不迟到、早退,出入行员工通道。
2、注意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按要求着整洁干净的制服。纽扣要齐全扣好,工牌佩戴整齐,言行举止要检点。
3、上班后要马上到所属楼层报到,不能借口逗留,迟迟不上岗位。
4、服从上级指挥,按时、按质、按要求完成任务。接受检查,纠正错误,不许顶撞或借口推托。
5、同事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团结友爱,互勉互励。
6、上班时间不干私活(如看书、读报、吃东西等),绝对禁止上述情形发生于客房、走廊及工作间中。
7、不准私自使用客房中的设施或无事在房间逗留。
8、上班期间严禁电话聊天,不准在工作间或其他地方闲谈或睡觉。
9、请假需提前24小时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离岗,按旷工处理。
10、对客人热情有礼、不卑不亢、保持距离、自重自爱。
11、遵守酒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和部门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希望全体同事互相监督。
11月5日,市直某单位司机王师傅来到城区中石化某加油站加油,他在自助加油机插上加油卡后,输入密码,此时他并不能自己完成加油。还需要加油员在核对王师傅插卡显示的车牌号与加油车辆一致后,再输入加油站分派给的密码才能进行加油。这是我市探索公车定点加油管理方式的一项创新做法。
近年来,市纪委市监委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隐形“四风”问题过程中发现,“私车公养”因缺乏有效监督,依然处于易发阶段。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我市创新思路、办法,制定了《德州市公务用车加油制度》,切实预防“私车公养”问题发生。
根据制度流程,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在全市择优选取3家加油企业,市直各部门、单位在就近加油站购置加油卡后,司机与加油站员工持有各自密码,互相锁定,核对一致后,才能顺利加油,这一做法实现了“定点加油、一车一卡、双密码、双锁定”。
为防止司机与加油员合谋获取私利,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督促定点加油站制定严格的人员管理、奖惩制度,一周更换一次加油员的加油密码。要求定点加油企业加强监督管理,对涉及公车加油过程实行全流程监控,确保随时调取监控录像需要。同时,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不定期派员到定点加油站进行督导检查、暗访,防范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定点加油制度的创新,有利于从根源上杜绝违规加油的问题,有效刹住‘车轮上的腐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黄德明说。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内容(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 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 旷工一天的;
(2) 谎报虚报考勤的;
(3) 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 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 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 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 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
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
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 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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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店奖惩制度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奖惩的原则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六。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3、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视情节奖30—300元。
4、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5、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6、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七。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处于罚款;
1、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2、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3、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4、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5、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7、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8、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9、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10、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11、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12、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13、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14、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15、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6、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17、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今年以来,电科院认真贯彻省公司法治企业建设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规章制度建设工作,通过开展“抓住关键少数”制度学习,特色“制度套餐”等特色制度宣贯形式,不断拓宽规章制度学习渠道,全力争创最好法治企业。
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筑牢持续发展坚强基石。结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委理论中心组通用制度专题学习2次,对第一批“放管服”新修订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开展集中学习,全面筑牢持续发展的坚强基石。
特色“制度套餐”,助推青年员工成长成才。当前,电科院拥有拥有博士69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占61%,人才当量密度1.3286,其中35岁以下青年员工占42%。针对技术专家多、人才密度高、青年员工多的特点,办公室会同院组织部、科技部等部门,全面系统梳理人才评定、人才管理、博士与青年人才跟踪培养、科技项目管理等制度12项,制定特色“制度套餐”。结合各专业部门工作特点,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系统灌输通用制度,助力员工养成制度思维,了解公司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各项制度,精准制定人才成长计划,助力员工成长成才。截至目前,“制度套餐”集中开展制度宣贯学习参培2057人次。经过一年的实践,今年电科院新评定副高级职称32人,正高级职称26人,实现了职称评定人数的新突破。两项成果获国家电网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两项成果获专利奖三等奖,获奖数量和等级均创新高。
拓宽规章制度学习渠道,紧跟公司发展新需求。积极利用法安鲁电、鲁电科博士微信公众号、院网站等形式开展宣贯学习,就员工关心的人才管理办法、干部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在微信公号发布专刊3期。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通过梳理,23个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经党委会决定,废止5项,宣布失效9项,修改6项,继续有效3项。积极适应公司转型升级、改革创新要求,结合“放管服”工作的开展,加快相关制度的制(修)订和宣贯,协助省公司完成补充制度《是山东电力系统网源协调管理规定(试行)》的修订工作,修订完成电科院《中层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等4项制度。下一步,电科院将积极对接省公司第二批“放管服”工作开展,全面优质完成制度制修订和宣贯工作。
一、仪容仪表
上班一律按宾馆的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个人仪表。制服无污迹,干净整齐,工作时不得佩戴珠宝手饰,除结婚戒指外,不得留长指甲,除有色指甲油,上班按规定化淡妆,保持头发整洁。佩带宾馆规定的发网。
二、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宾馆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必须按领导安排的班次进行工作。如有特殊情况更换班次时,先向主管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调班。
3、用友善,热情和礼貌的语气与客人讲话,讲敬言,“请”字当先,“谢”字随后,“您好”不离口,切忌家庭用语,同事之间团结协作,服从领导。
4、工作时间内不许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扎堆闲谈,服务时间不得吃零食,吸烟,不得私自会客,下班后不得在店内游荡,闲逛。
5、不准偷吃、偷喝、偷用饭店物品或使用饭店为客人提供的一切服务设施。
6、绝对服从上级领导,先服从后讨论,不能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7、IC卡及钥匙由中心统一保管,服务员的楼层卡必须随身携带,不得乱放,严禁转借他人。
8、发现客人遗留物应及时追还给客人,如未能及时追还应上交客房中心,做好记录并保存。
9、不得随便为他人开启客房,必须经客房中心通知后,并验明客人身份方可给客人开门。
三、卫生制度:
1、服务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
2、严格按照客房卫生质量标准及程序清洁卫生,住客床上的绵织品,每客更换一次,保持清洁无污迹。
3、客房内外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尘、无蝇、无痰迹、墙壁、门窗、灯具、空调进风口滤网无灰。
4、客房茶具一客一消毒,消毒设备专用,茶具不得直接落地,杯内无水迹,无手印。
5、卫生间清洁车配备,洗面盆,浴盆,座便器专用清洁工具,刷子抹布不能混淆使用。
6、工作间物品摆放整洁,卫生干净。
7、从业人员一年进行一次体检,凡五病(肝炎、皮肤病、肺结核、肠炎、痢疾)患者需及时调离。
四、登记制度
1、各楼层设置班日记本,用于登记当日住房,空房及卫生情况,领导通知事项,宾客嘱办事项等。登记要详细、认真、及时,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建立旅客住宿登记本,凡来住宿宾客的各方面情况应根据住宿登记单上反映的各项内容逐条如实登记,不得漏填并要保存好,以备后查。
3、建立客房设备损坏维修登记本,及时将客房设备损坏情况,报修情况及修复情况登记备查。
4、楼层每日发放物资消耗要如实反映在“物资日耗表”登记表上,做为发放数量的依据。
5、建立楼层物资明细账,及时将增减物资情况登记入账,每月底清查一次。并把增减情况、原因、库存现有数上报客房部。
五、客房安全防事故制度
1、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注意观察楼面情况,尽快熟悉本楼住客特征,把好安全关。
2、提醒客人将现金贵重物品及时到总台寄存。搞卫生时要搞一间锁一间,不得敞开房间。
3、对来访宾客要核实被访者单位、姓名、房号,并做好访客登记,盯人到位,如被访者不再,不能让来访者单独在房内等候。
4、如果客人要寄存行李,请其道总台寄存。对寄存的行李要标志明显,交接清楚,防止调包错换。
5、凡发现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宾客,必须及时报告客房部和保安部,让公安部门采取安全措施。
6、服务员要勤查客房部,宾客不在房内时和夜间休息后要主动为宾客锁门。
7、注意火灾苗头,值班员加强巡查,一旦发生失火,要沉着、冷静、不慌乱,及时补救和报警(火警电话:119)
8、使用电器时要注意防触电、断路,有危险苗头要及时报告维修,防止出事故。
六、楼层物资保管制度
1、楼层公用物资由各楼长负责保管。每月定期全面清点一次,并将物资增减情况如实反映在清查表上报客房部。
2、客人离开宾馆时要及时清点客房内用具。发现减少后损坏时应及时追赔。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记录下来以备后查。
3、凡楼层公用物资不得随意挪用、外借。如有工作需要应报部门领导,经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4、送洗、回收被褥时,应与洗衣房当面点清交接,并妥善保管送洗清单,不得遗失,保证数量准确无误。
5、如发现有将公物外流者以一罚十,严重者开除处理。
6、发现楼层物资减少,损坏应及时追查原因,属责任心差遗失、损坏的要照原价赔偿。
7、楼层物资移交时,须有监交人和移交表,并将移交情况如实反映清楚,由交接人、监交人签名盖章。
8、全体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加强责任心,爱护一切公物,共同做好楼层物资保管工作。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内容(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 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 旷工一天的;
(2) 谎报虚报考勤的;
(3) 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 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 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 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 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
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
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 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1.酒店奖惩制度
为保证宾馆内无违纪、违规现象,并造成不良的影响。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特制定如下规定:
1、提前十分钟到岗,迟到3分钟罚款10元。超过二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2、换班须提前申请,经主管批准。若出现空岗等情况,由接受换班人员负责,同时对提出换班要求的员工按照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按除名处理。
3、宾馆内喧哗、跑动或大吵大闹,一次罚款50元。
4、不服从领导安排,顶撞上级者,罚款100元。
5、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待客无理不恭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6、在工作时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如发现罚款20元。工作期间聊天者,如经发现罚款100元。
7、工作质量不达标,三个项目不合格者必须返工,如拖延或弄虚作假者,罚款100元。
8、因疏忽大意导致宾馆财产损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9、因工作失误引起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0、不团结协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罚款100元。
11、因工作失误引起宾客不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12、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随意改变或变动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等,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3、散布对全店员工有破坏作用的谣言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14、私自带出宾馆、客人或其他员工的财产,发现一次,立即开除。
15、恶意损坏宾馆的工具,物品,设施设备等,按照被损坏物品的实际价值的10倍进行处罚。
16、将宾馆的财产用于个人消费的,罚款50元。
17、在客房内看电视或洗澡,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8、仪容仪表不符合宾馆要求的,罚款10元。
19、下班后或休假时在宾馆无帮逗留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20、将饭菜带出员工食堂,或在非用餐时间吃东西,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5~50元;
②警告:罚款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50~100元;
②嘉奖:奖金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工作时干私活;
24)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为使各项工作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严格管理,以管理促效益的目标,确保日常工作能够得以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1、诚实,是员工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工作是每位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2、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谅解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础;
3、以工作为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
二、工作制度
1、上班时间内一律着本店配制的统一工作服,不得在工作服外罩便衣,季节变换统一更换着装;
2、必须保持衣冠整洁,仪表大方,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保持清雅淡妆,不得浓妆艳抹,头发保持干净、整齐,后不过肩,前不过眼,不得披头散发,饰物只限于耳钉、手表;
3、举止要端庄,在见客人和领导时应礼貌问好,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客人嘻戏、打闹,不得在客人面前修指甲、剔牙、掏鼻子、伸懒腰、打哈欠等一切不礼貌的行为。
三、劳动纪律
1、切实做到“十不”
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②不撤离职守,不串楼层聊天;
③工作繁忙时不看书、报;
④不干私事;
⑤不会客;
⑥不用电话闲谈乱扯;
⑦不在客房内与客人闲聊;
⑧不乱动用客房物品;
⑨不私自在客房内看电视、洗衣服、洗澡、休息;
⑩不私自开客房留宿亲朋好友。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履行岗位职责和交接班手续,防止发生差错,如有发生必须及时报告部门经理,设法弥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厂职工行为,强化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打造高效的团队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工奖励
第三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
奖、成果奖、其他奖三类。
第四条个人荣誉奖项:
(一)企业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和优秀员工:年度内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或多次受到嘉奖的职工,根据厂部每年颁发的文件精神组织评选,可获得年度劳动模范、优秀管理者或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记入个人档案。
(二)书面嘉奖:
1、在对外服务和协调工作中,为我厂带来良好社会声誉引起社会良好响的;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事故,或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的;
3、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工作主动性强,常提合理化建议,创造了较好的效益。
由厂长提名或单位申报,经厂长办公会通过后,颁发书面嘉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通报表扬: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经营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在行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由厂人事部门负责收集并形成书面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成果奖项:
(一)管理成果奖:创新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模式或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改进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显成效的,可参评厂部专业员会组织的管理创新成果奖或管理应用成果奖。
(二)技术成果奖:在企业工艺设计、工程施工、线路安装、设备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以及将研究成果论文在某某级以上杂志上公开发表或在供电行业获得论文奖的,可参评厂部技术进步管理员会组织的技术成果奖或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奖。
(三)qc成果奖: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qc活动,通过活动解决管理或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成果由厂部组织发表并给予奖励。对于优秀的成果,由厂部推荐到上级发表。
第六条其他奖项:
(一)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按《关于对举报违章用电、损坏供电设施的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执行。
(二)获上级政府部门颁发的各种单项奖励的人员;
(三)公司内部开展各类管理活动中的获奖人员;
(四)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与我厂生产经营有关的论文及宣传我厂两个文明建设成就的通讯报道、照片新闻的在岗职工。
第七条物质奖励标准:
(一)获得某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者,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二)获得全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人民币800元;
(三)获得全厂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荣誉称号者,一次性奖励300元;
(四)获得书面嘉奖者,一次性奖励100至300元。为公司挽回重经济损失或产生较好经济效益者,经厂长办公会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
(五)成果奖及其他奖的奖励标准及奖励程序按照厂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职工处罚
第八条职工处罚是对在生产经营中违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及出现了工作过失的职工,进行相应的经济惩罚和行政处分。处罚的种类有四类:经济惩罚、内部待岗、行政处分(1、警告2、箭3、记过4、留用察看5、开除)、解除劳动合同。上述各类处罚可以并用。
第九条处罚范围如下:
(一)违劳动纪律类
1、上班迟到、早退、串岗的;
2、上班时间干私活、玩游戏、炒股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3、不按规定请销假、擅离职守、无故旷工的;
4、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等扰乱工作秩序的;
5、未经许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职权限以外的设备、仪器以及物品的;
6、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
7、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的。
(二)违职业道德准则类:
1、违供电业务规定,损害我厂利益的;
2、违我厂行风建设有关规定,服务态度恶劣,与用户争吵,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我厂形象的;
3、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骗取收入和奖励,或主管对职工错误给予包庇的;
4、遇到紧急情况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离的;
5、不服从领导工作分配,甚至违抗命令,威胁侮辱主管人员的。
(三)工作过失类:
1、消极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违操作规程,或业务生疏,或玩忽职守,发生生产或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工作马虎、违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浪费和损失的;
4、损坏生产
设备或遗失物品和资产的。
第十条经济惩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一次扣30元;迟到、早退一个半小时以上,视同旷工半天;迟到、早退三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旷工1天,扣发本人日工资200%;
(二)违劳动纪律第1、2、3、4、5款者,违一次扣30元。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违请销假规定,越权所批准的假期无效。对请假人按旷工处理,另扣班组负责人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每次100元;
(四)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当事人按旷� 所在班组负责人不制止、不报告的,停发其一个月绩效工资;
(五)违工作过失类第2款,按照《厂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违工作过失类第3、4款,损失1000元以下的,损失全额赔偿;损失1000元以上的,超过1000元部分赔偿5%(最高不超过1万元);
(七)对违职业道德准则者,每查处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骗取的收入和奖金予以没收。
第十一条内部待岗规定:
(一)职工消极怠工,违岗位职责或工作不到位,连续三个月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可给予内部待岗的处理,待岗期间停发绩效工资;
(二)在单位劳动用工中,因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落聘的职工,按内部待岗接受管理。
第十二条行政处分规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内的;严重违劳动纪律类第4、5款的`;违工作过失类,造成损失5万元以下的;
(二)行政箭: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以上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的;一年内受到两次行政警告处分的;因违职业道德准则受到有关部门效能告诫的;因工作过失,造成损失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三)记过:受到箭处分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违劳动纪律规定,请人代工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5天以上10天以内或累计旷工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
(四)留用察看:记过后一年内再受行政处分的;因工作过失造成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或一年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内或累计旷工20天以上30天以内的;
(五)开除:一年内多次受到行政处分仍不改正的;因违法被判刑的。
(六)对受行政警告处分者,停发三个月工资;对受行政箭处分者,停发四个月工资;对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五个月工资;对受留用察看处分者,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停发工资期间按某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
第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据劳动合同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受到开除处分的;
(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内部退养及请长假的职工,因违与厂部签订的各种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四条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处分由任免机关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一般干部职工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一)对职工经济处罚,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厂部规定进行处理并报厂人事部门备案;
(二)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由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并附证据报有关部门核实并征求厂工会意见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监督执行;
(三)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由厂人事部门征得厂工会同意后,经厂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厂人事部门负责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所在单位和本人,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四)开除职工基本程序如下:
1、开除职工时厂劳动人事部门必须认真核实其所犯错误事实,如实提供材料和证据;
2、处理意见和事实材料要和被处分者见面,认真听取本人申辩。如本人拒绝时,要有详细记录;
3、给予职工开除处分时,处理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不得超过5个月时间;
4、开除职工必须经厂长提出,由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5、开除决定应写明被开除原因;职工如不服,可在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申述;
6、形成处理决定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本人,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员会等有关部门,并将人事档案移交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第十六条如发现单位包庇隐瞒职工错误或从轻处理,除责令其纠正外,职工的处罚款项从所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的,或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姑息包庇的,将从严处理。
第十七条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服或有争议者,可在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厂劳动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如职工对调解答复不满意,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申诉,申诉期内执行原处罚意见。
第十八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金额、天数等,凡表述为“以上”的,均包括本数;凡表述为“以内”、“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数。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厂人事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厂部其他有关条例、规定和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员工守则
一、 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
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
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 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
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 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
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 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 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 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 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 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
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
安部门处理。
六、 出勤。
1、员工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
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报告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 员工衣柜:
1、员工衣柜的配给由主管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合用一个衣柜。
员工衣柜不能私自转让,如有违反,将受纪律处分。
2、员工须经常保持衣柜的清洁与整齐,柜内不准存放食物、饮料或危险品。
3、主管部门配给衣柜时,免费发给一把钥匙。如遗失钥匙,须赔人民币10元。
4、如有紧急情况或员工忘带钥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备用钥匙,但须部门主管同意,
故意损坏衣柜,则须赔偿,并予纪律处分。
5、不准在衣柜上擅自装锁或配钥匙,主管部门可随时检查衣柜,检查时两个
以上人员在场。
6、不准在更衣室内睡觉或无事逗留,不准在更衣室吐痰、抽烟、扔垃圾。
7、员工离店时,必须清理衣柜,不及时清理衣柜,酒店有权清理。
八、 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使用酒店内
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离店。
九、 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十、 电路故障:
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设备。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
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灾预防:
*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楼梯内、包厢、过道或字纸篓里。
*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以便及时修复。
*厨师上班前必须检查燃油管道、燃烧器、开关等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泄漏,应该关闭阀门,报告维修部门。
*厨师下班前必须检查所有厨房设备,关掉所有阀门的开关。
。
奖惩条例
一、优秀员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员工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年终进行评比,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将受到酒店的荣誉及物质奖励。
二、嘉奖、晋升:
酒店对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者将进行嘉奖或晋升。
三、纪律处分/失职的种类:
1、纪律处分为口头警告、纠正面谈、书面警告、辞退警告、停薪、辞退、解除合同或开除。纪律处分由部门经理发失职表,失职表交失职的员工签收,副本送主管部门负责归档。
2、失职行为分为甲、乙、类,犯有其中任何一条都要填写职工失职表,并据此扣发浮动工资。
3、凡第四次发生甲类失职时将扣除一天基本工资的处分,每次失职将扣除10%的浮动工资。
4、凡第三次发生乙类失职时将扣除二天基本工资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会被辞退。
甲类失职
1、 上班迟到;
2、 不使用指定的职工通道;
3、 仪表不整洁;
A 留长发;
B 手脏;
C 站立姿势不正;
D 手插口袋;
E 衣袖、裤脚卷起;
F 不符合仪表仪容规定;
4、 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
5、 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6、 损坏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 培训课旷课;
8、 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9、 工作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 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
11、 不经许可带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进入酒店;
13、 上班时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厕所;
14、 穿工作服进入商店(为客人买东西例外);
15、 将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6、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听到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
17、 在公共场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众讨论个人事情;
18、 违反更衣室规定。
乙类失职
1、 上下班不签卡或唆使别人为自己签卡和替别人签卡;
2、 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
3、 因粗心大意损坏酒店财产;
4、 隐瞒事故;
5、 拒绝安全检查包裹、手提包或员工身份证;
6、 拒绝执行管理员/部门主管的指示;
7、 上班时打瞌睡;
8、 涂改工卡;
9、 违反安全规定;
10、 在酒店内喝酒;
11、 进入客房(工作例外);
12、 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
13、 未经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
14、 超过工作范围与客人过分亲近;
15、 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场所吸烟;
16、 不报告财产短缺;
17、 在酒店内乱丢东西;
18、 不遵守消防规定;
19、 损坏公物;
20、 工作表现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 不服从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 擅自配置酒店范围内任何钥匙;
23、 发表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的声誉。
24、 在酒店内危害任何人员;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5、 向顾客索取小费或其它报酬;作不道理交易;
26、 泄露酒店机密情况; 调戏或欺侮他人;
27、 偷窃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财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饮料;
28、 违犯店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29、 在酒店内赌博或观看赌博;
30、 故意损坏消防设备;
31、 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32、 遗失、复制、未经许可使用总钥匙;
33、 旷工。
酒店规章制度是为了酒店的共同目标,反映酒店各方面共同要求,由酒店各方共同达成的行动规范协议。
规章制度对酒店的每个人的行为有规范制约性,但它首先应该是酒店的每个员工的共同要求。在每个员工意识到为了酒店的繁荣发展,为了酒店的目标,为了自身的利益,酒店的员工应该承担一定义务和责任,享有一定的权利,应该共同遵守一种合乎规律的秩序准则,应该公平地对待自身和对方时,就会产生制度。
规章制度以条文的形式表达,它根据科学管理的原理,在认识酒店各种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制度既然是酒店各方共同达成的协议,是酒店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那么制度就应该是酒店员工人人都应该知道的内部法规,每个员工都应自觉遵守执行,自觉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酒店要经常从理论到具体地对员工进行制度教育,酒店要利用业务指挥系统坚决执行制度。
酒店制度对每个酒店来讲都是绝对必要的,制度本身是酒店管理的重要内容。利用制度来管理酒店是酒店现代化管理的重要方法,制度对酒店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大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大酒店管理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一、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
二、上班时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而影响工作。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
三、仪容仪表要符合酒店要求,身体不能有异味。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袜子。(男员工穿深色袜)女服务员:女员工不可散发,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戒指、耳环、项链等饰物。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四、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榴莲、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食物,饮料。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五、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桌面无油渍、无灰尘,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必须消毒。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一搞大扫除。
六、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等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管理层安排人来维修。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七、员工用餐应在指定时间、地点。不得随意在工作区域吸烟,吃零食、口香糖。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不得私收小费、礼物,拾到客人物品必须及时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不得偷盗酒店公私财物。
八、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安静,与客人说话声音以对方听清为限,同事间交谈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不准在餐厅、包厢、走廊内大声叫喊。不得在酒店内赌博,酗酒。不得偷盗酒店公私财物。不准使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听从工作安排,员工上班时不得接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严禁会客,或与同事闲聊。
九、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
十、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擅自离岗。遇事(如上洗手间等)离岗要上报领班,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
十一、员工要遵守外事纪律,不得与客人私下通信,交往。和客人在一起时不得表示过分亲热,未经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准随便给小孩食物。
十二、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养成随时检查自己职责内尚有何事没做,何事待办的习惯。所有电话必须做出电话记录并落实。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
十三、不得,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传菜员的岗位职责
一、按规定着装,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好开餐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作,如因此对在开餐过程中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二、及时参加班前会,熟记班会内容。积极配合好服务员的工作,主动及时完成收桌工作。
三、熟记各类菜的佐料单,熟记单号、包厢位置。熟记下单、上菜时间、上菜顺序。避免跟错菜料、记错餐桌位置、上错菜、延误下单、上菜时间,颠倒上菜顺序等情况。
四、坚决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盘净无破损,保证变味、变质食品绝不上餐桌。
五、不得私自品尝食用所有菜品。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过生日时,酒店统
2.业务技能优秀,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无旷工。
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在区域楼层卫生,连续合格数周。
6.从公司利益出发,为酒店发展出谋划策,有贡献,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照月。季。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一下规定,每次处罚二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三十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旷工3次无全勤)。
2.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浪费公物,视情节处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对客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规定,不标准服务,违规操作。
(二).违反一下规定按次罚款五十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工作。(多次给予开除)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入厨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饮料。
6.上下班拒绝酒店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员的检查。
7.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
8.当班时擅自离岗,闲逛,干私人事情。
9.不请假,随意旷工。
酒店奖惩制度
(一)奖励
酒店对于表现杰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公告表扬、奖金、书面嘉奖、记功、晋升荣誉,并以“奖罚令”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1、奖励等级
奖金:每次奖20元至50元。
书面嘉奖:奖励奖金100元并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视同一次记功。
记功:奖励奖金200元并公告,副本归该员工的人人档案,一年内有五次记功者自动晋升一级。
酒店奖惩制度。
员工凡签者,取消评选a级工资标准,季度优秀员工,凡犯有严重过失者取消一切评选资格。
员工在工作中因服务质量好,而得到客人的书面表扬两次者,可冲减一次轻微过失。
2、奖励性质:
1、拾金不昧者;
2、热心服务并有具体事实者;
3、提出有益于酒店发展规律的意见和建议的员工‘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酒店争创荣誉者;
书面嘉奖
1、季度优秀员工(包括:销售冠军、礼仪形象大使、服务标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酒店服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节约酒店各项资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灾难,/by/57298.html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者;
7、保护宾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财产者,见义勇为勇敢献身者;
8、以现职守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9、对于酒店临时组织的、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能按时并出色完成任务者;
10、检举飞单现象,经确认情况属实后,给予该员工书面嘉奖;
11、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妥善处理,避免酒店遭受损失者;
1、拾金不昧且金额较高并受客人表扬者;
2、技术、业务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获市、区级先进称号,为酒店赢得声誉者;
3、维护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增收节支方面做出成绩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人身伤害或减少损害者;
6、其它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奖励评选
1、酒店每月给员工做一次等级工资考核,注:连续三个月拿a级工资才可参加“季度优秀员工”评比;连续拿二个“季度优秀员工”者可参加“者可参加”“年度优秀员工”评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评选优秀员工,标准按部门人员编制情况而定;
3、评选程序:优秀员工由部门推荐、报行政办公室审核备案,总经理批准;其它形式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提名,并写出主要事迹和具体意见,报行政办公室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推荐并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会议批准;
4、晋升按酒店规定的岗位级别设定办理。
二、员工惩罚制度:
(一)处罚等级
(1)轻微过失
处罚10-50元,并签第一次,签满3张,酒店将给予辞退。
(2)过失
处罚50-100元,并签第一次签,签满3张,酒店将给予辞退。
(3)严重过失(并签第二次)
扣除当月工资的50%(当月工资不够扣除者,从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顺延,或从服装制作费中代扣),并处停工留职察看7天。酒店奖惩制度。
(4)开除
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二)处分权限及程序
(1)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处理;书面警告的,经违纪员工本人签名,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存档:凡拒绝在违纪单上签名的,处罚上升一级。
(2)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按规定办画理解除合同手续。
(3)开除的员工,由部门、保安部、行政办公室立即联合办理并清除酒店。(特殊情况可直接办理)。
(4)凡涉及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员工违纪,由有关职能部门书面报总经理或总经理行政办公室,由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办理处分手续。(本条款也适用于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
(三)处分有效期限
凡犯轻微过失签书面警告第一次者二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内撤消(含严重过失且签第二次者)。员工犯有上述过失后,确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现良好,经部门经理提出,行政办公室核准,报清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备案,可提前撤消。
(四)过失性质
轻微过失(第违反以下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门签到,或上班时间不经允许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进出;
4、不按规定的时间站立或站位时倚靠其它倚靠物;
5、对客人服务有按规范标准服务或见客、见上司、同事不问候者;
6、因工作失误,忘录消费单者(总单金额不超过100元以内),并由个人赔偿;
7、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下班后在酒店无故逗留15分钟以上;
8、不按规定着装,衣着不整洁,不佩戴工号牌;
9、擅自离开本岗位,但尚未离开本酒店(串岗)未酿成事故;
10、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后果;
11、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
13、在工作时间到卫生间吸烟或吸流动烟;
14、未经部门负责干部和行政办公室同意带亲朋参观酒店;
15、未经部门经理同意进入或参观酒店其它部门;
16、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打私人电话或用内线电话聊天;
17、在酒店内行为不检点,如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8、工作时间洗澡、吃零食、听收音机、看书报杂志;
19、工作时间扎堆闲聊,影响服务质量;
20、拨弄是非,影响员工团结;
21、擅自变更办公室、更衣柜,床位擅自更换钥匙或加锁;
22、违反银川市政府关于建设文明城市的有关规定;
23、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将食品带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涤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烫衣服;
26、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物损失200元以内;
27、厨房员工穿工作擅自进入非工作区;
28、工作时间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规定时间关闭各种设备设施;
30、不按规定折兑浴区内的洗浴用品;
31、了解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过失行为知情不报者;
32、给服务技师乱点钟者;
33、穿便服在营业区走动者(特殊情况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内线电话闲聊;
35、交接班事项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区域内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规定时间开关设备或使用设备。
38、在夜间执班时穿个人衣物执班;
39、到员工洗澡间洗衣服;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
一、表扬(通报表扬)、奖励、嘉奖、晋级(提升)等四类,即甲、乙、丙、丁四类:甲为晋 级(提升)类,乙为嘉奖类,丙为奖励类,丁为表扬(通报表扬)类。 凡有员工符合奖励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员工奖励/处分通知书》,在“奖 励”一栏中填写清楚员工获得奖励的原因和奖励方式,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 执行。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给予1~50 分内的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和酒店服务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在酒店节约原材料、能源和资金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工作任劳任怨,为宾客提供细致周到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赞誉和表扬者。
4、在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5、被评为酒店年度、季度“优秀员工”或业务技能大赛获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酒 店争得荣誉者。
6、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酒店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7、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在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酒店秩序方 面有突出贡献者。
8、为酒店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酒店采纳者。 2
9、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10、其他应该给予奖励的。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 员工处罚
第五条 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干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3、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接待人员没有阻止外客在禁烟区吸烟的;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8、遗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赔偿;
9、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之一,在处罚通知开出三天之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10、连续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1、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犯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相互包庇者;
第十条记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1、聚众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在公司内部赌博;
3、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4、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5、出言不当,得罪客户;
6、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围内打架闹事;
8、犯有第九条第1、5、6、7项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9、犯有第九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条记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1、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2、故意损坏公司生产设备、办公用具;
3、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4、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配比、配方等数据转告他人或将记录相关数据的文件资料、表单等转告他人员;
5、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设计图纸等带出公司;
6、未经允许,私自透露客户信息及各种材料、产成品价格;
7、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条辞退。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安排,殴打领导;
2、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厂门,盗窃公司财物;
3、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购买变质大米、蔬菜,导致员工食物中毒;
7、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伪造学历、操作证书及其它证件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作;
10、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四章 员工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级五类。
第十三条 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堪为楷模;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实践;
4、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5、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
6、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获得高一级学历或取得某项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7、全年无缺勤,无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 记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适时实施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5、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第十四条 记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主动与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
3、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4、 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5、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6、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十五条 奖金。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奖励: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办业务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为公司节省开支;
4、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使公司免遭损失;
5、不畏强敌,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抢救公司财物;
7、改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效益显著;
8、员工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第十六条晋级。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记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3、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4、改善生产设备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第五章 权责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有关考勤方面的规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内赌博;
21、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
仪容仪表要求制度
一、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
二、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卫生工作制度
a、个人卫生
一、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大、小便后要洗手、擦干。
b、区域卫生
一、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二、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消毒。
三、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四搞大扫除。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劳动纪律
一、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具体情况由部门经理制定)
五、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5—10元。(1)(2)(3)(4)
九、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十、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十二、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十三、不准带包进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物品管理制度
一、酒店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
二、不准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三、服务员不能随意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空调、电灯、电视,违者罚款5—20元。
四、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煤气灶具开关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五、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20元/次,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七、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八、若有发现故意损坏酒店设备、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
九、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十、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另行通知)
传菜员的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按规定着装,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好开餐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作,如因此对在开餐过程中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二、熟记各类菜的佐料单;熟记单号、包厢位置;熟记下单、上菜时间、上菜顺序。如有跟错菜料、记错餐桌位置、上错菜、延误下单、上菜时间,颠倒上菜顺序,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罚款5—20元。
三、及时参加班前会,熟记班会内容,积极主动配合好服务员的工作。
四、完成好上级领导安排的一切任务。
五、坚决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食品不上餐桌,违者罚款50—100元。
六。工作细节问题由前厅经理安排。
迎宾员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化淡妆。为客人服务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态度程度和谒可亲,面带微笑,使用礼貌用语,并行鞠躬礼。
三、主动热情为进出的每一位宾客、路人拉门。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10元。
四、及时参加班前会及平时的业务培训,服从领导指挥。
五、了解每日的客人就餐情况,并作记录,熟各包厢、台号、位置,热情正确的引导客人就位。如有发生带客带错包厢或态度问题被客人投诉,每次罚款5—20元,两次加倍。
六、熟记常客姓名及单位,要热情、准确的称呼客人,违者罚款20元/次
酒店卫生自查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酒店卫生管理工作质量,向顾客提供清新、整洁、卫生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1、卫生管理包括个人卫生管理、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和食品卫生管理三个方面。
2、各部门人员都对各自工作区域的卫生负有保持清洁、进行清理的责任。管理人员对下级的卫生工作负有管理连带责任。
4、个人卫生管理标准:
(1)员工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
(2)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
(3)身体、心理健康,须持《健康证》上岗。
5、食品卫生管理标准参见《关于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6、物品及设备卫生管理标准:保持物品及设备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
7、卫生检查按照员工自检、班组检查、部门检查、职能部门检查的四级检查制度,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标准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罚。
三、考核
1、物品、设施设备要求表面平整、光亮、无异味、无损坏、无抹痕,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处罚。
(1)毛絮、浮灰、水渍、纸屑等轻微卫生问题,每处给予1-2元的处罚。
(2)积灰、污渍、油渍、较大杂物、毛发、皱褶等卫生问题,每处给予2-5元的处罚。
(3)污垢、有异物、裂痕、损坏、摆放不整齐、错位、脱落或物品缺少、有异味等环境卫生问题,每处给予5-10元的处罚。
2、凡属周期性卫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没有清理形成卫生死角的,给予5元分处罚,由此影响到客人的消费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给予责任部门警告或责任人过失处分。
3、在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方面违反规定的,按照酒店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酒店食品卫生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脓性的伤口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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